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释量论成量品27笔记
1、科判
《成量品》=甲一、宣说佛为量士夫+甲二、广说彼为量能立+甲三、如是宣说之必要。
甲二、广说彼为量能立=乙一、安立能立之理证+乙二、摄集彼之一切义。
乙一、安立能立之理证=丙一、遮破承许无能立+丙二、宣说真实之能立。
丙二、宣说真实之能立=丁一、欲等顺式依道说+丁二、救等逆式说能知。
丁二、救等逆式说能知=戊一、宣说救护自性者+戊二、说由救护知善逝+戊三、说由善逝知导师+戊四、说由导师知具悲。
戊一、宣说救护自性者=己一、宣讲四谛说救护(203)+己二、宣说四谛各自性。
己二、宣说四谛各自性=庚一、宣说当知之苦谛+庚二、宣说当断之集谛+庚三、宣说当得之灭谛+庚四、宣说当修之道谛。
庚一、宣说当知之苦谛=辛一、宣说痛苦之事相+辛二、宣说苦谛之法相。
辛一、宣说痛苦之事相=壬一、真实(207)+壬二、破邪分别。
壬二、破邪分别=癸一、破无轮回之承许(209)+癸二、破彼遣过之答复。
癸二、破彼遣过之答复=子一、破无轮回之依据+子二、立有轮回之依据+子三、说无轮回有妨害。
子一、破无轮回之依据=丑一、风等惑因不合理+丑二、亦破大种许为因。
丑一、风等惑因不合理=寅一、略说(213)+寅二、广宣说。
寅二、广宣说=卯一、遮破+卯二、自不同理。
卯一、遮破=辰一、因果应成皆错乱(216)+辰二、因果应成颠倒矣+辰三、应成决定唯一果。
辰二、因果应成颠倒矣=巳一、真实(218)+巳二、破彼答复。
已二、破彼答复=午一、对方承许(220)+午二、破彼。
午二、破彼=未一、真破(222)+未二、破除过失。
216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二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一、因果应成皆错乱;
一切贪成同,故非一切法。谓如色无过,设彼差别者,诸业增上无,彼辩亦等同。
若亦许贪等,自性是诸法,无不具力性,果别由何致?诸过纵有别,无有差异故。
非不成立性,一切变变故,亦非一切生。
218、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二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二巳一、真实;
若因已增长,则果不应减,如热贪等变,是由苦乐生。
220、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二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二巳二午一、对方承许
若由不等生,痛苦不生贪。请说由何生?由调和精增,从中生贪欲。
222、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二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二巳二午二未一、真破
见不调亦贪,余调亦非尔,精尽漏血尔,不定一女精,非于一尤贪。
2、对方认为,贪嗔痴由风胆涎或四大所致。而内道认为,贪嗔痴以无始以来自相续中的三毒烦恼为根本因,悦意和不悦意的对境为增上缘而产生。现在世间很多人经常讲,人的情绪和心态依靠大脑、神经等身体组织出现,其实这种说法根本不合理,因为人并非石头等无情,死后还有来世。
3、破斥对方的观点,颂云:一切贪成同,故非一切法。谓如色无过,设彼差别者,诸业增上无,彼辩亦等同。
破斥完“风胆涎分别产生贪嗔痴”的观点后,对方说:贪嗔痴并非决定分开,因为风胆涎三者聚合,贪心等就会产生,比如我们身体中风胆涎三者原本就集聚在一起,所以自然而然会产生贪等烦恼。
