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量理宝藏9品观现量54-60小结388-459下
39、量与果是能立所立之关系:所立能立之因果,承许此二为量果。
所量:我们判断一个事物的时候,所判断的对境或者说它的基法就叫做所量,有境实施作用的本基或者说对境叫做所量。比如说我用眼睛看见色法,色法就是起作用的对境,这个色法叫做所量。
量:起作用的有境为量,也就是说起作用者为量。起作用的根本是什么呢?就是我的眼识。这个时候不能安立为根,安立为根就跟小乘宗没有什差别。真正能照见的心识叫做量,也就是说我的眼识叫做量。
果:依靠对境产生眼识,眼识产生的时候已经照见对境,照见的角度安立为果。
可见,我们自宗量与果是能立所立:能立是量(所量、量),能立所得出来的结果是果。
这两者并不是能生所生的关系,这很关键;因为量和量的果,一定要有不同的角度。
比如看色法,色法是所量,眼识是量,眼识已经照见色法是果。其实,从本体的角度来讲照见色法和眼识没有什么差别;因为,对境没有照见的话,眼识不可能产生。但是,从量和量果的角度来讲,眼识和照见色法还是有一定差别。我们自宗将它们安立为能立所立的关系,其原因就在这里。
为什么量和果能生所生的关系不合理呢?因为,如果是能生所生的关系,那就有这样的过失:量在的时候量的果不存在,果在的时候量不存在。我们自宗是能立所立的关系。也就是说,能生所生和能立所立,二者之间有一定的差别。
自证:心识自己本身为所量;依靠心识本体所产生的觉受叫做量;这样的量的真正自证,名言叫做果。
境证:根识的量和果,不同宗派都有各自的说法。真相唯识宗认为,显现所取境的自证部分叫做所量,缘它的能取部分叫做量,真正的自证是量的果。所见都是心的一种行相,也就是说所取实际上是心变成外境的行相,能取就是能照见它的心识,能取所取都是自己的心。但是,这是从究竟观察的角度来讲的;如果没有究竟观察,也应该承认外面有一种无情法,总之,所量和量果两者是同一个时间也是同一个本体,就像我们感受的痛苦和快乐一样,能受者和所受完全是一体。我们自宗在成立名言的时候,要按照真相唯识宗的观点来建立。
40、对方观点:根识和意识是轮番产生的。
破法:如果这两者是轮番产生,那么意识就应该能决定。
取蓝色柱子、红色柱子等的眼识,它们不依靠任何其他外缘,只依靠自己根的能力,所以现量能引出决定;而意现量并非这样,它绝对不能引出决定。如果他们两者真的是轮番产生,那就没有理由一者能产生决定,一者不能产生决定,这种理由绝对是没有的,因为这两者是交替产生的。其中的意现量绝对不能产生定解,而另外的根识能产生定解,这种道理绝对说不出来。所以说,交替而产生的说法不合理。
41、对方观点:根识和意识是以相续际的方式产生的。
破法:先相续产生根现量,末尾的时候产生一个意现量,这种说法也不合理。怎么不合理呢?如果说最后的根识能产生意现量,那么中间的这些根识为什么不能产生意现量?比如说十个刹那,末尾的十刹那可以产生意现量的话,那么前面的第一刹那、第二刹那、第三刹那等为什么不能产生意现量?因为意现量的因就是前面的根识。这个根识不仅在十刹那的时候具足,而且从第一刹那开始都具足。既然因已经具足了,那么果为什么不能产生呢?因此,这种说法也是不合理的。
42、对方观点:意识对根识的所取境是否缘取?
