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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中观庄严庚一、遣除于胜义之诤论(97-109课)小结5

创建日期:2023-04-29

  哲学-中观庄严庚一、遣除于胜义之诤论(97-109课)小结5

  8、基础知识

  8、1《显句论》中讲到这样一个比喻:有人说:请你给予我一些财物。那人无有任何可以给予的财物,于是这人说:请将一无所有的财物给我吧。可是,有什么办法能让他拥有根本不存在的财物呢?本来就没有的东西怎么给他呢?根本没办法的。同样的道理,如果将究竟的见解抉择为单空,然后将不存在看作实有法,就如同索要根本不存在的财物一样。

  8、2如来藏

  如来藏的“有”并不是凡夫分别念中存在的一种有,所谓因果的存在,只是名言中假立存在的,并不是一种实有的存在。在中观的逻辑推理面前,一切万法都如幻如梦,包括如来藏也如幻如梦,这在很多大乘经典中讲得非常清楚。如果没有这样理解,外道的常我与如来藏也就无法区分了。实际上,外道所说的常我是一切万物产生的因,是万物的创造者,他是一种常有之法,与内道所说的如来藏具有本质上的差别。

  8、3众生熏习

  将本来不存在的法执著为存在:“我”从未存在过,人们却执著“我”存在;本来不清净的法执著为清净;本是非常有的法执著为常有;本是痛苦的法执著为快乐。

  8、4为什么要学习外道的观点呢?

  并不是为了与外道辩论才学习他们的观点,而是要明白:依靠其他恶知识或者恶劣的环境,外道的很多邪知邪见在我们相续中也是存在的。必须通过因明断除名言中各种邪知邪见的种子与习气,通过空性法门断除对胜义实有的执著。

  对佛教、对大乘佛法、对自己的本师释迦牟尼佛一定要生起诚信。于自相续真正树立了佛教的正见,遇到任何违缘都不会改变自己的见解,这时允许翻阅一些外道典籍。

  8、5因明中讲到四种现量:意现量、根现量、自证现量、瑜伽现量。尤其在《量理宝藏论》第九品里面讲得比较广。

  8、6现量=根依

  “现量”就是指明了呈现。不管见柱子、瓶子等任何法,无有任何阻碍和隔阂,就称为现量明见。梵语中,“现量”的意思是将“札德”与“阿嘉”结合而称为“札德雅嘉”,其中,“札德”直译过来有“各自”、“殊胜”等意义,“阿嘉”则是根的意思,二者结合起来,即依靠各自之根,比如眼根、耳根、鼻根等,全部依靠各自之根而照见,也称为根依。

  8、7法

  从广义来看,柱子、瓶子等万事万物都可以叫法;

  从指定意义而言,是指佛陀所宣说的不让众生堕入恶趣的殊胜方便法。

  在印度梵语中,法称为“达玛”,其中佛陀所宣讲的法,指的是住持或者救护之义,也就是从恶趣当中救度过来,我们所要听闻受持的就是这种法。

  《瑜伽师地论》法有十种含义,(1)所知:涵盖有为、无为的一切万法。(2)道:佛经中说正见是法,又是所修之道。(3)涅槃:佛法总分为教法与证法两种,其中最究竟的证法即是“涅槃”。(4)意境:意是一切诸法的所生处,境即六识中意识的对境,亦即“色声香味触法”中之法。(5)福德:佛经中讲到国王及其眷属等受持善法,共积福德之法。(6)寿命:佛经中说凡夫乐于见到常久之法。(7)教典:如经典、论典皆称为佛法。(8)未来:如说此身是“老”之法,“未来”必定会老死。(9)决定:如佛陀在经中已经决定了“沙门四法”。(10)法规:如国家法律等。

  8、8“海生”释词、说词

  世界上任何一种名称都有释词、说词两种,有些名词只有释词没有说词,有些只有说词没有释词,有些二者都具足。比如词藻学中所说的“海生”,对大海中出生的莲花而言,既有释词也有说词。从历史上来讲,人们也将莲花生大士称为海生金刚,因为他是国王恩札布德在大海中取宝时,于莲花中发现的。对旱生莲花来说只有说词、无有释词;对海生动物来说,因于大海中产生而具有释词,人们却未称其为海生,因此没有说词。

  8、9“佛陀”释词、说词

  印度梵语“布达”,藏语中将佛陀叫做“桑杰”,汉语即是佛陀,从意义上来讲为正觉,对真正的佛陀来讲,既有释词也有说词;

  如果一个凡夫人叫“桑杰”的话,说词确实是有的,但他是不是真正的正觉呢?不是,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说词没有释词;对瓶子而言,既没有佛陀的释词,也没有佛陀的说词。

