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读《定解宝灯论》小结2
9、第五个问题:二谛何者为主要?
胜义谛与世俗谛,究竟孰轻孰重?有人认为胜义谛更重要,有人认为世俗谛非常重要。
9、1对方观点1:认为胜义谛重要,世俗完全抛开
破法:仅仅执著胜义谛重要不合理,因现在众生前的迷乱显现于精进修持后可以转依为光明部分,若此现分自始至终作为所断,则最后所证之法界应成单空,
9、2对方观点2:认为世俗显现非常重要,胜义完全抛开
破法:未能具足胜义方面的确信而去观修世俗的本尊,那仅仅是一种信心,即属于一种“迷信”。仅从世俗区分,则与胜义无有丝毫联系,这与外道没有什么差别。
9、3对方观点3:并未完全舍弃胜义谛,但仍然认为世俗谛比较重要。
破法:于抉择时的确是说现空双运,但真正修持时,已经舍弃了双运而修持单空,如此一来,口头说得确实非常善妙,而实际修持时已经背道而驰,光明的一分完全舍弃而仅仅修持空性,所修持的空性也只是一种单空,如此已经仅仅停留在阿罗汉这一层面上了。
9、4宁玛巴观点:
不论胜义还是世俗,二者都十分重要,胜义谛与世俗谛无有差别,不论从哪一方面衡量,二者都处于平等的地位之上。唯于诸法空性及显现等侧面的抉择角度不同而已,故不应偏袒执著于某一者更为重要。对这一问题不应片面理解,二谛一定要双运,否则,将二谛分开,如此根本无法对基道果进行安立。
宁玛巴一概不作承许,远离常、无常、仅为空性非为显现、仅为显现非空性等一切偏袒执著之相,从而建立既不堕于胜义也未堕于世俗的无偏自宗。
9、5殊胜内容:太深+太多+太重要→→终生串习
9、5、1胜义谛PK世俗谛=二者皆不能离开+二者同体+二者双运+二者无离无合+二者双融
密续+本来清净+净见量+显宗PK密宗
9、5、2密续:“四续”=事续+行续+瑜伽续+无上瑜伽续
“六续”=事续+行续+瑜伽续+父续+母续+无二续。
续部=外续+内续(宁玛巴密宗部分)=外续(事续+行续+瑜伽续)+内续(玛哈约嘎+阿努约嘎+阿底约嘎)
密宗续部也是在现空双运、二谛双融这一点上区分的,差别主要即是在胜义空性上认识的不同,各续部之间也存在很大差别。
10、第六个问题:异境何为共所见?
六道众生有没有一个共同所见,比如一碗水,每一道众生的面前都有各自所现,哪一个才是众生共同的所见?有人认为应以人类所见为主,因此水是共同所见;有人认为并不存在一个共同所见。
10、1对方观点1:存在共同所见观点,共同所见应该是水,其上出现的不同支分被各道众生分别现见,饿鬼见其中一分为脓,人见其一分为水,天人见其一分为甘露。
破法1:若六道众生所见均为水的一分,则此一碗水已经成为六碗,各自都见到不同的对境,喝一碗水时其实已经喝六碗了;喝一碗水时根本不到一碗,因一碗水已然分为六分,故而所喝也仅为一碗水的六分之一。
破法2:人类所见的水是否于铁水与脓血上存在?应该是不存在的,否则,人们喝水的时候已经在喝脓了。水不是脓,脓不是水。六道众生各自所见均为不同外境,根本不是共同见为水。
10、2对方观点2:存在共同所见观点,共同所见应该是一种湿性,比如铁水、脓血、水等从固体液体来分的话,都存在湿性,湿性部分即是一切众生的共同所见。
破法:湿性本体,它与水是一体还是异体?