如果它缘取,其实根识早就已经了解完了,后面再用意识来了解它的话,那就成了已决识。
如果说它不缘取根识所见的对境,那盲人也可以见色法了。为什么呢?因为,盲人见不到色法主要是没有眼根;如果不需要经过眼根就能缘取对境,那么意识见色法就可以成立。这样一来,盲人也应该见色法了。
破法:缘取他境观待根,是故此中无二过。
这两种过失都是没有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个是“缘取他境”。虽然两者都是缘取根识所见到的对境,但是两者的对境不相同。根识是依靠它的对境,比如说第一刹那对境产生,缘取它之故第二刹那根识产生;而意识缘取的对境并不是第一刹那的对境,而是第二刹那的对境。这说明,根识所了解的对境跟意识所了解的对境不相同,它们是他体,可以这样说。这是缘取的对境不相同。
一个是也并不是不观待根,因为,所有的意现量全部要观待根识,根识灭完的时候才产生意现量;所以说盲人见到色法的过失也是没有的。
43、对方观点:自证和自生是一个意思,因为自证不依靠其他的对境,不依靠其他的因缘了,应该成了自然产生。
破法:自生前所未有生,自证唯遮无情法,是故自证及自生,无有相同之时机。
所谓自生,就是前所未有的一个事物新产生,前所未有的东西自然而然产生都可以叫自生。但是这自证的法相绝对不可能是这样的,自证和自生两者没有相同的机会。
自证没有分开能证所证,在自证方面不能这样分开,因为它是自明自知的本体,就像水晶球,虽然没有能亮所亮的区别,但它的本体就是通透明亮的。
像眼根现量那样,有所了解的对境色法和能了知的眼识,境和有境两者分开;自证没有这样的情况,只不过自己的本体自明自知而已,所以自证唯一遮除无情法。
自证完全都是安立在心识上,这也是内观的一种心识,并不是从外观了知对境方面来安立的。
44、对方观点:瑜伽师为了断除自相续的贪心而修白骨观,最后看见白骨的城市、白骨的大山等,这也是一种瑜伽现量,
破法:所有迷乱似现量。
这是不合理的。不净观是颠倒的有境、颠倒的心识。从自己相续生起明分的角度来讲,虽然它能起到对治贪心的作用,但是外境中并不存在真实的白骨,所以它只能属于相似的瑜伽现量,并不是真正的现量。不净观的显现(白骨等)不符合对境,以此原因,它不是真正的现量。
45、对方观点:有时候认为根现量从阿赖耶中产生,有时候认为根现量的习气在阿赖耶中不存在。
破法:全知无垢光尊者在《宗派宝藏论》中说,眼识、鼻识等上面不能积习气,它们不能作为习气的所依;在《大圆满心性休息》中,阿赖耶指的是无分别的部分,阿赖耶识指的是明现部分。这样的话,我们的眼识也有明现的部分,也有无分别的部分;那是不是眼识也有阿赖耶,鼻识也有阿赖耶?从明现和它的本体的部分安立的话,我们可以这样承认。
那眼识上能不能积习气呢?我们造的业在眼识上不保存,只是在心识的明清上面保存。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眼识容易失毁,容易断灭。如果真的在我们的眼识上面积习气,那么当眼识灭完了以后业也断了,业就有耗尽的过失。所以说,应该在阿赖耶上面存在。
比喻,金子可以作成耳环、项链等很多很多装饰品,这些各自分开的装饰品,实际上它们的反体都离不开金子的本体,但是它们并不是原来的金子。同样的道理,阿赖耶可以分六种根识,它们是不同反体;但是积累的善业也好,恶业也好,它们全部存在阿赖耶上面。
还有一些比喻,比如说下雪的时候,我们在雪上面倒一点墨,而墨在雪上面不可能永远存在,在阳光的照射下它一会儿就没有了,实际上这种墨已落在了地上;同样的道理,在眼识上面,众生的习气可以说已经经过,但实际上真正保留在阿赖耶上面。
阿赖耶,它是每一个众生在获得佛果之前一直不会断灭的一种心识,当众生转生到无色界的时候它也存在,当众生入于灭尽定的时候它也存在,是从这个层面来讲的。
