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量理宝藏10品观自利比量71笔记
1、提纲
量理宝藏=甲一、入论分支+甲二、真实论义+甲三、造论究竟之事宜。
甲二、真实论义=乙一、从总反体抉择所知(1-7品)+乙二、决定能知量之自性。
乙二、决定能知量之自性=丙一、法相之安立(8品)+丙二、抉择各自事相之义。
丙二、抉择各自事相之义=丁一、现量(9品)+丁二、比量。
丁二、比量=戊一、自利比量+戊二、他利比量。
戊一、自利比量=己一、法相(462)+己二、抉择意义。
己二、抉择意义=庚一、通达之因+庚二、说明由因所证之所立。
庚一、通达之因=辛一、认识因之观待事+辛二、观待彼因之分类。
辛二、观待彼因之分类=壬一、真因+壬二、相似因+壬三、彼等因之定数。
壬二、相似因=癸一、法相(547)+癸二、分类。
癸二、分类=子一、不成因+子二、不定因+子三、相违因。
子一、不成因=丑一、法相(550)+丑二、分类。
丑二、分类=寅一、外境不成因(552)+寅二、心前不成因(553)+寅三、观待论者不成因(554)+暂停偈(555)
子二、不定因=丑一、法相(557)+丑二、分类。
丑二、分类=寅一、不共不定因(559)+寅二、共同不定因。
553、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二壬二癸二子一丑二寅二、心前不成因;此科判无颂词
554、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二壬二癸二子一丑二寅三、观待论者不成因。此科判无颂词
555、暂停偈
宗法外境或心前,即是不住不成立,论者一或双方前,不能成立分析说。
557、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二壬二癸二子二丑一、法相;
不定生起犹豫因。
559、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二壬二癸二子二丑二寅一、不共不定因;
非宗法外不成立,不共不定有四类。
2、相似因=不成因+不定因+不容有因(相违因)。
不成因=在外境上不成立+心识前不成立+观待论者
3、寅二、心前不成因:
心识前不成因分三种=有法犹豫不成+因犹豫不成立+依因相属怀疑不成立。
3、1有法犹豫不成,
这就像在不能亲自现见饿鬼或者魔鬼的人面前应用的推理。我们在一些没有神通的凡夫人面前,建立比较隐藏的尤其是与鬼神有关系的事物的时候,由于他们不能彻底了解或者说超越了他们的能力而导致此因不成。
比如我们说“鬼神拥有的瓶子是无常的,所作的缘故。”在没有神通的人面前如果运用这样的推理,他对有法就会产生怀疑。为什么怀疑呢?因为,虽然对有神通的人讲“我前面的鬼神拥有的瓶子是无常,所作之故”,对方可以相信,但是一般的凡夫人没有神通,这个瓶子到底是鬼神拥有的还是人拥有的,谁也分不清楚,这样对有法就会产生一种怀疑,也就是说有法到底是不是鬼神的根本分不清楚。这种推理,我们就称之为有法犹豫不成因。
本来所作和无常之间的关系是成立的。如果没有增加鬼神拥有这一点,光说“瓶子是无常,所作之故”,那这个推理是成立的。但是鬼神拥有的话,“鬼神拥有的瓶子是无常的,所作之故”,这对有些人来讲就不一定成立,对有法就会产生怀疑。所以,这可以安立为不成因。
3、2因犹豫不成立。
对方对它的因(推理)产生怀疑,比如说在对灰白色的气体没有分清楚到底是烟还是雾的人面前说:“具有灰白色物的山上有火,因为有烟之故。”本来山上冒出灰白色的烟,我们以这个因来论证的话,这个推理完全是正确的。但是因为对方根本不清楚到底是烟还是雾,所以就对“有烟之故”产生怀疑,这也属于不成因。他对有法和立宗没有什么怀疑,“山上有火”,这不管是在有法方面或立宗方面都可以成立;但是对后面的因———“有烟之故”产生怀疑。这是因犹豫不成立。
3、3依因相属怀疑不成立。
依因相属怀疑就是对因和立宗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产生怀疑。比如说一座山里面发出孔雀的声音,实际上这座山有三个山谷,在三个山谷里你确定中间的山谷肯定有孔雀,因为发出孔雀的声音之故。对于不能确定孔雀声音到底是从哪个山谷发出的人来讲,确定中间的山谷肯定有孔雀,这是不成因,也可以说是不定因。
