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2《九乘差别略义》论大圆满内容《藏密大圆满法选集》
《藏密大圆满法选集》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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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九乘差别略义》论大圆满内容(节录)
原编者按:《普贤王如来九乘差别略义》一书,为台湾著名藏密大圆满研究专家郭元兴原著。本篇录自该书有关论述大圆满部分。郭氏另有《大圆满的意义和内容》一文,已收录于拙撰《密宗入门知识》一书(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附录中。郭元兴居士以曾译有《大圆满龙钦心髓前行引导文》典籍等而著称。
唐代入藏之莲花生大阿阇黎所传,以无二瑜伽为主,即宁玛派之教理纲要。此派特重无二瑜伽(即阿的瑜伽,亦译极瑜伽),故其理论繁富高远,深密精微,迥非其他宗教所可及,然归本穷源仍自般若波罗密多理趣不二法门而出也。
旧派中名无上瑜伽,实为内大秘密真言乘,更别分为三乘,即马哈瑜伽、阿努瑜伽、阿的瑜伽。其总相差别,谓瞋恚增盛而分别多者,为说明照方便自性父续马哈瑜伽,贪欲增盛乐心安住者,为说真空实性圆满次第般若母续阿努瑜伽,愚痴增益有为作者,为说无二自性阿的瑜伽。如《大庄严续》云:
“上品三具种,
心泯说‘生起’,
心精一‘圆满’,
极胜密大圆。”
又《师子力用圆满续》云:
“生起马哈瑜伽者,如诸法之体,教传阿努瑜伽者,如诸法之道;圆满阿的瑜伽者,如诸法之果。”
旧派中以阿的瑜伽大圆满为最尊最胜法门,胜于其余显、密乘道,盖以所谓自性大圆满光明界体,即自然智,此中所生能生因果缘法悉灭绝故,犹如虚空自性本有。于阿的瑜伽乘中,亦称此自然智为自内证智或菩提心。此心为一切众生本来具有,不假外求。如龙猛菩萨《菩提心论》云:
“一切有情,于心质中,有一分净性,众性皆备,其体极微妙,皎然明白,乃至轮回六趣,亦不变易,如月十六分之一。”
又云:
“一切有情悉含普贤之心。”
又云:
“普贤大菩提心,一切众生本有萨埵,为贪瞋痴之所缚故。”
又云:
“本心湛然清净,犹如满月,光遍虚空,无所分别,亦名无觉了,亦名净法界,亦名实相般若波罗密海,能含种种无量珍宝三摩地,洁白分明。”
又云:
“何故以月轮为喻?为满月圆明体,则与菩提心相类。”
又云:
“其圆明则普贤身也,亦是普贤心也,与十方诸佛同之。”
上文为龙猛菩萨《菩提心论》所述,已侧重给予菩提心义具体的解释,至莲师所传大圆满法门,更对菩提心义加以系统地发挥,而成为无上密乘中自然成佛之最高法门,百代宗师。这绝非偶然之事。
此一切众生自性本有之菩提心,亦即大乘诸经所说之如来藏。《胜鬘经》所云阿赖耶识在缠名如来藏出缠名法身者,亦指此心。依显教义,转阿赖耶识为大圆镜智,亦即法身。唯识以识摄蕴故,在染位以阿赖耶为所知依,在净位依法身建立一切智智。密乘中则以金刚萨埵表菩提心,故金刚萨埵可总摄诸部,而为法身阿提佛陀(近代人称阿达尔乌佛),后世密乘中之时轮乘,所云本初佛者亦仿此义。
