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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学-入行论6品安忍70-94笔记(5-7)

创建日期:2022-09-10

  行为学-入行论6品安忍70-94笔记(5-7)

  行为学-入行论6品安忍82笔记

  1、子一、深思法理之安忍:于害上师尊,及伤亲友者,思彼皆缘生,知已应止嗔。

  若人加害上师亲朋好友等,也不应该生嗔恨心,因缘所生之故。自己的根本上师或传法师、皈依师、授戒师等恩德非常大,不仅自己恭敬,而且渴望成千上万的人对他恭敬承侍。若有人诋毁甚至伤害上师,或者侮辱谩骂父母亲友,此时我们该如何面对呢?应该心里想:这是一种因缘。

  无垢光尊者在《心性休息》中说:“有些人恶语诽谤上师时,应当想方设法加以制止。如果自己无有能力制止,则一边思维上师的功德,一边用手指捂住耳朵,不听他的胡言乱语,切莫与该人亲密交往、畅所欲言。”这就是一种原则。当然,对一个佛教徒来讲,最执著的就是自己的上师,一旦有人进行加害,拼了命也要跟他搏斗。世人这样做情有可原,但大乘修行人一定要学会安忍。

  2、寅一、与无情损害相同:情与无情二,俱害诸有情,云何唯嗔人?故我应忍害。

  怨敌的损害与无情法的损害相同,但我们偏偏对怨敌生嗔恨心,对无情法却不生嗔恨心,这是不合理的。无情法与有情二者,同样都会伤害我们,为何对无情法不生嗔恨心,却单单嗔恨有情呢?作害者明明有两种,只挑一种加以嗔恨,另一种却听之任之,这也太欺负“人”了!

  比如一个人走路时,有人拿石头砸你的头,你对石头不生嗔恨,却对扔石头的人恨得咬牙切齿。但如果山上滚下一块石头把你砸了,你对山不嗔恨,对石头也不嗔恨,只会怪自己运气不好。这就是众生的习惯使然――对无情法的损害不生嗔,对有情的伤害却拼命想报仇。其实这完全是一种愚痴,如果你真的要生嗔,对无情法也应该生嗔,你若只对有情生嗔,那是否意味着有情的伤害令人痛苦,而无情的伤害不会痛苦呢?

  有些人辩驳道:“之所以对有情生嗔,因为他有故意害我的心态,而无情法却没有。”这种想法也不对。有情害你实际上也不是故意的,他是在因缘催动下不得不做,这完全是因缘的产物。一个人侮辱谩骂你,若详细观察的话,语言来源于口腔等器官,操纵这些器官的是心识,而操纵心识的是业和烦恼。业和烦恼也是一种缘起,胜义中它的本体是空性,世俗中是自己以前害过他,种种因缘聚合后,所以今天他反过来加害你。

  那害你的“人”又是什么呢?就是四大五蕴的聚合。所谓的“人”,完全是由诸法拼凑而成,根本找不出实有的本体。在这一串因缘中,应该嗔恨谁,大家应该详细分析,不能不问青红皂白,乱发脾气。

  寅二、与嗔者罪业相同:或由愚行害,或因愚还嗔,此中孰无过?孰为有过者?

  怨敌由于愚昧而作加害,你因为愚痴而生嗔恨心,这两者之中,谁没有过失?谁有过失?很明显,两者同等具有过失。

  怨敌对前后世、业因果的道理一无所知,不知道害了别人,果报必须自己承受,所以发起嗔害心损恼对方,这是一种很大的罪业。而你在遭受损害时,不但不修安忍,反而以嗔恨心以怨报怨,既损害自他一切相续,又摧毁无始以来的善根,后世堕入恶趣受苦。如果划一条标准线,你们两者谁没有过失?一个是不懂因果害他人,一个不懂因果生嗔恨心,双方都在造恶业,同样都有过失。

  3、寅三、害由业生故不应嗔敌:因何昔造业,于今受他害?一切既依业,凭何嗔于彼?

