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45-111讲讲记记之哲学名著经庄严1
一、自作自化,思思写写
经庄严=甲一、论名(1)+甲二、译礼(2)+甲三、论义+甲四、末义
甲三、论义=乙一、造论之理(4)+乙二、宣说所造论之正文
乙二、宣说所造论之正文=丙一、所建立——证成大乘是佛语(6-10,1+2品)+丙二、分别所了知(11-59,3-6品)+丙三、所思维(60-101,7-9品)+丙四、所获得(不可思议果菩提)(102-170,10品)+丙五、解说菩提分法
丙五、解说菩提分法=丁一、宣说前行+丁二、宣说正行
丁一、宣说前行=戊一、信解品(173-183,11品)+戊二、求法品+戊三、说法品+戊四、修法品+戊五、教授随教品;
戊二、求法品=己一、所求之法+己二、以如何作意寻求+己三、寻求之差别+己四、求法之果+己五、摄义偈
己一、所求之法=庚一、寻求所说教法(186-189)+庚二、寻求所证义法
庚二、寻求所证义法=辛一、寻求真如(191)+辛二、寻求如幻(192)+辛三、寻求所知(193)+辛四、寻求染净(194)+辛五、寻求唯识(195)+辛六、寻求法相(196)+辛七、寻求解脱+辛八、寻求无本性+辛九、寻求无生法忍+辛十、寻求一乘密意+辛十一、寻求五明
196、甲三乙二丙五丁一戊二己一庚二辛六、寻求法相;
佛为利有情,真实说事相,
法相及名相,一切细分类。
心及有见者,彼位不迁变,
此摄是事相,详分无有量。
依诠作义想,因与彼习气,
从中亦现义,遍计之法相。
依于名与义,显现名与义,
非正分别因,遍计之法相。
显现三三相,所取能取相,
非真分别念,依他起法相。
无有及有者,有无平等性,
非寂寂无别,圆成实法相。
缘于等流法,如理而作意,
安住心法界,见义有与无。
彼中成等性,圣种极无垢,
平等复超胜,无减无增相。
二、自主研发,讲讲记记
《大乘经庄严论》NO.45-111 2016年08月19日
星期二和五讲《经庄严论》,这是一个事。
还有一个事,在这里跟各位也说一下。今年下半年也有很多学习的任务、也有发心的任务、也有利益众生的任务。
各个部门的负责人,负责学习的、负责管理的、负责发心的人,就像前两天所讲的一样,大家应该自觉地去做。作为一个负责人,应该全面知道,在负责的范围当中,有什么事情要做。该做的事情,要给相关的人说;不但要说,还要进行监督执行。刚开始的发心,很容易;但是在实际行动当中,如果自己不参与,那很多事情是没办法有进展的。学习也好、工作也好,自己不要摆架子,“我是负责人,我是领导”,搞一些表面的形式,或者在办公室里面,不去下乡、不去实地看,这样就不知道实际的进展。
作为这里的法师,一方面,讲经说法很重要;另一方面,也要了解每个班下面的情况。培养人的话,就要知道这个人的智慧怎么样?德行怎么样?利他心怎么样?在很多方面,作为法师,都要了解。
有些人嘴巴会说,但是不一定会做;有些人特别不会说,但是工作很踏实,有各种情况。作为一个负责人,有责任尽可能地下去了解一下,各人的心态、行为。在对谈的过程当中,自己也会有很多收获的。
这是我想说的一点。
还有一点,在发心过程当中,希望尽量不要脱离学习。有极个别的发心工作,每次都与听课冲突,这样的话,我有部分的特别开许。而对大多数的人来讲,不要以发心为理由,不学佛、不听课、没有压力,这样的话,究竟害的还是自己。即使发心很忙,但是一天当中,法师的课、堪布的课,或者个别的课,应该是两三个小时,这两三个小时,在二十四小时当中,应该可以抽的出来。
凡夫人在干坏事方面,总是能找到一些理由和依据;而在干好事方面,就不去找。其实这只是你的贪嗔痴和分别念在做怪而已,你所说的理由并不成立。
我发现学院里面,有些人在发心过程当中,成绩还是很不错的,发心和学习兼备,都可以;而有些人,好像只能抓一头,我觉得有点可惜。希望有发心工作的道友们,尽量参加学习,闻思修行都一起抓起来。
不闻思、不修行的人,在学院当中,希望不要呆了。对于没有信仰的游客,在这里两三天拍个照、走一走,我们没有要求他们必须离开。但是学院里面,听说有极少数人不愿意闻思,对于这些人,希望各个地方的管家统计一下。不参加任何班、也从来不听任何课,不知道在这里干什么,当特务吗?学院是闻思修行的道场,这里面没有什么经济、政治、军事、各种各样的事情。山沟本来就很小,如果这些人也住在这里,那我们更没办法住在这里了。来学院的目的,应该是闻思修行。没有闻思修行,暂住也不行,这一点大家应该记住。
我今天就说这么多。
下面我们开始讲《经庄严论》,最近的内容,意思可能不是很好懂。
