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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4-111讲讲记记之哲学名著经庄严3

创建日期:2024-04-22

  NO.44-111讲讲记记之哲学名著经庄严3

  [注1]《佛说净业障经》,大正藏 No. 1494,失译:

  尔时有一比丘名无垢光。入毗舍离城次第乞食。以不知故入淫女家。时无垢光入其家已。是时淫女于无垢光起染污心。作是思惟。我今必当与此比丘共行欲法。若不从我我将殒命。作是念已即便闭门。语比丘言。愿与尊者共行欲事。若不从我我当必死。时无垢光语淫女言。且止大姊。我今不应犯如此事。所以者何。佛所制戒我应奉行。宁舍身命不毁此戒。尔时淫女复更思惟。我今当以咒术药草令此比丘共为欲事。语比丘言。我今不能令汝退转毁犯禁戒。但当受我所施之食而入舍内。便咒其食投比丘钵。咒术力故令此比丘便失正念。起于欲心展转增盛。尔时淫女见此比丘颜色变异。即前牵手共为欲事。是时比丘与彼淫女共相爱乐行淫欲已。持所乞食还诣精舍。到精舍已。生大忧悔举体烦热。咄哉何为破大戒身。我今不应受他信施。我今则是破戒之人当堕地狱。时无垢光向诸比丘同梵行者。说如是言。我今破戒非是沙门必趣地狱。时诸比丘问无垢光。有何因缘而破此戒。时无垢光具说上事。时诸同学语无垢光。仁者当知。此有菩萨摩诃萨。名文殊师利。得无生法忍。善能除灭破戒之罪。亦令众生离诸盖缠。我今与汝共诣文殊师利菩萨摩诃萨所。除汝忧悔。时无垢光犹故未食。与诸比丘诣文殊师利法王子所。到已问讯供养恭敬。即以上事具白文殊师利。文殊师利语无垢光。汝今且食。食已当共诣如来所问如此事如佛所说当共受持比丘食已。与文殊师利共诣佛所。到已顶礼佛足却坐一面。尔时无垢光比丘心怀恐惧不敢问佛。于是文殊师利即从坐起整衣服。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向佛。即以上事具白世尊。尔时世尊告无垢光。汝实尔不。答言实尔。佛告比丘。汝本有心欲犯淫不。答言不也。佛告比丘。汝本无心云何而犯。比丘答言。我于后时乃生欲心。如是比丘。心犯欲耶。答言如是。佛告比丘。我常不言心垢故众生垢心净故众生净耶。答言。如是。佛告比丘。于意云何。汝曾梦中受欲之时。心觉知不。答言。觉知。佛告比丘。汝向犯欲岂非由心而觉知耶。答言。如是。若如是者。比丘。寤梦犯欲有何差别。比丘答言。寤梦犯欲无差别也。佛言。于意云何。我先不言一切诸法皆如梦耶。答言。如是。佛言。于意云何。如梦诸法是真实耶。答言。不也。佛告比丘。于意云何。寤梦二心俱真实耶。不也世尊。佛告比丘。若非真实是有法不。不也世尊。佛告比丘。于意云何。无所有法为有生不。不也世尊。佛告比丘。若法无生有灭有缚有解脱耶。不也世尊。佛告比丘。于意云何。无生之法当堕阿鼻地狱饿鬼畜生中耶。答言。世尊无生之法尚无所有。而当有堕三恶道耶。佛告比丘。一切诸法本性清净。然诸凡夫愚小无智。于无有法不知如故妄生分别以分别故堕三恶道。复告比丘。诸法无实而现种种所应作事。为著贪欲嗔恚愚痴。凡夫等故分别诸法。不如如故非是真实。复告比丘。诸法虚诳如野马故。诸法如梦本性自然逮清净故。诸法究竟如水中月泡沫等故。诸法寂静无生老病死诸过患故。诸法无取非是色法不可见故。诸法无聚如虚空故。诸法无性过诸性故。诸法甚深过虚空故。诸法广大无处所故。法无所作究竟寂故。法无所依境界空故。法无根本毕竟空故。法离盖缠烦恼结使不可得故。法离炽然性不生故。法无障碍本性净故。诸法无报犹如影故。诸法如幻不如如故。法无所依妄分别故。诸法流转而诸众生著诸边故。诸法不起诸缘各各性相违故。法无染爱无所属故。法无秽污一切结使不可得故。诸法无垢净过空故。法无微相相寂静故。诸法调柔性不生故。诸法如如初中后际无差别故。诸法解脱不相属故。诸法无闻如瓦砾故。诸法非色同虚空故。诸法平等无积聚故。法不可持犹如虚空不可执故。诸法无得智者推求不可得故。法无扰动三世净故。法无扼缚破闇冥故。法无荆棘离诸缠故。诸法安隐如涅槃故。法无怖畏过诸畏故。法无彼岸无此岸故。诸法无量过算数故。诸法无相其相空故。诸法无作断诸愿故。诸法无行行虚诳故。法无戏论灭觉观故。法无窟宅离住处故。法无有浊常清净故。法同涅槃生不可得空无有故。比丘当知。诸法如是不可宣说。是故我昔坐于道场得无所得。无有一法有出有没有缚有解。亦无有法有障有缠有忧有悔。所以者何。诸法清净无杂秽故。

