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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中观庄严92笔记

创建日期:2023-04-08

  哲学-中观庄严92笔记

  1、科判

  中观庄严论释=初义(顶礼+立誓)+论义(甲一+甲二)+末义(结文)

  =顶礼(1,1课)+立誓(2,2课)+甲一、所说支分(4,2-32课)+甲二、所说论义(5-194,33-128课)+结文(195,128课)

  甲二、所说论义=乙一、讲述开显二谛真如之此中观庄严论真实分析所说论义+乙二、如是分析之必要

  乙一、讲述开显二谛真如之此中观庄严论真实分析所说论义=丙一、名义(7,33课)+丙二、译礼(8,34课)+丙三、论义+丙四、尾义

  丙三、论义=丁一、抉择所知二谛之义+丁二、以赞如是二谛之理而摄义

  丁一、抉择所知二谛之义=己一、宣说胜义中万法不存在(13-133,34-82课,含八个小结)+己二、宣说世俗中有实法存在(82-96课)

  己二、宣说世俗中有实法存在=庚一、认清显现许实空之世俗(135,82-84课)+庚二、分析彼世俗之自性而宣说

  庚二、分析彼世俗之自性而宣说=辛一、显现许无欺而存在+辛二、现基必为实空

  辛一、显现许无欺而存在=壬一、如何显现(138,84-92课)+壬二、以何因而显现之理(139,92课)

  138甲二乙一丙三丁一戊一己二庚二辛一壬一、如何显现:

  未察一似喜,生灭之有法,一切具功用,自性知为俗。

  139甲二乙一丙三丁一戊一己二庚二辛一壬二、以何因而显现之理:

  未观察似喜,依自前前因,如是而出生,后后之果也。

  2、法相、名相、事相

  所谓的法相是表示某一法的根本因;名相是这一法的总相;事相则是这一法中具体指出的事物。一定要抓住意义上的重点,如果没有掌握意义的要点,文字上如何宣说也没有任何意义。

  3、对方观点:闻思没有多大意义,只是增长分别念、戏论,不如一心一意地修行更好。

  中观观点:对于耽著词句的人来讲的确如此,如果意义上没有理解,只是在词句上绕来绕去,所谓的闻思也就没有什么意义。就像以手指指点空中的月亮时,根本不看月亮却盯着你的手指一样,始终见不到自己的目标。

  任何一部论典,其中都有一定的精华部分。将这些精华部分牢记在自己的心里,不论在任何一种场合中都能善于运用,这时,对众生和自相续对治烦恼等各方面都会有相当大的利益。在学习闻思的过程中,认定任何一个事物都必须掌握它不共的特点,之后在内心生起一种不可动摇的定解。

  不论学习中观、因明还是戒律,甚至《大圆满前行引导文》里面最根本的问题是什么,这些并不是口头文字上说的,一定要在自己心里面产生一种定解。麦彭仁波切在《定解宝灯论》当中如是赞叹定解的原因也是如此,一个人如果不具足定解,他的修行始终无法获得进步,因为法就是法、人就是人,一旦法的力量在自相续中起到作用,所谓的修行也必定会成功。

  4、作为学习佛法的人,首先必须在出离心和菩提心的基础上抉择自己的见解,在这个过程中,任何一部论典所说的内容,都会对自相续中的出离心、菩提心和无二见解有所帮助,在这样一种层面中进行推究,必定会对自己有很大的利益。

  5、俗人观点:这是原来乾隆皇帝时候的瓶子,现在也是这样,再过五百年还是不会变的……瓶子不是无常的。

  中观观点:这就是对无观待因没有真实掌握,同样,对人的前世后世存在、业因果存在的道理,虽然自己有一种相似的定解,但最后遇到不同的环境和外缘的时候,很容易就会随外境改变的。

  6、大般涅槃经卷第三十二 北凉天竺三藏昙无谶译 师子吼菩萨品第十一之六

  一百个盲人摸大象,不同的人所描述的大象也各不相同,而真正具眼目者可以马上说出大象的不共特点。同样,对任何一个事物所独具的特点没有掌握的话,口中宣说再多也无有任何意义。

  7、认识事物

  7、1建立法相与名相

  首先应该下一个定义;然后这是谁的定义,有一个总相;总相具体指的又是什么。平时了解任何一个事物都是如此,世间和出世间的任何学问也是这样,通过法相、名相、事相方能认识某一事物。

  当我们说“瓶子”时,心中虽然浮现大腹的行相,但是已经从意义上理解的缘故,根本不会误解凡是有大腹特征的其他法为瓶子。可是意义上未能掌握的话,说具有大腹行相的事物就是瓶子时,那么大象也是瓶子。