若湿性与水无二无别,本体一体,如此则除水以外,脓等其他显现都不应该存在,以共同所见之湿性与水一体之故。
若说,除水以外单独存在与其不同的一种湿性,倘若如此,则以眼识应该能够现见,但除水以外单独存在的一个湿性谁见得到呢?谁也无法现见。
即不是一体也不是异体,所以根本不存在湿性共同所见。
10、3对方观点3:存在共同所见观点,共同所见应该是一种空性。
破法:如果承许六道众生的共同所见是何者也不存在、单单的一个空性,则人们共同见到的瓶子也应变成虚空,虚空也应成为瓶子。因承许空性为共同所见的缘故,瓶子应该成为虚空。但虚空为什么变成瓶子呢?最初已经承许共同所见为虚空,而对于瓶子来说,它是人们可以共同见到的,以能够共同见到之故,虚空也应该成为瓶子。
仅空性为共同所见,则一切万法全部都已经成为虚空一样,众生根本无法见到柱子、瓶子等。
10、4对方观点4:存在共同所见观点,共同所见应该是远离空性的一个显现,此显现普遍存在。不偏于某一方,而是遍于一切众生存在的。
破法:如若一定要承许不空且遍于一切的显现存在,那首先应该成立可了知此显现的一种正量,比如说有一头牦牛在某处,如此说时必定已经亲眼见到,同样,这样的显现如若存在,必须依靠能知如实通达,否则怎么能承许它存在?但自始至终也无有一种能知可以了知此显现,故而你宗所安立的显现也仅仅是一种口头说法而已,不能成立为真实立宗。
10、5对方观点5:存在共同所见观点,共同所见应该是远离空性的一个显现,此显现偏于一法。此显现偏于一方,并非普遍存在于一切法。
破法:这种说法也不合理。若如此承许,则饿鬼所见的脓作为现基,这就是它们的共同所见,如此一来,六道众生任何他法也无法见到了。为什么呢?汝宗承许之显现,其前提是不空的也即成实之法,若不空,则除此显现以外,其他任何显现都无法成立,而且了知此显现之识,不应出现过去、现在等诸多分类,应该唯有一个本体。如若果真如此承认,则此显现已经成为经得起胜义量观察之法,但即使佛陀也无法承认于胜义中存在一种堪忍观察之法。
10、6针对存在共同所见观点之宁玛巴观点:
自宗认为应以观待进行安立,比如观待人而言,可以承许共同所见是水,观待天人可以说为甘露,观待地狱众生而言则是铁水,故而所谓的共同所见并不存在一个真实之法。
若除观待以外,真正能经得起观察的一个法承许为共同所见,如此必定成为万法的实相,一切众生也都可以如实见到,这样一来则有所有众生均成佛陀的过失,因他们均已如理如实地见到了万法的本性。但这肯定是不合理的,他们所见的对境全部是经不起胜义量观察的。
暂时来讲,可以说这是一碗水,当然并非存在真正实有的本质,因此观待每个众生来讲,各自所见皆不相同。真正一个事物的本质并不存在,只是观待不同的人会产生许多不同的假象,这些假象暂时可以成立为一种量。
究竟来讲,所谓的“观待”其实也并不存在。
10、7对方观点6:不存在共同所见观点,除一心识外其他外境根本不存在,外境的一切山河大地皆不存在,六道众生的共同所见也不存在。
破法:从名言来讲,能取的心和所取的外境都是存在的,若有二者皆有,若无二者俱无。众生于迷乱时外境和心识俱时存在,由于六道众生各自的心识仍然存在,所以外境共同所见也是存在的。
10、8针对不存在共同所见观点之宁玛巴观点:
共同所见可以暂时安立为光明分。六道众生所见虽然不同,实际来讲,全部都是现空双运的本性,是缘起显现之明分,于凡夫分别念前可以说是法界光明分,因人所见属于明分,否则无法见到水,对于这样一种现基必须承认,否则一切众生的显现也无法成立了。如果法界明分已经不存在,那一切皆应成为虚空或者名言中也不应存在外境了,名言中的轮回因果、众生的不同业感等全部都会像虚空一样,根本无法安立。如果这一共同所见不存在,则于其他处根本找不到一个共同所见。
所有显现应该存在一个现基,因一切万法均会显现,且显现时各有不同,有清净的也有不清净的,全部都有一个法界明分作为显现之本基。因此,除此明分以外,其他处根本不能存在一个共同所见,
