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解宝灯论(七问中观何承340-354)笔记
1、《定解宝灯论》=甲一、初善首义+甲二、中善论义+甲三、后善末义
甲二、中善论义=乙一、依教理广说+乙二、以殊胜窍诀略说+乙三、宣说造论方式。
乙一、依教理广说=丙一、见解无遮或非遮+丙二、声缘证二无我耶+丙三、入定有无执著相+丙四、观察修或安置修+丙五、二谛何者为主要+丙六、异境何为共所见+丙七、中观有无承认否。
丙七、中观有无承认否=丁一、总说自他宗派之观点+丁二、分说宁玛巴自宗。
丁一、总说自他宗派之观点=戊一、破斥无承认之观点+戊二、分析有无建立自宗+戊三、破斥有承认之观点。
戊一、破斥无承认之观点=己一、说此观点(343)+己二、于彼破析(344)
戊二、分析有无建立自宗=己一、各执一方则功过兼俱(346)+己二、依此建立自宗观点。
己二、依此建立自宗观点=庚一、究竟实相中无承认(348)+庚二、后得名言中有承认(349)
戊三、破斥有承认之观点=己一、说此观点(351)+己二、于彼破斥+己三、无遮单空非为究竟见之理。
己二、于彼破斥=庚一、阐明彼等未加辨别之义(353)+庚二、叙其理由(354)+庚三、若舍此观点则不合理。
343、甲二乙一丙七丁一戊一己一、说此观点;
分析离戏大中观,是否有所承认时,旧派上师同声说,中观自宗是与非,
及有无等均无有,故许无有何承认。
344、甲二乙一丙七丁一戊一己二、于彼破析。
自宗诸论中承认,道果缘起宗派理,同时名言推与他,句义二者均相违。
346、甲二乙一丙七丁一戊二己一、各执一方则功过兼俱;
龙钦绕降如是言:中观有无承认否,旧派大德执一方,各宗均有功与过,
348、甲二乙一丙七丁一戊二己二庚一、究竟实相中无承认;
是故本人之观点:衡量胜义实相时,依本性中皆不成,如是有何可承认?
故而究竟之自宗,即是实相之所许,由此辩论等之时,依照本性无所许,
349、甲二乙一丙七丁一戊二己二庚二、后得名言中有承认。
后得道果诸安立,互不混杂而承许。此后如实释此理,即是我之善说力。
351、甲二乙一丙七丁一戊三己一、说此观点;
依之雪域有智者,再三竭诚而建立,自宗存在承认方。
353、甲二乙一丙七丁一戊三己二庚一、阐明彼等未加辨别之义;
实际彼等未分析,本义何者均不成,故亦难有承认边。
354、甲二乙一丙七丁一戊三己二庚二、叙其理由;
所谓中观之自宗,中观派需以理证,如实衡量究竟义,除此之外非自宗,
因为中观自衡量,彼等悉皆不成立。故彼若是所承认,则依观察而承认,
以理推断能成立,则于胜义谛之中,彼承许亦将成立,并成堪为观察性。
2、七、中观有无承认否
本论既是无上密法的修法,也是抉择中观应成派究竟观点的一部论典。全论最后两个问题可用“阿龢巴匝那德”中的“德”作为概括,而第七个问题则主要讲述中观是否有承认。
3、有关这一问题,有大德认为,抉择中观见解时必须有所承认;也有论师认为抉择中观见解时不应有承认。
4、中观不共四大因,
不共四大因:应成派不共理论,即汇集相违之应成因、是非相同之类推因、能立等同所立不成之应成因、他称三相之应成因。比如若成立他生则有火焰当中出现黑暗的过失等等。
5、麦彭仁波切于本论中对此问题首先抉择了他宗,之后建立自宗,自宗主要以全知无垢光尊者的《如意宝藏论》所阐述的道理为依据进行说明。
对于中观有无承认应该详加辨别分析,若未加以分析而笼统地说为有承认或无有承认均不合理,因抉择究竟中观见解应是入根本慧定时的一种见解,于此面前有、无、是、非等任何戏论都不能成立,故有承认不合理;而于后得位时,一切基道果的安立等法必须承认,故无有承认也不合理。
6、戊一(破斥无承认之观点)己一、说此观点:分析离戏大中观,是否有所承认时,旧派上师同声说,中观自宗是与非,及有无等均无有,故许无有何承认。
6、1分析离戏大中观,是否有所承认时,
此处要抉择离八边或三十二边等远离一切戏论的中观见解。对这一问题,有论师说有承认,有论师说无有承认,究竟哪一种说法正确呢?