关于无色定和灭尽定,按照自宗的观点来讲它们也有一个非常细微的意识。如果没有细微的意识,那就不太合理。比如说瑜伽士已经入定好几天了,经过几天之后,为什么他的身体不腐烂?这说明细微的意识并没有离开。
46、对方观点:人的前世和后世依靠自证现量可以成立。比喻是火和烟以及灯与光。
以我们现在的心识可以了知存在前识前提的总的心识,以及存在前识前提的别的心识。这个道理可以通过一个比喻来讲,比如说我们看见的烟,烟是从火当中产生的。烟在火当中产生的推理已经直接遮破了烟是从非火当中产生的,这种总的概念已经遮破了;间接也遮破了烟是从其他别的事物当中产生的。反过来说,烟必定是从火当中产生的,这样的道理能够成立。因此说,众生前面的心识无始以来一直都是存在的,这一点是以自证现量来知道的。
通过现在的正理能直接遮破总识不能产生后识的道理;如果直接遮破了这个道理,那么间接也已经遮破了心识的别法延续下去不存在的道理。所以他们认为,总的来讲也遮破了总识产生后识不存在的道理;别的角度来讲,每一个众生的心识———别法的心识延续下去不存在的道理也已经间接遮破了。这就像灯一样,灯现在就发出光,那总的灯不发光的道理就直接遮破了,也间接遮破了别法中的彩灯或者酥油灯等不能发光的道理。
依靠灯与光的比喻,可以了知无边无际的后识存在;而以前面火和烟的比喻,也能证明众生的前际存在。也就是说,以这两个比喻可以证明我们众生既有前世又有后世,而既不存在前世又不存在后世的道理,通过这两种比喻完全可以推翻。
破法:无尽自证不证实,灯火作喻非应理。
以自证现量来成立是不合理的,一定要通过三相齐全的推理———不是现量而是比量来进行证明。
你们对方论师凭借自证现量来证明,从仅仅围绕现在的时间来讲它们具有密切的联系,这也许是可以的。因为我们现在的确知道,自己的心是前面刹那的心当中产生的,后面的心也会不断产生,所以这一点倒是成立的。
但是仅仅是现量,前际无边和后际无边两个道理怎么证成呢?这一点有一定的困难。
首先讲前世,顺世外道他们也承认现在的心,即生中的心倒是存在的,但是今生的心是依靠四大聚合的身体而产生的,也就是说在因缘聚合的时候由无情法的身体当中产生,并不是从前世的心中产生。所以,如果你用火和烟的比喻,那恰好跟顺世外道的观点一模一样。因为他们认为,光明、明清的心识是从与它不同的无明清的身体中产生的。而你们的比喻,烟是无有燃烧的一种事物,这种事物是从不同类的火里面产生的,这就像心识从身体中产生一样,不同类的事物产生不同类的事物,这跟外道的观点完全相同,所以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这是第一个问题。
然后是第二个问题———后世。“现世美”的顺世外道,他们也承认现在的心识存在,但人死了以后,就像灰尘在空中被风吹走一样,荡然无存,最后什么都没有。包括自己的身体,通过火化、通过水葬,最后完全消失于四大当中。这样之后,所谓的心识就不存在,他们的观点是这样的。如果你们用灯火来比喻,那么虽然灯火现在发出光芒,但是油尽灯枯之后,灯光再继续延续下去的理由也没有。这样一来,恰好证成了外道的观点,这就明显说明你们的比喻不合理。
因此,对方论师的说法并不能推翻外道的观点。同时,他自己也不能如是安立,因为如是安立根本没有充分的依据,所以不能承认这种说法。这是自宗遮破对方的观点。
47、对方(裸体派)观点:善业、恶业,还有身体以及众生的心,这些因缘聚合就成了轮回的因,如果经常苦行,把身、心、业三者全部灭完了,就能获得各种殊胜的解脱。
破法:无力无益无需故,尽业灭身非正道。
