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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量理宝藏11品观他利比量79-84科判颂词627-687

创建日期:2022-05-20

  逻辑学-量理宝藏11品观他利比量79-84科判颂词627-687

  第十一品观他利比量

  627、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他利比量)分三:

  628、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一、他利比量之法相;(第79课)

  他利比量自所见,于他宣说之语言。

  629、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补特伽罗之安立)分三:

  630、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一、各自之法相;(第79课)

  立论敌论见证者,次第立破与裁决。

  631、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二、胜负之安立;(第79课)

  辩论双方以功过,实施制服及摄受。

  如是而说有胜负,非尔无二论中说。

  妄言谄诳虽制服,不许彼者有胜负。

  632、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见证者如何建立之理)分二:

  633、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辛一、总说制服与摄受之理;(第79课)

  世许夺施制服摄,取舍宗派则承许,

  正士折服及受持。

  634、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辛二(分别抉择负处)分二:

  635、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辛二壬一、宣说合理观点;(第79课)

  负处双方共有四,乃知理者之意趣。

  636、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辛二壬二(遮破错误观点)分二:

  637、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辛二壬二癸一、破雪域派观点;(第79课)

  立论三二共六过,敌论三二亦有六,

  见证有三皆有一,雪域派师许十六。

  若是负处前含摄,非尔非为所制服,

  于见证者无负处,竭力而为太过分。

  638、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辛二壬二癸二、破足目派观点。(第79+80+81课)

  坏宗异宗相违宗,舍宗异因及异义,(第79课)

  不可解义与无义,缺义重言不至时,

  缺减增加不能诵,不知以及不能难,

  认许他难与避遁,忽视应可责难处,

  责难不可责难处,离宗义及相似因,

  即是足目本师说,二十二种之负处。

  于彼具德法称师,说彼部分非负处,

  若是负处可归二。

  所谓坏宗之负处,即是说非能立支。(第80课)

  所谓异宗之负处,了知遮破归不定。

  立宗与因等相违,若说立宗无所需,

  未说则成因三过,因无过失非负处。

  舍宗归属不定中,第二负处乃无义。

  异因如若词圆满,不定未完非负处。

  异义立论不定故,负处敌论非过咎,

  由说而言予折服,非为除此之负处。

  无义说非能立支,此外他者实非有。

  不可解义非义名,摄于说非能立中,

  具义说三敌论者,不解绝非立论负。

  缺义诬赖无关语,归属非能立支中。

  不至时即序颠倒。如若解义非负处,

  若不解义则归属,说非能立支之中。

  缺减二支之过失,无立宗等非负处。(第81课)

  增说摄于非能立,汝之观点非负处。

  重言词重非过失,义重归摄非能立,

  彼亦论式立为过,长篇故事非为错。

  不随说若敌论者,未说立论之诸言,

  非过需说未宣说,则摄不能难之内。

  不知义于敌论者,非为不能难之外。

  不能难者属不说,能立支抑不说过。

  避遁真实非负处,有狡猾归不能难。

  认许他难知不知,依次不定不说过。

  忽视应可责难处,辩双不能难中摄。

  责难不可责难处,唯不能难之负处。

  彼者所谓离宗义,摄于不说能立支。

  相似之因为负处。

  值遇未遇相似因,恒常无说与未生,

  果法同法及异法,分别无异与可得,

  犹豫知义及应成,皆是集量论所说。

  观理论谓增与减,言说未言及正理,

  各喻所立无常作,生过相似似能破,

  如是所许二十四,陈那已破法称置。

  639、总结偈:(第81课)

  未知此等似能破,讲说诸大论典者,

  多数未了前观点,故乃笼统分开诠。

  640、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辩论语言之分类)分三:

  641、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一、由补特伽罗而分类;(第82课)

  三种人有六说法。

  642、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由必要而分类)分二:

  643、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建立自宗之语言)分二、

  644、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一(真论式之分类)分二:

  645、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一癸一(运用语言之方式)分三:(第82课)

  宣示三相真论式。

  646、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一癸一子一(破他宗)分二:

  647、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一癸一子一丑一、破前派观点;(第82课)

  五支立宗与应用,结论三者属多余,

  周遍不全故非理。

  648、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一癸一子一丑二、破雪域派观点。(第82课)

  二支亦用第三格,及第五格引立宗。

  设若立宗未言说,语未圆满故需问。

  649、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一癸一子二(立自宗)分二:

  650、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一癸一子二丑一、于愚者前论证方式;(第82课)

  愚前应用简与繁,二者先后无差异,

  复加末尾结束词。

  651、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一癸一子二丑二、于智者前论证方式。(第82课)

  于智者前唯凭因。

  652、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一癸一子三、除诤论。(第82课)

  谓与集量之虚词,分析而说诚相违。

  彼乃第三格所摄,是故无有何相违。

  653、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一癸二、论式之作用。(第82课)

  令他生起果比量。

  654、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二(似论式之分类)分二:

  655、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二癸一、法相;(第82课)

  运用错误之能立,即似论式之法相。

  656、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二癸二、分类。(第82课)

  义理思路语言分,相似论式亦三种。

  657、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二(破斥他宗之语言)分二:

  658、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二壬一、真能破;(第83课)

  说过而除邪思维。对境本体用词分,

  故真能破有三类。

  659、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二壬二、似能破。(第83课)

  似能破过不说过。

  外道藏地个别师,虽作定数不合理。

  即不说过说非过,详细分类不可思。

  660、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由论式而分类)分二:

  661、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一、自续论式;(第83课)

  自续论式前已说。

  662、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应成论式)分二:

  663、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应成之安立)分三:

  664、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一(破他宗)分二:

  665、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一子一、宣说对方观点;(第83课)

  谓应成四分十四,诸雪域派如是许。

  能遮不能遮遣中,真似应成各有七。

  六种与半不招引,第七之半则招引。

  666、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一子二、破彼观点。(第83课)

  自续因亦同等故,因无周遍相违故,

  似能破定非理故,应成分四不应理。

  分二不成属多余,相违似应成减缺,

  无因遍成实错谬,是故应成非十四。

  667、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二(立自宗)分二:

  668、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二子一(真应成因)分二:

  669、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二子一丑一、法相;(第83课)

  说承许而立不许。

  670、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二子一丑二(分类)分三:

  671、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二子一丑二寅一、引出能立之应成因;(第84课)

  建立应成具三相,虽非真实证成语,

  反之则有立法相。

  有谓应成法倒转,引出建立之言词。

  应成语引自续因,宗法失毁诸论式,

  应成语引自续义,语言反之非如实。

  672、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二子一丑二寅二、不引能立之应成因;(第84课)

  真应成反不引义。

  673、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二子一丑二寅三、举例说明彼等分类。(第84课)

  当知果自性法相,三不可得不招引。

  余真因皆引能立。倒转四种引自类,

  招引异类有十四。

  674、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二子二、似应成因:(第84课)

  说许未立不承许。

  675、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三、除诤论:(第84课)

  谓若承许乃是因,则成容有第四因,

  承许若不堪当因,以应成证不合理。
        于他遍计之假立,以应成证无过失

  676、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二(答复方式)分二:

  677、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二癸一、破不合理观点;(第84课)

  雪域诸师如是说,应成答复三方式。

  相违不定变成一,若许似因变成二。

  最终一切相似因,皆摄不成一者中。

  若谓不成分二同,抑或相违彼成错。

  678、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二癸二、说合理观点。(第84课)

  是故智者应成答,以四方式而答复,

  以答不能颠覆者,随从彼乃智士轨。

  何者了知诸破立,正理论典之教义,

  彼等智者得受持,圆满正觉教真义。

  679、甲三(造论究竟之事宜)分三:

  680、甲三乙一(造论之方式)分五:

  681、甲三乙一丙一、宣说作者智慧超群;(第84课)

  以往生世反复依,精通智者潜研习,

  今生略闻一二次,根嘎嘉村遍知论。

  682、甲三乙一丙二、宣说依何而造;(第84课)

