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释量论成量品13笔记
1、科判
《成量品》=甲一、宣说佛为量士夫+甲二、广说彼为量能立+甲三、如是宣说之必要。
甲二、广说彼为量能立=乙一、安立能立之理证+乙二、摄集彼之一切义。
乙一、安立能立之理证=丙一、遮破承许无能立+丙二、宣说真实之能立。
丙二、宣说真实之能立=丁一、欲等顺式依道说+丁二、救等逆式说能知。
丁一、欲等顺式依道说=戊一、因圆满+戊二、果圆满。
戊一、因圆满=己一、各自宣说+己二、结尾。
己一、各自宣说=庚一、意乐圆满说欲利+庚二、加行圆满说导师。
庚一、意乐圆满说欲利=辛一、真实宣说(53)+辛二、遣诤。
辛二、遣诤=壬一、遣除修习不容诤+壬二、遣修无边不容有。
壬一、遣除修习不容诤=癸一、略说(56)+癸二、广宣说。
癸二、广宣说=子一、许心依身无能立+子二、宣说彼者有能害。
子一、许心依身无能立=丑一、破他宗+丑二、立自宗。
丑一、破他宗=寅一、破许非同时所依+寅二、遮破同时之所依。
寅二、遮破同时之所依=卯一、破不合理之他宗+卯二、安立自宗合理性。
卯一、破不合理之他宗=辰一、观察能依有无破+辰二、观察能依生灭破。
辰二、观察能依生灭破=巳一、观察灭式而遮破(116)+巳二、观察增式而遮破。
巳二、观察增式而遮破=午一、真破+午二、破他理(121)
午一、真破=未一、真实(119)+未二、破彼答复(120)
116、甲二乙一丙二丁一戊一己一庚一辛二壬一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二巳一、观察灭式而遮破;
若事依他灭,彼住因作何?纵彼无他灭,住因皆无力。有依悉具住,诸生皆有依,
是故一切事,有时亦不灭。若是自灭性,令彼住他何?设非自灭性,令其住他何?
119、甲二乙一丙二丁一戊一己一庚一辛二壬一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二巳二午一未一、真实
身体无增减,以心行差别,慧等增及减,此非灯光等,存诸所依中。
120、甲二乙一丙二丁一戊一己一庚一辛二壬一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二巳二午一未二、破彼答复。
由彼此亦胜,非无利于心。有时贪欲等,依强等而增,乃由苦乐生。彼亦调适等,
内义近中生。
121、甲二乙一丙二丁一戊一己一庚一辛二壬一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二巳二午二、破他理。
依此即是说,身等失念等,内义别中生,识致改变故。如心别有者,闻虎见血等,
而现昏迷等。
2、对方承许:心存在于身体当中,在同一时间,身体和心识有能依所依的关系,并且心从身体产生。对此观点,我们观察能依的心识是有的法还是没有的法进行了遮破,现在再从能依心识的生和灭两方面来进行观察,以彻底破除。
3、巳一、观察灭式而遮破:若事依他灭,彼住因作何?纵彼无他灭,住因皆无力。有依悉具住,诸生皆有依,是故一切事,有时亦不灭。
有人认为:心存在于身体当中,因为依靠身体有心的存在,没有身体心就不存在。其实这是不合理的!我们可以这样观察:依靠身体的心识是自己毁灭呢,还是依靠他法来毁灭?简而言之,能依是自灭还是他灭?
3、1若事依他灭,彼住因作何?
如果能依的心等事物,依靠其他因缘使自己毁灭,那它的安住因————所依身体等,对它的安住又起到了什么作用呢?根本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因为,若灭因没有与之接触,则不需要身体等让其安住;若灭因与之接触,遭遇了灭顶之灾,身体等则无法让其安住。
3、2纵彼无他灭,住因皆无力。
即使心等事物,在没有其他灭因的情况下自己毁灭,那让它安住的所依身体等因,都根本不具备让它安住的能力,因为无法令它安住。也就是说,心等自生自灭故,身体等让其不灭亡无能为力。
3、3有依悉具住,诸生皆有依,是故一切事,有时亦不灭。
假设身等能够令心等事物安住,那一切有所依的法都具有安住性,因为所依令其安住的缘故;而凡是产生的法都有所依。
3、4外道承许:功德等所有法依赖于实体,实体依赖于常有的极微尘。这是什么意思呢?比如,瓶子能起到装水的作用,这是所谓的功德,但这一功德也依赖于瓶子这一实体,而瓶子这一实体归根结底还是由极微尘组成的,所以最终依赖于常有的极微。
外道还承许:心等也依赖于常有的我。正因为他们承许,无论是外器世间还是内情世间,一切万法都依赖常法而存在,那所依就能令一切万法安住。因为所依常有,能依的内心外物等一切法,就应该在任何时候都不毁灭,而变成了常有不变之法。这是对方所不敢承许的。
通过以上观察,我们可以了知:无论心识是自灭还是他灭,所依都不成立。若所依能令能依安住,那一切法永远也不会毁灭,而成为常有,因为凡是产生的法都具有所依,故皆具安住性。因此,外道的观点根本不合理!
