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中观庄严95笔记
1、科判
中观庄严论释=初义(顶礼+立誓)+论义(甲一+甲二)+末义(结文)
=顶礼(1,1课)+立誓(2,2课)+甲一、所说支分(4,2-32课)+甲二、所说论义(5-194,33-128课)+结文(195,128课)
甲二、所说论义=乙一、讲述开显二谛真如之此中观庄严论真实分析所说论义+乙二、如是分析之必要
乙一、讲述开显二谛真如之此中观庄严论真实分析所说论义=丙一、名义(7,33课)+丙二、译礼(8,34课)+丙三、论义+丙四、尾义
丙三、论义=丁一、抉择所知二谛之义+丁二、以赞如是二谛之理而摄义
丁一、抉择所知二谛之义=己一、宣说胜义中万法不存在(13-133,34-82课,含八个小结)+己二、宣说世俗中有实法存在(82-96课)
己二、宣说世俗中有实法存在=庚一、认清显现许实空之世俗(135,82-84课)+庚二、分析彼世俗之自性而宣说
庚二、分析彼世俗之自性而宣说=辛一、显现许无欺而存在+辛二、现基必为实空(140,95课)
辛一、显现许无欺而存在=壬一、如何显现(138,84-92课)+壬二、以何因而显现之理(139,92-95课)
139甲二乙一丙三丁一戊一己二庚二辛一壬二、以何因而显现之理:
未观察似喜,依自前前因,如是而出生,后后之果也。
140甲二乙一丙三丁一戊一己二庚二辛二、现基必为实空:
故谓俗无因,非理亦不然,设若此近取,真实请说彼。
2、作用理=法性力
依靠种子的作用产生苗芽即是作用理,应该通达:这一点即是种子的法性力,就像火的自性为暖热一样。所以,任何因凭借自己无有阻碍的一种能力,并不是不生自果;或者错乱生果,比如青稞种产生豌豆等;也不会出现无穷生的现象,因一般只要生果之后,此层因果便会截断。这就是一切有实法所具有的法性力,或者叫做作用理。
3、芽是从已灭的种子中产生还是未灭的种子中产生呢?
所谓的果只不过是从前一刹那种子这一近取因中产生而已。
从已灭的种子中产生不合理,未灭的种子中产生也不合理,承许未灭的有实法与已灭的无实法中任何一者生果都不合理。
对于“种子生芽、业现果报”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到底因灭以后产生还是因未灭产生呢?在因未灭的情况下,果已经产生的时候因还存在,如前所说就会出现因果同时的过失。假设从因灭法中产生,种与芽之间已经被刹那性的灭法中断,则会出现因果并非一个相续的过失。种、芽之间如果未被刹那性的灭法中断,所谓的因怎么会成为灭法呢?不应该灭,而种子始终未灭,以因生果的情况也就不会存在了。
下面再来观察,种子灭的第一刹那未灭的同时生芽还是已灭之后生芽?如果是未灭的同时生芽,灭法之因与苗芽之果二者已经同时存在,因而不合理。如果是已灭后生芽,那么,第一刹那灭法已经灭尽后会再度出现第二刹那的灭法,这时,第二刹那的灭法与芽同时并存,因果又成同时了,所以也不合理。这样一来,除了灭法产生灭法以外,产生苗芽的机会始终不可能存在,最后灭法已经遍满虚空了。
如果说灭法并非刹那性,这种恒常又有实的事物无有功用的缘故,又怎么能充当生果之因呢?这种所谓的因也可以生果的话,恒常存在的自在天也应该生果了。由此可见,即使种子已经灭尽,但后面始终会有灭法出现,所以永远不会有生芽的机会。
此外,由于始终被灭法占据,因和果的相续已经全部断绝,必定导致一切法永不存在的结局。
4、真正的苗芽是依靠种子的色法部分产生,还是种子上无有他法的遣余部分产生?