而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因类学》里,就说这是不定因。“中间的山谷有孔雀,因为发出孔雀的声音之故”,总的来讲,这应该成为不定因,因为光是听到孔雀的声音不一定就是在中间的山谷。如果你说“中间的山谷里面肯定有孔雀,因为听到了孔雀的声音之故”,那我说不一定,因为有三个山谷:也许是第一个山谷,也许是第二个山谷,也许是第三个山谷,不一定是中间的山谷。麦彭仁波切认为这个推理是不定因的缘由是这样的。
但我们在这里为什么说它是不成因呢?“在中间的山谷当中有孔雀,因为发出孔雀的声音”,这个推理的因———孔雀的声音到底是从第三个山谷,抑或第二个山谷,还是第一个山谷发出的,对于对方来讲在心里还没有决定。虽然山谷中发出孔雀的声音,但对方对于因和立宗之间的相属关系还犹豫不定、没有确定下来,所以“发出孔雀的声音之故,中间的山谷有孔雀”就不能成立。
这些都是根据不同的心识安立的,而有些推理实际上是正确的。比如说“山上有火,有灰色的气体或烟之故。”实际上山上有火,这个推理是正确的,但是由于心识的关系往往成为不成因,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
总而言之,不成立因是对于因在立宗或有法上成不成立的问题进行探讨,是这样观察的。如果因在有法和立宗上完全成立,那么第一个不成立的过失是没有的。当对方给你发出太过的时候,你说不成立的过失是没有的,因为它的因在有法上已经成立;或者,如果对方给你推出一个不成因的立论时,那么你可以用“不成”来回答。
4、一般来讲所谓立论者就是建立宗派者,在辩论的时候我们往往看见一位出家人坐在前面,这叫做立论者;然后一个人站起来跟他辩论,这叫做敌论者,敌论者要尽量遮破对方的观点。如果是大的辩论场所,还需要见证者,见证者负责判断谁输谁赢。辩论的时候通过立论者、敌论者还有见证者这三者来展开,在正规的辩论场合中这三者要具足。
5、寅三、观待论者不成因=观待立论者不成立+观待敌论者不成立
全知麦彭仁波切认为,这类因不用单独分开,实际上它可以包括在上述两种分类中。萨迦班智达的意思也是不一定非要分开,但是分开也是可以的。
5、1第一观待立论者不成立。
数论外道把所有快乐、痛苦等意识感受方面的法认为是无情法,认为它们不是心识。对于“它们没有心识,因为生灭之故”这个因,对方认为“有生灭之故”实际上是不成立因。为什么呢?因为快乐、痛苦等所有这些法的生灭是根本不成立的,它们只有明显和隐没,对方是这样认为的。
当然在佛教徒面前来讲,这种推理确实不成立。因为意识和快乐没有心识或者说不是心识,这是不合理的。“意识和快乐肯定是心识,因为有生灭之故”,这才是正确的推理。但如果以对方的观点为主,那这样的推理是不成立因,原因是在对方的心识面前(观待立论者的观点来讲)生灭是不成立的,所以这属于不成立因。
5、2第二种是观待敌论者不成。
比如说对裸体外道而言,我们佛教徒是敌论者,他们对我们进行辩论:“世间上生长的这些树应该是有情,因为剥皮即死亡之故。”
对这样的立论我们可以分析,如果你们所谓的死亡只不过是它原来的相续逐渐逐渐毁灭干枯,那我们也承认;但从我们佛教徒所承认的真正死亡的观点来讲,就不成立。因为我们承许,只有具有心识的众生,其生命间断才是真正的死亡,所以树只有干枯而没有死,也即植物是没有生命的。
现在网上以及我们有些道友在关于植物有没有生命的问题上也是经常争执不息。佛教所讲的真正在生死轮回中流转的生命对植物来讲肯定是没有的。但是,如果我们把它的存活干枯叫生死,安立这样的概念,那么说植物有生命也可以。但如果说是真正的生命,那除了一些孤独地狱的众生之外,对植物本身而言是没有的。关于孤独地狱的众生在有关佛经中也明确宣说过,有个别业力现前的众生变成植物的形象来感受痛苦,这种情况倒是有。除了这以外,在《俱舍论》里面所讲到的真正生命,对植物来讲是不存在的。所以在敌论者———我们佛教徒面前,对方这种推理是不成立的。
6、暂停偈:宗法外境或心前,即是不住不成立,论者一或双方前,不能成立分析说。
6、1宗法外境或心前,即是不住不成立,
不管在外境上还是在心识前,所运用的因在宗法上不成立,这就叫做不成立因。
外境上真实不成立,比如说“柱子是常有的,它是所作之故”,柱子常有在外境的事物上根本不可能成立,所以这是不合理的。
在外境上虽然成立但是在心识前不成立,就像“意识有生灭之故”在外道的分别念前不成立。或者在现在的唯物论者、根本不承认前世后世的人面前,佛教徒说“你的来世会痛苦的、会快乐的,因为你有后世之故。”实际上后世是存在的,但是对具有邪见的人来讲,在他面前是不成立的。这也属于不成立,因为在他们心前是不成立的,所以可以说不成立。不成立,举因不成立!
