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量理宝藏11品观他利比量79-84科判颂词627-687
第十一品观他利比量
627、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他利比量)分三:
628、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一、他利比量之法相;(第79课)
他利比量自所见,于他宣说之语言。
629、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补特伽罗之安立)分三:
630、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一、各自之法相;(第79课)
立论敌论见证者,次第立破与裁决。
631、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二、胜负之安立;(第79课)
辩论双方以功过,实施制服及摄受。
如是而说有胜负,非尔无二论中说。
妄言谄诳虽制服,不许彼者有胜负。
632、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见证者如何建立之理)分二:
633、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辛一、总说制服与摄受之理;(第79课)
世许夺施制服摄,取舍宗派则承许,
正士折服及受持。
634、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辛二(分别抉择负处)分二:
635、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辛二壬一、宣说合理观点;(第79课)
负处双方共有四,乃知理者之意趣。
636、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辛二壬二(遮破错误观点)分二:
637、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辛二壬二癸一、破雪域派观点;(第79课)
立论三二共六过,敌论三二亦有六,
见证有三皆有一,雪域派师许十六。
若是负处前含摄,非尔非为所制服,
于见证者无负处,竭力而为太过分。
638、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辛二壬二癸二、破足目派观点。(第79+80+81课)
坏宗异宗相违宗,舍宗异因及异义,(第79课)
不可解义与无义,缺义重言不至时,
缺减增加不能诵,不知以及不能难,
认许他难与避遁,忽视应可责难处,
责难不可责难处,离宗义及相似因,
即是足目本师说,二十二种之负处。
于彼具德法称师,说彼部分非负处,
若是负处可归二。
所谓坏宗之负处,即是说非能立支。(第80课)
所谓异宗之负处,了知遮破归不定。
立宗与因等相违,若说立宗无所需,
未说则成因三过,因无过失非负处。
舍宗归属不定中,第二负处乃无义。
异因如若词圆满,不定未完非负处。
异义立论不定故,负处敌论非过咎,
由说而言予折服,非为除此之负处。
无义说非能立支,此外他者实非有。
不可解义非义名,摄于说非能立中,
具义说三敌论者,不解绝非立论负。
缺义诬赖无关语,归属非能立支中。
不至时即序颠倒。如若解义非负处,
若不解义则归属,说非能立支之中。
缺减二支之过失,无立宗等非负处。(第81课)
增说摄于非能立,汝之观点非负处。
重言词重非过失,义重归摄非能立,
彼亦论式立为过,长篇故事非为错。
不随说若敌论者,未说立论之诸言,
非过需说未宣说,则摄不能难之内。
不知义于敌论者,非为不能难之外。
不能难者属不说,能立支抑不说过。
避遁真实非负处,有狡猾归不能难。
认许他难知不知,依次不定不说过。
忽视应可责难处,辩双不能难中摄。
责难不可责难处,唯不能难之负处。
彼者所谓离宗义,摄于不说能立支。
相似之因为负处。
值遇未遇相似因,恒常无说与未生,
果法同法及异法,分别无异与可得,
犹豫知义及应成,皆是集量论所说。
观理论谓增与减,言说未言及正理,
各喻所立无常作,生过相似似能破,
如是所许二十四,陈那已破法称置。
639、总结偈:(第81课)
未知此等似能破,讲说诸大论典者,
多数未了前观点,故乃笼统分开诠。
640、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辩论语言之分类)分三:
641、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一、由补特伽罗而分类;(第82课)
三种人有六说法。
642、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由必要而分类)分二:
643、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建立自宗之语言)分二、
644、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一(真论式之分类)分二:
645、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一癸一(运用语言之方式)分三:(第82课)
宣示三相真论式。
