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中观庄严51笔记
1、科判
中观庄严论释=初义(顶礼+立誓)+论义(甲一+甲二)+末义(结文)
=顶礼(1,1课)+立誓(2,2课)+甲一、所说支分(4,2-32课)+甲二、所说论义(5-194,33-128课)+结文(195,128课)
甲二、所说论义=乙一、讲述开显二谛真如之此中观庄严论真实分析所说论义+乙二、如是分析之必要
乙一、讲述开显二谛真如之此中观庄严论真实分析所说论义=丙一、名义(7,33课)+丙二、译礼(8,34课)+丙三、论义+丙四、尾义
丙三、论义=丁一、抉择所知二谛之义+丁二、以赞如是二谛之理而摄义
丁一、抉择所知二谛之义=己一、宣说胜义中万法不存在+己二、宣说世俗中有实法存在
己一、宣说胜义中万法不存在=庚一、立根本因(14-21,34-38课小结)+庚二、建其理
庚二、建其理=辛一、建立宗法+辛二、建立周遍
辛一、建立宗法=壬一、建立离实一+壬二、建立离实多
壬一、建立离实一=癸一、破周遍之实一(28-40,39-49课小结)+癸二、破不遍之实一
癸二、破不遍之实一=子一、破实一之外境(49-52课)+子二、破实一之识
子一、破实一之外境=丑一、破粗大之实一(43,49课)+丑二、破微尘之实一
丑二、破微尘之实一=寅一、阐明破微尘之理+寅二、说明以破彼微尘而破多有实法
寅一、阐明破微尘之理=卯一、宣说对方观点(46,50-51课)+卯二、驳斥
卯二、驳斥=辰一、说明若无分则粗法不成(48,51课)+辰二、说明若有分则微尘不成(52课)
46甲二乙一丙三丁一戊一己一庚二辛一壬一癸二子一丑二寅一卯一、宣说对方观点:
许粘或环绕,无间住亦尔。
48甲二乙一丙三丁一戊一己一庚二辛一壬一癸二子一丑二寅一卯二辰一、说明若无分则粗法不成:
倘若有者言:位中之微尘,朝一尘自性,向余尘亦然。若尔地水等,岂不得扩张?
2、有部宗观点:无分微尘实有,在组成粗大的法时,是以有间隔的方式聚集在一起,这种间隔空间非常渺小,其他微尘根本没有进入的机会。
以一张纸为例,依靠肉眼来看,一张纸似乎是连在一起的,而实际上,这上面有非常细微的空间,纸张可以撕开的原因就在这里。这与物理学的观点比较相合。的确,如果微尘与微尘全部融入一体的话,也就根本不可能把纸撕烂。
中观观点:站在世俗的角度,这种观点也是可以承认的。但从胜义角度分析时,由于承认实有的微尘,对方的这种观点非常不合理。
破法:如果实有的微尘之间存在空隙,那么空隙当中必定会出现其他的微尘,则明暗的极微就有钻入那一位置的机会。比如光明的微尘也由众多微尘组成,当阳光普照大地时,虽然以肉眼见不到其中有很多空隙,但实际上其中应该存在很多的空隙,这样一来,黑暗的微尘应该进入到这些空隙当中,如此必定会导致光明与黑暗共存的过失。
由于承许实有的微尘中间存在空隙,微尘与微尘之间必定会插入其他的微尘,到最后,整个三千大千世界的所有器世界和有情世界都可以容纳在两个微尘之间,这是一个很大的过失,所以这种说法并不合理。
3、经部宗观点:接触是接触,微尘之间并无空隙,但并不粘连在一起。
比如合掌的时候,右手与左手相互接触,但是不会粘合在一起,如果粘合,左手会变成右手,右手也会变成左手。
中观观点:从名言来讲,这种观点可以成立,但详细观察就会发现,这种观点并不合理。
破法:如果是真实的接触,中间没有一点空隙,就应该两个微尘全部融为一体;如果中间有间隔的话,应该在空隙间插入其他微尘,就不可能接触。
4、上述讲到了承许组成粗法之基础的极微尘相互粘连的食米派观点,未粘连而有间隔环绕的有部观点,以及认为未粘合而无有间隔存在的经部观点。对于上述三种观点,此处麦彭仁波切则针对每一种观点分别进行了分析和破斥。
5、辰一、说明若无分则粗法不成:倘若有者言:位中之微尘,朝一尘自性,向余尘亦然。若尔地水等,岂不得扩张?