6、2旧派上师同声说,中观自宗是与非,及有无等均无有,故许无有何承认。
各个论师对此作答时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说法。无垢光尊者未出世之前的许多旧派上师异口同声地说:中观在最后抉择自宗见解时,是、非、有、无等任何戏论皆不承许,因为中观抉择的是圣者入根本慧定,于此根本慧定面前,有无是非或空不空等任何法都不存在,对于诸如此般的戏论若未破除,则不能称之为中观派,故而不仅中观应成派,即使中观自续派也不应承许任何有无等戏论。
他们认为,如此承许既符合中观创始者龙猛菩萨于相关论典中所宣说的观点,也相合万法之本相,如若确有自相法存在,则于中观正理面前可以承认,然而一切诸法根本无有丝毫实质存在,故不应承许存在任何有无之承认。
对于前派的上述说法,麦彭仁波切认为此种于任何时处均不承认的观点有不合理之处。
7、戊一(破斥无承认之观点)己二、于彼破析:自宗诸论中承认,道果缘起宗派理,同时名言推与他,句义二者均相违。
麦彭仁波切在破斥他宗观点的同时,阐明了月称论师于名言中也承认存在一切万法,故于一切时分皆无有承认的说法是不合理的。
7、1自宗诸论中承认,
此处“自宗”是指月称论师等中观应成派的观点。抉择中观应成派时必须以月称论师的观点作为着重点,因龙猛菩萨已经原原本本地抉择了佛陀般若法门的究竟密意,而对龙猛菩萨之空性意义做出圆满透彻分析的则是月称论师。
7、2道果缘起宗派理,
故而,若承许中观无有任何承认,既不符合龙猛菩萨之观点,也相违于月称论师之自宗。为什么呢?月称论师于抉择应成派观点的论典中已经明显指出此派之道、果、缘起等宗派义理,如《入中论》及其《自释》在抉择五蕴、十八界时,首先安立了诸法之法相,基道果所摄之本相、事相、类别等均于名言中承认,且根据《十地经》对五道十地作了十分清晰的抉择,并从果的角度介绍了十力等功德,另外,对于名言安立方法、因果缘起之奥义等一一做过详详细细的阐述。
7、3同时名言推与他,句义二者均相违。
若认为月称论师于此等论典中所宣说之道理全部属于他宗观点而并非自宗承许,那是绝对不符合实际道理的。这样的说法,不仅于词句上相违,而且从意义来讲也有所违背。
月称论师并未一概否认世俗谛,在论典中以非常明显的词句承许了世俗谛。
8、麦彭仁波切于《中观庄严论释》中对中观应成派下定义时说:“自方立足于远离四边戏论、无有一切承认之地,而通过‘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式用立论者自己所承认的推理攻破他宗具有承认的反驳,打破对方的颠倒妄念,故称为应成派。”
因此,应成派于安住见解时虽无任何承认,但于摄受弟众、安立名言时必须有所承认,这是月称论师自宗所承认的观点,并于名言中安立了法相、事相、类别等。
9、佛陀虽然无有我与我所的执著,但对一切名言道理也并未绝对否认,《随顺世间经》中说:“世间说有者,我亦说为有,世间说无者,我亦说为无。”
既然如此,佛陀是否承许世间人所妄执的一切说法呢?顺世外道认为轮回不存在的道理是否也已经承认了呢?