646、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一癸一子一(破他宗)分二:
647、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一癸一子一丑一、破前派观点;(第82课)
五支立宗与应用,结论三者属多余,
周遍不全故非理。
648、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一癸一子一丑二、破雪域派观点。(第82课)
二支亦用第三格,及第五格引立宗。
设若立宗未言说,语未圆满故需问。
649、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一癸一子二(立自宗)分二:
650、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一癸一子二丑一、于愚者前论证方式;(第82课)
愚前应用简与繁,二者先后无差异,
复加末尾结束词。
651、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一癸一子二丑二、于智者前论证方式。(第82课)
于智者前唯凭因。
652、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一癸一子三、除诤论。(第82课)
谓与集量之虚词,分析而说诚相违。
彼乃第三格所摄,是故无有何相违。
653、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一癸二、论式之作用。(第82课)
令他生起果比量。
654、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二(似论式之分类)分二:
655、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二癸一、法相;(第82课)
运用错误之能立,即似论式之法相。
656、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一壬二癸二、分类。(第82课)
义理思路语言分,相似论式亦三种。
657、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二(破斥他宗之语言)分二:
658、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二壬一、真能破;(第83课)
说过而除邪思维。对境本体用词分,
故真能破有三类。
659、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二辛二壬二、似能破。(第83课)
似能破过不说过。
外道藏地个别师,虽作定数不合理。
即不说过说非过,详细分类不可思。
660、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由论式而分类)分二:
661、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一、自续论式;(第83课)
自续论式前已说。
662、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应成论式)分二:
663、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应成之安立)分三:
664、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一(破他宗)分二:
665、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一子一、宣说对方观点;(第83课)
谓应成四分十四,诸雪域派如是许。
能遮不能遮遣中,真似应成各有七。
六种与半不招引,第七之半则招引。
666、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一子二、破彼观点。(第83课)
自续因亦同等故,因无周遍相违故,
似能破定非理故,应成分四不应理。
分二不成属多余,相违似应成减缺,
无因遍成实错谬,是故应成非十四。
667、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二(立自宗)分二:
668、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二子一(真应成因)分二:
669、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二子一丑一、法相;(第83课)
说承许而立不许。
670、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二子一丑二(分类)分三:
671、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二子一丑二寅一、引出能立之应成因;(第84课)
建立应成具三相,虽非真实证成语,
反之则有立法相。
有谓应成法倒转,引出建立之言词。
应成语引自续因,宗法失毁诸论式,
应成语引自续义,语言反之非如实。
672、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二子一丑二寅二、不引能立之应成因;(第84课)