  尔时无垢光闻说是法。心怀踊跃悲喜交集。即时雨泪叉手合掌一心观佛。即说偈言。

  快哉世尊大功德  诸天世人所归仰

  善觉一切妙胜行  稽首能断诸苦行

  无所依者为作依  无有导者为奖导

  安住实道常清净  稽首世尊大威德

  为世闇冥作灯明  诸无目者为作目

  深著虚妄能度脱  稽首勇猛大精进

  已离染污无嗔恚  于诸缚著得解脱

  等于怨亲能解缚  稽首真实功德聚

  干竭渴爱及愚痴  破坏诸有除众苦

  生死轮转久已断  稽首大力无上乘

  于诸分别无所著  解脱妙智难思议

  三界最胜离诸垢  稽首清净无垢人

  我今悉求如是道  当脱无依众生苦

  愿令我得如是乘  终不小乘尽诸漏

  亿那由他无量劫  常受众苦不舍道

  如月盛满显众星  我观如来亦如是

  譬如有人入大海  其意下劣求水精

  虽遇无量珍宝聚  舍之而取下贱者

  如人闻佛无量力  而不生念我当得

  大乘广博所作事  放舍菩提证声闻

  譬如有人见大王  与诸群臣相围绕

  不求王位悕臣佐  当知是意非黠慧

  如人闻佛大功德  妙胜智慧所作事

  而于小乘生喜乐  是则下劣懈怠心

  众生不应贪小乘  以如闇夜萤火明

  当悕日光普大照  能破一切诸黑闇

  佛有无量大名闻  声彻人天诸恶趣

  佛光微妙为最上  能照世间诸闇冥

  譬如师子处野干  其心好乐野干众

  放舍师子所应作  而更随逐野干法

  如有大人在声闻  其犹师子在野干

  贪乐小法以为足  当知是辈行贫道

  若人欲求大乘道  当应常发如是心

  利益世间断众苦  不应同彼诸声闻

  尔时众会闻无垢光所说偈已。四万二千天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即散摩诃曼陀罗华拘茂陀等。供养世尊文殊师利赞无垢光作如是言善哉善哉。无垢。能报佛恩。于菩提道多所饶益。

  [注2]《佛说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唐三藏法师玄奘奉诏译:

  妙生。若有人以满无量无数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复有人能于此经乃至受持读诵四句伽他令其通利。广为他人正说其义。以是因缘所生福聚极多于彼无量无数。云何正说。无法可说是名正说。尔时世尊说伽他曰。

  一切有为法 如星翳灯幻

  露泡梦电云 应作如是观

  尔时薄伽梵说是经已。具寿妙生。及诸菩萨摩诃萨。苾刍苾刍尼。邬波索迦邬波斯迦。一切世间天人阿苏罗等。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注3]《金刚经讲解》38-38讲记:

  其次是出定:

  “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在藏传佛教中,每月诵戒长净时,先要给土地神供养食子,再念诵这个偈子,观如梦如幻的空性,然后一个比丘起来磕三个头,请求上师说法。(以前嘎多堪布在世时,他老人家就站起来,坐上法座给大家传法。)还有每天吃午饭布施食子时,念诵此偈也有很大功德,若没有时间念完整部经,以此为代表作回向也可以。

