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观有无品释
第十五观有无品
他宗说:一切法的自性是存在的,因为它们能生的近取因与缘存在。
驳:因与缘也不存在,因为能生的近取因缘不存在,如同空中鲜花。
他宗说:能产生苗芽的因缘——种子等与能产生行等的因缘——无明等都是近取因缘,所以有实法的自性存在。
驳:假设行与苗芽等有自性,那么一切已有的法依靠因缘还有什么必要呢?如同行与苗芽等现今已成立的一切法,也不应该为了产生而以无明与种子等作为近取因缘一样,其余法也都不是为了产生而取受,因为它的自性存在:
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
已有的法再产生无有意义,在产生之前,任何法也不是自性存在的,那是什么?如果认为,在产生之前不存在的自性依靠因缘来产生。这种承许也不合理:
性从众缘生,即名为作法。
由于从因缘中产生,就是承许自性是所作性。如果认为:承认自性是所作性的缘故,辩论所作的太过对我们没有妨害。
这也不合理:
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义?
因为既是所作也是自性的这种说法互绝相违故就是无有相属之义。这里自本体称为自性,分别解说,有实法是所作,在世间中不说是自性,就像水的热性、猫眼水晶等依靠制宝人努力制造成红宝石等事物一样。而自性的法,就是非所作,如同火的热性或红莲宝石等同类红宝石等的本体。因为它不是遇到其他有实法而产生,所以称为它们的自性。为此,自性不是所作,这是世间名言的真相。现在我们来说明,热性也是所作的缘故可认定它不是火的自性。宝珠与火绒遇到太阳、燧木与燧垫中产生的火是观待因缘。火以外的热性也是不存在的,所以热性是以因缘产生,为此是所作。由于是所作,故如水的热性一样不是自性,这一点可明显决定。
假设对方说:火的自性是热性,难道不是包括放牛的牧童与愚女在内都共称的吗?
驳:我们说不共称了吗?我们是说“这不应该是自性,因为不具备自性的法相”。世间人由于跟随颠倒无明而将无自性的诸法妄加分别为有自性。犹如有眼翳者对本无自性的毛发等,以眼翳之缘贪执为自性,同样,凡夫以无明的眼翳失去慧眼,对本无自性的法贪执为有自性,与可得的众多其他法不共同,就像耽执火的自性自法相是热性一样说为法相,因为本身的法相就称为自法相。从那些共称的角度,世尊也在经藏、论藏中将自本体安立为世俗,无常等通称为总法相。观待远离了无明眼翳具有无垢慧眼者所见,就像离开眼翳者不见有眼翳者的毛发一样,圣者不见凡夫心妄加分别的自性,他们明显宣说了这不是诸法的自性。如《圣楞伽经》中云:“如有眼翳者,颠倒执毛发,如是分别法,凡愚邪分别。无自性无识,无普基无实,凡愚恶寻思,如尸妄计此。”佛陀还广说了“大慧,自性无生,我说诸法无生”。
他宗说:假设火等的热性等是由因缘所生,是所作性,因此不是自性,那么现在需要讲讲它们自性的法相是什么?自性又是什么?
答:
性名为无作,不待异法成。
这是自己的性质,就称为自性,某法据为己有的本体,那就是它的自性。什么是某法据为己有的呢?就是不以任何法改造,改造的某法那不是它据为己有的,如水的热性。某法不依不赖于任何法就是它据为己有的,如自己的仆人与自己的财物。依赖于某个其他法,它就不是它的我所,如暂时的借用品,自己没有主权。如是观待造作与自己不承许为自性,所以说“热性是火的自性”不合理,因为依赖因缘,先前没有产生后来产生,故是所作。正因为这样,三时中,火无误初始的本体无改造,不是先前未生后来产生,并不是像水的热性或此岸彼岸或长短一样观待因缘,那就称为自性。
若问:火的自本体存在吗?
它既不是以自本体存在,也不是不存在,虽然是如此,但为了断除听者的怖畏,而增益说它在世俗中存在。如世尊言:“于无文字法,是为闻与说,无字唯增益,彼亦是闻说。”本论中也会讲到:“既不说空性,亦不说不空,非应二非二,当说假立义。”
假设问:由增益说它有,那是怎样的呢?
答:它的自本性就是所谓诸法的法性,就是真如。
如果接着问:万法的法性又是什么?
答:就是诸法的本体。
若问:此本体又是什么?
答:是自性。
若问:此自性又是什么?
答:是空性。
若问:此空性又是什么?
答:就是无自性。
若问:此无自性又是什么?