  7、2分清名相与事相

  必须要将名相中的任何一个类别特意分开,否则,必定从句义上也无法分清名相与事相。

  当大腹的法相在某一事物上建立的时候,作为事相的“金瓶”、“银瓶”等必须与名相“瓶子”分开,如果没有特意指点出“金瓶”等,也就根本不知道所说名相“瓶子”所指的到底是什么。

  事相如果是“金瓶”,那么,金瓶需要是名相的依处,是瓶子的缘故;金瓶也是法相的依处,是大腹的缘故。

  7、3设施处

  瓶子的法相和名相是瓶子,瓶子的设施处却不是瓶子,瓶口、瓶腹、瓶底的部分与色尘等是瓶子的设施处,其中的每一部分却不是瓶子。

  金瓶虽然决定既是“大腹”又是瓶子,设施处却不会成为金瓶。金瓶上金子的瓶口、瓶腹、瓶底以及金子的很多微尘是不是瓶子的设施处呢?是瓶子的设施处。但这些设施处是不是瓶子呢?不是瓶子。否则,瓶底也变成瓶子、瓶腹也变成瓶子,瓶子的每个微尘都变成瓶子,这样就会出现一个瓶子上具有无数个瓶子的过失了。

  7、4证成名言因

  在讲事相的场合里,对于见到了“瓶子”却不知道名称的人来说,你可以对他说:这个大腹的事物叫做瓶子,具有瓶子的法相之故。也就是通过证成名言因来建立这一法。因为金瓶是事相、瓶子是名相,此二者单单从概念来讲是一致的,因此很容易将具有大腹特征并起到盛水作用的这一物体认定为瓶子,依此类推,也就可以了知与之同类的事物均为瓶子。

  7、5依此类推无常

  瓶子、柱子的事相,在其同类中仍然包括很多类别,比如瓶子有金瓶、银瓶等,柱子也有东方的柱子、白色的柱子等.

  但无常的事相,仅仅是声音就可以,其中不必再分东方的声音、西方的声音等。实际上,无常的范围比较广,可以包括色声香味触各种各样的法,这些法从无常的角度来讲属于同一类,但从事物的本质来讲,色、声、香、味等不是真正的同类法。

  刹那刹那不断生灭即是无常的法相,无常的名相是有为法,其事相可以是声音、意识等任何一个法,无常是任何事物的一种特法。因此在安立事相时,无常与瓶子、柱子等还是存在一点差别。

  8、总结

  麦彭仁波切已经讲了世俗谛的法相、名相、事相,以及它们之间的差别。这样一来,所谓的“世俗”已经通过否定方式说明了三种法相:未察似喜、生灭之有法、具功用。任何一个世俗法都具有这三个特点,在名言量前无有欺惑而显现,然而,其自性成实丝毫也不可能成立。

  从现空的角度来讲,一切法的现分为世俗、空分为胜义,具有缘起显现的特性,同样也是一种法相,凡是名言中缘起而生的法本体即是空性的。

  9、壬二、以何因而显现之理:未观察似喜,依自前前因,如是而出生,后后之果也。

  此处主要讲内缘起和外缘起这一问题。未经观察似乎欢喜而存在的这些法并没有另外显现之因,唯独是依赖于自己的前前之因而产生后后之果的。

  10、法最开始的因

  意识的前因或者任何一法最开始的因,这些问题应该依靠释迦牟尼佛的教证来理解。《入中论》中也说:空性以理证可以成立,但对甚深的空性境界以及因果法,以理证没办法抉择,唯有依靠释迦牟尼佛的教证来成立。

  因和果之间的关系,佛经中说:如同孔雀羽毛上的花纹,每一个都有自己的因,但这种细微的因果,唯有佛陀才能了知。因此,只有佛陀才称为全知。作为凡夫人,应该明白:任何一个法都是缘起聚合而显现的。

  11、世俗法以什么因而显现的呢?

  对方观点:既然所有世俗法不灭而现,那它们到底是以什么因而显现的呢?

  中观观点:外道等认为万事万物必定存在一个因,有些说是大自在天,有些说是微尘,有些说是常有自在的我,有些说以自己的眼识或心识来成立现在显现的法。

  中观认为,一切法并不存在其他任何因、唯以缘起方式而显现。《量理宝藏论》中用火的比喻来讲:火焰前面的微尘即是它的因。那么,为什么在木柴积聚时会出现火尘呢?木柴等俱有因积聚时,很多散布的火尘聚合而散发出火焰,实际火尘无始以来就是存在的。

  12、万法缘起而生

  对一切万法缘起而生应该生起定解。而且,诸大论师大力赞叹释迦牟尼佛所说缘起法的原因也是这样,一切万法的本性即是如此,只要因缘聚合便可以产生,在显现的同时也是空性的本体。一切所知万法都是观待而成立的,任何不观待他法如同空中鲜花一样的显现都不合理。一切有实法必定是观待而产生,一切无实法必定是观待而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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