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释量论成量品19笔记
1、科判
《成量品》=甲一、宣说佛为量士夫+甲二、广说彼为量能立+甲三、如是宣说之必要。
甲二、广说彼为量能立=乙一、安立能立之理证+乙二、摄集彼之一切义。
乙一、安立能立之理证=丙一、遮破承许无能立+丙二、宣说真实之能立。
丙二、宣说真实之能立=丁一、欲等顺式依道说+丁二、救等逆式说能知。
丁一、欲等顺式依道说=戊一、因圆满+戊二、果圆满。
戊一、因圆满=己一、各自宣说+己二、结尾。
己一、各自宣说=庚一、意乐圆满说欲利+庚二、加行圆满说导师。
庚一、意乐圆满说欲利=辛一、真实宣说(53)+辛二、遣诤。
辛二、遣诤=壬一、遣除修习不容诤+壬二、遣修无边不容有。
壬一、遣除修习不容诤=癸一、略说(56)+癸二、广宣说。
癸二、广宣说=子一、许心依身无能立+子二、宣说彼者有能害。
子二、宣说彼者有能害=丑一、非由有支所产生+丑二、破由分支而产生。
丑二、破由分支而产生=寅一、非由一切分支生(151)+寅二、非由一一分支生。
寅二、非由一一分支生=卯一、真实(153)+卯二、破彼遣过。
卯二、破彼遣过=辰一、遮破+辰二、自不相同。
辰一、遮破=巳一、略说(156)+巳二、广宣说。
巳二、广宣说=午一、无分一类息非因(158)+午二、有分他类非是因。
午二、有分他类非是因=未一、多是多因不合理(160)+未二、多是一因不合理(161)
辰二、自不相同=巳一、真实(真实宣说自宗无有相同过失)(163)+巳二、他(他宗)不同此(自宗)。
160、甲二乙一丙二丁一戊一己一庚一辛二壬一癸二子二丑二寅二卯二辰一巳二午二未一、多是多因(众多气息是众多心识之因)不合理;
若执非自类,时息多刹那,即是心之因。则无次第因,彼岂具次第?
前自类是因,则初应不生,彼之因非有。出息异有境,有亦定多性,故心同时生。
161、甲二乙一丙二丁一戊一己一庚一辛二壬一癸二子二丑二寅二卯二辰一巳二午二未二、多是一因(众多呼吸是一个心识的因)不合理。
气息行弱等,缺一则不生。如何有即因。识亦应有别。何非依何别,而别非其果。
163、甲二乙一丙二丁一戊一己一庚一辛二壬一癸二子二丑二寅二卯二辰二巳一、真实(真实宣说自宗无有相同过失)
识功能定故,一是一之因,以识著他境,无力不取余。
2、人的意识并非从常有的我、身体、四大中产生,而是从前一刹那心识中产生,而且在圆满菩提之间永恒存在。
3、前面讲了,承许心识依靠身体产生没有能立的根据,现在讲承许心识依靠身体产生有能害,这一科判分心识非由整体的身体产生和心识非由身体的分支产生两部分,其中讲第二部分当中的有分的呼吸也不是产生心识的因。
4、未一、多是多因(众多气息是众多心识之因)不合理:若执非自类,时息多刹那,即是心之因。则无次第因,彼岂具次第?
4、1若执非自类,时息多刹那,即是心之因。
对方说:无论如何心识是从呼吸当中产生的,因为人死时先停止呼吸后结束生命,比如医生在检查病人的生命是否完结时,总是拿着仪器在病人的胸口等处检查。所以,心识并非从自类产生,而是很多刹那的呼吸堆积起来产生心,这样的话,就不会一下子生出很多识来。比如爬山气喘得利害,很多刹那呼吸才产生一个分别心。
4、2则无次第因,彼岂具次第?
