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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释量论成量品26笔记

创建日期:2022-06-21

  逻辑学-释量论成量品26笔记

  1、科判

  《成量品》=甲一、宣说佛为量士夫+甲二、广说彼为量能立+甲三、如是宣说之必要。

  甲二、广说彼为量能立=乙一、安立能立之理证+乙二、摄集彼之一切义。

  乙一、安立能立之理证=丙一、遮破承许无能立+丙二、宣说真实之能立。

  丙二、宣说真实之能立=丁一、欲等顺式依道说+丁二、救等逆式说能知

  丁二、救等逆式说能知=戊一、宣说救护自性者+戊二、说由救护知善逝+戊三、说由善逝知导师+戊四、说由导师知具悲。

  戊一、宣说救护自性者=己一、宣讲四谛说救护(203)+己二、宣说四谛各自性。

  己二、宣说四谛各自性=庚一、宣说当知之苦谛+庚二、宣说当断之集谛+庚三、宣说当得之灭谛+庚四、宣说当修之道谛。

  庚一、宣说当知之苦谛=辛一、宣说痛苦之事相+辛二、宣说苦谛之法相。

  辛一、宣说痛苦之事相=壬一、真实(207)+壬二、破邪分别。

  壬二、破邪分别=癸一、破无轮回之承许(209)+癸二、破彼遣过之答复。

  癸二、破彼遣过之答复=子一、破无轮回之依据+子二、立有轮回之依据+子三、说无轮回有妨害。

  子一、破无轮回之依据=丑一、风等惑因不合理+丑二、亦破大种许为因。

  丑一、风等惑因不合理=寅一、略说(213)+寅二、广宣说

  寅二、广宣说=卯一、遮破+卯二、自不同理。

  卯一、遮破=辰一、因果应成皆错乱(216)+辰一、因果应成颠倒矣+辰一、应成决定唯一果。

  203、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一、宣讲四谛说救护;

  或救说四谛。

  207、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一、真实

  苦即流转蕴。

  209、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二癸一、破无轮回之承许;

  串习贪等明,见故非自然,无因生违故。

  213、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二癸二子一丑一寅一、略说

  错非风等法。

  216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二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一、因果应成皆错乱;

  谓性合无过。为何亦不见,彼法外他法?

  2、《成量品》主要有两大部分内容:一是以欲利、导师、善逝、救护的顺式推理来建立世尊为量士夫,二是以救护、善逝、导师、欲利的逆式推理来成立佛陀是正量。就像十二缘起有生灭两种观法一样,世尊成立为量士夫也有两种途径。前一大科判,以悲心、智慧等顺式推理成立佛陀是遍智或量,已经宣讲完毕。下面继续以救护等逆式推理来说明佛陀是量士夫。

  3、己一、宣讲四谛说救护:或救说四谛

  或以逆式的推断来说明佛陀是量士夫。

  所谓救护者,世间也经常说到,比如我今天掉入坑中或水里,别人把我救了起来,这些救我的人就是我的救护者;但这只是暂时的救护,最究竟的救护唯有佛陀才能做到,因为唯有佛陀为众生宣说了四谛法门。正因如此,我们才说真正究竟的救护者唯是佛陀。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只将为众生宣讲苦集灭道四谛的佛陀称作救护者呢?因为,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让众生获得解脱,而以五火等并不能令众生解脱。要从三界轮回中获得解脱,首先要知道轮回皆苦,其次要明白苦的根源是集谛——业和烦恼,然后再通过五道十地的修行来远离苦和集,在真正现前灭谛时,就摆脱了轮回的一切痛苦。而这样的道理,唯有佛陀了知,并为众生如实做了宣说,所以唯佛是救护者。

  至于四谛法门的重要,可以《佛说法王经》中的比喻来说明:一个人中了毒箭后,应立即将之拔出,而不应追究箭是谁射的,是用什么材质制造的等,否则毒素会蔓延整个身体,令其丧命。同样,对身处轮回的众生来讲,了解所知万法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获得解脱。正因如此,释迦牟尼佛初转法轮,就以无垢智慧为众生开示了四谛法门。对于想获得解脱的众生来讲,除了四谛法门之外,尽未来际寻找也不可能有其他方法。

  4、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佛陀不讲怎样制造坦克、原子弹、军用飞机等现在科学家特别重视的东西呢?

  答:虽然部分人对这些特别感兴趣,但依靠它们不但不能让众生获得解脱,反而会带来各种痛苦,因为战争、军备竞赛、军事威胁等会夺走人们的生命,让人们生活在惊恐、贫困之中。因此,佛陀绝不会开示这些损害众生的法。

  5、辛一(宣说痛苦之事相)壬一、真实:苦即流转蕴。

  所谓苦谛,就是生死相续不断流转的有漏五蕴。按照《大乘阿毗达磨集论》的观点,由业和烦恼支配而生的器世界和有情世界皆属于苦谛,但这里的苦谛主要指流转者——凡夫有情,或者说五取蕴——色取蕴、受取蕴、想取蕴、行取蕴、识取蕴,当然由流转者的业感所现的外境——器世界也可包括在内。为什么说苦谛就是生死相续不断流转的五蕴呢?因为只要有了有漏五蕴,就会不同程度地在轮回中感受苦苦、变苦、行苦三大苦的逼迫。正因为五取蕴的本体就是痛苦,所以称为“苦谛”。所谓“谛”,就是真实不虚的意思。若把不是苦的硬说成苦,就不叫谛,但在我们这些众生面前,苦苦、变苦、行苦都真实存在,所以叫苦谛。