  今生你被人摧残殴打、诽谤诋毁,全是前世的恶业所致。如果没有造恶业,现今不可能感受苦果。

  4、丑二、是故断除嗔彼:如是体解已,以慈互善待,故吾当一心,勤行诸福善。

  如是认清“诸法依缘生”之后,在生活、工作中务必要断除嗔恨心,彼此以慈悲心善待。为此,我们理应一心一意地勤修利他之事,不害任何众生。

  修安忍并不是强迫去做,而是一种非常理智的行为。作者通过各方面分析,让我们明白嗔恨依缘所生,嗔恨的后果是两败俱伤,所以遇到他人攻击时,非但不能生嗔心,反而应将总的三界众生、个别的怨恨敌人,全部看作自己的父母,当作自己最亲密的人。若真能如此,则说明自己的慈悲心修得不错。

  行为学-入行论6品安忍81笔记

  1、丑三、遮破有实质之妄念:谓利能活命,净罪并修福,然为利养嗔,福尽恶当生。

  有人认为:“利养并非毫无可取之处,它能成就修行的顺缘,具足利养后可以长久存活,并能忏除罪障、积累资粮。比如依靠财富,可以解救贫困、上供下施,建寺院、造佛塔,为今生来世带来诸多利益。因此,别人如果阻碍我,我就对他生嗔恨心。”

  这种说法若详细观察也不合理,怎么不合理呢?如果你追求利养时,有人在中间造违缘,你就对他生嗔恨心,这样不仅没办法净除罪障、积累福德,反而依此断送福德而产生罪业。前面也讲过,对菩萨生一刹那的嗔恨心,能够摧毁千劫的福德,过患非常非常可怕。

  2、若为尘俗活,复因彼退堕,唯行罪恶事,苟活义安在?

  如果为了追求名闻利养而不清净地活着,并因此而嗔恨对利养造违缘者,退失自己的安忍道心,唯以造罪业苟活尘世,这样又有什么意义呢?

  作者的意思是,如果整天为了名闻利养而活,还是早点离开人间好。即使自己表面上过得不错,有财产、有地位,若不是为了利益众生,很多行为都是造恶业,那活在人间也没有什么意义。

  3、子三、不应嗔令他人不信者:谓谤令他失,故我嗔谤者,如是何不嗔,诽谤他人者?

  对方辩解道:“别人对我诽谤,会令众人对我失去信心,《华严经》说‘信为道源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法’,假如没有信心,岂不是毁坏了他们的善根?为了保护我的弟子和有缘众生的信心,我实在忍不了他人的诽谤。因此,我生嗔心并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别人好!”

  下面对他进行回答:既然你是为护持他人的信心,不希望他们生邪见而失坏善根,那你为何不嗔恨诽谤其他大德的人呢?有些大德在弘法利生的过程中,事业非常兴盛,有人就对他无因诽谤,令许多信徒产生邪见、毁坏善根,你为什么不生嗔恨心?你不是口口声声说生嗔心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他人吗?

  4、谓此唯关他,是故吾堪忍,如是何不忍,烦恼所生谤?

  对于作者的责难,对方又找理由说:“别人诽谤其他人,取决于那个人本身有无功德。假如别人对他有信心,说明他的行为如理如法,如果产生嗔恨心或退失信心,则表明行为不如法,这跟他的功德和过失有关。所以,他们之间发生矛盾,肯定有一定的因缘,我能心平气和地忍受。”

  这样一来,作者就抓住了他的把柄:既然你明白这个道理,知道嗔恨的产生依靠因缘,那别人对你的诽谤,难道就不是因缘所致吗?任何嗔恨心的产生都不是无缘无故,烦恼依靠因缘而生,因缘包括前世因缘和今生因缘,今生因缘有敌人的不良行为、自己行为不如法等。当烦恼因缘具足时,讥毁伤害也就必然出现,这与讥毁者无关。既然如此,那你为何不安忍呢?

