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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炎≥湿疹≥八成皮肤病

创建日期:2025-07-11

  皮炎≥湿疹≥八成皮肤病

  一、遥远的笑话

  在遥远的国门刚开启的时代,看到报纸上刊登了一则老外的笑话。大意说的是,一个儿子问父亲,为什么他要选择当皮肤科的医生?父亲回答说:“因为皮肤病既不致命,又治不好,所以皮肤科的医生既不要担责任,也不愁挣不到病人的钱”。那个时代提壶济世的口碑是很好的,所以大家都把这个笑话批判成“老外的思想品德不好”。

  二、“皮炎”--前半生搭子

  过了一些年,后颈部生了皮肤病,痒→挠→破→痛,不堪其扰。

  只好请假跑到大医院,排了一个多小时的队,看了一分多钟的病。医生瞟了一眼→“皮炎”→写病历→“就这两种药,要吗?”

  当然不满意,皮肤病变不正常都叫“皮炎”,就没有更明确的诊断吗?是不是应该做细菌病毒培养、或者显微镜细细瞅瞅之类的专业检查?医生漠然不理我,我说了个寂莫。推荐的两种药,单位医务室就有,都用过了,不管用,“没有别的药了”。只好如此,一无所获离开医院,浪费了半天的时间。

  不死心,跑到省、市图书馆查了一堆书,还真没找到与病症完全吻合的病名。怪不得医生说不出所以然呢,书上都没有。“皮炎”,可以给不致命的90%的皮肤病冠名了。

  找来很多方法瞎治,都不管用,过了一些时候,病自己好了,此是这辈子与“皮炎”的初次结缘。

  后来的几十年,颈部+腰部经常生皮肤病,痒→挠→破→痛→瞎治→病自己好了。这两部位之所以常生“皮炎”,一方面是衣领、腰带等硬物摩擦过多,另一方面是经常用艾灸盒养护颈椎和命门,而烫坏了皮肤。骨骼系统喜欢温烫、怕风,而皮肤系统喜欢清凉、吹风,两者是一个身体上的冤家对头。艾灸、热敷、颈套、护腰、护膝,这些养护骨骼的方式,都会伤害皮肤。因为骨骼病会致命,而皮肤病不致命,所以只能牺牲皮肤了,导致“皮炎”不能根治。

  颈部+腰部的“皮炎”,阴魂不散,越来越严重,好象一年没几天是没“炎”的状态。每次发作时,都会妄念飞飞。有时候会想到坏的方面,“反复频繁发作,会不会癌变?”。有时候又会想到好的方面,俗话说平常不生病的人,体内的毒气没有出口,所以一旦生病就是大病。按照这个朴素逻辑的话,那我就留着“皮炎”,出出日常的小毒气,也不错嘛;西医说平常不生病的人,体内的免疫部队就会处于躺平状态,当突遇敌情时,反应迟缓,导致前期防御失败。按照这个科学理论的话,那我就留着“皮炎”,让免疫部队一直处于不懈怠的状态,也是不错的嘛。

  “皮炎”不致命,实在没有什么好的对治方法,很无奈,一晃过了几十年。

  三、“湿疹”--后半生搭子

  这几个月,颈部+腰部的皮肤病持续发作。



        终于产生了一个念头,“要不要到医院看看”;然后在去与不去之间,又斗争了很长时间;终于决定,“还是去看一下医生吧”。

  为了体现对这个几十年顽疾的尊重,应该到专科医院去。做功课,刷到一个视频,那个医院人山人海,立即打了退堂鼓,不去不去。到社区医院看看就足以体现尊重了,毕竟几十年都没想过就诊。连着一周大热天,艳阳高照,不去不去。等到阴天,下午16点,拖着买菜的小车出门,先去看病,再去买菜。

  社区医院很近,挂号不排队,挂号费1个+9筹=10;到皮肤科,也不排队。医生的流程与几十年前基本一样,瞟一眼→“湿疹”→操作电脑流程→“这两种药,要吗?”

  不太认可“湿疹”,因为在天气非常干燥的时令,以及身体燥症明显的时期,颈部+腰部的皮肤病也会无别发作,与“湿”性不相关。听到“湿疹”的判词,心里就明白,医生治不好这个病。在大暑天,“湿疹”,可以给不致命的90%的皮肤病冠名了。

  “冬天也发作,会是湿疹吗?”医生不理我,等着我选药。已不是血气方刚的青年,止语了,说了也白说,还是随顺医生的流程吧。电脑上提示两种药,一种西药,名称很长,以前用过,不管用;另一种是《复方黄柏液涂剂》,不记得以前是否用过,现在手头没有。知道黄柏是清热解毒的,就选了这个中成药。打印《处方笺》→拿纸走人。

  交费不排队,拿药不排队,《复方黄柏液涂剂100ml》的药费22.8个+14.28筹=37.08,小贵。

  黄柏的原药材,是纯黄的树皮。但《复方黄柏液涂剂》只是很淡的黄水,是否黄柏含量很少啊。

   《复方黄柏液涂剂》没有治“湿疹”的作用,理论上可以作为痒→挠→破后,“消炎和促进伤口愈合”。实践上是怎么样呢?正事不足,治不了病变皮肤;邪事有余,伤害健康皮肤。有“湿疹”的地方,更兴更痒;“湿疹”周围的地方,大面积发红。哈哈哈,意料之中的。治皮肤病,如果药不对症的话,就是火上浇油,发得更猛;如果药对症的话,就是火底抽薪,几次能好。显然《复方黄柏液涂剂》不对路子,不试不死心。只能用在使劲挠痒后,涂一遍消消炎。

    下了那么大的决心,第二次就诊皮肤病,得到一个“湿疹”的名称。如果“皮炎”可以给90%的“既不致命,又治不好”的皮肤病冠名,那么“湿疹”也可以给80%的“既不致命,又治不好”的皮肤病冠名了。“湿疹”的名称,应该比“皮炎”要小一点,但还是太大了,没有什么意义。

  皮肤病并不是都不致命的,比如皮肤癌。因为担心几十年的顽疾会癌变,“人身极难得”嘛,所以才有了第二次就诊。结果除了由“皮炎”换成了“湿疹”的名称以外,也没有消除风险。

  既然已与“皮炎”有了几十年的交情,那余生就接受“湿疹”继续做这一期生命的搭子吧。现在开始建立档案,从容共度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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