不合理有三种原因。第一种是“无力”,没有任何力量,就是无能的意思。如果我执没有斩断,仅仅依靠这样的苦行,你们的身体就根本不可能灭尽。如果没有证悟无我,就无法斩断业和烦恼,如同根没有断除,枝叶花果等就不可能根除一样。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种是“无益”,就是没有利益。因为有烦恼无明的因之故。你们的身体纵使以苦行摧毁无余,实际上也还要继续流转在轮回当中,所以没有任何利益。
第三种是“无需”,就是不需要。我们需要的是什么呢?就是要断除我执。如果断除我执,身体就不需要如此的苦行,所以说没有必要。
无我空性,才是断除轮回的根本因。如果对无我的智慧没有真正通达,那世间中的其他行为再努力行持也并不能完全断除轮回的根本,实际上它们只能起到一种辅助作用。应该依靠十二缘起,也就是说应认识一切轮回的根本因就是我执无明烦恼。
48、对方观点:从凡夫到佛之间智慧越来越增上,最后获得佛陀的一切种智并断除烦恼障和所知障,由于不能、不晓、不稳固的缘故,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
不能:所有的烦恼障和所知障是心的本性,就是分别念,分别念跟诸障碍无二无别;如果断了诸障碍,那众生就没有心了,因此不能断除。
不晓:即使能够断除,但凡夫众生具有愚痴烦恼,因此也不知晓断除诸障碍的方便。
不稳固:即使已经断除了烦恼障和所知障,但是到一定的时候也会恢复,烦恼习气会恢复,所以不稳固。
破法:非自性故有方便,及除因故解合理。
能够:第一个原因是能够断除,因为,烦恼障和所知障根本不是心的自性。心的自性是光明,而烦恼障和所知障完全是众生的迷乱分别客尘,它们是偶尔性的,并不是心的自性,就像虚空中的云雾一样,因此能够断除。
了知:第二个原因是知道方便,依靠佛陀与传承上师的教言就能了知,首先要通达空性见解,通过修行之后就可以断除烦恼障和所知障,也就是说以修行和见解的力量可以断除。所以,不了知方便的说法也是不合理的。
稳固:第三个原因是稳固,因为我们是以断除种子的方式而断掉障碍的根本,就像种子已经烧坏了,它永远也不可能再恢复一样。同样的道理,通过无我的智慧,自相续中的障碍从根本上、从种子习气上已经断掉的话,那它再也不可能恢复。所以,已经开悟、证悟的人,最后又退失到凡夫地的情况是没有的。因为自相续当中,流转三界轮回的根本———烦恼和业的相续,已经被无我的智慧火焚烧殆尽了。既然已经烧完了,那怎么还会开花、结果呢?绝对不可能有。如果有,那就违越了因果规律。
所以,从断除障碍的角度来讲,佛教自宗所承认的解脱以及所获得的佛果合情合理。
49、对方观点:佛陀具有不可思议的智慧不合理,经过漫长时间修习,凡夫的心变成菩萨的心,最后获得佛陀的智慧,已经变成无量无边的广大智慧,这种情况不太合理,因为世间上的任何一个东西都不可能达到无限的境界。
三种比喻。首先是跳跃的比喻,没有一个人能通过训练,一直跳跳跳,最后飞到虚空当中去,跳到了天边,没有这样的情况。从这个比喻也可以知道,你们的佛陀有无边的智慧不合理。
第二个比喻是水的比喻。比如说用火来烧水,最后水开始沸腾,但无论怎么样水也不可能变成火的本性,水再怎么样热,它的温度再高,它的本体也不可能变成火的本性。同样的道理,你们说我们的心通过修炼,最后变成佛陀不可思议的二无我的智慧本性,这也是不可能的。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水也应该变成火的本性,但这种事实是没有的。
第三个比喻是纯金熔化的比喻。比如说一些金属物或纯金通过火来熔化,熔化之后一旦离开火又会变成固体,又会凝固,不可能永远处于液体状态。同样的道理,虽然通过对治力精进修持已经断除了这些障碍,也增长了智慧,但是一旦离开对治,佛的智慧就会变成凡夫人的心。
破法:观待勤奋不稳固,复生起故不堪喻。
佛陀具有不可思议、无法衡量的智慧是成立的,没有任何理由不成立。你们在这里所用的这些比喻,完全都是不合理的。怎么不合理呢?