  5、癸一、因于对境无害而止嗔:于佛塔像法,诽诋损毁者,吾亦不应嗔,因佛远诸害

  对佛像、佛塔、佛法说非理诋毁之词并加以摧毁的人,我们理应生起悲心,知道他是业力现前、非常可怜,千万不要生嗔恨心。原因何在呢?因为三宝的所依,从究竟的名言实相来讲,诚如《宝性论》中所说,这些属于无为法,远离一切损害;从名言现相来讲,佛像、佛经、佛塔全部是无情法,摧毁一尊佛像,佛也不会觉得特别痛,因此没有必要特别伤心,更没有必要生嗔恨心。

  行为学-入行论6品安忍80笔记

  1、谓他不喜我,然彼于现后,不能毁损我,何故厌讥毁?

  虽然身心不会为讥毁所害,但讥毁会导致世间人不喜欢我,对我的修行学法有障碍,所以我还是不愿意接受粗恶之语。

  答曰:讥毁固然可导致他人因了知你的过失,而对你不生欢喜心,但对你的今生来世不会有任何危害。阿底峡尊者说:“众人不悦,正合我意。”人们对你有不满情绪,正好成为世间八法的最佳对治,如果他们对你赞不绝口、尊敬拥戴,你就要经常随顺他们,贡高我慢也会日渐增盛,道心很容易失坏。

  我们若遇到他人的挖苦嘲讽,只要没有特别去执著,恶语就像空中微风一样,对自己是无利无害的。但若对他人反唇相讥,讨厌他、排斥他,这是大乘教法所不容的。

  2、丑一、嗔罪严重:谓碍利养故,纵我厌受损。

  这是对方的观点:“光别人不高兴也不要紧,但这样会影响我的名声地位、利养收入等,我不愿意受到这方面的障碍,因此别人侮辱我的时候,不得不生嗔恨心。”此颂有几种解释方法,这样解释也可以。

  3、回答:吾利终须舍,诸罪则久留。

  作者回答说:这也不该是生嗔之因。纵然我们获得利养,但最终都要留在今世,不可能跟随到后世去。这种情况在每个人身上必定都会出现,当自己离开人间时,所谓的利养,的的确确没有任何利益。尽管现世的一切对我们毫无作用,临终时什么都带不走,但为这些利养所积累的罪业,倒会完好无损地留下来,像影子一样紧随不舍。

  4、宁今速死殁,不愿邪命活,苟安纵久住,终必遭死苦。

  每个人都不供养我,那我会不会饿死了?

  寂天菩萨说:“你死就死吧,若能纯洁无垢地死,也比苟且偷安地活着强!”只要活得非常清净,没有以世间八法和邪命养活,那自己当下死亡也没有怨言。所谓的邪命养活,从广义上讲,指凡是通过不正当的非法手段而得来的财富,有些佛经中说,我们的六根识散于外境所带来的财富也叫邪命养活。在《中观宝鬘论》和《山法宝鬘论》中,针对发了菩提心的大乘修行人,具体制定了不能以五种邪命来过活。这五种邪命是:

  1)诈现威仪:为了得到别人认可而获得财产名声,身体的行为装得如理如法。

  2)谄媚奉承:为了得到利益供养,赞不绝口地恭维施主,花言巧语,就叫做谄媚奉承。

  3)旁敲侧击:依靠转弯抹角的语言,令施主慷慨解囊,将他人的财富归为己有。

  4)巧取讹索:为得到供养而巧立名目,通过不同手段获取施主的财富。

  5)赠微博厚:给你一点点东西:“这是加持品,这是金刚带,这个头发是我前世的前世的头发,这个衣服是某某大德的衣服……”,通过使用这种伎俩,获得这样那样的东西,这也是一种邪命。