所云大圆满者,即指菩提心。此胜乘于显密各乘之理,如下所述。盖以菩萨乘无论空有,莫不思择审察真俗二谛,而菩提心则超绝思审。事乘住于二取清净之境,菩提心则超绝二取。行乘不了无二之义,菩提心则以无二为性。瑜伽乘求生密严刹土不能入于无取无舍,菩提心则无取无舍。马哈瑜伽乘求证金刚持位而入方便般若之门,菩提心则超绝为作。阿努瑜伽求证乐空无别而入界智之门,菩提心则超绝因果。然此菩提心众生性具,胜绝一切,其余诸乘皆不依此建立,故皆渐教,唯大圆满堪称顿乘。如《普作续》云:
“无有见修不护三昧耶,
不净诸地亦不行诸道,
不求事业亦不受灌顶,
三门不动不观曼荼罗,
因果无二犹如大虚空。”
故此阿的无二瑜伽大圆满法,其为解脱道中最高法门决无可疑,其内部细分为三部,即心部、界部、口诀部。口决部又分为四部,即外部、内部、秘密部、无上部。诸部亦皆后后胜于前前。兹依经论委细分别,先表如下:
阿的瑜伽
1 心部;
2 界部;
3 口诀部:(1)外部;(2)内部;(3)秘密部;(4)无上部——自性大圆满光明金刚藏乘。
所言大圆满者,自然智光明体性空为法身,自性明为报身,大悲证智为化身。三身本来本分具足,不需另假精勤修行即圆满故,故云:
“离垢当下之内证智明空赤裸即大圆满。”
又云:
“情器世间生死涅槃一切诸法,皆于此证智空性中圆满,故名圆满。无有其他解脱生死方便更胜此法,故名为大。”
大圆满之中三部之法,皆依心性而立。心者,即虚妄阿赖耶中所起八聚之识,是所净垢。菩提心者,即心性光明。此中属意者为心部,归虚空者为界部,离渐次修为者为口诀部。三部之中,口诀部更为殊胜。以心部即“心”,仍执意度,界部执有法性,仍流意度,唯口诀部能令实相自显,故特超胜。
兹当略说三部之法与余派大法异同优劣。
心部者所照即心,而起心性自然智,故仍由自然智有所变异。此部道之引导理趣,略与大手印同,然大手印乃印持对境,心部则直判有境(即心),即心性本净证智空性,故实不同而有差别。
界部者,除法性普贤界外无余趣处,故除法性界外遮有他生。此部特重光明,与新派五次第法相似,实则大别。五次第依五风分合之要,起幻身空色影像,由骤执及随灭泯化光明,故为有功用道。界部则有以远离缘虑之深要,安住无功用中,以深明双运之智,而修虹身金刚身之甚深方便,故入此道诸持明先德,皆能得智慧身而逝也。
口诀部者,于取舍中以双运无二之智,直遣生死涅槃一切诸法,入于远离能取法性空中,依此诀要现证生死涅槃都无分别内证智体(明体)法性境界,遂能于自内证智(本明)钩缫(suǒ即锁)身中成熟解脱。此法为于“要”上解脱,于契“要”时,如举火也。此部之道以超越(脱噶)之光明为主,似与新派之六加行(六瑜伽时轮乘法)相似,实则大异。六加行以收五风入中脉之要,现起空色影像,而渐引入有功用之大乐道,此则断绝一切意度,实相自显现前印证,故尤殊胜。依此道法虽亦化为智身虹身,然较界部等修法,更为殊胜,盖以此法非仅澄化粗门三业而为微细澄净之身,以能究竟“法性穷尽光明”,故一切粗细三业自然澄化而为三身五智也。
上文为阿的瑜伽大圆满乘三部之法与新派三大法(即大手印、五次第、六加行)之比较,及三部法本身之胜劣。读者可知无上瑜伽部诸大法远非大圆满之比,而大圆满三部法中,又以口诀部尤为殊胜,盖即身解脱而证智慧虹身之道,更无捷疾安稳逾此者也。其殊胜之理,即如大界无央大师所云:
“心部即心,仍执意度,界部执着法性,仍流意度,唯口诀部能令实相自显,故特殊胜也。”
然口诀部复以浅深分为四部,即外、内、秘密、无上(此即时译所云:阿的、借的、仰的、宁的四部法也)。此中最后无上一部,又于四部法中最尊最胜,以故独名“自性大圆满心髓(宁的)光明金刚藏乘”。就全部佛法而言,此乘可云诸乘之极顶矣!