跳跃的比喻不合理:用一个有限度的事物来比喻无限度的事物,这完全是不合理的。跳跃的所依是身体,身体的跳跃观待勤奋,一旦离开勤奋,或者身体上面的沉重物全部祛除以后,就再也不可能进步了,这就是事物的必然规律。身体并不是无有限度,而我们的心识从凡夫到佛果之间,它的慈悲、光明和智慧会越来越有所进展、越来越有所增上,一直到与所知万法相应的不可思议的圆满智慧彻底现前为止。
水的比喻不合理:水不能变成火的本性,是因为它的所依不稳固,它是水的微尘组成的;而慈悲心变成佛陀无我智慧的本性,是因为心的所依是极为稳固的,全部都是依靠光明心的稳固本体而产生的。我们的心识通过修炼以后,原来的悲心和慈心可以变成无我智慧的本性,当无我智慧越来越增上的时候,慈心和悲心也会跟着它而增盛;而贪心、嗔心以及嫉妒等烦恼分别念与无我智慧完全是对立、直接相违的,它们会逐渐减弱乃至彻底断灭。因此说,我们现在的慈悲心会变成无分别的慈悲心,并且越来越增上,到佛地的时候,慈悲和智慧的光明就会以最极圆满的方式存在。而贪心、嗔心与无我智慧完全是相违的,就像水和火一样;这样一来,在佛的智慧面前,不管是有缘的方式也好,无缘的方式也好,贪嗔等烦恼分别念都不会存在。
金子的比喻不合理:我们是以断根本的方式已经悟入了法的本性、实相,所以永远也不会退转。因为,虽然以前处在迷乱当中,但将迷乱的现象全部断除而悟入真正的实相之后,就已经获得了一种殊胜的果位,所以最后退回到凡夫的现象绝对是没有的。虽然金子已经熔化,但当火离开以后它又会变成固体,这跟我们现在所分析的事物完全不相同,所以你们这一比喻不合理。
因此,你们用三个比喻来说明佛陀的遍知智慧不成立,这种说法不合理。反过来说,我们自宗的观点:佛陀的智慧完全是依靠勤奋的力量、依靠串习、依靠所依稳固,最后断除所有不清净的种子而现前的,所以尽所有智和如所有智的智慧完全成立。因此,具有这两种智慧的佛陀是成立的。
50、对方观点:如何知道佛陀是遍知?佛陀的智慧怎么能通晓一切万法的边呢?
破法:不可思议智慧者,彼之智慧无法测,
因为一般入于睡眠的人不知道醒觉者的心;同样的道理,我们这些可怜的众生———被能取所取蒙蔽的凡夫人,怎么能如理如实了知一切智智照见、衡量万法的境界呢?根本不可能知道。所以说,佛陀的一切智智是不可思议的。首先,我们可以这样确定佛陀了知一切万法。而且,这一点也非常需要。
那佛陀到底怎么成为遍知呢?有些人说,佛陀肯定是遍知,因为我们身上有84000虫,他已经知道了,所以佛陀是遍知者。这也是一个层面;但是在《释量论》中讲了,佛陀了知昆虫的数目并不是特别需要,因为并不是以这个来建立遍知的。
有些说佛陀有神通,他能照见弟子的相续,所以他是遍知。这也是不圆满的,因为不仅是佛陀,世间的鹫鹰,也就是老鹰,它们也有神通,它们有眼通,很远地方的东西也能看得一清二楚。如果你特别喜欢神通,那你不用依止佛陀了,依止老鹰就可以了。
而我们唯一的理由,“不可思议智慧者,彼之智慧无法测,”就是说佛陀的智慧是不可思议、难以测度的,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
51、对方观点:为什么佛陀不讲造飞机或者造火车呢?这么重要的事在佛经中为什么没有?如果这些事在佛经中没有记载,那佛陀就不是遍知。
破法:这是不一定的,因为这些没有任何意义,所以他们所说的是一些相似的理由。比如怎么样杀猪,杀猪的时候猪怎么吼,或者是蚂蚁洞里面有多少蚂蚁,蚂蚁洞到底怎么造,等等,这些都没有任何实义。
但是,世间中的迷乱众生却认为,造飞机多么了不起,造火车多么了不起,造原子弹多么了不起!爱因斯坦真的很伟大啊!很多人都这样想。
但实际上,最关键的是什么呢?就是三界轮回的众生普遍被三种痛苦折磨着,如何让他们出离这才是最关键的,也是最困难的。所以,佛陀给我们宣说了最重要的缘起法门。