真应成反不引义。
673、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二子一丑二寅三、举例说明彼等分类。(第84课)
当知果自性法相,三不可得不招引。
余真因皆引能立。倒转四种引自类,
招引异类有十四。
674、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二子二、似应成因:(第84课)
说许未立不承许。
675、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一癸三、除诤论:(第84课)
谓若承许乃是因,则成容有第四因,
承许若不堪当因,以应成证不合理。
于他遍计之假立,以应成证无过失
676、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二(答复方式)分二:
677、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二癸一、破不合理观点;(第84课)
雪域诸师如是说,应成答复三方式。
相违不定变成一,若许似因变成二。
最终一切相似因,皆摄不成一者中。
若谓不成分二同,抑或相违彼成错。
678、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三庚三辛二壬二癸二、说合理观点。(第84课)
是故智者应成答,以四方式而答复,
以答不能颠覆者,随从彼乃智士轨。
何者了知诸破立,正理论典之教义,
彼等智者得受持,圆满正觉教真义。
679、甲三(造论究竟之事宜)分三:
680、甲三乙一(造论之方式)分五:
681、甲三乙一丙一、宣说作者智慧超群;(第84课)
以往生世反复依,精通智者潜研习,
今生略闻一二次,根嘎嘉村遍知论。
682、甲三乙一丙二、宣说依何而造;(第84课)
全胜陈那法称师,集量释量彼诸释,
通达了知因明理,造此正理胜理藏。
683、甲三乙一丙三、宣说造论之真实必要;(第84课)
为摧淡黄足目师,裸体派师鸱枭子,
受持现世美论士,声闻雪域诸论师,
彼等恶劣邪寻思,方造此部大论著。
684、甲三乙一丙四、宣说是故当依智者;(第84课)
虽具些微智力未得善说髓,日夜勤奋论典略知未究竟,
时刻精进禅修背离佛喜道,浊世满足之士慎思依智者。
685、甲三乙一丙五、以此理由而决定。(第84课)
弃说七论正理即如此,老生常谈我说此法理,
知理智者纵然欢喜此,多次听闻亦非愚行境。
686、甲三乙二、此善回向佛果;(第84课)
依凭善说启开慧眼已,如实善示所知真如义,
以此善愿得见万法智,而成一切有情之依处。
687、甲三乙三、宣说作者尊名而对论典起诚信。(第84课)
量理宝藏=甲一、入论分支+甲二、真实论义+甲三、造论究竟之事宜。
甲二、真实论义=乙一、从总反体抉择所知(1-7品)+乙二、决定能知量之自性。
乙二、决定能知量之自性=丙一、法相之安立(8品)+丙二、抉择各自事相之义。
丙二、抉择各自事相之义=丁一、现量(9品)+丁二、比量。
丁二、比量=戊一、自利比量(10品)+戊二、他利比量。
戊二、他利比量=己一、他利比量之法相(628)+己二、补特伽罗之安立+己三、辩论语言之分类。
己二、补特伽罗之安立=庚一、各自之法相(630)+庚二、胜负之安立(631)+庚三、见证者如何建立之理。
庚三、见证者如何建立之理=辛一、总说制服与摄受之理(633)+辛二、分别抉择负处。
辛二、分别抉择负处=壬一、宣说合理观点(635)+壬二、遮破错误观点。
壬二、遮破错误观点=癸一、破雪域派观点(637)+癸二、破足目派观点(638)+总结偈(639)
己三、辩论语言之分类=庚一、由补特伽罗而分类(641)+庚二、由必要而分类+庚三、由论式而分类。
庚二、由必要而分类=辛一、建立自宗之语言+辛二、破斥他宗之语言。
辛一、建立自宗之语言=壬一、真论式之分类+壬二、似论式之分类。
壬一、真论式之分类=癸一、运用语言之方式+癸二、论式之作用(653)
癸一、运用语言之方式(645)=子一、破他宗+子二、立自宗+子三、除诤论(652)
子一、破他宗=丑一、破前派观点(647)+丑二、破雪域派观点(648)
子二、立自宗=丑一、于愚者前论证方式(650)+丑二、于智者前论证方式(651)
壬二、似论式之分类=癸一、法相(655)+癸二、分类(656)
辛二、破斥他宗之语言=壬一、真能破(658)+壬二、似能破(659)
庚三、由论式而分类=辛一、自续论式(661)+辛二、应成论式。
辛二、应成论式=壬一、应成之安立+壬二、答复方式。
壬一、应成之安立=癸一、破他宗+癸二、立自宗+癸三、除诤论(675)
癸一、破他宗=子一、宣说对方观点(665)+子二、破彼观点(666)
癸二、立自宗=子一、真应成因+子二、似应成因(674)
子一、真应成因=丑一、法相(669)+丑二、分类。
丑二、分类=寅一、引出能立之应成因(671)+寅二、不引能立之应成因(672)+寅三、举例说明彼等分类(673)
壬二、答复方式=癸一、破不合理观点(677)+癸二、说合理观点(678)
甲三、造论究竟之事宜=乙一、造论之方式+乙二、此善回向佛果(686)+乙三、宣说作者尊名而对论典起诚信(687)
乙一、造论之方式=丙一、宣说作者智慧超群(681)+丙二、宣说依何而造(682)+丙三、宣说造论之真实必要(683)+丙四、宣说是故当依智者(684)+丙五、以此理由而决定(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