3、5现在世间人们认为:心从身体中产生,但身体暂时不改变,最后才改变。这种说法也不合理。因为,暂时不改变的身体也不能产生心。为什么呢?不改变故,不改变则不能产生果法。若转计改变以后能产生心,那改变的时间到底是多少?是一天、一月还是一年后?所以,这种观点也不成立。
总之,在同一时间当中,不可能有能生所生的关系,因为任何逻辑推理都不承许因果同时存在。否则,有种子没有毁灭却会产生苗芽等诸多过失。
4、若是自灭性,令彼住他何?设非自灭性,令其住他何?
此颂跟前面两颂的推理方式有相同之处,但侧重点不相同。如果能依心自己的本体刹那刹那毁灭,是自灭的本性,那令它安住的他法到底是什么呢?因为根本无法让它安住。
或者说,它从来没有安住过,即生即灭,所以所依身体根本起不到任何安住的作用。假设不具有自己毁灭特征的本性,那么让它安住的他法是什么呢?因为它的本体不灭,从形成那一刹那开始就有了永恒的自性,所以根本不需要任何他法让它安住。
通过以上理证,能遮破身体和心识在同一时间当中,有能依所依或能生所生关系的观点,也可破除一切同时的能依所依。
5、午一(真破)未一、真实:身体无增减,以心行差别,慧等增及减,此非灯光等,存诸所依中。
身体的四大没有增长或损减。即身体不是特别好,几天就长好几斤肉;也不是身体特别差,几天就变得特别憔悴。但在此时,以内心之行的差别,信心、悲心、智慧,出离心、菩提心、无二慧,贪心、嗔心、痴心等,却时而增上、时而减退。也就是说,在所依没有差别的时候,能依却有很大改变。因此,身体和心识之间的关系,与酥油灯和灯光、身体和身体的影子、种子和苗芽之间的关系并不相同,这三对之间有随存随灭的因果关系,若所依种子等毁坏,能依苗芽等就不可能存在。如果身体和心识之间,有随存随灭的因果关系,那身体平平淡淡时,心也会平平淡淡,一旦身体有什么变化,心也会随之而变。但是,身在没有差异的情况下,心却有很大差别。所以,依靠身体产生心的说法是不一定的。以因明术语来讲,对方的推理属于三种似因中的不定因。
6、未二、破彼答复:由彼此亦胜,非无利于心。有时贪欲等,依强等而增,乃由苦乐生。彼亦调适等,内义近中生。
如果对方说:通过摄生术等让身体强壮时,智慧等也会大大增加,所以心识是从身体当中产生的。
驳:“由彼此亦胜。”由身体强壮与四大调和这一点,的确也会使此心与以前相比有所超胜,比如经常吃营养药,吃穿住都很舒适,因为调理得当,身体慢慢就会强壮起来,而身对心有一定的影响,之后智慧也开始变得敏锐,信心等也大大增长。在生活中,很多人在衣食无忧,没有担心、忧虑时,都聪明伶俐;而在生活条件差、遭遇坎坷时,却糊里糊涂。其实,这并不能说明心由身体产生。因为,这是心识将四大调和的身体作为所取境导致的。而其根源,则是每位凡夫众生都特别执著自己四大组合的身体,比如认为这是我的身体等。
因明论典中讲,在身体当中,意识就像放在中间的玻璃球,五根识就像安在五方的五道门或五个窗户,它们之间互相影响。因为身体四大调和,身识产生乐受,意识也变得有条不紊,此时无论是学习还是运用工巧学、因明学、内明学以及语文、数学等学问,都得心应手。
“非无利于心。”但并非身体对心没有饶益,而仅由身体强壮使心有所不同,因为,若身体没有作为心的所取境,即便它强壮、衰弱,意识也不会由此而产生功德、过失,就像他人的身体一样。因此,身体并不是心的近取因,而是能饶益的俱有缘,就像种子和土壤之间的关系一样。
下面讲理由:有些时候,依靠可爱的对境或自己身体强壮会增长贪心,依靠丑恶的对境或自己身体衰弱会增长嗔恨,其实这是心将身体的苦受、乐受作为所取境而产生的。对一般人来讲,在身体健康时,会有快乐的感受,缘此会产生非理作意的贪心;在身体生病时,会产生痛苦的感受,缘此会产生非理作意的嗔恨。但是,若认为身体健康、强壮,就会产生贪心,那就有阿罗汉等圣者也会产生贪心的过失。如果身体衰弱就会产生嗔恨,那安忍沙门也应该有嗔恨心。但事实并非如此!