答:是真如。
若问:此真如又是什么?
答:真如的本体无有变异,恒常安住,一切时处无生,即是无造作,不观待他法的缘故,就称为火等的自性。由无明眼翳之力导致不见诸法的本相,真如就成了离开了无明眼翳的圣者们的行境,本体安立为它们的自性。要知道,“性名是无作,不待他法成”这是龙树菩萨安立的自性法相。也要了解:诸法的自性无生,它也不是一切,仅是无实而无本体的缘故,诸法的自性不存在。如世尊言:“知诸实无实,永不贪诸法,永不贪诸法,彼得无相定。”
他宗说:虽然诸法无自性,但有他性,因为没有遮破他性,如果有他性,那么也就有自性,因为无有自性不会成立他性。
驳:
法若无自性,云何有他性?
他性因自性,而名为他性。
世间中,只要是自性就绝对是观待其他自性而称为他性。假设热性是火的自性,那么观待具有湿性的水而称为他性,如果加以分析,那么任何法自性不存在,又怎会有他性呢?由于无有他性,也就成立无有自性。
他宗说:即便自性与他性不存在,但有实法是存在的,因为没有遮破它。如果有实法存在,那么就必然是自性或他性,所以自性与他性也存在。
驳:
离自性他性,何得更有法?
若有自他性,诸法则得成。
如果对有实法进行观察,那要么是自性要么是他性,而自性和他性这两者以前面所说的道理证明并不存在,由这两者不存在就能决定诸法也不存在。
他宗说:即便你们破了有实法,可是无实法是存在的,因为没有破它。由于对立法存在,有实法也就存在,如无实法一样。
驳:假设无实法存在,那么有实法也就存在。可是无实法并不存在:
有若不成者,无云何可成?
因有有法故,有坏名为无。
假设有个所谓的有实法存在,那么它变异而成为无实法,瓶子等从现阶段毁坏,得以变异,在世间中就称为无实法。可是瓶子等这些有实法的本性并不成立,又怎能有变异为无有之自性的法呢?所以,无实法也不存在。因此,一切情况下,自性与他性、有实法与无实法均不存在。
以无明眼翳失去慧眼而颠倒执著的人不会见到真实义:
若人见有无,见自性他性,
如是则不见,佛法真实义。
自以为是无误传讲如来经典的人,讲说“地的自性是坚硬、受的自性是领略对境、识的自性是认知各自对境”诸法之自性的人,及讲说“色是他性、识也是他性、受也是他性”诸法之他性的人,还有讲说“现阶段识等有实法或过去的识等”无实法的人,他们都不是讲殊胜甚深缘起的真如。自性与他性等存在的一切,与所说的正理相违,如来也不是说诸法的自性与正理相违吗?因为通达了无余诸法的无误真如本性。所以,诸智者均说只有世尊的语言才是正量,因为有合理性而无有欺惑。为此,由诚信无余永断过失而来,或者能解一切,能完全理解真如的缘故,或者对向真实而去,依靠他能走向涅槃,为此,圆满佛陀的语言安立是教量,除佛以外的一切言说远离合理性的缘故安立为非正量非圣教。自性与他性、有实与无实这些见解不具备正理,因此不是真如。
对于欲求解脱的所化众生:
佛能灭有无,于化迦旃延,
经中之所说,离有亦离无。
世尊在《化迦旃延经》中说:“迦旃延,此世间人多数耽著有无,是故不能从生老病死忧悲苦恼烦乱中解脱,不能从五道轮回中解脱,不能从死亡逼苦中解脱。”其中作了广说。这部经也是一切部都念诵的。所以,依于此教证与所说的理证,有智慧的人不应该承许自性他性、有实无实与如来教极其相违的见解,因为世尊已经予以遮破。
若问:出有坏佛陀以何超胜?
答:就是了知有实法无实法,具有了知有实无实的特性,因此了知有实无实法,无误彻知有实无实法的自性如何安住,才说“佛知有无实”世尊了知有实无实法,也能遮破有、无二者,因此承许说“见有实无实是真如”不合理。佛陀又言:“迦叶,有者是一边,无者第二边,二者之中间彼无所剖析,无所显示,非为所依,无现,无知,无住。迦叶,此乃中观道妙观察诸法。”又云:“有无是二边,净不净是边,故断二边已,智不住中间。有无是争论,净不净是争,争苦不寂灭,无争则灭苦。”
他宗说:假设火等自性绝对存在,会有什么过失呢?