  出定的时候,当观一切如梦如幻,皆是因缘所生的有为法,实际上并不存在。下面以六种比喻进行说明:

  〖梦〗:由迷乱意识现前的,当时虽有能取所取,但本性丝毫不成立。

  〖幻〗:幻化师通过魔术变出来的幻相,其实体根本不存在。

  〖泡〗:依靠因缘而产生,一会儿就消失了。

  〖影〗:因缘具足后才出现,似有而实无。

  〖露〗:太阳出来以后,立刻就没有了。

  〖电〗:前一刹那显现,后一刹那灭尽。

  这六种比喻,一方面说明无自性,一方面说明无常。藏文中还有“如流星、如眼翳、如灯、如云”四种比喻,共有十种,玄奘法师的译本与藏文相同。鸠摩罗什只翻译了六种,可能是梵文版本不同,也可能是译时漏掉了,但意思没有太大出入,而且鸠摩罗什的谛实语加持很大,所以这里不用改。

  [注4]《释量论•成量品讲解》20-43讲记:

  此生之五处,生余身之因。

  这句话非常重要。很多高僧大德在成立前生后世时都要引用,因为它宣说了后世身体的因究竟是什么。其意是说,即生的五处(五根)接近泯灭的最后刹那,是产生后世五根的近取因。可能有人会想:按照《俱舍论》的观点,五根都是色法,那今世的五根怎么会成为下世五根的因呢?其实,这是从唯识宗的观点来讲的。也就是说,任何众生在此世离去时,其眼耳鼻舌身五根都会以习气的方式存在,如果这种习气复苏,以此作为近取因或主因,再加上对色法或身体贪著的俱有缘,就会显现后世的身体。

  对很多人来讲,这是一种新鲜知识,容易产生怀疑:今世的五根怎么可能由前世的五根产生呢?虽然刚开始接受这种观点并不容易,但逐渐思维、慢慢通达以后,就会深信不疑。举个例子:从同一母胎出生的双胞胎,一个眼根好,一个眼根不好,这是什么原因呢?如果不从他们前面的因上找,从父母等因缘是找不出依据的,因为这些因缘完全一样。那前世的根怎么会来到今世呢?其实,这就像这个印章上的花纹在另一个印章上出现,老师心中的智慧在学生心中显现一样。所以,很多回忆前生后世的人都说:前生被刀捅有特别大的伤痕,今生身体上也有;前生脖子上有某种伤痕,今生脖子上也有……因此,前世五根就是后世五根的因。

  确实,佛法微妙无比。因为,科学无法解释的众多现象,它都能给出圆满无瑕的回答。比如回忆前生后世的人常说:我前世耳根不好,今世耳根也不好,等等。若懂得这个道理就会了知,这是前世根对后世根的影响所致。否则,唯有以不相信、不承认来拒绝事实和真理。虽然表面看来这似乎不可能,因为前世的身体只剩下骨骸或灰烬,但缘起就是这样不可思议!

  对此观点,麦彭仁波切在注释中以三个比喻作了说明:以前世五根的习气复苏显现前世身体的五处作为近取因,以意识贪执身体作为俱有缘,而使身心连续不断显现,如同梦中的身体一样。如果离开了对身体的爱恋,那个心识不作为显现身体的俱有缘,暂时就不会显现身体而转生无色界,如同酣睡阶段一样。即便是在无色界,因和缘也可出现,只不过暂时以随眠的方式存在,一旦现前就会显现身体,而转生色界和欲界,如同从酣睡中再度显现梦中的身体一样。

  在这里,大家一定要懂得,不仅心上的习气可以在后世显现,五根的习气也可在后世显现。可能有人会问:五根的习气到底是心法还是色法?按照大乘唯识和中观的讲法,它是心法。正因为它是心法,所以才可以在后世显现五根。否则,若是有阻碍的色法,则没有这个机会。当然,在后世的身体上也能表现出前世身体的习气。若懂得这个道理,前生后世的很多问题都可迎刃而解。