并非如此。佛陀所承许的是世间之正量,而于世间亦不成立如石女儿般的种种说法,即使佛陀也未承认。
10、戊二(分析有无建立自宗)己一、各执一方则功过兼俱:龙钦绕降如是言:中观有无承认否,旧派大德执一方,各宗均有功与过,
自宗以全知无垢光尊者的观点作为依据,说明一切皆作承许以及皆不承许两种观点均相违于中观应成派之观点。全知龙钦绕降尊者于《如意宝藏论大疏•白莲花》中说:于此既不应绝对说无有承认,也不能完全说为有所承认,此二者各有其功德与过患。
若对此详加分析,于圣者根本慧定时,一切皆无承认的观点无有谬误,但安立后得名言时则无有立足之处;而中观对于地道之安立等毫无疑问都是存在的,从这一角度宣说为有承认也未尝不可,但此说法于真正抉择中观应成派自宗或圣者入根本慧定时根本无法成立。所以,不论有承认还是无承认,功过二者皆不可避免、兼而有之,根本无法分出二者的贤劣差别。
11、己二(依此建立自宗观点)庚一、究竟实相中无承认:是故本人之观点:衡量胜义实相时,依本性中皆不成,如是有何可承认?故而究竟之自宗,即是实相之所许,由此辩论等之时,依照本性无所许,
11、1是故本人之观点:衡量胜义实相时,依本性中皆不成,如是有何可承认?
对此问题必须以一分为二的态度如理抉择,若仅以笼统的概念对其加以区分绝对不合理。
全知无垢光尊者认为,于衡量真正胜义实相时,一切万法皆不成立,所谓的有无、情器世界、轮回因果等于实相中均不承许,如同虚空无有丝毫颜色相状般,万法本不成立之故,无有任何可作承许之法。
11、2故而究竟之自宗,即是实相之所许,由此辩论等之时,依照本性无所许,
故而中观应成派究竟自宗所抉择的是胜义实相之观点,此时无有任何承认。于圣者入根本慧定面前无有丝毫承认,破除他宗邪见之时同样无需有所承认;
而于后得或摄受弟众时则应有承认,比如对于认为轮回因果等不存在者,若任何承认都不安立,则根本无法使对方信服并趋入佛教,因此应该有所承认。
12、庚二、后得名言中有承认:后得道果诸安立,互不混杂而承许。此后如实释此理,即是我之善说力。
虽于圣者根本慧定时无有任何承许,但出定后得位必须随顺世间观点,此时对于基道果等一切名言之安立如同彩虹一般,清晰分明,丝毫也不混杂而作承许。因此,于胜义究竟抉择见解时不应有承认,而于世俗名言中应有所承认。
全知无垢光尊者于《如意宝藏论大疏•白莲花》中如是宣说:从此以后,若有人能够如理如实地诠释这一道理,即是我的善说如意宝之加持力所致。也即如此殊胜之善说未出世之前,众人对于“中观有无承认否”这一问题都是一片迷离徜恍的状态,而自此之后,依靠如此细致入微的分析,对何时应该承认何时不应承认的问题已经泾渭分明、清晰可辨了。
13、修学佛教有三个必要的条件,一是对自己的上师、不共本尊、佛陀具有坚定稳固的信心,二是对无量无边的可怜众生具足强烈悲心,三是自己具足无误取舍之智慧,这三者缺一不可。
佛教徒必须具足的三种珍宝——信心、智慧、悲心,修学佛法若无有信心,那所谓的开悟、成就皆成妄谈;仅有信心不具足智慧则很容易成为一种迷信;虽然具足信心与智慧,若无有悲心,见到痛苦可怜的众生不会伸出援助之手进行救度,如此则远离成就究竟佛果之大乘道。
14、戊三(遮破有承认之观点)己一、说此观点:依之雪域有智者,再三竭诚而建立,自宗存在承认方。
“依之”,有些论典将其解释为依靠前文所说无垢光尊者之观点。德巴堪布则认为如此解释不是十分合理,此处的“依之”应指依靠不同观点,也即雪域诸智者依靠不同的观点再三强调并建立——自宗在抉择究竟观点时应该有承认,断除实有之空性应该存在,此空性若不存在则有名言亦不存在等诸多过失。
15、戊三(遮破有承认之观点)庚一、阐明彼等未加辨别之义:实际彼等未分析,本义何者均不成,故亦难有承认边。
对于上述观点,麦彭仁波切说这只是未作详细分析而作的一种承许,实际真正观察时,中观所宣示的是一切万法的究竟本性,也即诸法既不是有也不是无,一切皆不存在,所谓的空也根本不存在。