6、2论者一或双方前,不能成立分析说。
在论者一方或双方前不成立,论者一方指的是敌论者或者立论者。一方不成立,另一方成立,这种情况也有;或者说双方都不成立,这种情况也有。
比如我们说“这个柱子是常有的,因为它是所闻之故”,当然柱子常有对有些人来讲成立,对有些人来讲不成立;但是,只有声音才叫做耳朵所听到的所闻,而柱子谁都不承认是所闻。这对双方来讲都不能承认。柱子是所见并不是所闻,大家都共同这样承认,柱子是所闻对双方都不成立。所以,对不成立应该加以分析并予以说明,不能一概而论。
7、子二(不定因)丑一、法相:不定生起犹豫因。
宗法虽然已经成立,但是因在立宗上尤其是在同品和异品方面产生了怀疑,这样的推理叫做不定因。不定因分为不共不定因和共同不定因。
不定因=不共不定因+共同不定因
8、寅一、不共不定因:非宗法外不成立,不共不定有四类。
除宗法欲知法外,因在同品和异品上均不成立,这样的推理叫做不共不定因。
不共不定因=因在同品和异品中无有而不见+在同品和异品上有而未见+同品上面有而不见,
8、1不共不定因总共分四种。其一,因在同品和异品中无有而不见。例如“声音是无常的,是所闻之故”,我们都知道,声音本来是所闻,那这样所有的所闻已经作为所诤事了。既然如此,那我们在说“声音是无常的,所闻之故,如同什么什么”的时候,同品比喻就根本找不到了;而在异品上,所闻在常有上成立,这样的例子也找不到。在这个论式中声音作为所诤事,所闻作为因,实际上所闻和声音是一体。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由于有法和因无二无别,所以不成立,这样来分析也可以。
但是这里主要是讲在同品和异品上面没有。怎么没有呢?因为同品喻和异品喻没有,所以这叫做同品异品中无而不见,也就是说本来是不存在的。不管在谁面前,大家都认为这种推理是不定因。
8、2在同品和异品上本来存在,但是没有见到,也就是说在二品上有而未见。例如“此人是从天上降下来的,因为他有眼之故”,这个因存在两方面的可能:有些人真正是从天上降下来的,也有眼睛;有些人虽然有眼睛,但不一定是从天上降下来的,同品和异品上面有是有,但是未见,所以这也属于不定因。
8、3同品上面有而不见,如在承认吠陀声音是常有的吠陀论师面前说:“声音是无常的,因为所作之故,如同吠陀之声。”这个推理,实际上在同品上面有。如果后面的比喻没有用,仅仅是“声音是无常,所作之故”,那我们佛教徒运用这种推理也是可以的。因为在它的同品上面,无常的话是所作,同品比喻是存在的,如“声音是无常的,所作之故,犹如瓶子。”如果把这个同品比喻(如同吠陀之声)换成其他比喻(犹如瓶子),那就是合理的。而在吠陀派面前,虽然同品方面存在,但这一点他们并没有明白也没有见到,所以说这是不定因。
8、4异品上面有而未见,如在吠陀派面前说“虚空是常有的,非所作性故,犹如吠陀之声音。”当然,如果光是“虚空是常有的,非所作性之故”这样的理论,那我们佛教徒运用这个推理也是可以的。因为,按照《俱舍论》的观点来讲虚空是无为法之一,是无为法就可以加上一种常有的概念,那就可以说虚空是常有的。它常有的原因是什么呢?非所作性之故,也就是说它并不是人们造作的。所以,这种推理应该是正确的。
但是在吠陀派面前,“虚空是常有的,非所作性故,犹如吠陀之声音”,这种推理并不正确,因为它的比喻是如同吠陀的声音。从正面看这种推理好像也是合理的,因为他们承认吠陀之声是常有的缘故。而从异品方面来讲虽然存在,但对方根本找不到。“如果不是常有,那绝对是所作,如同柱子”,从无常的比喻来讲,这在我们佛教徒面前是成立的。从对方来讲,本来异品方面存在,但是对方并没有见到这一点,所以这个推理就变成了不定因。
量理宝藏科判整理
553、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二壬二癸二子一丑二寅二、心前不成因;此科判无颂词(第71课)
554、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二壬二癸二子一丑二寅三、观待论者不成因。此科判无颂词(第71课)
555、暂停偈(第71课)
宗法外境或心前,即是不住不成立,
论者一或双方前,不能成立分析说。
556、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二壬二癸二子二(不定因)分二:
557、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二壬二癸二子二丑一、法相;(第71课)
不定生起犹豫因。
558、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二壬二癸二子二丑二(分类)分二:
559、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二壬二癸二子二丑二寅一、不共不定因;(第71课)
非宗法外不成立,不共不定有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