  按照龙猛菩萨的观点,以上叫做五种邪命,依靠这些不正当手段所得的财富,属于不义之财,如果随意去享用,对修行没有任何意义。

  在此,寂天论师谆谆告诫我们:宁可无有利养而当下死亡,也不能通过这些途径来邪命养活,倘若陷入这样的处境,那还不如早点死了好。

  5、丑二、利养无有实质:梦受百年乐,彼人复苏醒,或受须臾乐,梦已此人觉,觉已此二人,梦乐皆不还,寿虽有长短,临终唯如是。

  一个人做梦享受了百年快乐,另一个人做梦只享受一瞬间的快乐,但这两人醒过来以后,梦中拥有的快乐都是一去不复返。同样的道理,有人以邪命养活过了一百年,有人活了短暂的时间,但他们临终的时候,原来享受的快乐都不会再现,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6、设得多利养,长时享安乐,死如遭盗劫,赤裸空手还。

  再者,即便获得丰厚利养,能长时间地尽情享乐,可是在死亡时就像遭受强盗抢劫一般,丝毫也无权带到后世,最终只能是赤裸裸地空手离开人间。

  行为学-入行论6品安忍79笔记

  1、依敌修忍辱,消我诸多罪,怨敌依我者,堕狱久受苦。若我伤害彼,敌反饶益我,则汝粗暴心,何故反嗔彼?

  依靠敌人而修安忍,能使我消除多生累劫的罪业,可是敌人却因加害我们而堕入地狱,长期受苦,所以没有理由对他生嗔恨心。

  为什么这样讲呢?所谓的安忍,必须要依靠怨敌来修,若没有怨敌,就没有安忍的对境,佛经中说:“若无生嗔境,何说修忍辱?”正因为怨敌以种种行为来危害我们,我们才有机会修持安忍,累劫所造的自性罪和佛制罪才有清净的机会,同时也能圆满智慧和福德资粮,最后获得正果,故从道理上讲,应以安忍心来对待怨恨的敌人。《摄集经》中云:“能息害心野火雨,现后众害由忍除。”

  然而,怨敌却依靠我而害了他,怎么说呢?因为他把我作为对境,心里产生嗔恨,对我进行毁谤伤害,以此罪业为因而堕入地狱,长期感受无量无边的痛苦。这样一来,怨敌实际上帮了我,而我却恰恰害了他。

  2、若我有功德,必不堕地狱,若吾自守护,则彼何所得?

  上面说我害了怨敌,怨敌反而帮了我,故不应该嗔恨他。那么有人就想:“他人缘我而堕入地狱,如果我不存在,别人也不会生嗔恨心,一切的祸根与我有关。我虽具有安忍的功德,但却成为他人堕地狱之因,那我自己会不会有过失呢?”

  对此作者回答道:别人故意损害你,而你不但没有损害他,且对他修安忍之心,善心有善的功德,恶心有恶的果报,故你没有任何过失。尽管你可能前世害过他,现在他害你也是宿业所引发,但在此过程中,你对他唯一修持安忍,最初的发心是善,中间的正行是善,最后的结行也是善,既然具备初中后三善,这样的心态不仅没有过失,反而有功德。因此,你以善心来修安忍,绝不会导致堕落的苦果。

  他们接着又问道:“那我依靠敌人修安忍,以此功德不堕地狱,怨敌能否依靠成就我的安忍,也不堕入地狱呢?”

  答曰:对个别菩萨来讲,这种情况也可能有,但一般而言,自己以正知正念守护根门,个人发心修善,功德也只是个人得到,怨敌怎么能得到呢?因为当时的发心各不相同,怨敌虽然间接帮助了你,但他在相续中生起了罪恶的嗔恨心,以此果报必定会堕入地狱,而你虽然间接损害了他,却并没有害他的发心。善恶的差别完全在心上安立,发心若是善妙的话,根本不会构成罪业,故而修安忍没有丝毫罪过。

  3、若以怨报怨,则更不护敌,吾行将退失,难行亦毁损。

  对方说:“如果怨敌的加害能成为安忍之因,那别人害我时,我也以牙还牙去害他,我们两个互相修安忍,这样彼此帮助好不好?”

