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经庄严45-111
寻求法相
1、“学佛”之“学”,到底要学什么东西?
《经庄严论》讲了,要学的东西=教法+证法。
教法是闻思三藏;证法要修什么呢?
2、证法要修11个方面。
《经庄严论》讲了11个方面=1寻求真如+2寻求如幻+3寻求所知+4寻求染净+5寻求唯识+6寻求法相+7寻求解脱+8寻求无本性+9寻求无生法忍+10寻求一乘密意+11寻求五明
3、如何寻求法相?
一切法的相=所相+能相=法相+名相+事相→相基之五事=色法+心王+心所+不相应行+无为法→五事之法相=遍计法+依他起+圆成实→能相之五次第=基础+能生+如镜+明悟+转依
4、所相+能相=法相+名相+事相
A唐·波罗颇蜜多罗译版:
所相及能相 如是相差别
为摄利众生 诸佛开示现
B索译版:
辛六、寻求法相;
佛为利有情,真实说事相,
法相及名相,一切细分类。
5、(法相+名相+事相)之基=五事=色法+心王+心所+不相应行+无为法
A唐·波罗颇蜜多罗译版:
共及心及见 及位及不转
略说所相五 广说则无量
B索译版:
心及有见者,彼位不迁变,
此摄是事相,详分无有量。
色法=五根+五境
心王=八识聚=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染污意+阿赖耶识
心所=五十一心所
不相应行=得绳、非得、同类、无想(异熟)、无想定、灭尽定、命、四相(生住衰灭)、名称、词句、文字共十四种。
无为法=抉择灭+非抉择灭+虚空+真如
6、(色+心王+心所+不相应行+无为法)五事之法相=遍计法+依他起+圆成实
遍计法=显现能所二取;依他起=显现之因;圆成实=能所二取不成立
6、1遍计法=名与义混合执著+戏论习气成熟,形成非真实的二取显现
A唐·波罗颇蜜多罗译版:
意言与习光 名义互光起
非真分别故 是名分别相
B索译版:
依诠作义想,因与彼习气,
从中亦现义,遍计之法相。
依于名与义,显现名与义,
非正分别因,遍计之法相。
6、2依他起=所取色法(处+境+身)+能取心心所(意+能取+分别),是显现二取之因
A唐·波罗颇蜜多罗译版:
所取及能取 二相各三光
不真分别故 是说依他相
B索译版:
显现三三相,所取能取相,
非真分别念,依他起法相。
处=显现的器世界。
境=显现色、声、香、味、触、法六境。
身=显现眼、耳、鼻、舌、身、意六根。
意=显现染污意,缘于阿赖耶而视为我。
能取=显现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五根识。
分别=显现意识肯定种种对境并分别某某法。
这六种显现是由阿赖耶识上存在的习气,如梦显现,从属于心心所。
6、3圆成实=远离所取能取无分别的法界空性
A唐·波罗颇蜜多罗译版:
无体体无二 非寂静寂静
以无分别故 是说真实相
B索译版:
无有及有者,有无平等性,
非寂寂无别,圆成实法相。
遍计的能取所取是没有的;远离能取所取的真如是有的;这两者是完全平等的。
客尘相杂的分别念不是寂灭的;真如本体的清净光明是寂灭的;这两者是完全无别的。
7、能取的瑜伽五地=应知五学境=基础+能生+如镜+显现+所依=能持+所持+镜像+明悟+转依
A唐·波罗颇蜜多罗译版:
应知五学境 正法及正忆
心界有非有 第五说转依
圣性证平等 解脱事亦一
胜则有五义 不减亦不增
B索译版:
缘于等流法,如理而作意,
安住心法界,见义有与无。
彼中成等性,圣种极无垢,
平等复超胜,无减无增相。
基础:资粮道,能缘正法。
能生:加行道,如理作意正法。暖位时,通达诸法以名称无可表诠;顶位时,通达诸义如幻;忍位时,证悟无所取;胜法位时,证悟无能取,次第对真如的定解越来越增上。
如镜:见道一地,能现量明见真如,犹如镜中映出影像。
显现:二地至十地,出世间智慧无倒显现诸法自性。
所依:佛地,显现圣种如来藏的清净无垢、平等、超胜、无增、无减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