16、戊三(遮破有承认之观点)庚二、叙其理由:所谓中观之自宗,中观派需以理证,如实衡量究竟义,除此之外非自宗,因为中观自衡量,彼等悉皆不成立。故彼若是所承认,则依观察而承认,以理推断能成立,则于胜义谛之中,彼承许亦将成立,并成堪为观察性。
16、1所谓中观之自宗,中观派需以理证,
所谓中观应成派不共之自宗,必须通过中观共同五大因及不共四大因再三观察分析——一切万法究竟是有抑或是无?于此过程中,首先依靠分别念详细观察抉择,此时虽然存在一定执著,但达到一定程度时,所谓的分别念也将消融于中观的无二见解之中,根本不会有一点一滴实质性的法存在。最初进行抉择时,无我、菩提心等是不可或缺之法,当真正能取所取无余消于法界时,无我等执著根本不会留存毫许。
16、2如实衡量究竟义,除此之外非自宗,
真正的中观见解究竟是怎样的呢?中观自宗具有一套相当完整的推理,依此如理抉择衡量一切万法的实相之义,这时,于名言中可以说无有任何承认,而实际无有承认也并不存在,但为了便于向他人宣说自宗观点,暂时可以说,中观之究竟观点中一切法皆不承认。除此之外的诸多说法,如后得为摄受众生而安立之法等诸如此类的说法并非中观真正的自宗。
16、3因为中观自衡量,彼等悉皆不成立。
因此可以说,中观有两种自宗,一者是暂时的自宗,如后得位时承许的一切法;一者是究竟自宗,中观通过推理进行详详细细的观察衡量——他宗所许的空性存在或世间老人所许之法根本不能成立。
16、4故彼若是所承认,则依观察而承认,
如果仍然固执己见地认为,中观应成派在抉择究竟正见时有所承认,那必定是经过观察之后才得以确立的,这一点通过推理可以成立。
16、5以理推断能成立,则于胜义谛之中,彼承许亦将成立,并成堪为观察性。
若有所承认则必须通过观察得到,这样一来,你宗所许之承认于胜义谛也必须成立。但胜义中若有这样一种承认的话,那已经出现胜义也不能遮破之法了。
定解宝灯科判
340、甲二乙一丙七(中观有无承认否)分二:
341、甲二乙一丙七丁一(总说自他宗派之观点)分三:
342、甲二乙一丙七丁一戊一(破斥无承认之观点)分二:
343、甲二乙一丙七丁一戊一己一、说此观点;
分析离戏大中观,是否有所承认时,
旧派上师同声说,中观自宗是与非,
及有无等均无有,故许无有何承认。
344、甲二乙一丙七丁一戊一己二、于彼破析。
自宗诸论中承认,道果缘起宗派理,
同时名言推与他,句义二者均相违。
345、甲二乙一丙七丁一戊二(分析有无建立自宗)分二:
346、甲二乙一丙七丁一戊二己一、各执一方则功过兼俱;
龙钦绕降如是言:中观有无承认否,
旧派大德执一方,各宗均有功与过,
347、甲二乙一丙七丁一戊二己二(依此建立自宗观点)分二:
348、甲二乙一丙七丁一戊二己二庚一、究竟实相中无承认;
是故本人之观点:衡量胜义实相时,
依本性中皆不成,如是有何可承认?
故而究竟之自宗,即是实相之所许,
由此辩论等之时,依照本性无所许,
349、甲二乙一丙七丁一戊二己二庚二、后得名言中有承认。
后得道果诸安立,互不混杂而承许。
此后如实释此理,即是我之善说力。
350、甲二乙一丙七丁一戊三(遮破有承认之观点)分三:
351、甲二乙一丙七丁一戊三己一、说此观点;
依之雪域有智者,再三竭诚而建立,
自宗存在承认方。
352、甲二乙一丙七丁一戊三己二(于彼破斥)分三:
353、甲二乙一丙七丁一戊三己二庚一、阐明彼等未加辨别之义;
实际彼等未分析,本义何者均不成,
故亦难有承认边。
354、甲二乙一丙七丁一戊三己二庚二、叙其理由;
所谓中观之自宗,中观派需以理证,
如实衡量究竟义,除此之外非自宗,
因为中观自衡量,彼等悉皆不成立。
故彼若是所承认,则依观察而承认,
以理推断能成立,则于胜义谛之中,
彼承许亦将成立,并成堪为观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