  回答:像我这样的大乘根基者,修安忍有一定的把握,但怨敌绝对是不行的,千万不要为了他修安忍而狠狠打他,这样的话很危险。因为对方的根基本来比较差,如果对他进行伤害,这无疑是火上加油,会让他的烦恼越来越增长,嗔恨心越来越旺盛,不得不造堕地狱之因。这样一来,不但没有保护他,反而会害了他。

  4、子一、轻侮等无害故不应嗔恨:心意无形体,谁亦不能毁。若心执此身,定遭诸苦损,轻蔑语粗鄙,口出恶言辞,于身既无害,心汝何故嗔?

  如果敌人侮辱毁谤我,说一些恶语、粗语、离间语,也不应该生嗔恨心,为什么呢?因为这样语言对我的身体没有害处,对心也没有害处,除了身体和心以外,我又没有其他的所依,故没有必要生嗔。

  此问题若详加分细,别人害我、我不高兴,完全是愚昧无知的分别念所致。因为心本不具形体,纵然别人恶语诽谤,也无法对它加以摧毁。大乘经典中说,心没有识别、颜色、形状,没有来处、住处、去处,一切的一切了不可得。佛在《宝积经》中也对迦叶尊者说:“此心者,于外不随有,于内不随有,二者之中不随有,若遍寻之无有而可缘也。”在《楞严经》中,佛陀也向阿难七处征心:身内、身外、潜伏根内、开合明暗、随所合处、中间、一切无著,这七处都无法成立。不仅佛经中有这样的教证,依靠理证智慧来观察时,所谓的心在身体的里里外外、外境的上上下下也找不到。这样的话,诽谤侮辱的语言,对无形无体、无来无去的心又怎么会有损害呢?心的本体跟石女儿没有任何差别,再尖锐的话语也对它无济于事,自己又何必妄生嗔恨?

  如果对方说:“恶语对心是没有伤害,但心将身体执为我所,身体是能以痛苦加害的。所以,伤害身体,实际上就等于加害身心二者。”这种想法也非常愚痴。既然心本来不存在,那把心执为我、身体执为我所,这种情况合不合理呢?心就好比石女儿、兔角一样,颜色、形状、来去都不成立,既然它的本体不存在,那它所执著的身体会存在吗?若认为石女儿不存在,但石女儿的身体却存在,这种说法也太荒谬了。

  因此,我们的身体在遭受诽谤时,没有必要烦恼痛苦。纵使别人轻侮你,或者背后说一些恶语,这三种语言对身体都无有任何害处。既然如此,那么愚痴颠倒的心啊,你为什么总要生起嗔恨心呢?

  记得上师如意宝在讲此颂时说:“我们的心犹如虚空,身体犹如土粉,所谓的我根本不存在,若安住在这种无我境界中,各种语言对自己又有什么损害呢?”身体实际上是无情法,跟土堆没有任何差别,心跟虚空一样根本得不到它的形象,而语言犹如空中的微风,怎么会对身心有损害呢?因此,他人在侮辱我们时,应当安住在四大皆空的境界中,这样才会无利无害。

  5、苏东坡马上回答说:“既然此间无坐处,我就以禅师四大五蕴之身为座。”禅师说:“我有一个问题要问你,若答得上来,我老和尚的身体就给你当座;如果答不出来,那你身上的玉带就要留下,给本寺作纪念。”苏东坡一向自命不凡,以为准胜无疑,便答应了。佛印禅师问:“四大本空,五蕴非有,请问学士要坐哪里?”苏东坡当下为之语塞。

  我原来也想过,换作是我的话,就回答他:“胜义中万法皆空,但我就坐在世俗中禅师的身体上,看看空不空?”禅师与学士之间的对话,其实并没有分胜义和世俗,胜义中的确是四大本空、五蕴非有,但世俗当中,也不能这样说!

  行为学-入行论6品安忍78笔记

  1、卯二、说明自身之过失:敌器与我身,二皆致苦因,双出器与身,于谁该当嗔?