驳:若真如此,所有风胆涎平衡者相续中的贪心、嗔心、痴心、傲慢、嫉妒、智慧等一切皆应成为等同,不会存在有人贪心大、有人嗔心大等差别。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因完全相同,风胆涎三者原本就集聚在一起,而且是平衡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健康者(风胆涎平衡则健康,不平衡则生病)的心态并不一样,比如,有的贪心重,嗔心和痴心则极其轻微;有的贪嗔皆轻,但很愚笨,尤其喜欢睡觉;有的贪心薄弱,对异性毫无兴趣,而嗔心却很严重,生气时地动山摇。这都是现量可见的,因此贪等并非风胆涎三者的共同法。
如果对方说:这并没有过失,就像因地水火风四大无有差别,而果色香等却各不相同一样。比如,地水火风四大完全相同的人,有的长得极其好看,有的长得特别丑陋。所以,因无差别并不代表果完全相同,因此我们的观点并无过失。
驳:果有差别,因决定有差别。因有两种,一众生相续所摄之因,二非众生相续所摄之因。(麦彭仁波切在《成量品释》中讲,要从相续当中的业和外在的因法两方面来理解。)前一种即所谓的业,它是形成色法等的增上缘;后一种即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之类的因。若舍此取彼,就得不出正确的结论,也无法答复“假设造成色等截然不同之差别的所有宿业增上缘不存在,则不应该有差别”的辩难。
若懂得这个道理,就会明白:地水火风四大完全相同的人美丑、高低等有很大差别,生活条件相同的人心态有很大差异的原因,即与前世所造善恶业有关。同时也会明白:外表差不多的两个萝卜,一个很甜、一个很苦,是因为种子等的差异所致;种子相同而开花结果不同,与阳光、水分等因缘有关。当然,外境也会随业力转变,比如以前一位比丘在山中染法衣,因为前世业力显现,自他都看成在锅中煮牛肉,而被关入监狱。若没有业力加入,染法衣就是染法衣,不会变成煮牛肉,不过器世界的一切都与众生的业力有关。但也不能忽略外在的自然规律,比如喝一碗水,虽然与自己的心态有关,但也与水中的化学成分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所以,作为修行人,应观察内外两种因缘来修炼自心。
现在世间,一些学逻辑、哲学的人,经常提出类似顺世外道的观点:“因都相同,为什么果不相同?比如自他都造善业,而他发财,我却很痛苦。”此时我们应给他讲:表面看来,自他都种善因,但前世的业并不一样,所以感受也不一样。
4、若亦许贪等,自性是诸法,无不具力性,果别由何致?诸过纵有别,无有差异故。
若真像你们所认为那样,贪等自性是风胆涎三者之法,那风胆涎平衡的众生,其果法贪嗔痴别别不同,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因为其身体无不具足产生同等贪嗔痴的能力的自性。也就是说,因相同的缘故,果应该一模一样,而不应该不相同。麦彭仁波切认为,“若亦许贪等,自性是诸法,无不具力性,果别由何致?”这一颂,是慧源论师《量庄严论》中的颂词,本论中没有。在跟不承认前生后世的外道等辩论时,希望大家用上这个方法,当然语言并不一定完全一样。比如,对方认为身体的四大产生贪嗔痴,那就可以反问:所有四大平衡的众生的贪嗔痴为什么不一样?
另外,即使风胆涎的过患有差别,比如风胆涎过多过少,致使身体消瘦、肤色不正常等,但贪嗔痴并没有随之呈现如是差异,所以贪嗔痴并不是风胆涎的法。否则,就应该如同灯与灯光一样随存。或者,如同果法无有差别一样,因也应该无有任何差异。
5、非不成立性,一切变变故,亦非一切生。
若对方说:一个病可以有不同症状,比如头痛、胃痛等,其疼痛的方式皆有诸多差别。与此相同,风胆涎失去平衡时也有很多差别,比如风病有不同症状,胆病有不同症状,涎病有不同症状,因此并没有过失。
驳:若一法具足若干法,那一切法都变成了同时,或只有一法而别无他法。这样的话,永远不可能单独生一个病,只要生一病,其他病都会出现,比如:生风病时会出现胆病和涎病,生胆病时会出现风病和涎病,生涎病时会出现风病和胆病;或者,永远只会生同样一个病,而不会生其他病。
若对方说:此因不成立,比如胆界增长引发胆病,致使患者心情不好,就会产生嗔恨心。
驳:仅此并不能证明因不成立,因为不单单是胆病,风病、涎病等所有病都会让患者心情不好而产生嗔恨烦恼,甚至视照顾自己的人为怨家。
假设对方说:若承许从风病、胆病、涎病等所有病中都可以产生嗔恨,有什么不合理呢?