如果有人说:位于中间的微尘是朝向一个微尘的自性,其他的微尘也不会出现朝向他方的情况。如此一来,地水火风等所有微尘,不是永远都不能扩张了吗?因为所有的微尘都朝向一方,如此则所有的微尘都将融合在一起,最后,即使有再多的微尘也不会扩张。
6、对方观点:“所有微尘仅朝着一个方向”,若干微尘聚集而组成粗法时,位于中间的那一微尘唯有朝向东方一个微尘的自性,那么,面对剩余方向的其他微尘也绝对要朝向东方。
中观观点:如果这样的话,那么无论有多少微尘积聚,地水等无论如何也不会出现扩张的情况。只要承认一个真正实有的微尘,即使将整个大地和大海的水全部汇集在一起也不会增长和扩大,到最后,也只是一个小小微尘的量。
破法:依靠微尘组成粗法的过程中,位于中间的无分微尘有四方四隅以及上下十个方向的微尘环绕着。此无分微尘除一个方向以外再没有其他方向,由此也就导致了所有微尘都朝向同一个方向。对于接触中间微尘的另一个微尘来说,后者是否遍于前一个微尘?如果不遍,所谓的无分微尘已经出现了遍和不遍的两个部分,它也就不是无分微尘了。如果遍于前一个微尘的整个部分,由于后面的微尘已经完全占据了前一个微尘,也即两个微尘融为一体,如此则不会出现逐渐扩大的情况。
{上次没想明白,为什么所有无分微尘必须都朝一个方向,为什么就不能各朝四面八方?
实际上,这个假定承诺,即无分微尘的联接方式,要么大家都朝一个方向,要么大家都朝不同方向。当大家都朝一个方向时,不成立联接,这在本课破;如果大家都朝不同方向,不成立联接,这在下课破。
(1)中间的一个无分微尘A至少有一点东面的自性实有存在,如果这一点自性都不存在的话,那整个无分微尘都没有自性而不存在了,这与“无分微尘实有”的承诺不符。所以必需“无分微尘A有一点东面的自性实有存在”
(2)微尘组成粗法的过程中,如果承诺所有的无分微尘都有相同的一点东面的自性实有存在。
(3)A的同桌B,B的东面如果包含了A的东面,那么A+B=融为一体,总体积不会扩大了;
B的东面如果不包含A的东面,那么东面的微尘就可以分为A+B了,就不是无分微尘而成了有分微尘,这与“无分微尘组成粗法”的承诺不符
或者这样理解:如果无分微尘实有,则必存在自性,比如有且仅有朝向东的自性。在无分微尘组成粗大法时,无分微尘A与相临的无分微尘B,要么是以遍的方式安立,要么是以不遍的方式安立。如果是以不遍的方式安立,那么A已经可以分成遍B与不遍B的两部分,这样A就不是无分微尘了;如果是以遍的方式安立,那么B遍A,占了A 位置,必与A合为一体,这样,再多的无分微尘也组成不了粗大法。所以A与相临的B,不是以遍的方式也不是以不遍的方式安立,没有任何安立方式,A与B根本就不存在,所以微尘不具足常有实“一”,是空性。}
7、静命论师的推理方法的确非常尖锐,如果通达了这种推理方法,就会了知:胜义中不能承许一个无分微尘,否则,名言中的许多事实也会无法成立。但是在名言中没有必要详细去观察,这时只需要承许一个再也不能分下去的微尘,这就是名言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