  [注5]《大智度论》,大正藏 No. 1509 ,龙树菩萨造,后秦龟兹国三藏鸠摩罗什奉诏译,卷第十二/大智度论释初品中檀波罗蜜法施之余:

  如佛在耆阇崛山中。与比丘僧俱入王舍城。道中见大水。佛于水上敷尼师坛坐。告诸比丘。若比丘入禅心得自在。能令大水作地即成实地。何以故。是水中有地分故。如是水火风。金银种种宝物即皆成实。何以故。是水中皆有其分。复次如一美色。淫人见之以为净妙心生染著。不净观人视之种种恶露无一净处。等妇见之妒嗔憎恶目不欲见以为不净。淫人观之为乐。妒人观之为苦。行人观之得道。无豫之人观之无所适莫。如见土木。若此美色实净。四种人观皆应见净。若实不净。四种人观皆应不净。以是故知。好丑在心。外无定也。观空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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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大乘经庄严论密意疏•胜乘甘露喜宴》麦彭Rinpoche著 Khenpo Sodargye 译

  犹如魔术王,为余幻王败,

  见法之佛子,彼等无我慢。

  若问:假设染品也是如幻,净品也是如幻,那么以如幻的清净品如何能断除如幻的染污品?

  如同一位了知幻术的小力幻术王及眷属,被另一位具力的幻术王及眷属击败,被驱逐出境。同样,住于如国境般的阿赖耶识中的我见等烦恼心如小力幻术王,其从属心所如小力王的眷属。乃至没有生起对治前,染污法自在生起,因此如王,比它力大的幻术王证悟无我的智慧与信心等善法自性的清净心与其从属心所根除染污品,获得由无漏诸法统治阿赖耶转依之处的国政。如是见到清净的诸法以所取能取而空的显现如幻的那些佛子断除染污,生起清净法,他们也无有“我已做到如此”的增上我慢。

  如是当了知,佛陀觉者说,

  一切有为法,如幻亦如梦,

  如阳焰影像,如光影回响,

  犹如水月影,亦犹如幻化,

  承许六六二,二六三一一。

  现在解释佛陀所说诸法如幻化八喻:佛陀也就是了知真理的至尊觉悟者,超胜声闻、缘觉。按照安慧论师的《注释》译文中说“智尊佛陀言”称为觉者,因为从无明睡眠中觉醒、了知所知智慧圆满的缘故,梵语“布达”是觉悟之义。因此理解成最殊胜的觉悟者。如果将佛陀、觉者理解成前面是差别基、后面是差别法之理,则不成名词重复。

  如此应当了知本师真实圆满的佛陀在经藏等佛典中说一切有为法如幻、如梦、如阳焰、如影像、如光影、如回响,如水月影,如幻化,虽然这些也可以作为总的一切法无实显现的比喻,但分别分析,内六处如幻,为什么呢?因为显现虚幻的人、马、象等虽然没有根、我、有情、生命,但就像有根有命有心的有情一样显现,由此说明显现具有内在的眼等六根六处的有情也无有命与人等。外处色等六境如梦显现,应当了知就像梦中显现领受男女等色及声香味触法,但无有其余外境一样。所谓“二”,是指心与心所二者如阳焰,阳焰虽无有水,但身处远距离者对蓝色动摇等的事物会生起水想,然而跑到跟前一无所有。同样,心与心所对柱子瓶子、男人女人、青黄白红种种法以是此是彼之想耽著,但如果对那些法剖析,则是众多、无常等的缘故整体的耽著境一无所有。所谓“二六”,上面的比喻影像与光影二者,对应内外两类六处。内六处如影像,如同面容在镜面上映出影像,现在的六处虽然显现但不真实,犹如影像,这是从面容般的前世六处所成的业习中显现的。外六处如光影,所谓光影,是以外缘迷惑眼睛而照了的诸显现,如假人显现为人,捏着眼睛显现二月,自己的影子显现为其他生灵,及毛发等的显现,上船感觉山动摇等,虽有多种,但此处应当理解是影子。如同由伞与身体等所致而出现影子一样,外六处也如同内六处的影子般由它产生,阿赖耶识中产生眼等内六处,从中以对境的形式显现外六处。“三一一”,所说的法、心安住于等持、故意受有的身体这三者,一一对应回响、水月与幻化的比喻。所讲的一切法如回响,就像回响声的自性虽不存在但耳中能听到,所说的一切法与之相似。或者澄清的水中映现月影,虽已明明呈现,但无有实法,安住一缘等持不为其余散动分别所扰如同净水,修行四谛、随念、遍处、胜处等任何法,也会显现所修义的影像。“故意受有”如同幻化,虽然显现由一处到一处但无有贪嗔,同样,菩萨为利众生,由一世到一世连续受生但无有贪嗔。