驳:并非从一切中产生,其过失“一切贪成同”已宣说完毕。
6、辰二(因果应成颠倒矣)巳一、真实:若因已增长,则果不应减,如热贪等变,是由苦乐生。
若真像你们所说那样,由风胆涎产生贪嗔痴,那因果就颠倒了。因为,当因涎界越来越增上时,果贪心就应越来越增上,而不应该减退,就像胆界增上时,身体的温度会升高,还会出现体臭、皮肤发黄等现象一样。或者说,若涎病与贪心有因果关系,那就应像火与烟一样,只要因越来越增长,果也越来越增长。但事实并不一定如此,因为有些涎病病人贪欲明显减退。再者,你们说风界增长会导致愚痴严重,但有些风病病人一直睡不着,通夜听老鼠唱歌,非常痛苦。还有,你们认为胆界增长智慧也会增长,但有些胆病特别严重的人,反而变得神志不清、糊里糊涂。正因为有诸如此类的很多相违情况,所以贪等烦恼的变化并不是由涎界等所致,而是由身体调不调和的内在所触作为所取境的苦受乐受中产生。也就是说,当四大平衡、身体调和时,依靠这一所取境就会引发乐受,从而产生贪心;当身体四大不调,依靠此所取境就会感受痛苦,从而产生嗔恨。
因此,贪等烦恼的根源就是我执,因为有了我执,就会缘悦不悦意的对境产生贪嗔。而证悟人无我的阿罗汉,对自他一点执著都没有,就不会有任何烦恼。但是,圣人体内也有风胆涎,所以风胆涎并非三毒之因。而凡夫因为没有了达空性,以我执将对境执为所取,缘乐境就会产生贪著,甚至占为己有。若通过修行破除了对“我”的执著,就不会贪执任何境象。即或还有“我”的执著,若常观万事万物如梦幻泡影,也不会生起强烈的贪嗔。否则,若烦恼膨胀,对不好的东西也会产生贪心、执为我所。但在圣人眼中,即或贪执人天最美好的事物,也与猪狗贪执不净粪一模一样。
7、午一、对方承许:若由不等生,痛苦不生贪。请说由何生?由调和精增,从中生贪欲。
若对方说:在涎界增长时,本来应该产生贪心,但由于被风胆涎不平衡所产生的痛苦所遮障,即使涎等增上也不会产生贪等。
那么请你们说说,贪心到底是由什么因缘产生的?
对方说:由身体四大调和致使精液增长,从中产生贪心。
对方见从涎界产生贪心的说法靠不住,就转计从精液增长中产生贪心,很多没有学过因明的人都这样承许,并不认为产生贪心是无始以来的串习所致。所以,现在很多人为了满足自己的贪心,特别注意以营养、环境等来调和自己的身体。
8、午二(破彼)未一、真破:见不调亦贪,余调亦非尔,精尽漏血尔,不定一女精,非于一尤贪。
驳:这并不一定。我们经常见到,有些身体特别不调的病人,因为相续中的烦恼习气没断,在遇到异性时仍然产生贪心。有些修行特别好的人,如阿罗汉等,身体再怎么调和,生活条件再好,也不会产生贪心。因此,你们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并没有因和果随存随灭的关系。另外,若精液增长即生贪心,那面对任何一位女士都应该产生贪心,而不应该对特别合意的一位女士才生起强烈贪恋,因为不一定对一个女人才有精液增长的现象。但实际上,人们只对自己喜欢的对境产生贪心,而不会贪著不喜欢的对境。
因此,贪心并非以精液增长或涎病等原因而产生,而来源于我执和分别念,即自认为对境如何美好,得到她多么荣幸、快乐等。若没有这样的我执分别念,即使外境再美丽,自己的身体再调和,也不会产生贪心。所以,贪嗔等并非从身体而生。
9、自宗观点如何安立贪心的根本因?
贪心并不是依靠身体、精液、或涎病等产生,而是在我执的基础上,有一种增益分别心,以这种分别心把对方假立为非常美好。
释量论成量品科判
216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二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一、因果应成皆错乱;(第26+27课)
谓性合无过。为何亦不见,(第26课)
彼法外他法?
一切贪成同,故非一切法。(第27课)
谓如色无过,设彼差别者,
诸业增上无,彼辩亦等同。
若亦许贪等,自性是诸法,
无不具力性,果别由何致?
诸过纵有别,无有差异故。
非不成立性,一切变变故,
亦非一切生。
217、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二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二(因果应成颠倒矣)分二:
218、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二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二巳一、真实;(第27课)
若因已增长,则果不应减,
如热贪等变,是由苦乐生。
219、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二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二巳二(破彼答复)分二:
220、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二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二巳二午一、对方承许(第27课)
若由不等生,痛苦不生贪。
请说由何生?由调和精增,
从中生贪欲。
221、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二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二巳二午二(破彼)分二:
222、甲二乙一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壬二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二巳二午二未一、真破(第27课)
见不调亦贪,余调亦非尔,
精尽漏血尔,不定一女精,
非于一尤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