10、9宁玛巴观点:
共同所见皆不应理,无有共同所见也不能成立。宁玛自宗于胜义中,一切万法平等一味现空双运,以此可以建立共同所见;名言中,共同所见应安立为大清净=法界明分=净见量。
六道众生的所见皆不相同,其共同所见暂时可承许为不离空性的法界明分,究竟而言则是现空双运之唯一谛,除此以外根本无有其他共同所见。
宁玛巴具有一个不共的特点,就是以净见量观察六道众生的不同所见,且于所见事物本体上根本不存在一个实质性的法。暂时名言而言,观待人将水安立为正量,观待地狱、饿鬼则为非量;究竟名言而言,圣者的究竟量(指净见量)面前,人们所见之水也并不是真正水的本性,已经成为清净的刹土,或者清净佛母的圣像。
10、9、1名言共同所见安立为法界明分
暂时名言中六道众生所见不同,真正的一个共同所见是不存在的,比如地狱众生所见之铁水,除与其业感相同的众生以外,其他众生根本见不到,因此不能称其为共同所见。
三界六道一切众生皆具足不清净业感,地狱众生所见的铁水属于一种显现,饿鬼众生也有一种脓血的显现,从显现角度应具足一个共同所见之明分,这一点可以将其称为暂时的共同所见。显现无欺存在,暂时来讲,凡夫众生只能见到现分而见不到空分。究竟名言中,净见量为共同所见。
10、9、2胜义共同所见安立为现空双运
究竟的共同所见是什么呢?即现空双运=现空无二,不能堕于现也不应堕于空,但它也并非实有存在。
10、10对方认为7:见一碗水时,六道众生都有不同的所见,究竟哪一个是正量呢?
自宗认为:从本性来讲,一切均为空性,于净见量前,一切皆为清净,但于凡夫众生的观现世量面前,可以成立一种正量。
对正量有两种分析方法,观待而言,从人这一角度,其所见之水为正量,其他众生所见为非量;
或者,上上所见为正量,下下为非量。地狱众生与饿鬼相比,饿鬼所见可许为正量;饿鬼与人相比,人之所见堪称正量,如此逐渐抉择下去,到最后唯有佛陀所见最极清净,这是最究竟的净见量。
观现世量=空非为现+现非为空 净见量=现即是空+空即是现,
10、11殊胜内容:太深+太多+太重要→→终生串习
显现PK空性+正量PK非量+观现世量PK净见量+现相PK实相
自然本智
法性=大平等+大清净=大空性+大光明=大空性+净见量
光明分=清净所见+不清净所见=观现世量+净见量=观现世量+大光明
11、第七个问题:中观有无承认否?
到达最高境界时,中观应成派究竟有承认还是没有承认?有说抉择中观见解时必须有所承认; 也有说抉择中观见解时不应有承认。
11、1对方观点1:抉择中观见解时必须有所承认
破法:中观抉择的是圣者入根本慧定,于此根本慧定面前,有无是非或空不空等任何法都不存在,于一体、异体、显现、空性、清净、不清净等一切偏堕均不存在,因而于此智慧前无有有无等任何承认。如此不可思议的智慧根本不是语言、分别念的对境,它既不偏于无遮也不偏于非遮。
11、2对方观点2:抉择中观见解时不应有承认;
破法:于圣者根本慧定时,一切皆无承认的观点无有谬误,但安立后得名言时则无有立足之处;而中观对于地道之安立等毫无疑问都是存在的,从这一角度宣说为有承认也未尝不可。通过名言量进行抉择时,一切万法因果不虚、三宝加持不可思议等无欺存在。
11、3对方观点3:抉择胜义空性时,一切都不存在,是单空的;在未经观察的情况下,可以随顺世间安立名言。也即随顺世间安立为有承认,随顺中观安立为无承认。
破法:单空或无遮空性,与万法之显现,真正以中观正理观察时,二者根本不能同时聚集在同一物质上。若认为同一法上既存在单空的一分,也存在显现的一分,此二者以不可分割的方式聚合于一处,那某人依靠精进修行已经证得单空境界时,则原本与单空聚合的“有”的显现仍然需要存在,如若证悟空性境界之此时,“有”的念头仍然明明显显地存在,那依靠大缘起因等推理进行详详细细观察无用处了。