  辛三、寻求所知:

  邪分别非正,非邪不分别,

  非分非不分,名为诸所知。

  所知归纳起来,假立为世间法与出世间法两种。“邪分别”,是指不是真正随同获得法界与无分别智慧的三界所取与能取一切妄念分别。“非正,非邪”,是指异生位认真闻思妙法开始,如理思维世第一法以前的信解行地之法,那时是有所取能取分别,故非正;随同所证法界与出世间智慧,成为它的因,由此称为非邪。所谓“不分别”,指对境法界与它的有境出世间无分别智慧,因为这两者无有所取能取等分别。所谓“非分非不分”,指入定无分别智慧的后得清净世间智慧,它缘于法界,无分别智慧缘于它,因此无有所取能取,或者其后得对它的所取能取无有耽著,因此也不是分别。因为有诸法自相与共相不混杂如幻如阳焰火的分别,也不是无分别。这四者包括一切所知,唯心以外的法不存在,因为以心的这四种阶段与法界摄集一切所知的缘故。

  辛四、寻求染净:

  自界显现二,无明烦恼俱,

  尽生转分别,断除二实体。

  获得所缘法,具住自界故,

  真如无二现,趋入如皮箭。

  烦恼、业与生之异熟三者所摄的染污法相与圣道涅槃所摄的清净界,它与界、种子、因意义相同。阿赖耶识及所取能取的习气,称为自界,从中显现所取与能取二法,显现当时没有了知法自性的无明与贪等其他烦恼一起,完全产生对境色等所取与取之识的分别,反复投生流转轮回中。有如此二现时,也断除所取能取两种实体,本来这两者并非异体存在,但以迷乱心所致显现二法,耽著二法而形成流转。了知这一点就是寻求染污法相。

  寻求清净法相,信解行获得如上所述所缘法之差别的行者,一地具有安住依他起心自法界或者实相法界,修道诸地修行具有这种证悟的胜观瑜伽,为此真如无有所取能取二法显现,越来越向上直至佛地之间而趋入。如何比喻呢?众生的心显现所取能取由迷乱耽著而欺惑的缘故心不能从烦恼中解脱,智慧不能现前从无明中解脱。菩萨证悟所取能取不存在并以入定于其义的寂止与胜观力现行这两者,如被雨淋的坚硬皮革般的心,依靠水与油般的寂止能软化,我见与常断等恶见不符合心的实相,如同弯曲的箭一般,用如火般的胜观烘烤可使它抻直。同样,颠倒的心以正道改造后成就不颠倒,究竟于佛地心解脱与慧解脱永远不可能退失。

  辛五、寻求唯识:

  心者显现二,承许现贪等,

  或现信心等,非有惑善法。

  是心现种种,趋入种种相,

  显现彼有无,是故非法性。

  所谓唯心是承许仅是心与心所而已,外境并不存在,“唯”一词有两种,一种不破色的心所,有些唯识宗承许破除唯心以外的心所与色法。此处按两种承许,按照第一种承许,所谓心,是说阿赖耶等八识及心所,显现所取能取二法,除心外的所取外境不存在。按照后一种观点,仅是心本身显现所取能取二法,除它以外的心所与所取能取并不存在。关于这两种观点,安慧论师的《注释》中说:很明显,按照第一种,是承许心与心所异体的宗派,按第二种,是承许心与心所非异体的宗派。如是承许心显现贪、嗔等烦恼法或信心、精进等,除心以外的烦恼法与善法并非另外存在。如此心阿赖耶显现种种所取法,趋入能取的种种相。心显现所取能取,显现许存在,如显现般实际不存在。因此,并非存在与心他体的种种法的自性。一切法只是在心中显现,为此成立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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