刹那的呼吸是从气息本身前面的同类产生,还是从身体当中产生?若认为是后者,则不可能有次第,因为你们认为身体常有故。也就是说,呼吸不可能刹那次第产生,因为并没有次第产生的因,因为身体前后无有差别。如果所有呼吸同时产生,就应该同时产生众多意识,但这与现量是相违的。
5、前自类是因,则初应不生,彼之因非有。出息异有境,有亦定多性,故心同时生。
因为我们发出的太过极其尖锐,对方实在无法应对,只好说那些气息的刹那前面自己的同类是因,即气息的因是前面刹那的同类气息。
驳:这种观点并不合理,因为若气息观待自己前面的同类,入胎时最初的气息就不应该产生,因为它的因————自己的同类这样的前提在你们宗派中并不具备。若随顺佛教承许前生后世,就不会有这样的过失,因为生命的前际无始无终。当然,生命状态不相同,气息的表现方式也不一样,比如气息非常细微,呈现习气性等。
再说,气息也并非与身体同体,因为气息是刹那迁变的,而气息的刹那也不是无分,因为如此排出气息是身体不同部位的有境之故,即气息遍布身体的众多器官,比如口、鼻、喉、肺等,就像牛群等一样,是他体的对境并非一个。比如一群牛,虽然说是一个整体,但每一头牛的位置、行为、动作等都不相同,是别别不同的他体;同样的道理,处于不同部位的气息也是如此。由于刹那存在的气息也决定是多体性,既然因有多种,故当时的心识也将同时产生众多。但是,一个众生只有一个心相续。所以,多个气息是多个心识之因的观点并不合理。
6、未二、多是一因(众多呼吸是一个心识的因)不合理:气息行弱等,缺一则不生。如何有即因。识亦应有别。何非依何别,而别非其果。
如果对方认为:虽然很多气息不能产生众多心识,但很多气息产生一个心识并没有什么不合理,因为在世间多因生一果的现象比比皆是,比如种子、水分、阳光、土壤等因缘具足时,就会产生苗芽。
驳:“气息行弱等,缺一则不生。”意思是,在气息运行微弱、闭气后不出气、做部分器官切除手术等阶段,气息会不完整或部分不全,这样的话,就不应该产生心识。比如喉咙如果开刀,那么这里的气息就缺少了,因为气息之因部分不全,所以心识之果也不会产生。如同纵然具备种子等,但如果离开了水分、氧气等个别因缘,则不会产生苗芽一样。但这与现量相违,比如在做相关手术时,心识并非不存在。因此,众多气息产生一个心识的说法也不合理。
如果对方说:“如何有即因。”即:不管气息如何运行,比如强弱等,只要有气息就是心识的因,心识也一定会产生,就像灯无论大小都会发出光芒一样。
驳:“识亦应有别。”即:就像灯火大小不等,光也有差别一样,从强弱等气息当中所生的心识之果,也应该有明显不明显、大小、强弱、好坏等差别。如果某果没有随着某因的增减、好坏等不同中而形成它的差异,那就说明不是他的果,因为此有彼有、此无彼无是不可变更的因果规律,所以心识并非从气息当中产生。
科学家认为:大脑是总指挥部,所有信息都要通过脑神经来过滤,然后由大脑进行分析、处理。虽然佛教承认,眼耳鼻等六根与脑部有一定的关系,比如脑神经受损,六根的功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但却不会认为分析、处理是大脑的功能,因为大脑是无情法,它根本不可能有“这是白色、红色、蓝色”等分别,唯有心识具备这种能力。如果大脑真的有这种功能,那死人的大脑又为什么不具备呢?但现在大多科学家都没有懂得心识和物质之间的关系,所以总在一些关键的问题上犯错误。
若真正懂得心识的主因是心,大脑等物质只起辅助作用,就能深信心识的无尽延续性,很多所谓的谜也不攻自破。否则,若认为心识从大脑等无情法中突然产生、突然消亡,就无法正确解释为什么有人聪明、有人愚笨,以及回忆前生后世等诸多现象。
7、辰二(自不相同(自宗不会有相同的过失))巳一、真实:识功能定故,一是一之因,以识著他境,无力不取余。
如果对方说:即便按照你们佛教所承许的那样,心识由自己的同类产生,但由于心识是种种对境之有境的缘故,同时产生多种的那一过失,你们自己也同样难以避免。
驳:我们绝对不会有相同的过失,因为这是由前一识生后一识的功能决定的缘故。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心识都是依靠自己前一刹那心识(等无间缘)为因而产生,中间没有被他法中断,所以决定是次第缘取对境。比如:虽然若干对境已经存在,但以心识耽著“蓝色”之类的对境时,就没有能力再缘取其他对境了。因为,同一时间第六分别识只能有一个,否则就有一个众生有多个相续的过失。当然,无分别的根识可以同时产生多种,因为这只是接受对境的信息,并没有进行分别。由此可知,分别识是次第产生,无分别识则按照三缘聚合的次第产生。所以,根本不会有同时产生多种意识的过失。
8、无分别根识产生的因缘?
