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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中论释显句论第五观六种品

创建日期:2025-11-23

  笔记:中论释显句论第五观六种品

  中论= 甲一、首义+甲二、论义+甲三、末义

  甲二、论义=乙一、宣说见解而顶礼+乙二、抉择宣说中观之见+乙三、忆念恩德而顶礼。

  乙二、抉择宣说中观之见=丙一、宣说缘起特法+丙二、宣说缘起空性+丙三、证悟缘起之功德。

  丙一、宣说缘起特法=丁一、宣说主要特法+丁二、宣说其他特法+丁三、断除太过。

  丁二、宣说其他特法=戊一、抉择法我空性+戊二、抉择人我空性+戊三、抉择有实法为空性+戊四、抉择时间为空性+戊五、抉择轮回为空性。

  戊一、抉择法我空性=己一、破法我之自性+己二、破法我之能立。

  己一、破法我之自性=庚一、破处——第三观六情品+庚二、破蕴——第四观五阴品+庚三、破界——第五观六种品。

  (一、以法相与事项观待而立,破虚空存在)

  (二、以法相不能用于有相法与无相法,破法相存在)

  (三、以法相不能用于第三种法,破法相存在)

  (四、以法相不存在,破事相存在)

  (五、以法相事相不存在,破有实法存在)

  (六、以有实法不存在,破无实法存在)

  (七、以观察者不存在,破有实法与无实法存在)

  (八、以虚空不存在,类推地、水、火、风、识五界不存在)

  (九、教证)

  第五观六种品释

  (一、以法相与事项观待而立,破虚空存在)

  (他宗观点1)其他宗的人说:地、水、火、风、虚空、识六界是存在的,因为不能遮破它们存在。世尊在经典也说过:“大王,所有的人都是由身体和意识组成的,其中身体是由地、水、火、风、虚空、识六界组成的”,这说明,如同六界存在一样,五蕴、六处也是存在的。

  自宗中观反驳说:假设六界存在的话,那么五蕴、六处就存在,但是六界并不存在。为什么不存在呢?

  空相未有时,则无虚空法,

  若先有虚空,即为是无相。

  所谓的六界,是指地、水、火、风、虚空、识。现在以虚空为例,来遮破它们存在。

  虚空的法相是无阻碍的特性,虚空的事相是虚空本身。

  如果在无阻碍特性成立之前,就已经有了虚空,那么虚空就可以运用无阻碍特性了;但是,在无阻碍特性成立之前,虚空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说,在法相成立之前,事项是不存在的,所以说“空相未有时,则无虚空法”。

  如果先有了虚空,那么无阻碍特性用于什么法的上面呢?什么法都用不上了。法相不存在,虚空就成了没有法相的事项,必然同空中的鲜花一样,不会存在的,所以说:“若先有虚空,即为是无相。”

  是无相之法,一切处无有,

  于无相法中,相则无所相。

  (他宗观点2)其他宗的人又说:法相是存在的,它用在事相上;因为法相存在,所以事相也存在。

  自宗中观反驳说:事实上不是这样的,在法相成立之前,事项的法是不会存在的,这一点已经解说完毕了。

  如果无法相的法存在,那法相用于什么法上呢?什么法都用不上了,法相就没有用处了。

  (二、以法相不能用于有相法与无相法,破法相存在)

  再者,如果法相有用的话,要么是用于有法相的法上,要么是用于无法相的法上,而这两种情况均不合理。

  有相无相中,相则无所住,

  离有相无相,余处亦不住。

  第一种情况,法相用于无法相的法上,这样的话,无法相的法就如同驴角不存在一样的,无法建立法相。

  第二种情况,法相用于有法相的有实法上,也不合理,因为无有必要。已具有一个法相的法,还要再具有第二个法相,有何用呢?没有用的。如果这样的话,就有了无穷法相的过失。再者,无穷法相的有实法,何时都有法相,又有了恒常有法相的过失,这一点也是不合理的。因此,法相用在有法相的法上,是不合理的,因为无有必要。

  (三、以法相不能用于第三种法,破法相存在)

  (他宗观点3)有的人会想:法相有用,用于有法相与无法相以外的第三种法上。

  自宗中观反驳说:“离有相无相,余处亦不住”,为什么呢?

  因为不可能存在有法相的法与无法相的法以外的第三种法。假设是有法相,那就不是无法相;如果是无法相,那就不是有法相。有法相与无法相,显然是相违的法,第三种法是不可能存在。由于有法相与无法相不容有,所以法相用于既不是有法相,又不是无法相的第三种法上,也不合理。

  (四、以法相不存在,破事相存在)

  (他宗观点4)有的人认为:虽然运用法相不存在,但事相是存在的。

  自宗中观反驳说:事相也不存在。为什么呢?