因果是虚妄假立的,无论色香等还是八种微尘都不可能作为真正的因。如果将灰色种子在方向上分为东南西北,或者从时间上分为过去、现在、未来,现在也是分为一刹那一刹那,那么,除了单独分开作为因的这一部分,其他部分根本不能充当因,如此一来,整个名言也就全部瓦解了。为什么呢?依靠因产生果是人们共称的一种名言,你却对因作了方向、时间、形象等方面的区分,然后说这一部分可以作为因、那一部分不能作为因,这样一来,所谓因缘聚合产生果的说法也就不能成立了,因为除特定的那一部分,其他任何法都不可能成为因。
对绿色的苗芽进行观察,其实它前面根本找不到一个实有的因,最后灭尽的时候也是什么地方都找不到。是如幻如梦、无生无灭的。
5、因果=幻化
真正来讲,因果与幻化没有任何差别。诸法如幻如梦,从现而无自性的角度来讲,因果与幻化实际无有任何差别。
从做梦的角度来讲,梦境中大象的显现,最初的时候没有产生过,正在做各种动作的时候其实体也不存在,最后也不知道消失于何处。即使正在显现的时候,以离一多因或者金刚屑因来观察,也与镜中影像一模一样,一切万法的本体,正如佛陀所说的那样,是如幻如梦、无生无灭的。
6、空性+光明
释迦牟尼佛在第二转抉择一切法从空性中产生,正在安住时也是安住在空性当中,最后灭尽时也是在空性中消失。第三转抉择了万法最初在光明如来藏的妙用中起现,中间安住以及最后消失也同样除光明以外没有其他任何法。
7、观察
如果承认因和果之间存在一种成实的产生,那从时间、方向等各方面应该经得起观察,可是一观察,所谓的名言全部都会如同水泡一样破灭。一切有实法也是同样,依靠智慧进行分析,根本经不起任何观察,马上就会消于法界,与夏天的彩虹无有二致。所以,静命论师说,未观察似乎实实在在存在,就好像愚童执著彩虹的美丽一样,真正去寻找剖析其实质,完全是现而无自性的本体。
8、水月
不论太阳还是月亮,在澄清水池中完全可以映现出与之一模一样的影像。如果对此进行观察,月影正在水池中显现的时候,天月的色法与水月这种影像接触还是不接触?所谓的接触和不接触实际都不合理,这一点我们可以现量见到。因和果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就如同天月不存在则水月不会显现一样,二者之间的关系只是一种很巧妙的自然规律,当因完整无缺时果自然会现前。
大家对诸佛菩萨以诚信心祈祷时,就如同澄清的水器放在地上一样,诸佛菩萨的加持力必定会原原本本显现。比如经堂里面有一千个人一心一意祈祷莲花生大士,那么,在每一个纯洁的心池当中,都可以显现莲花生大士加持的月影。这时,莲花生大士的加持与我的心是接触还是不接触?即使名言中也是不可能观察的,这就是一种缘起规律。
以因本身的能力可以生果,唯一是缘起规律。唯有佛陀的缘起规律才能说明一切万法真实的正相。
9、分寸规律
任何一个法,有现相的层面也有实相的层面,根据自己智力的不同,可以着重现相也可以着重实相,但无论着重哪一个侧面,在这一侧面的规律都不能违越。比如对胜义空性一窍不通,那么就不可能超越因果;如果真正通达了胜义谛,名言的规律或法则也是可以超越的。
对万法的真相一定要把握一种分寸。不要认为什么都是空的,对一切因果全部不在乎;也不要认为一切法实实在在存在,永远都不空,无论任何一种场合都不要过分执著。
在闻思的过程中,自己应该将麦彭仁波切和其他高僧大德的教言结合起来修持,自相续中的世界观也好、因果观也好,应该在内心生起一定的定解,对于名言与胜义的因果界限有一种标准,这一点非常重要。
10、俗人观点:因灭了以后生果
中观观点:以种、芽作为比喻,在名言中因灭了以后生果,为什么会如此安立呢?这只是为了遣除因本身在果位存在这一点,才说依靠因产生果的。实际上,仔细观察因如何产生果时,根本得不出任何结论。对于种子与苗芽越观察越无法以语言来表达,因为一切法的实相不可能用语言表达出来,就如同一开始可以用手指来指月亮,但真正望过去时,所谓的手指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因此,语言只是暂时了解万法真相的一种方法,真正来讲,万法的真相根本无法以语言文字来代替,因和果之间的关系也是同样。
因的刹那灭尽与果的刹那产生二者,如果未被他法中断而生灭,也就不会存在因果生灭的情况。除了先前的因本身以外,能生果的灭法在因灭亡之后遗留下来从而成为有实法,这一现象根本不可能存在。一切果虽然以因作为前提而产生,但在理解时应该明白,所谓的前提也就是指除因以外不存在任何能生果的有实法。
11、破有实宗的观点:故谓俗无因,非理亦不然,设若此近取,真实请说彼。
有些人认为:所谓的世俗法无因是不合理的,应该存在因。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如果真正存在一个近取因,你应该指出来,到底这个因是什么?按照中观宗的观点,一切万法产生的因根本不可能存在。为什么呢?一切法在无有自性的同时,以因生果的方式不灭而显现,因此万事万物绝对是在自性不成立的同时显现的。
12、他宗观点:有实宗无分微尘和无分刹那应该实有存在,唯识宗认为依他起识在胜义中也是存在的,他们认为万事万物的显现必须有一个基,如果现基不存在肯定不合理。
中观观点:以真正的智慧进行观察时,一切法即使在世俗中也是不存在的,就像石女儿的自性产生在世俗和真实义中都不存在一样。
13、密咒
《成名言论》中说:所谓的密咒并非一个字,而是由很多字组成的,如果其中一个字没有都不可能成为此密咒,那么,所谓密咒的加持是不是仅仅一个字的功用呢?并不是,这也是一种因缘和合。
妙药也是同样,其中存在很多成分,单单依靠一种元素能否起到药用呢?根本不行,实际这也是因缘和合才可以有效用的。在魔术中显现的大象、骏马等,也需要木板、石子以及幻师的技术等很多因缘聚合才能显现。所以,《成名言论》中也以密咒、妙药、魔术等比喻说明了一切法缘起而现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