按照经部观点,无分别根识以三缘和合而生,也即增上缘(根)、所缘缘(对境)、等无间缘(作意),第一刹那三缘和合,第二刹那产生根识。按照唯识观点,诸如眼识需九缘聚合而起。《成唯识论讲记》中讲:依照唯识学的理论,色心诸法生起,要因缘具足。唯识学上有一个名词“九缘生识”,意谓心识生起,要具足九种缘,以眼识为例,其生起的九缘是:
(1)空缘:空即空间,眼识取境,须保持距离,否则不能取境,此谓空缘。
(2)明缘:明即光明,眼识取境,须要光明,否则不能取境,此谓明缘。
(3)根缘:眼识依于眼根而生起,谓之根缘。
(4)境缘:眼根触对色境,生起眼识,境为识之所缘缘,此谓境缘。
(5)作意缘:作意即是注意,若不注意,则视而不见,此谓作意缘。
(6)种子缘:阿赖耶识含藏的眼识种子,为生起眼识的亲因缘,此谓种子缘。
(7)分别依缘:分别指第六识,眼识生起,依第六识分别外境,此谓分别依缘。
(8)染净依缘:染净指第七识,此识是意识之根,亦影响前五识,此谓染净依。
(9)根本依缘:根本指第八识,第八识为诸识根本,此谓根本依。
以上九种缘,为生起眼识缺一不可的条件。其他诸识,耳识生起须具八种缘,鼻识、舌识、身识各自须要七缘,意识要具五缘,末那识只须四缘,阿赖耶识也要四缘。
释量论成量品科判
159、甲二乙一丙二丁一戊一己一庚一辛二壬一癸二子二丑二寅二卯二辰一巳二午二(有分他类非是因)分二:
160、甲二乙一丙二丁一戊一己一庚一辛二壬一癸二子二丑二寅二卯二辰一巳二午二未一、多是多因(众多气息是众多心识之因)不合理;(第19课)
若执非自类,时息多刹那,
即是心之因。则无次第因,
彼岂具次第?
前自类是因,则初应不生,
彼之因非有。出息异有境,
有亦定多性,故心同时生。
161、甲二乙一丙二丁一戊一己一庚一辛二壬一癸二子二丑二寅二卯二辰一巳二午二未二、多是一因(众多呼吸是一个心识的因)不合理。(第19课)
气息行弱等,缺一则不生。
如何有即因。识亦应有别。
何非依何别,而别非其果。
162、甲二乙一丙二丁一戊一己一庚一辛二壬一癸二子二丑二寅二卯二辰二(自不相同[自宗不会有相同的过失])分二:
163、甲二乙一丙二丁一戊一己一庚一辛二壬一癸二子二丑二寅二卯二辰二巳一、真实(真实宣说自宗无有相同过失)(第19课)
识功能定故,一是一之因,
以识著他境,无力不取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