这一点,“因与缘所生,自性成作者……”已讲明了过失。
此外,假设火等这些法自性存在,那么已经有的法也就不会变异,下面说明:
若法实有性,后则不应无。
假设火等这些法的自性也就是自己的本体,那么当时以自性存在的自性不会再度变异,为什么呢?
性若有异相,是事终不然。
假设这是火等这些法的自性,那么由于当时自性是不变的故永远不该变异,如同无障碍的虚空永远不变异一样,自性存在的火等也不会变异。可是,它们变异相续中断之法相的坏灭,你们也是可得的。由此可知,由于如水的热性一样是变化的有法,这并不是这些法的自性。
他宗说:假设说自性存在不会有变异,而变异性也是可以见到的缘故,这些有实法无有自性。但是:
若法实无性,云何而可异?
就像空中鲜花一样不是以自性——自本体存在,那么变异是谁的变异呢?以自性不存在而不可得变异,变异又明明可见,因此自性存在。
驳:假设按照你们的观点来讲,不是以自性即自本体存在就无有变异,变异也是可见的缘故自性存在,可是:
若法实有性,云何而可异?
就像现在产生一样,自性即自本体存在的缘故,变异是谁的变异?由于自性存在没有变异,因此一切情况下都不可能变异。所以,应当了知“诸法无自性”。
解说“变异可见的缘故自性不存在”,这也是从他宗共称变异可见的角度来说的,而我们永远也不承认有变异:
定有则著常,定无则著断。
是故有智者,不应著有无。
为此,自性根本不存在,一切法不是有的自性,它们也不存在变异。谁妄加分别诸法有与无,这样分别必定成了将“有”执为常,将“无”视为断。这种常断见也是善趣与清净解脱道的障碍,所以,是很大的非义。因此说“是故有智者,不应著有无”。
若问:为何有有实、无实见就成了常见与断见呢?
答:
若法有定性,非无则是常,
先有而今无,是则为断灭。
说自性存在,那就是自性无有退转,所以永远不是无,这样一来,由于承许以自性存在就成了常见。先前存在的阶段,承许为有实法的自性而现在毁灭就承许无有,结果就成了断见。谁的见解,认为有实法自性不合理,就不会有常断见的过失,因为有实法自性不可得。
假设说:虽然承许一切法自性不存在不会有有实见而无有常见,可难道不是一定成了断见吗?
答:不会成为断见,如果承许先前是有实法的自性,后来它消失就承许无有,抹杀了有实法自性先前可得这一点,由此会成为无见。而就像无有眼翳者不见有眼翳者可见的毛发飘浮一样一无所得而说无有,那如何成断见呢?因为无有所破。如同无有眼翳者是为了遣除颠倒者颠倒贪执一样,虽然我们说“诸法不存在”,但我们不会成为断见,如经中云:“世尊,谁承许先前贪嗔痴为有实,后来贪嗔痴非有实,亦成断灭。”其中作了广说。
谁承许依他起心与心所是有实,遍计本性不存在,依此能断除有见,而依靠作为染污法与清净法之因的依他起法存在能断除无见,按照他宗的观点,遍计法不存在的缘故,依他起存在的缘故既成了有见也成了无见,又岂能断除二边?因缘所生即已说明有自性不合理,不该再解说。
所以应当了知,只有中观见,不会有有见与无见的过失。唯识宗的见解等并非如此。《宝论》中说:“于称人与蕴,世间数论派,鸱枭裸体派,问说离有无。是故诸佛说,无死甘露教,甚深离有无,当知乃特法。”
由于成为见胜义的方便,因此针对如此妄加分别的所化众生,就如同世尊以大悲依他起对正量部行人讲说的一样,宣说唯识宗是不了义,并非了义。《圣三摩地王经》中云:“如佛说空性,知了义经别,说有情人士,知彼不了义。”详细道理应当从《无尽慧请问经》等中来通达。所以,欲求解脱的正士,要了悟只要存在有实无实二见就是轮回,从而应当遣除这两种见解,如实修行中观道。世尊言:“一切皆非生,慧破有无实,凡愚随心转,累世受痛苦。”又云:“过去无量劫,我忆成人君,大仙作舟子,名为无实生。生即住虚空,说法皆无实,随彼而取名。世间所共称。诸天传音声,成为无实佛,生即迈七步,佛说法无实。能仁宣诸法,成佛法王时,草木药山岩,亦出无实声。彼世所有声,皆言无有实。引导诸世间,妙音尽传出。”“法自性非理,诸法无实声……”因此应当通达经义。“彼世所有声,皆言无有实”,是承许为无遮,所以无实之义就是无自性的意思。
月称论师亲造之《显句论》·第十五观有无品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