每一个迷乱众生的分别念中,都有自己觉得非常关键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在佛的智慧观照下,这些都没有任何意义,即使是对众生自己而言。世间中没有任何意义的事情,还一一去说,一一去做,这实在是一种严重的颠倒迷乱。所以,佛陀并不是不知道这些,没有实义不讲而已。
佛陀慈悲的开示就是为了让众生获得解脱,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特别关键的事。虽然每一个众生的迷乱分别念都非常多,但是这些并不是很重要,最关键的就是讲四谛法门让众生获得解脱,由此完全可以成立佛陀为遍知。
52、境证派之现量之果观点:诸位智者承许说,火之自相为所量,烟生遣余识即量,证知彼者乃为果。
“山背后有火,因为有烟之故”
所量:虽然我们现在还没有看见山背后的火,但是我们以后要了知火存在,所以“火之自相为所量。”
量:现在眼睛看见烟以后,产生一种执著烟的分别念,将执著烟的分别念安立为量。
果:依靠执著烟的分别念来进行推断,最后了知山背后确确实实存在燃烧着的红色火焰,知道这一点就叫做果。
比量的量、所量和果,这三者之间的差别是:执著因、然后了知、最后得出宗法。通过推断的方式来了知,它们(因、所量和果)之间的关系应该这样安立,因为印度和藏地诸位大德在比量上也都如是安立之故。
53、自证派之现量之果观点:现火习气精藏中,生起现烟之习气,是故于士不欺惑,称谓比量智者许。
“山背后有火,因为有烟之故”用烟来推断火存在的时候,山背后到底有没有火?
如果存在,那就不合理。因为依靠烟来推理的时候,当时你还没有看见火,没有看见火的时候如果火存在,那唯识宗的观点也不一定是万法唯心,因为除了心识前显现的烟以外,还有不显现的火的自相也存在的缘故,所以万法唯心的观点不能成立。
如果你说除了烟以外火不存在,那么用烟就没办法推断火,因为火不存在的缘故,按照唯识宗的观点应该是这样的。
还有,如果说烟出现了以后才了知火,那也不合理。因为火和烟本来是因果关系,所以应该先有火,然后再由它产生烟。但是,按照你们的观点,烟先出来然后才发现火,那么因和果之间就有因在后果在前的过失。对方给我们发出了这样一个太过。
我们对他们进行回答:这种过失是没有的。但是一定要讲习气,如果没有讲习气,按照唯识宗的观点就不能成立。
实际上,山上也可以先成熟烟,也可以先成熟火;也就是说,与心识互相连接的时候先成熟的习气先显现,但在普遍加以决定时,了然明现火苏醒的习气精藏中生起显现烟的习气,如果这两者成立因果关系的话,那再度见到烟时,山上有火的习气就能够复苏,由此推知并不欺惑人们。依靠烟的习气来推断有火,这是由了知火和烟之间有能生所生的关系的习气来显现的。
按照唯识宗的观点,我正看见烟的时候,是不是有真正自相的火单独存在呢?并不是。但是确实有具有习气的烟,依靠烟的因缘火可以产生。因此,因果之间因在后果在前的过失也是没有的。
按照唯识宗的观点,显现以外还有单独一个外境存在的过失也是没有的;虽然没有自相火的存在,但依靠烟的推理的的确确也获得了火的自相。所以一点也不相违。
54、名词解释
54、1同类因:
是指对果的本体的产生起直接作用,这样的一种因就叫做同类因,也叫做近取因。
所谓同类因并不一定是,它(因)的颜色、形状或者说它的形体全部跟果一模一样,不是这个意思。如果真的是这样,种子是棕褐色的,而苗芽是绿色的,那这两者从颜色来讲就不是同类因了,有这种过失。
54、2前际无始+后际无终
前际无始:是指我们前面的心识从无始轮回一直流转到现在;
后际无终:是指如果我们没有得解脱,没有证悟无我,那还要不断地、无有终止地在轮回中漂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