“彼亦调适等,内义近中生。”身体调适、四大和合,以及“等”字所包括的身体不调、四大不和,即是内在的意义(即“内义”)。这样的内在之义接近自心的境而存在,即心执著身体,把内在的所触————身体调适或不调适当作所取境,从中苦受、乐受、贪欲、嗔恨等心的差别(即“彼”)才如此产生。若对内义没有执著,就像阿罗汉、菩萨、佛陀一样,对自己的身体毫无耽执,那也不可能产生这些心识。
7、午二、破他理:依此即是说,身等失念等,内义别中生,识致改变故。如心别有者,闻虎见血等,而现昏迷等。
因为将身体执著为所取境,缘内在所触差别,才形成了贪心、嗔恨等各种各样心的差别。若对身体没有执著,如执为我所等,那依靠它就不会产生贪心、嗔恨等。依靠这一正理也能说明,身体遭受的瘟疫、醉酒、中毒等,导致丧失忆念、迷惑、疯狂以及散乱等,都是由内义————所触的差别作为所取境中产生的身识和意识,造成不同以住的改变的缘故。
表面看来,身体与心识的关系非常密切,因为是身体出现多喝酒的因缘以后导致心迷醉的……但是,身体并非心识的近取因。身体作为心的所取境,当内义呈现不同差别,即身体有变异时,执著它的能取心也会产生改变。
有人会想:不可能吧!身体和心识一定有因果关系,不然身体喝多了酒,心怎么会迷乱呢?
其实这是不一定的,法称论师举例说:因为心相续的差别,有些胆子比较小的人,听说来了老虎、盗贼,或者看见别人身体受伤流血等,也会出现昏迷等情况。实际上,老虎等来了的声音以及尸体、鲜血等,根本不是心识的近取因,而是俱有缘。因此,心识与身体等物质并没有随存随灭的关系,就像水不能让油灯燃烧一样,身体对心识只能起到外缘的作用。
释量论成量品科判
115、甲二乙一丙二丁一戊一己一庚一辛二壬一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二(观察能依生灭破)分二:
116、甲二乙一丙二丁一戊一己一庚一辛二壬一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二巳一、观察灭式而遮破;(第13课)
若事依他灭,彼住因作何?
纵彼无他灭,住因皆无力。
有依悉具住,诸生皆有依,
是故一切事,有时亦不灭。
若是自灭性,令彼住他何?
设非自灭性,令其住他何?
117、甲二乙一丙二丁一戊一己一庚一辛二壬一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二巳二(观察增式而遮破)分二:
118、甲二乙一丙二丁一戊一己一庚一辛二壬一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二巳二午一(真破)分二:
119、甲二乙一丙二丁一戊一己一庚一辛二壬一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二巳二午一未一、真实(第13课)
身体无增减,以心行差别,
慧等增及减,此非灯光等,
存诸所依中。
120、甲二乙一丙二丁一戊一己一庚一辛二壬一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二巳二午一未二、破彼答复。(第13课)
由彼此亦胜,非无利于心。
有时贪欲等,依强等而增,
乃由苦乐生。彼亦调适等,
内义近中生。
121、甲二乙一丙二丁一戊一己一庚一辛二壬一癸二子一丑一寅二卯一辰二巳二午二、破他理。(第13课)
依此即是说,身等失念等,
内义别中生,识致改变故。
如心别有者,闻虎见血等,
而现昏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