仅以单空作为中观见解之对境,则已经偏堕于相似胜义谛的一方,这只是一种相似见解,并非真正的双运或离戏见解。胜义单空境界,仅仅属于有境的一种单空执著。
中观自续派暂时安立的是假胜义谛。假胜义谛仅是一种单空,而单空也不存在、远离一切有无执著之相,则称为真胜义谛,此即中观应成派所抉择之究竟境界。从最究竟观点衡量,单空之相似胜义仅仅是一种世俗谛,仍然属于分别念的境界,并非胜义谛。
11、4对方观点4:世俗中的一切不承认,仅仅承许一个胜义空性,根本不存在光明分。
破法:已经成为单独的胜义谛,也即是一种单空。对基道果时的一切显现全部安立为迷乱的所断,这是一种严重诽谤。如果一切基道果的显现都不存在,于地道圆满究竟时唯独剩下一种单空,则于此单空当中,根本不会具足佛陀的如所有智、尽所有智、十八不共法、四无畏等如大海般无量无边的功德。在证悟空性的同时,光明必定是与空性无离无合而存在的,否则,所证悟的境界与阿罗汉的无余涅槃也已经无有任何差别了。
11、5宁玛巴观点:
11、5、1有无承认
对于中观有无承认应该详加辨别分析,若未加以分析而笼统地说为有承认或无有承认均不合理。抉择究竟中观见解应是入根本慧定时的一种见解,是胜义实相之观点,于此面前有、无、是、非等任何戏论都不能成立,此时无有任何承认。而于后得位时,必须随顺世间观点,此时对于基道果等一切名言之安立如同彩虹一般,清晰分明,丝毫也不混杂而作承许。
自宗已将中观见解分为暂时与究竟两种,对暂时观点与究竟观点做出区分,究竟时无有任何可以承许,暂时的见解无论如何应该有所承认。并且在入定、出定时各自做出不同承许,根据出定后得观点而言,中观自宗应该有所承认。
于胜义究竟抉择见解时不应有承认,中观所宣示的是一切万法的究竟本性,一切万法不是实质之法,所谓的空也根本不存在。而于世俗名言中应有所承认。胜义中不存在可以通过胜义量进行抉择,世俗中存在则应依靠世俗量如理抉择。
11、5、2显空双运
宁玛自宗的不共特点,即于见修行果一切时分均未远离显现、空性二者,于显现中积累资粮、修习慈悲菩提心等,而任何万法于正在显现的同时即是空性的本体。于凡夫地时即如上一般如理如实地修持,当境界越来越向上时,其悲心不再是有缘的悲心,智慧空性也并非分别念中所想象的一切皆不存在的一种空性。
宁玛巴自宗真正的见解:自宗承许真正的大中观是双运大中观或离戏大中观,前者指释迦牟尼佛第三转F轮之光明与空性无二无别之境界;后者则指佛陀第二转F轮远离一切执著戏论之境界。如此殊胜的大中观境界,主要是圣者入根本慧定的境界,在它面前是远离一切戏论的,一切都是清净与光明大双运的。这样一种境界,虽于凡夫众生前无法现前,但与其相似的境界可以现前,对此如理抉择即是真正的中观见解。抉择此中观见解之时,已经灭尽一切有无、常无常等全部执著,这就是宁玛巴自宗真正的见解。
于入定时以空性为主,出定后得位,世间一切名言如同彩虹般无有丝毫混杂而显现。在真正达到一定境界之后,胜义谛与世俗谛二者可以无碍双运,但于此之前,抉择胜义谛时,一切万法皆为空性,世俗中万法的显现是不灭而存在的。
11、6殊胜内容:太深+太多+太重要→→终生串习
11、6、1妙慧PK智慧+中观分类+观现世量PK净见量PK相似胜义量PK究竟胜义量+实相佛陀PK现相众生+中观自续派PK中观应成派+显宗PK密宗+胜义谛PK世俗谛
显现PK空性=互为因果=暂时+究竟=二量相同=无离无合
11、6、2中观分类
11、6、2、1粗、细中观是从对境分的:
粗中观:于凡夫前较为粗大的一种境界;后得粗中观时可承许为有;
细中观:圣者的根本慧能够了达的一种境界;入定细中观时应承许为无。
11、6、2、2因、果中观是从能生所生分的:
因中观=道中观=妙慧=小中观:通过轮番方式——以胜义量抉择空性、世俗量抉择显现,于二谛分别观察,对显现不离空性、空性不离显现生起真实定解,将此称为妙慧,也叫做因中观或道中观。于二谛之中应该承认。
