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中观庄严43笔记
1、科判
中观庄严论释=初义(顶礼+立誓)+论义(甲一+甲二)+末义(结文)
=顶礼(1,1课)+立誓(2,2课)+甲一、所说支分(4,2-32课)+甲二、所说论义(5-194,33-128课)+结文(195,128课)
甲二、所说论义=乙一、讲述开显二谛真如之此中观庄严论真实分析所说论义+乙二、如是分析之必要
乙一、讲述开显二谛真如之此中观庄严论真实分析所说论义=丙一、名义(7,33课)+丙二、译礼(8,34课)+丙三、论义+丙四、尾义
丙三、论义=丁一、抉择所知二谛之义+丁二、以赞如是二谛之理而摄义
丁一、抉择所知二谛之义=己一、宣说胜义中万法不存在+己二、宣说世俗中有实法存在
己一、宣说胜义中万法不存在=庚一、立根本因(14-21,34-38课)+庚二、建其理
庚二、建其理=辛一、建立宗法+辛二、建立周遍
辛一、建立宗法=壬一、建立离实一+壬二、建立离实多
壬一、建立离实一=癸一、破周遍之实一+癸二、破不遍之实一
癸一、破周遍之实一=子一、破别能遍之实一+子二、破虚空等总能遍之实一(49课)
子一、破别能遍之实一=丑一、破常法之实一+丑二、破补特伽罗之实一(47-48课)
丑一、破常法之实一=寅一、破他宗假立之常物(28,39+40课)+寅二、破自宗假立之常法(29-37,41-45课)+寅三、如是遮破常法之结尾(46+47课)
寅二、破自宗假立之常法=卯一、略说能破之理(30,41课)+卯二、广说彼理
卯二、广说彼理=辰一、以前识之境跟随后者不合理而破(32,41-45课)+辰二、以前识之境不随后者不合理而破
辰二、以前识之境不随后者不合理而破=巳一、对境无为法有刹那性之过(45课)+巳二、若如是承认则有过
巳二、若如是承认则有过=午一、若观待缘则成有为法(45课)+午二、若不观待则成恒有或恒无(45课)
32甲二乙一丙三丁一戊一己一庚二辛一壬一癸一子一丑一寅二卯二辰一、以前识之境跟随后者不合理而破:
前识所了知,自性若随后,前识亦变后,后亦成前者。
2、有部宗认为:前识、后识共同所见的有一种无为法,叫做抉择灭。
中观认为:这种抉择灭也是根本不存在的,只不过是宗派的一种假立而已。
3、对方认为:承认石头、金刚等坚实的外境,是不观待任何法而产生的,它自己就是刹那刹那灭尽的。
中观认为:如果是不观待而真正实有的话,所有众生的意识也应该同时产生,但实际上,今天见到金刚钻石的眼识和明天见金刚钻石的眼识完全不同,因此,所谓的外境也是完全不同的。
4、对方认为:俱生因缘具足时可以产生眼识,俱生因缘未具足时,它的本体是常有的。
中观认为:由于金刚钻石出现了具足因缘和不具足因缘两个阶段,可知金刚钻石这一外境也是次第而生的,如果对境次第而生,各刹那见它的识也应该是他体的。就如同见到外境的各刹那识为他体一样,外境自己的本体也并非常有。
5、以上对于“无为法常有存在不合理”这一道理已经作了明确说明。但由众生相续中众多的迷乱因所导致,有些众生从行相上错认为一体;有些众生将时间的前后相续错认为一体;有些众生将方向误认为是一体,由此误认为存在一种实有的外境,而见到外境的识——有境则是各不相同的。比如一个瓶子,一百个人从东南西北不同的方向见到,从而生起完全不同的眼识,但对境瓶子只有一个。
众生相续中的错乱因有很多种,从时间来讲,认为今天的柱子就是昨天的柱子,今天的河流就是昨天的河流;从行相来讲,今天看是红色的柱子,明天看还是红色的柱子;从方向来讲,从左边看是红色的柱子,从右边看仍然是红色的柱子,无论从四方四隅哪一个方向来看都是这根柱子。当然,从未学过宗派尤其未学习过因明和中观的人,对于真正的外境可能根本没有观察过,因此才会出现这样的分别妄念。
将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形象的很多法积聚在一起时,对于众多的刹那和相续产生了执著,认为“这是一个瓶子、那是一根柱子”,我们的心目中形成了一种“一”的概念,并且执著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瓶子”、“一根柱子”……,然后语言中也说:“我见到了一个瓶子、摸到了一根柱子……”诸如此类的语言与分别念,当我们真正去观察时,所谓的一个瓶子的“一”到底去哪里寻找?根本无法找到,只不过是很多很多微尘堆积在一起的一种形象,我们将之称为瓶子、柱子。
无论无为法还是有为法,任何法只要成为不同识的对境,就肯定不是常有的。人们所说的“一”,在这一理证面前根本不可能成立,所谓的一个瓶子,也只是遣除了非瓶以外的法而假立了一个瓶子;所谓的无,也只不过是破除了有边以后建立了一个“无”,它只能在分别念的遣余面前成立,实际根本不可能存在。
6、今天所了知的瓶子这一对境,明天仍然了知。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为什么呢?
