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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量理宝藏2品观识10-14科判颂词45-76

创建日期:2022-02-10

  逻辑学-量理宝藏2品观识10-14科判颂词45-76

  第二品 观识

  45、甲二乙一丙二(能知识)分二:

  46、甲二乙一丙二丁一、法相及分类;(第10课)

  识之法相即明知。

  由境而言成多种,由识而言一自证。

  47、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抉择此等之义)分二:

  48、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量之法相;(无颂词)

  49、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非量之识)分二:

  50、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一(破他宗)分二:

  51、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一庚一、宣说对方观点;(第10课)

  现而不定伺察意,已决颠倒犹豫识。

  52、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一庚二(破彼观点)分三:

  53、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一庚二辛一(破伺察意自体)分二:

  54、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一庚二辛一壬一(总破)分三:

  55、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一庚二辛一壬一癸一、观察则不合理;(第10课)

  伺察意终不待因,唯是立宗成犹豫,

  若观待因不超越,真因或三相似因。

  56、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一庚二辛一壬一癸二、发太过;(第11课)

  二具理由伺察意,若不摄三似因中,

  则成第四相似因。

  伺察意若非似因,则已出现第三量。

  若实决定仍非量,比量亦应成非量。

  若定仍未断增益,则非能害与所害。

  若谓虽然无决定,真假犹豫三不违。

  无决定失伺察意,成二则难立犹豫。

  57、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一庚二辛一壬一癸三、以同等理而破。(第11课)

  或如真实伺察意,倒伺察意何非理?

  许则失真伺察意,

  非尔前者亦同非。

  模棱两可成犹豫,设若容有坏定数。

  若是倒识伺察意,亦应成量同等理。

  58、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一庚二辛一壬二(别破)分三:

  59、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一庚二辛一壬二癸一、破无理由的伺察意;(第11课)

  设若无因伺察意,真实一切成真实。

  60、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一庚二辛一壬二癸二、破颠倒理由的伺察意;(第11课)

  若是倒因伺察意,则与意趣成相违。

  61、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一庚二辛一壬二癸三、破依教之识为伺察意。(第11课)

  知自他宗教典识,归四识非伺察意。

  62、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一庚二辛二、破现而不定识是非量识;(第12课)

  设若现而不定识,非为真实之正量,

  一切现量成非量,现量决定已遮故。

  63、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一庚二辛三(破已决识乃不悟识以外非量识)分二:

  64、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一庚二辛三壬一、总破;(第12课)

  已决识若以理究,则已成为不悟识,

  颠倒识或正量识,此外他识不容有。

  65、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一庚二辛三壬二(别破)分二:

  66、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一庚二辛三壬二癸一(真破)分二:

  67、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一庚二辛三壬二癸一子一、破相违法为同体;(第12课)

  现量现在无分别,已决过去乃分别,

  境时缘取方式违,彼二同体岂可能?

  68、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一庚二辛三壬二癸一子二、破根识种类为量。(第12课)

  谓取种续乃现量,后知即是已决识。

  种类非为现量境,所见境无已决识。

  69、总结偈。(第12课)

  相违之故无同体,

  是现量故非回忆,

  种类相违根对境,

  现见前后无差异。

  若有决定非现量,

  执著相同乃分别,

  是故以识可遮破,现量决识同体理。

  70、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一庚二辛三壬二癸二、遣诤。(第13课)

  境根极微相聚合,尽其所有刹那数,

  生起领受之心识,即为异生之现量。

  71、暂停偈。(第13课)

  所有数目之分摄,乃以种类差别为,

  所有内部之分摄,承许归属彼范围。

  72、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二(立自宗)分三:

  73、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一、非量总法相;(第13课)

  不欺不成即非量。

  74、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二、数目之分摄;(第13课)

  不悟颠倒犹豫识,三种正量之违品,

  乃以缘取方式分,本体而摄即唯一。

  75、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各自安立。(第13+14课)

  一、不悟识。(第13课)

  不执彼者非彼者,乃不悟识有三类,

  尚未入境未圆满,虽已圆满然未得。

  二、颠倒识:(第14课)

  执彼即有非彼害,乃颠倒识分为二,

  分别以及无分别,彼一一分共五类。

  三、犹豫识:

  执彼复有非彼者,乃犹豫相分二类,

  现前犹豫及隐蔽,均衡偏重而执取。

  76、总结偈:(第14课)

  正量之识虽有二,然归唯一自证量,

  非量之识虽有三,然除不悟实无他。

  量理宝藏=甲一、入论分支+甲二、真实论义+甲三、造论究竟之事宜。

  甲二、真实论义=乙一、从总反体抉择所知+乙二、决定能知量之自性。

  乙一、从总反体抉择所知=丙一、所知境(1品)+丙二、能知识+丙三、彼识知境之方式。

  丙二、能知识=丁一、法相及分类(46)+丁二、抉择此等之义+总结偈(76)

  丁二、抉择此等之义=戊一、量之法相+戊二、非量之识。

  戊二、非量之识=己一、破他宗+己二、立自宗。

  己一、破他宗=庚一、宣说对方观点(51)+庚二、破彼观点

  庚二、破彼观点=辛一、破伺察意自体+辛二、破现而不定识是非量识(62)+辛三、破已决识乃不证识以外非量识

  辛一、破伺察意自体=壬一、总破+壬二、别破

  壬一、总破=癸一、观察则不合理(55)+癸二、发太过(56)+癸三、以同等理而破(57)

  壬二、别破=癸一、破无理由的伺察意(59)+癸二、破颠倒理由的伺察意(60)+癸三、破依教之识为伺察意(61)

  辛三、破已决识乃不证识以外非量识=壬一、总破(64)+壬二、别破

  壬二、别破=癸一、真破+癸二、遣诤(70)

  癸一、真破=子一、破相违法为同体(67)+子二、破根识种类为量(68)+总结偈(69)

  己二、立自宗=庚一、非量总法相(73)+庚二、数目之分摄(74)+庚三、各自安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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