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2-111讲讲记记之哲学名著经庄严3
[注1]1、《定解宝灯论讲记》,丙三、真实缘起:
理证即以事势理成立,佛教中讲到四种理——观待理、作用理、证成理、法尔理,在抉择任一法时,与上述四种道理不相违非常重要。
何为四种理?父亲与儿子,观待自己的儿子来说他是父亲,观待自己的父亲而言则是儿子,这就是观待理;以青稞种能生出青稞,根本不会产生稻子,因青稞种具有产生青稞的作用,此即作用理;通过现量、比量、教量三量成立之理即为证成理;法尔理是指一切万法的自然规律,如水向下流、火向上燃烧、太阳东升西落。
2、《中观庄严论释讲解》094-128讲记:
在衡量任何一个物体时,可以从它的本体、因、果三个方面进行观察,比如在胜义中,对某一事物的因、果、本体,可以通过金刚屑因、离一多因、缘起因等进行观察;在名言中,对因、果、本体三者分别用作用理、观待理和法尔理进行观察,另外还有证成理,这四种理是抉择任何一个法必不可少的一种真理。就如同称量某一个物品的时候,没有秤杆是不行的;要量布的时候没有尺子不行一样。观察因和果所摄的一切万法时,必须依靠上述几种量。
那么,第一个作用理是怎样的呢?这是从因来讲的。依靠因的作用必定会产生它的果,就叫做作用理。比如青稞或者麦子,依靠它的因———种子的作用力,可以产生后面的果实,因此称之为作用理。什么是观待理呢?所产生的绿色苗芽,必须观待或依赖于它的因,这叫做观待理。所谓的法尔理,就是依靠因一定会产生果,果必定要观待它的因,这就是事物的一种本性或者规律。上述抉择因、果、体三者的道理极其合理,就叫做证成理。
3、《入菩萨行论讲解》179-201讲记:
所谓的四理,指观待理、作用理、法尔理、证成理。观待理是了知何果观待何因;作用理是了知何因产生何果;法尔理是一切万法的法性规律;证成理是这样的规律依现量和比量来证成,明显的部分依靠现量,隐蔽的部分依靠比量。
[注2]1、《解义慧剑讲解》05-12讲记:
下面讲比量的分类,以及这样分类的原因:
依系证所立,果因自性因。
从建立方面来讲,因有两种,即果因与自性因,这是依靠因与所立的不同关系来安立的。什么样的关系呢?同体相属和彼生相属。依靠彼彼相生的关系,就可用果来推知因,比如:“山上有火,有烟之故。”以果烟来推断火因的存在,这就是果因。依同体相属来建立的推理就是自性因,比如:“柱子无常,所作之故。”
不得相违得,破所破不得,
如是归三因。
从遮破的角度来讲,有本体不可得因和相违可得因两种,它们都包括在不可得因中,这在《量理宝藏论》中已经讲过。其实,所有比量的推理都可以包括在这三种因当中,也就是自性因、果因和不可得因,依靠它们,就可了知隐蔽的事理。
2、《现观庄严论讲解》36-55讲记:
我们可以用因明的三种推理来成立不退转菩萨:通过其身口意的行为来推出他相续中获得了不退转相,这是果因;通过其入定的智慧来证实他不退转,这是自性因;通过他具备别人没有的超胜功德来判定,这是不可得因。
[注3]《中观庄严论释讲解》022-128讲记:
那么,他们通过何种方式来趣入呢?依靠不随他转和不被他夺这两种途径趣入此大道。
其中,并非人云亦云、盲目随从,而是凭着自己理证智慧的力量而坚信不移,无需依赖他人或仰仗他力,独立自主,即是所谓的“不随他转”;
讲其他论典时,我说《中观庄严论释》当中讲到了非常重要的两个定解,一个是不随他转,一个是不被他夺。此处,首先解释了什么叫不随他转。
所谓的不随他转,即并非人云亦云、盲目随从,而是凭着自己理证智慧的力量,对佛法的教义、对中观的教义深信不疑。而且,不需要观待任何他力,自己已经对中观真正获得了定解,完全可以独立自主。比如对因果这一道理,首先自己闻思,最后完全相信一切万法都是有其因必有其果,或者人的确有前世后世。这时,不需要依靠其他论典也不需要任何人,自己完全具有一种独立自主的定解。
在座的很多道友,学习《中观庄严论》以后,尤其对佛教的真理、中观的见解、名言中万法唯心或者前世后世存在以及《大圆满前行》所讲的三宝加持等各种各样的内容,能不能获得一种不随他转的定解?如果真正获得了不随他转的定解,在有生之年乃至生生世世,都会成为名副其实的大乘修行人。
由于获得了解信,一切邪魔外道也无法使之背其道而行称为“不被他夺”。
无论对正法、对因果或者对三宝的加持等,对佛教方面的一切教义,自己真正获得了不可退转的信心,一切邪魔外道也不可能改变你的想法。比如学习宁玛巴的大圆满,自己相续中已经获得了坚信不移、不被他转的定解,这时,任何邪魔外道都不会使你背道而行。