其殊胜之理,兹具述如下:
《宝聚续》云:
“不了知此无上续,而深爱乐修持者,犹如趣入巉(chán)岩道。”
以诸下乘皆依意度文句之见而立信念,以为经劫或多生或一生或中有等之中即能解脱,忆想有菩提时,是故不能当下即见自然智体,故非真实。虽依三类明点,亦复不能刹那证见现量智境。如《玉文续》云:
“嗟善男子,若有补特迦罗不能认取此极奥秘心髓(宁的)分齐而唯信受外、内、秘密(前三部)三部指授者,如于苦因种子欲得甜果也。”
又云:
“嗟善男子,若未见此密中极密心髓(宁的)之义,唯委心于外、内,秘密者,犹如穿行虚空云中也。”
此自然智刹那内现之相,为以根见自性五智光明(以眼根睹见也),故超一切文句念思,无念三昧心慧所作观想修行,无有谬处及混乱处,若起精进则无根利钝别,故能现证无为正智本来光明,即生亲诣三身大任运土。如《秘密声续》云:
“究竟诸胜悉地者,
精勤修为反非是,
随有所会定解脱,
故大圆满离所作,
非从精勤而生起,
法性现量殊胜故,
无有根机利钝别,
一切有情与诸佛,
非互住于别异处。”
是故有仅获得灌顶指授,即以法性真谛加持之力,即安然得自性化身,或略修持,即于逝时,能现中有解脱之相,如大地动摇、虹光旋绕、身出舍利等,乃至今日,仍普显现,所当深信或于文句经卷书写捧持者,亦有殊胜他功德。故《宝聚续》云:
“是故此密续,
士夫能受持,
得自证灌顶,
仅捧持此续,
成金刚持身(化身);
有诵持此续,
见境心中现,
谁书写此续,
即游诸佛语,
故为最第一。”
又《日月吻合续》云:
“谁受持此续,即得世利果及定光显地,亦受用三身。仅捧持此续,不修得禅定,不学知诸法,不示娴口诀,不说续自了,不观尊亦现。是故此续等,瑜伽人有缘,捧持得悉地,安行如来行,举三恶趣坑,悉入大乐道,得娴本光信,游法界无畏。”
上为总说自性大圆满心髓光明金刚藏乘胜于余乘之理。若差别说,略有七事:
第一诸余乘道皆般若胜故速证悟,而解力劣故不解脱,此法依“见根”要,仅有精进大小,而无根之利钝。
第二余道各部之法皆以意度起信而修空性,乃暗中投石;此法不待慧解意度,现前证见,故不观待意度。
第三余道无不观待能诠文句次第,故初即冀悟解其义,此法不待片言只字现量见义,故为不依文字而成佛也。
第四余道以各乘实相之义慧设为境立体道果,观待思察筹量之时;此法显明现证,故不观待慧设分别之体道果而成佛也。
第五余道观待因果前后故别求菩提,此法不观待因果胜劣之业,菩提自显,故不需勤励取舍。
第六余道修脉风明点等许年壮盛方成菩提,年老大种力尽故不解脱,此法自然光明之日月自内起现,若具精进,则无年龄老幼之异,皆能解脱。
第七余道许究竟果为三身,故有所待,此法三身显现为道,故于究竟光明本净界中,能证任运证智妙有。
由如上七种殊胜,故自性大圆满心髓光明金刚藏乘胜于一切九乘次第,从共同声闻乘乃至外、内、秘密真言乘。若尔,此乘亦属阿的瑜伽,岂可胜于阿的耶?当知阿的瑜伽亦分“心”、“界”、“口诀”三部,心、界二部远离散漫依处而立信念,现见内证智体(明体),心须臾顷安住本明,恍恍惚惚即许为究竟,实则未为真见,唯是意度而已,以于决定枢要未现见也。
至于口诀部中,外、内、秘密三部,仍须观待中有之位,此法则有现身化为光明身之要,是故此法尤为胜也。