  8、10“迷乱根识”释词、说词

  迷乱根识虽有释词却无说词。比如具有眼翳者见到黄色海螺,或者捏着眼睛时见到的二月显现,由于依靠根而产生,所以具有释词;但是以迷乱的缘故,只是一种相似现量,而非真正的现量,所以不具足说词。

  8、11随法者

  缘佛陀生起信心的功德非常大,那么,功德更大的是什么呢?了知佛陀为真正的量士夫。了知这一点之后,对佛陀生起真正不退转的信心。一般对佛陀生起信心,也有随法者和随信者两种。所谓的随信者,并未了知佛陀真正为量士夫的道理,只是听其他人说释迦牟尼佛很好很好,自己也就如此跟随信仰。真正的信心不能离开智慧,具有智慧的信心很重要。

  8、12义总相+语言总相

  我们说檀香木或者树木时,会在脑海中出现树木这种概念,也叫做义总相,但义总相是不是真正的树木呢?肯定不是,它只不过是一种概念而已;然后我口中说出“树木”,这是一种语言的总相,它能不能代表树木呢?也不能,它只不过是一个能表示的语言总相而已。

  8、13总相与自相:混为一体

  人们都是将总相与自相混为一体的方式来取舍的。正因为如此,对方说正量与非量的对境成为他体或一体的过失是没有的。为什么呢?因为从耽著境的角度来讲,正量的对境和非量的对境是一体的;从执著方式的角度来讲,正量的对境和非量的对境应该是他体的。

  平时无论听闻声音还是现见色法,都是以自相和总相混合的方式来作判断。但一般来讲,很多人对分别念和无分别念根本分不清楚,人们对于任何一种名言,全部是将自相总相混合在一起进行判断、取舍,这一点在因明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大家如果真正通达了这一点,定解与增益也好、自相与总相也好、量与非量也好,还有能诠所诠等很多问题,全部都可以迎刃而解。

  8、14总相与自相:海螺声音比喻

  比如传法时吹海螺的声音,一个人认为它肯定是常有的,一个人认为它应该是无常的。实际上,这两个人耽著的对境就是海螺的声音,但他们在耽著这一对境时,完全是将现量和遣余,即自相和总相二者混合在一起来执著。也就是说,他们所听到的原本是总相的声音,却认为听到了自相的声音,真正来讲,就是将遣余的总相以分别念认定为真正的自相。

  8、15总相与自相:水比喻

  我问你:“有没有听到水的声音?”当听到水声时,你认为是水自相的声音,但自相的声音不可能在你的耳边听到,完全是一种分别念在中间起作用。

  我说“你拿点水过来”,我认为我说的是水的自相,实际根本不可能说出水的自相,因为水的自相是外面哗哗响的法,口里面怎么会说出来呢?

  有一位老堪布在辩论时经常说:“火的自相不能说。火是炽热的,如果说火的自相,我的口里面会燃火哦……”

  8、16《量理宝藏论》第一品中讲到了四种境,也即所取境、耽著境、显现境和照了境。

  8、17分别→无分别

  只要存在语言操作和分别念动摇期间,就根本没有超离世俗谛。暂时来讲,无论有的分别念还是无的分别念,依靠分别念可以产生无分别的智慧。

  通过中观推理进行分析,逐渐遣除自相续中所有的边执,远离所有的分别念,以无立无破的方式可以趋入法性,这就是智慧波罗蜜多的实修正行。也就是说,通过语言、分别念等表示方法,可以让我们趋入无破立的境界当中。

  8、18定解和增益之别:从对境、本体、时间三个角度进行分析。

  8、18、1首先从对境来分析定解和增益之别

  8、18、1、1分析对境:

  以瓶子为例,我执著它为常有存在,他认为瓶子是无常的,这两个人所执著的瓶子是不是同一个?

  A如果不是同一个对境瓶子,那么,佛教说“定解遣除怀疑与增益”的能遣所遣关系应该不合理。为什么呢?比如外面的阳光所遣除的只是外面的黑暗,而里面的黑暗与外面的阳光无有任何关系。同样,他依靠定解所见的对境瓶子,与我所增益的对境瓶子,二者并非同一个瓶子,因此,我所执著的常有也就不能成为他能遣除的对境。所以两个人所执著的瓶子是同一个。

  B如果是同一个瓶子,那这一对境瓶子到底成立还是不成立?