  全胜陈那法称师,集量释量彼诸释,

  通达了知因明理,造此正理胜理藏。

  683、甲三乙一丙三、宣说造论之真实必要;(第84课)

  为摧淡黄足目师,裸体派师鸱枭子,

  受持现世美论士,声闻雪域诸论师,

  彼等恶劣邪寻思,方造此部大论著。

  684、甲三乙一丙四、宣说是故当依智者;(第84课)

  虽具些微智力未得善说髓,日夜勤奋论典略知未究竟,

  时刻精进禅修背离佛喜道,浊世满足之士慎思依智者。

  685、甲三乙一丙五、以此理由而决定。(第84课)

  弃说七论正理即如此,老生常谈我说此法理,

  知理智者纵然欢喜此,多次听闻亦非愚行境。

  686、甲三乙二、此善回向佛果;(第84课)

  依凭善说启开慧眼已,如实善示所知真如义,

  以此善愿得见万法智,而成一切有情之依处。

  687、甲三乙三、宣说作者尊名而对论典起诚信。(第84课)
 

  量理宝藏=甲一、入论分支+甲二、真实论义+甲三、造论究竟之事宜

  甲二、真实论义=乙一、从总反体抉择所知(1-7品)+乙二、决定能知量之自性

  乙二、决定能知量之自性=丙一、法相之安立(8品)+丙二、抉择各自事相之义。

  丙二、抉择各自事相之义=丁一、现量(9品)+丁二、比量

  丁二、比量=戊一、自利比量(10品)+戊二、他利比量。

  戊二、他利比量=己一、他利比量之法相(628)+己二、补特伽罗之安立+己三、辩论语言之分类

  己二、补特伽罗之安立=庚一、各自之法相(630)+庚二、胜负之安立(631)+庚三、见证者如何建立之理。

  庚三、见证者如何建立之理=辛一、总说制服与摄受之理(633)+辛二、分别抉择负处

  辛二、分别抉择负处=壬一、宣说合理观点(635)+壬二、遮破错误观点

  壬二、遮破错误观点=癸一、破雪域派观点(637)+癸二、破足目派观点(638)+总结偈(639)

  己三、辩论语言之分类=庚一、由补特伽罗而分类(641)+庚二、由必要而分类+庚三、由论式而分类

  庚二、由必要而分类=辛一、建立自宗之语言+辛二、破斥他宗之语言。

  辛一、建立自宗之语言=壬一、真论式之分类+壬二、似论式之分类。

  壬一、真论式之分类=癸一、运用语言之方式+癸二、论式之作用(653)

  癸一、运用语言之方式(645)=子一、破他宗+子二、立自宗+子三、除诤论(652)

  子一、破他宗=丑一、破前派观点(647)+丑二、破雪域派观点(648)

  子二、立自宗=丑一、于愚者前论证方式(650)+丑二、于智者前论证方式(651)

  壬二、似论式之分类=癸一、法相(655)+癸二、分类(656)

  辛二、破斥他宗之语言=壬一、真能破(658)+壬二、似能破(659)

  庚三、由论式而分类=辛一、自续论式(661)+辛二、应成论式。

  辛二、应成论式=壬一、应成之安立+壬二、答复方式

  壬一、应成之安立=癸一、破他宗+癸二、立自宗+癸三、除诤论(675)

  癸一、破他宗=子一、宣说对方观点(665)+子二、破彼观点(666)

  癸二、立自宗=子一、真应成因+子二、似应成因(674)

  子一、真应成因=丑一、法相(669)+丑二、分类

  丑二、分类=寅一、引出能立之应成因(671)+寅二、不引能立之应成因(672)+寅三、举例说明彼等分类(673)

  壬二、答复方式=癸一、破不合理观点(677)+癸二、说合理观点(678)

  甲三、造论究竟之事宜=乙一、造论之方式+乙二、此善回向佛果(686)+乙三、宣说作者尊名而对论典起诚信(687)

  乙一、造论之方式=丙一、宣说作者智慧超群(681)+丙二、宣说依何而造(682)+丙三、宣说造论之真实必要(683)+丙四、宣说是故当依智者(684)+丙五、以此理由而决定(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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