  6、癸一、破无轮回之承许:串习贪等明,见故非自然, 无因生违故。

  在以逆式成立佛陀为量士夫时,一定要证成轮回皆苦,而所谓苦就是生死相续不断流转的有漏五蕴,所以需要成立前生后世,并破斥顺世外道的观点。

  顺世外道说:“苦即流转蕴”并不合理,因为前生后世或者轮回根本不存在,蕴就像草地上的蘑菇一样,是自然而然、无缘无故出现的。

  驳:轮回不成立的说法绝不合理,因为众生的五蕴并非自然而然、随随便便产生。正因为有前世不同的串习,在现实生活中现见到不同人的贪心、嗔心、悲心、智慧等心态明显不同。因此,并非无因随便产生。否则,就不应该随着串习的因不同,而有增长等变异。再者,无因与生相违。因为,若无因而有生,要么永远产生,要么永远不产生,而不会偶尔产生、偶尔不产生。

  除了依靠父母的身体之外,还要有近取因——前世的心识,是它带着不同业力,才导致众生的千差万别。再者,从动物或人出生不久就知道寻找乳汁吃这一点,也可推断前世的习气存在。小牛,出生数小时后就会主动站起来去寻找母牛的乳头吸吮,根本不会找别的部位。从诸如此类的行为可以推断,这是串习已久的,不用教就会。

  7、丑一(风等惑因不合理)寅一、略说:错非风等法。

  顺世外道说:贪等并非由前面的同类因所产生,因为身体的基本成分是地水火风四大,或风胆涎三界。具体而言,四大是心识的因,从风界中产生痴心及其附属心所,从胆界中产生嗔恨和智慧等(对方认为胆界的成分是火大,故易生嗔),从涎界(对方认为涎界代表地大和水大)中产生贪心、吝啬、慈悲等。也就是说,每个人的贪嗔痴及吝啬、慈悲等之所以不同,是因为身体中地水火风四大的比重不同所致,比如火大多嗔心重,风大多愚痴重等。

  驳:若地水火风四大或风胆涎三界是贪嗔痴的因,它们之间就应具备因果间随存随灭的关系,比如一个人火大多,就应嗔心大,或贪心灭时,涎界就应不存在,但在生活中根本见不到这种状况,甚至经常见到,涎界成分多的人不但贪心不重反而愚痴和嗔心极重,或胆界成分少的人不但嗔心不轻反而更加严重,即随存随灭错乱,所以贪等并不是风等过失的法。

  不过,涎界成分多的人,有皮肤白、睡眠重、身体强壮等特点;胆界成分多的人,有皮肤黄、身体发臭、体温高等特点;风界成分多的人,有皮肤黑、行动轻便、语言多等特点。藏医《四部医典》也讲,风胆涎对人的身心有一定的影响。但是风胆涎或四大并非心识的近取因,前面也讲过二者并无随存随灭的因果关系,比如某人胆界成分多或火大多,就应脾气大、嗔心重,但也不一定是这样。否则,若将只是并存的二者承许为因果,就像看见水上有水鸟,树上有布谷鸟,便承许它们之间有因果关系一样荒唐可笑。

  总之,确立因果,必须要有随存随灭的关系,不能一两次发现某事物上有某种法,比如桌子上有瓶子,就认为它们之间有因果关系,因为它们并不一定是随存随灭的。这个问题,希望大家多用智慧进行观察。

  8、辰一、因果应成皆错乱:谓性合无过。为何亦不见, 彼法外他法?

  对方说:风胆涎三者自性混合而住,也就是说,在一个人的身体当中,风胆涎三种成分皆存在,不可能唯有一种,其他都消失,所以不会有你们所说的过失。

  驳:在见到嗔恨等时,为什么见不到它们前面的因法以外的臭味和大汗等他法呢?如果这些都没有见到,那又怎么知道嗔恨等的因是胆等成分多呢?这样的话,风胆涎三者的成分又是怎么了知的呢?很明显,都成了未知数。而且,你们说风胆涎三者混合而住,那为什么只说贪心的因是涎,而不说贪心的因是风和胆呢?若一个烦恼有三个因,就不应该单独区分出三种因果关系,这样的话,你们所许“风生痴、胆生嗔、涎生贪”的说法就不攻自破了。

  9、为什么四谛决定能彻底救护这一点以事势理成立?

  对此,可以以缘起理而证实。具体以两层来分析:第一层是成立痛苦都是缘起生,不是无因生,也不是非因生,唯一是从我执产生。第二层是成立什么是正道,那么什么是正道呢?就是能够对治苦因的道,也就是直接对治我执的道。这样我们就会发现,佛说的无我之道,直接与我执相违,所以决定是正道,但是其它的道与我执并不相违,而是相应,所以都是邪道或者非道。这样一辨别,心里就能断定,唯一佛说的法才是正道

  释量论成量品科判

  201、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救等逆式说能知)分四:

  202、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宣说救护自性者)分二:

  203、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一、宣讲四谛说救护;(第26课)

  或救说四谛。

  204、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宣说四谛各自性)分四:

  205、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宣说当知之苦谛)分二:

  206、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宣说痛苦之事相)分二:

  207、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一、真实(第26课)

  苦即流转蕴。

  208、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二(破邪分别)分二:

  209、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二癸一、破无轮回之承许;(第26课)

  串习贪等明,见故非自然,

  无因生违故。

  210、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二癸二(破彼遣过之答复)分三:

  211、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二癸二子一(破无轮回之依据)分二:

  212、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二癸二子一丑一(风等惑因不合理)分二:

  213、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二癸二子一丑一寅一、略说(第26课)

  错非风等法。

  214、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二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广宣说)分二:

  215、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二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遮破)分三:

  216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二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一、因果应成皆错乱;(第26课)

  谓性合无过。为何亦不见,

  彼法外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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