果中观=大中观:最究竟的圣者根本慧定即称为果中观。以观察名言与胜义的无垢妙慧可以引生无二双运的大智慧,此时,空不空等一切戏论之边完全焚尽无余,此真正圣者入根本慧定的智慧,即安立为无二双运果中观。即中观应成派所抉择的究竟中观见解。
二者之中存在因、果,及妙慧、智慧的差别,因此,对果中观以“大”的名称进行赞叹以说明其殊胜性。依靠因中观,最后可以获得究竟果中观,然而依此道抵达真正的目的地之后,此道也不再需要。
11、6、2、3心与智慧是从有境角度区分的:一者是心之对境,一者为智慧之对境。
11、6、2、4大、小中观是从自境界之体相而言的:
小中观=单空:单空境界并不属于大中观,只能称之为小中观。
小中观=因中观:暂时来讲,必须承认胜义谛与世俗谛二者,且以果中观的名称对因亦取名为中观,因而将因中观称为小中观。
大中观=大圆满=果中观:闻思首先抉择空性,于空性中可以显现,显现的本体即是空性,依靠显、空二者断除有、无之执著,最后有、无二者均不存在,获得远离一切思维言说的境界,即是所谓的大中观。
不论大中观还是大圆满,在真正现前如此殊胜的境界时,对于轮番修行的有、无、显现、空性等一切戏论执著全部都会远离,如若认为除此以外仍然存在其他更加殊胜的法,则已成为具有戏论之法了。
为何称为“大”中观呢?以凡夫分别心根本无法容纳,是圣者离一切戏论的一种境界,为表明其完全属于圣者境界,凡夫无法领悟其中的甚深内涵,故以“大”中观、“大”智慧来表示。
12、雄心大志
麦彭仁波切7岁造《定解宝灯论》,现立下雄心大志,70岁时,能背得《定解宝灯论》中N句颂词,这个宏伟的计划当下就开工,第一句开背颂词:
122、彻底了达自之心,如幻本体无实有,尔时如视前虚空,自心正在动念时,亦为空性之定解,必须深深而生起。
法王如意宝每次讲《定解宝灯论》时,都要求四众弟子一定要记住这个偈颂。
真正照见自心的本来面目时,了知其虽可如幻如梦地显现,实际却无有一点实质,完全是无来无去、无离无合之本体。
自心正在起心动念之时,其本体即是空性,就好像直视前方虚空时何者也不存在,但虽是空之本体仍可以显现,如同大海正起现波浪之时,波浪的本体也根本未曾远离大海一样。
对正在起心动念之心,认识其本性就是空性、智慧,这种定解必须从内心当中深深生起。所谓的“深深”是指并非停留在语言文字上,而是从内心深处生起真正决定性的定解。
大圆满不共加行中有身加行、语加行、心加行,真正观察心后了知其颜色、形状等均无有所得,这是认识自心本性最好的前提条件。仅仅了知心无有颜色、形状并不是真正的证悟,这仅仅是前行之法而已。
对自心详详细细地观察,其自性于里里外外、上上下下丝毫也不存在,它的最初生处、中间住入、最后去处也遍寻不得,同样,对于一切器情世界乃至微尘以上均作如是观察时,根本找不到点滴自性的存在。对于心的本性进行理证细致的分析之后,能真正见到心之实相,彻底了达所谓心者从空性方面丝毫也不成立,从显现来说却如幻如梦、自相不灭。在这一基础上继续修持,了知虽是空性却可以显现,如同水月,对此理通彻无碍,这样的境界以语言无法表达,以凡夫分别念无法衡量。
13、感恩
13、1感恩师传讲《定解宝灯论》!
在以佛佗为独资股东的合并报表上,所有的资产、权益都归佛佗所有,无需分别哪师、哪寺、哪院。“恩不言谢,因法跟随”。
13、2感恩制作法宝的莲友!
在以师为独资股东的合并报表上,所有的资产、权益都融归师海,无需分别是谁立的文字、是谁诵的音频。“以心相应,以法安住”。
14、回向
以我闻思佛法的功德,回向给上师,愿师多一刹休息,少一刹劳累,法体安康,长久住世!
以我闻思佛法的功德,回向给制作法宝的莲友,愿你们修行顺利,生活安乐!
以我闻思佛法的功德,回向给一切众生,愿一切众生同我一起离苦得乐都获佛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