  怨敌手持棍棒长刀等凶器,对我殴打砍杀,对我的身体造成伤损,甚至让我粉身碎骨,感受难忍的痛苦,故应对怨敌产生强烈的嗔恨心。但如果详细地观察,怨敌有他的过错,你也有你的过错,为什么呢?因为你痛苦的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对方在嗔恨心的引发下,用棍棒等兵器来摧残你,这确实是他的过错。但你也是提供身体让他打,如果没有身体的话,别人要打也像打虚空一样没有办法。所以,敌人的兵刃与你的身体这两者均是伤痛的来源,依靠这种因缘聚合,才会产生身心的痛苦。假如你单独对敌人生嗔心,非要报仇不可,但对身体从来没有怨言,也不打算找它算账,这完全是一种愚痴的做法。

  2、身似人形疮,轻触苦不堪,盲目我爱执,遭损谁当嗔?

  前一颂说痛苦的来源是敌人和我,两方面都有责任。而在这一颂中,痛苦的来源不怪敌人,应该怪我自己,怪我的身体那么脆弱,把过失全部拿到自身上分析。

  身体如同人形的大脓疮,轻轻触碰也是苦不堪言,别人说一句、撞一下,或者稍微对它进行损害,也是无法忍受,就像卫藏的厉鬼、新肌的嫩肉一样,忍耐性非常弱。麦彭仁波切说过,这种身体连小小的火星也不能堪忍。所以身体的质量相当差,稍微一碰就烂了,就马上生气了,或者要起其他反应了。

  虽然得了这么不好的身体,但如果没有执著也不要紧,不执著就不会有这么多痛苦。然而,无始以来,我们失去了取舍的慧目,如盲人般把不净身执为我所,一直紧紧抓住不放,贪执使我们备受痛苦。所以别人用刀枪棍棒来加害,不应该怪别人,应该怪自己,怪自己什么呢?一方面怪自己的我执,另一方面怪自己得到这么差的身体,很差劲。

  3、卯三、说明业力之过失:愚夫不欲苦,偏作诸苦因,既由己过害,岂能嗔于人?

  愚昧无知的凡夫不管在任何环境、任何时间,都不愿感受身心的痛苦,都希望过得快快乐乐。然而,他虽然喜欢快乐的果,却偏偏造痛苦的因,想法和行为背道而驰。有因必生果,此乃无则不生的自然规律,既然造下这么多苦因,必定会不断感受苦果,自作自受岂能怨天尤人?

  4、譬如地狱卒,及诸剑叶林,既由己业生,于谁该当嗔?

  例如,众生造恶业后堕入地狱,不管是八热地狱、八寒地狱,还是近边地狱、孤独地狱,以及此处所讲的剑叶林、煻煨坑、无滩河那里有成千上万的牛头马面狱卒,面目狰狞、非常可怕,铁身钢嘴的凶猛禽兽吞噬众生。在铁柱山地狱,柱树林立,铁男铁女遍布,这些恐怖的景象,完全是造恶众生的业力现前,正如前面所学,并不是有人故意安排。尽管这些事物犹如梦境一样,只是迷乱意识的现相,但对业力成熟的众生来说,地狱的痛苦实实在在。同样,我们在人间时,有时候受到怨敌的损害,也是自己的心识不清净,业力现前而已。

  5、丑三、宣说嗔恨之颠倒理由:宿业所引发,令他损恼我,因此若堕狱,岂非我害他?

  受害者认为是“别人害我”,但实际上不是别人害我,而是我害了别人。

  别人害我并非无缘无故,肯定是我以前害过他,一旦这种宿业成熟,便会动摇敌人的相续,令其对我进行加害。如果我以前没有害他,即生中不可能出现在他面前,使他的相续产生波动。正因为是往昔的恶业,我的某些语言行为,他就接受不了,开始生起嗔恨心,进而对我百般加害。表面上看,他在损恼我,但实际上,他依靠我生嗔恨心,做了很多殴打诽谤等不如法行为,来世必定堕入恶趣受苦。所以是我害了别人,并不是别人害了我,而且我依靠敌人修安忍,不一定能害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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