这里的“邪魔外道”,不一定是我们经常说的魔鬼。《现观庄严论》中讲到了四十六种魔业,凡是对自己的修行造成障碍的,都称之为魔业、魔的幻变。这些邪魔根本不可能间断自己的见解和修行,最后获得这种境界时,就已经生起了不被他夺的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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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大乘经庄严论密意疏•胜乘甘露喜宴》麦彭Rinpoche著Khenpo Sodargye 译
庚八、不夺成熟相:
理析妙法智,恒无魔作障,
得胜驳他宗,不夺成熟相。
不夺成熟之因:真实宣说深广大乘法义,以四理分析善妙密义而抉择意义,获得无有怀疑的智慧。本体:恒时无有魔制造违缘,由于对甚深法义获得诚挚定解,邪魔外道不能转变其道。作用:对大乘等教义获得较他殊胜的定解,能树立正法宗旨,能破斥非真实相似法的他宗。安慧论师的《注释》中也说,得胜是指智慧越来越超胜。具足如是因、体、作用,就承许为不夺成熟的法相。
庚九、具支成熟相:
积善依堪勤,现喜胜静善,
佛子之具支,真实成熟相。
首先现量证悟法界后断除所取能取,名为断。其助伴的信心等前面所讲的五种称为断分支。那五种以因、自性、作用相成熟之理:断分支成熟之因是积累福德智慧善根,此对应信心。“依堪勤”,所依是指身所依,行善时身体无不堪能,这是断分支的自性,对应五支中的无病。极为欢喜断除一切愦闹的寂静与远离作意自利菩萨的殊胜寂静,极为欢喜闻思修大乘法的殊胜,即是喜善业,这两者是作用。喜静,对应无谄无诳,喜善,对应智慧。如此五断分支成熟,即是佛子具分支真实成熟的法相。
己三(摄义)分二:一、自成熟;二、成熟之比喻。
庚一、自成熟:
九相成熟尊,能令他成熟,
法性相续增,恒为众至亲。
以上所说喜等九法堪为成熟本性佛陀之法的主尊,他具足能成熟其他众生的功德,因为自成熟才能令他众成熟。六度诸法的自性相续越来越增上的主尊,他能成熟其余众生,因此恒常作为众生之至亲,说明自成熟具足能成熟他众之所依与增上自法身的功德。
庚二、成熟之比喻:
如疮可破漏,食可用许熟,
此依于二品,灭受说成熟。
若问:所谓成熟是怎样的呢?如同疮可以破脓、食品可以享用时,世间中就承许为成熟。肿核等脓没有成熟,不可破脓,否则对病不利,当脓成熟时,重新结痂,可以破脓,因此时机已到称为疮熟。葡萄等果实没有成熟或食物没有烹饪等时不可享用,如果已成熟到量,则可享用。同样,五蕴的这个所依,按所断与对治品的次第可寂灭与受用,即说为成熟,如同肿核病等脓成熟成疮、脓漏出后能除病一样,身体这个所依,能断除贪等烦恼,因此能寂灭。如同食物熟后享用一样,那个所依平常能修行善法,则称为彼行者成熟。对大乘法有欢喜心,但如果没有成熟,就无法依止善知识、以闻思修法而实行,如果欢喜心得以成熟,就能受持妙法,同样也可了知其它八种,如若已经成熟,就能够直接行持相应之事,因此菩萨信等根成熟越来越增上,自相续中圆满大乘道法果法,并能成熟众生的缘故,菩萨时时称为根成熟。由于根性下中上可以改变的缘故,越来越向上修炼根性,是大要点,如果修炼根,则以前没有证悟可证悟,没有获得可获得,直至佛地间广大功德将得以增上。
戊二(令他成熟)分三:一、分类;二、意乐;三、加行。
己一、分类:
许令离成熟,普熟极成熟,
随善证成熟,恒熟上成熟。
1、离成熟:承许能令一切众生远离贪等烦恼而成熟。2、普成熟:令三乘种姓者普皆成熟。3、极成熟:世间道境界向上成熟,还是会退转,而以三乘成熟者不复退转,因此令极度成熟。4、随成熟:随顺所化相续,对具贪者相应说不净观等法,使之随后成熟或随应成熟,与前面不同。5、善成熟:无有堕品并对他者有恭敬心策励勤勉,使之善妙成熟。6、证成熟:自己得地后将他众安置于彼,令殊胜成熟,或者以证悟令成熟。7、恒成熟:恒常为一切众生无误宣说佛所说之法,由此令恒常成熟。8、上成熟:从信解行地至十地之间越来越向上成熟。
己二、意乐:
佛子以利心,住此成熟众,
父母友于子,及亲非善住。
慈主利乐行,慈爱他众生,
世人自不爱,何况极爱他?
佛子们以欲求将一切众生安置于暂时与究竟安乐的利益意乐而行住于此世间成熟众生,世间父母友人对各自之子与亲人并不具有这样善妙的意乐,为什么呢?父母等虽然对自己的儿子等有慈爱心,可那也只是暂时今生能作少许利益,却不会生起将他安置于永乐之因善法中的意乐,而且有些也让他们造罪。慈心的尊主为利他众行持时,有欲求其他众生能暂时与永远安乐的慈心,而世间人对自己尚且不求仁慈爱心,更何况说对心里极爱的其他人呢?也就是说,虽然凡夫异生对自己慈爱,但以愚痴所牵为今生的安乐而杀生、不与取等以不善之因,在今生也受到王法治裁等,后世会得到诸多痛苦。同样,以自杀、持狗牛禁行恶劣苦行使自己今生后世痛苦,不知永乐之道,因此不会趋入。菩萨慈爱一切众生,是希望他们随时随地行善永久安乐的慈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