总之,此法枢要不可思议,故其殊胜,匪言可宣。虽俱依脉风之要,然诸共乘以世俗粗脉风为道,故有多门练净身等起作功用,滞碍极多。此法则粗脉风为所断境,以三不动枢要略事收束,不以为道,任持胜义脉风不假起作功用为道,故能澄化为光明身,而不观待消除谬失及障碍等诸共道法。此法以无谬胜义为道,故无滞碍也。此法与六加行等(时轮乘法)不同,以有风净、智净之异,故有珠光、炬光之殊胜故。六加行等以迷境不净智用之光为道,故不得解脱,此法以净境光明真实之光为道,故得解脱也。
上为自性大圆满光明金刚藏乘法胜于一切显密下乘之理。然此乘法又分二部:一为彻却,一为脱噶。彻却,近人取意译为“立断”,亦佳。脱噶,近人取意译为“顿超”,亦甚善巧。彻却之法,若于自相续中生起无倒本净“立断”密意,则可即身化为微量而成佛也。徽量者,但为天眼轮王眼所见,乃色界色法之最微者。
至脱噶法门尤为殊胜,以有澄化质碍身为光明身之方便也。其胜于彻却者,略有七事:
第一境界光明之殊胜。彻却于外迷境土石山岩等不能澄净而以为境,故须观待幻化空性等印持意度,依止心识聚法,不能速疾解脱。脱噶法中以五光界智之相为境,尚无迷相之名,不需意度印持,而心法眼识等自然灭净,故生死轮回自然超绝,即生化为光明。有此殊胜,如《应成续》云,
“此法示本境,
生死缘不转,
澄澈而朗照,
于境识相分,
自体直解脱。”
盖修彻却者,唯得化为微量,不容化为光明。若不化为光明,则不能成金刚之身,暂时幻身不能取证究竟之地。又若不得光明之身,则不能证大迁转身,亦不能成无央利他事业。以有化为微量及光明之别,故有大迁转身成与不成及天眼神通变化等力用大小之别也。
第二修持远离实修之殊胜。内证智体(明体)本即光明,然彻却证会为定,故不能见本光。脱噶则以调正身要于内,认取法性本体光明,尔时有法自相光明外显,即为实修,故是殊胜。如《自现续》云:
“此本相智王,
普具无分别。”
第三本相现见之殊胜。此内证智(明体)于彻却法中,遮隐无睹,故决不可见。脱噶法中则智境开辟,法性日显,故《应成续》云:
“法性现前照,
意度执见泯。”
第四身要脉之殊胜。彻却法中仍依粗分脉风,脱噶法中则能认取光明净脉,以真炬光为道。故前续云:
“复次脉幻轮,
自性五光智,
泡晶眼所见。”
第五能照根门之殊胜。彻却法于不净六根门心法中,求其澄净,脱噶法中清净光明根门以智光鼓荡现四炬光相,故更殊胜。如前续云:
“根门出生法,
能转风所激,
四炬起四业。”
第六能见根之殊胜。依彻却法无所可见,内证智中清净之根求其清净,脱噶法中以外内智澄澈之根,真实受用法界正智无有合离之相。有此殊胜,如《应成续》云:
“清净法界炬,
明点身迷相,
自性及体性,
无二无合离。”
第七证受增长之殊胜。依彻却法,外境内心迷相仍显,再以无取舍印持之,故不能速得解脱。脱噶法中,触会要时,外内迷相及执迷者刹那自澄,虽不断舍当处即净,故不观待印持,智增长相,如上弦月渐渐增长,殆四境界达分齐时速得解脱。如前续云:
“境相非迷乱,
因缘自性净,
实非实本净,
五根境离染,
大种粗分净,
净智现增相,
穷尽法性境。”
此等差别,若细分者,无量无边,兹惟举要而述。总之,能真证见内证智境而有所见,故迷乱境刹那尽灭,余由意度而稽留者,皆以迷相为道而求不迷之果,故此殊胜,诸慧眼人所当了知也。此法有如是枢要,故为一切法门之顶而名阿的瑜伽之无上部也。
本文摘录自《藏密大圆满法选集》作者:邱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