  相法无有故,可相法亦无。

  只要法相不存在,那么事相也就不存在。

  (他宗观点5)对此,其他宗的人说:你们只是遮破运用法相,而不是遮破法相,所以法相存在;由于法相存在,所以事相也就存在。

  自宗中观反驳说:

  可相法无故,相法亦复无。

  把“相法无有故,可相法也无”反过来说“可相法无故,相法亦复无”,只要事相不存在,那么法相也就不存在,因为法相无有所依。

  只要法相不存在,就不能说“由于法相存在的缘故,事相也存在”,原因就是这样的。

  下面做总结:

  是故今无相,亦无有可相。

  现今可以得出结论,法相不存在,事相也不存在。

  (五、以法相事相不存在,破有实法存在)

  (他宗观点6)其他宗的人说:即便法相与事相不存在,但有实法的虚空是存在的,由于虚空具有自性,就具有事相与法相,所以事相与法相是存在的。

  自宗中观反驳说:这不合理。

  离相可相巳,更亦无有物。

  关于事相与法相如何不存在的道理,前文已阐述完毕了。只要虚空的事相与法相不存在,那么就如同空中鲜花不存在一样,有实法的虚空并不存在。

  (六、以有实法不存在,破无实法存在)

  (他宗观点7)其他宗的人说:假设有实法的虚空不存在,那么虚空就是无实法。

  自宗中观反驳说:无实法的虚空,也不存在。

  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

  如果虚空不是有实法,而有实法又不存在,那无实法的虚空是谁的无实法呢?

  后面的《观有无品》中会讲:“有若不成者,无云何可成?因有有法故,有坏名为无”,意思是,如果有实法不存在的话,那么无实法怎么会存在呢?有实法与无实法是观待而立的,有实法存在,与它观待的无实法才能存在。

  由于有实法不存在,所以无实法的虚空也不存在。如果说虚空是无实法,那是针对无质碍而安立的。假设质碍是存在的,那么无质碍就可以称为虚空;现在以理证明,质碍是不存在的,那么怎么会有无实法的虚空存在呢?没有的。

  (七、以观察者不存在,破有实法与无实法存在)

  (他宗观点8)对此,其他宗的人说:由于能观察者是存在的,所以有实法与无实法是存在的。

  你们认为“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如果没有有实法,那怎么会有无实法呢?根本不会有的。这说明,你们是有实与无实的观察者。

  由于你们作为有实与无实的观察者是存在的,所以你们所观察的有实法与无实法也是存在的。

  自宗中观反驳说:这种说法也不合理,为什么呢?

  有无既已无,知有无者谁?

  假设有实与无实二法的观察者存在,那么观察者就成了有实法或无实法,观察的结果,观察者也是不存在的。

  如果观察者存在,那它是谁?是有实法还是无实法?

  如果观察者是有实法,则用“离相可相已,更亦无有物”,已经遮破了。离开法相事相的有实法,根本不存在;也就是说,有实法的观察者根本不存在。

  如果观察者是无实法,则用“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已遮遮破了。有实法与无实法观待而立的,如果有实法不存在,那么与它观待的无实法也不存在;也就是说,无实法的观察者根本不存在。

  作为有实与无实二法的观察者,既不是有实法也不是无实法的第三观察者,都不存在。所以,有实法与无实法的观察者是不存在的。

  为此,世尊也说:“谁知实无实,永不贪诸法,永不贪诸法,彼获无相定。”

  又言:“作意诸法空,凡愚入劣道,文字诠法空,无字以字表。思寂善灭法,菩萨永不生,戏论是心念,故证法离思……”

  (八、以虚空不存在,类推地、水、火、风、识五界不存在)

  把以上道理作个总结:

  是故知虚空,非有亦非无,

  非相非可相,余五同虚空。

  应当了知,虚空既不是有实法也不是无实法,既没有法相也没有事相。

  其余地、水、火、风、识五界也如虚空一样,远离有实、无实、事相、法相,都是不存在的。

  因此,一切法的自性就是这样安住在空性中。

  被无明眼翳遮住慧眼的人,从无始轮回以来一直串习有实法、无实法等颠倒见解,以至于,从无颠倒的空性见解的涅槃道中退失。

  浅者见诸法,若有若无相,

  是则不能见,灭见安隐法。

  智慧浅薄的人,因耽著有与无,要么是有的,要么是没有的,无法离开这两种相,所以不能见到万法的自性都是远离一切见边的、寂灭的、无分别的、没有能知所知的、空性的。

  (九、教证)

  《中观宝鬘论》中说:“无者趋恶趣,有者趋善趣,遍知真如故,不依二解脱。”(或译成“无见堕恶趣,有见趋善趣,如实知真义,不依二解脱。”)

  世尊在经中也言:“有无是二边,净不净是边,故断二边已,智不住中间,有无是争论,净秽亦是争,争论不息苦,无争灭痛苦。”

  因此,以轮回道的有无见解,不可能获得微妙的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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