  B、1假设这个瓶子成立,也即我执著常有的瓶子已经成立,这一瓶子就不应该成为所遣。为什么呢?我所执著的常有瓶子成立之故,与正量无有差别,瓶子应该成为常有,有这个过失。

  B、2假设说对境不成立,由于这两个人所执著的是同一个瓶子,那他执著为无常的对境瓶子已经不成立了,就如同说石女儿常有,根本不存在一种所量,只是一个能量的增益而已,因此,执著瓶子无常的理念也不可能成立了。

  所以两个人所执著的瓶子不是同一个。

  C如果对境是同一个瓶子,那这个瓶子是真的还是假的?

  C、1如果是真的,我执著的常有和他执著的无常二者皆已成为真实,因为我所执著常有的瓶子真实的缘故;

  C、2如果是假的,原本应成为正量的瓶子无常也应变成虚假,瓶子假立存在的缘故。因此,假使瓶子是假的,所执著的无常也变成虚假而不成立了,所谓的瓶子反而成为常有。

  所以两个人所执著的瓶子不是同一个。

  所以两个人所执著的瓶子同一个+非同一个都不能安立,根本就不存在这个瓶子,所以单单以对境一者来确定定解和增益的真假,是不行的。

  8、18、1、2中观观点

  定解和增益的真假也应该以执著方式来安立,虽然所耽著的对境是一个,但执著瓶子为无常合理,是正量;而将本来无常的瓶子执著为常有,就是不合理的,应该称为非量。因此,不能单单以对境一者来确定真假而将执著的方式全部忽略。

  8、18、1、3对方观点:问二者的对境是不是一个?

  中观观点:必须反问对方,你所说的对境究竟是从哪一个角度来说的?

  8、18、1、4对方观点:柱子存不存在?

  中观观点:首先应该反问“你所说的柱子存不存在,是指胜义中还是世俗中?”如果说世俗中,我承认柱子存在;如果说是胜义中,我承认柱子不存在。

  8、18、1、5对方观点:增益的对境瓶子与定解的对境瓶子是不是一个?

  中观观点:应该反问“你是从所耽著的对境来说,还是从执著方式来说的?”

  如果从执著方式而言,那不应该承许为同一个对境瓶子。为什么呢?一者执著为常有,一者执著为无常,执著的方式不同,所以应该说为他体。安立正量与非量也极具合理性,执著无常是合理的,属于正量;而执著常有是不合理的,属于非量。

  如果从所耽著的对境来讲,由于二者都是将这一瓶子作为自己的对境,因此说是一体的。既然是同一个瓶子,会不会有一个真、一个假的过失呢?没有这个过失。虽然一个人执著瓶子为常有、一个人执著瓶子为无常,但仅从所耽著的对境来讲,只是未加有实无实鉴别而以遣余之心所认定的这一瓶子。由于我执著的是这个瓶子、他执著的也是这个瓶子,也即耽著境是一个的缘故,不存在能遣所遣不合理的过失。

  8、18、2从增益和定解的本体上辩论。

  A对方观点:我的相续中产生柱子常有的增益,随后又产生柱子无常的定解,那此二者的本体是一体还是他体呢?

  中观观点:生起定解时,就像光明面前不存在黑暗一样,可以遣除一切怀疑、邪见,不是一体也不是他体。

  如果增益和定解二者像火和火的本性一样一体,所谓的能遣所遣不应该合理,就好像剑不能砍断自己一样,自己遣除自己是不合理的。

  假设是他体,那么佛陀相续中虽然具有尽所有智和如所有智,却不能遣除我们相续中的无明,相续分开的缘故,能遣与所遣的关系同样不合理。

  B对方观点:在我的相续中,第一刹那生起柱子常有的怀疑,第二刹那的时候,通过学习因明了知柱子无常的道理,因此从相续角度来讲应该是一体,而不会成为执著常有是一个相续、执著无常是另外一个相续。

  中观观点:虽然是一个相续,但从本质来讲,增益是无明黑暗的本体,定解则是智慧光明的本体,二者完全相违,不能称为一个本体,也就不存在宝剑自割自的过失。

  8、18、3从时间方面对增益和定解进行分析。

  对方观点:定解与增益是在同一时间存在还是不同时间存在?同一个时间不可能存在,因为在同一个相续中,不可能同时出现执著常有和执著无常的两种分别念。如果时间不同,定解与增益之间就不应该有能遣与所遣的关系,就像白天的阳光无法遣除夜晚的黑暗一样,时间不同的缘故,我相续中的增益怀疑邪见,依靠其他时间出现的定解不可能遣除。

  中观观点:由于时间不同而不可能接触,但能遣所遣的关系可以建立。比如我相续中先产生柱子常有的执著,随后,通过学习因明又生起柱子无常的定解,依靠这一定解,以后在我的相续中再不会产生柱子常有的增益,可以称之为“遣除增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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