因为明天的识还没有产生。这样对于瓶子这一对境,就有今识了知的阶段和明识不了知的阶段,明天所产生的识将不能了知今天的对境。
比如预流果时所见无为法的对境和一来果时所见无为法的对境,此二者如果是一体,那么,预流果时见到所知无为法的这一阶段,在一来果时到底能否了知?预流果时所了知的对境, 如果说不了知,就必须承认前识的对境不成为后识的对境,如此一来,即出现了前识了知的阶段和后识不了知的阶段,那么,一来果所产生的识将不能了知预流果的对境。
所以不存在唯一、无分、常法的对境,今天所了知的瓶子这一对境,明天不能了知同一对境。
麦彭仁波切此处的推理方式非常尖锐,在没有详细观察时,似乎一种行相上的实有一体可以成立,但真正观察就会发现,恒常实有的对境根本不可能成立。
7、明天的瓶子,今天的眼识已经见到,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因为今天了知的对境已经灭完了,明天的所缘境还未产生,所以不可能了知。如果可以了知,今天见瓶子的识已经成了明天的识,这是不合理的。由此可以遮破“前识和后识了知的对境是同一个”的妄念。
8、由上述推理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前识的对境与后识的对境截然不同。从有为法瓶子的角度来讲,今天所见到的瓶子与明天所见到的瓶子完全不同;从抉择灭的角度来讲,一来果所了知的对境与不来果所了知的对境也不应该是实有一体。
9、我们说今天的识,是因为了知今天的对境的缘故,除此以外再没有其他安立方法;然后了知明天的对境的原因,可以说是明天的识。如果说:今天的识可以了知明天的对境,那么今天的识应该变成明天的识,明天的识也就变成今天的识了。这样一来,未来和过去已经错乱了,境和有境也已经错乱了,这一点既不符合因明的观点,也不符合世间的自然规律,因此这种说法非常不合理。大家应该清楚:只要对境无分一体实有,缘它的识也必然成为独一无二,绝不可能存在多体。
10、对方观点:识前所现的对境虽然不同,但外境的确是一个。瓶子或者无为法的本体如如不动而安住,但不同的众生可以见到不同的行相,也即在六根识面前显现的外境可以多种多样。一百个人的眼识当中都出现了一个白色的瓶子,因此说,外境应该是一体的,只不过每个人的眼识里出现的行相不同而已。
经部宗的破法: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外境的本体常有,在眼识前显现的行相非常有,既然如此,外境与行相是一体还是他体?
如果说是他体,行相已经不成为这一外境的行相了。如果说是一体,眼识前的行相有多种变化,比如今天见到了一块蓝色的布,色彩非常鲜艳,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风吹日晒,再见到这块蓝布时已经脱色,如果外境常有且与行相一体的话,就不应该出现色彩鲜艳和脱色这两个阶段。因此,从经部的观点来说,上述说法也是不合理的。
中观的破法:我们执著瓶子是大腹的,可以装水、可以插花,实际上,这只是依靠遣除“这不是柱子”、“不是电筒”、“不是转经轮”等其他法后,用一种遣余的心假立为瓶子而已。瓶子是由众多微尘组成的法,我们只是将诸多微尘组成的法假立为“一”而已。如果它是真正实有的一体,众多的人缘取它的时候也就不可能出现种种不同的识,因为外境如果真正实有一体,那么众多人缘取瓶子而产生不同的有境,就完全不合理。
11、将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形象的很多法积聚在一起时,对于众多的刹那和相续产生了执著,认为“这是一个瓶子、那是一根柱子”,我们的心目中形成了一种“一”的概念,并且执著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瓶子”、“一根柱子”……,然后语言中也说:“我见到了一个瓶子、摸到了一根柱子……”诸如此类的语言与分别念,当我们真正去观察时,所谓的一个瓶子的“一”到底去哪里寻找?根本无法找到,只不过是很多很多微尘堆积在一起的一种形象,我们将之称为瓶子、柱子。
12、所谓的抉择灭无为法,只不过是否定了所破,也即所有烦恼全部灭完了的无实部分,或者说根本不存在烦恼的这一部分。人们认为它真实存在,自己可以在无有烦恼的境界中入定,可实际上,真正无为法的实体,连经部宗都不会承认,更不要说唯识、中观等,他们更不会承认。
对于所谓的无为法,只是依靠遣余的心认为:无有烦恼的一种对境就是无为法。并且以分别念耽著此无为法存在。由于有部宗的论师一直强调:无有烦恼的对境———抉择灭无为法应该存在。因此,每当提起无为法时,就会在内心不由自主地想到一种实有的、真实存在的对境。所谓的无为法,也只是你们脑海中如此认为而已,实际上根本不存在。
13、依靠“若成为观待时间的次第性,前后识的对境实一即不成立”,也即如果成为次第性识的对境,所谓“无为法常有实一”这一观点就已经失去了立足点。实际上,无论无为法还是有为法,任何法只要成为不同识的对境,就肯定不是常有的。
人们所说的“一”,在这一理证面前根本不可能成立,所谓的一个瓶子,也只是遣除了非瓶以外的法而假立了一个瓶子;所谓的无,也只不过是破除了有边以后建立了一个“无”,它只能在分别念的遣余面前成立,实际根本不可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