师念藏语传承。
《经庄严论》当中,现在讲到《求法品》。所求的法有教法和证法。证法,有十一个科判,即辛一、寻求真如;辛二、寻求如幻;辛三、寻求所知;辛四、寻求染净;辛五、寻求唯识;辛六、寻求法相;辛七、寻求解脱;辛八、寻求无本性;辛九、寻求无生法忍;辛十、寻求一乘密意;辛十一、寻求五明。
其中前面五个科判已经讲完了,今天讲的是第六个应该寻求法相。
其实法相和名相,还有事相,这三者在《量理宝藏论》[注1],以及其他因明的论典当中,也有涉及。以前我们是以经部和有部的观点,或者以因明的观点来解释的。这里的理解方式,稍微有点不同,是按照唯识宗的观点讲法相和名相、事相。
今天在这里所讲的内容是什么呢?首先在颂词上做简单的字面介绍。
下面的《经庄严论》当中,有很多唯识宗的观点,而唯识宗的观点是大乘的中观和唯识都可以共同承认的。
在这里求法的时候,要懂得求法相。
辛六、寻求法相:
佛为利有情,真实说事相,
法相及名相,一切细分类。
“佛为利有情”,大慈大悲的佛陀,为了利益天下无边的众生,让他们具有智慧,不再愚昧。
“真实说事相,法相及名相,一切细分类”,佛陀就真实宣说了事相和法相和名相的分类。
这个科判有八个颂词,这是一个略说,后面还会细说、广说的。
心及有见者,彼位不迁变,
此摄是事相,详分无有量。
这个算是广说,大慈大悲的佛陀宣说了事相和法相和名相,成为法相这三者所表示自本体或自性的基是所知五事。这五种事,学过《俱舍论》[注2]的人都知道,是色法、心王、心所、不相应行、无为法。这五个分别是什么意思呢?
色法,有五根和五境,眼耳鼻舌身五根和色声香味触五境,这五根境叫做十种色法。当然《俱舍论》[注3]和《智者入门》当中,还有其他的色法定义,无表色也可以加在里面,总共有十一种。这是第一个色法。
心王,有六识聚或者八识聚。
心所,有五十一种心所。
不相应行[注4],有得绳、非得、同类、无想(异熟)、无想定、灭尽定、命、四相(生住衰灭)、名称、词句、文字共十四种,或者二十四种。
无为法,有抉择灭和非抉择灭,还有虚空和真如共四种。
当然这些在《俱舍论》等不同论典中,有不同的观点。
这五种事,把所有的有为法和无为法都包括了。因此,这里所谓的事相,就是这样的事相。按照颂词,怎么对应呢?在颂词当中,心、有见、彼位、不迁变,表示这五种事。
“心”,是五事中的心王,也就是说六种识聚或者八识聚。
“有见”,心见对境,境、根、作意需要具全,因此是讲心所、五根与五境,作意对境的行相,是讲心所事。五根与色声香味触五境这十种是讲色事。
有两个意思,一个是色法的意思,色法就是五根和五境,五根和五境作为对境;一个是心所的意思,执著的有境或者取对境的作意,作意是心所。
“彼位”,是心、心所与色法的分位。比如说得到、没有得到等等,这些既不是色法,也不是心法,是特殊的有为法,叫做不相应行事。
“不迁变”,不是因缘造作的、远离一切生灭的四种无为法。
“此摄是事相”,这五种事,包括在事相当中,一切所知法无不包括在此中,因此三相,承许为建立某法的事相。
也有不同的解释方法,比如说安慧论师的观点是,心王里面,可以分能取和所取,能取指的是识聚,所取指的是五根和五境。
五种事当中,心分两部分,麦彭仁波切是有见当中分两个,安慧论师是心当中分两个。实际上,观点没有很大的差别,只不过是分法不同而已。
唯识宗讲的五事,跟小乘《俱舍论》里面讲的五事,基本上是相同的。佛教中心王和心所、色法和不相应行和无为法,是很重要的内容。每一个佛学的修行者、研究者,都应该知道,心和外境,或者有为法和无为法、一切所知、一切万法,都可以包括在这五个事当中。
“详分无有量”,它们内部事相的详细分类有无量,一一也有无量差别,以心、色等有情的相续及种种时间对境所分,因此等同所知数量,无有边际。
首先所有的法,要么是有为法,要么是无为法。其中因缘所造作的法,叫做有为法;因缘不造作的,就是无为法。然后在有为法当中,分心法和色法。其中心法就是心王和心所,色法就是五根和五境。
我觉得,现在心理学的分析方法,并不是那么令人满意。心理学在十九世纪末才成为正式的学科,历史不是很长。虽然现在发展成为很出名的学科,但是它的研究、分类、分析,还没有那么到位。其他有些宗教,虽然对心理也有一些分析,但是我们可以与佛教对比一下。
我并不是说,佛教是唯一的、很了不起的,不是这样的,但是我们应该观察佛教的这种分法。心王和心所可以这么分,心所又可以分成很多,善心、恶心、无记的心。这样分析的时候,的确认为,这种心理的分类方法是非常好的。
以前我读一些心理学书的时候,实在是不满意。后来遇到了《俱舍论》、《上阿毗达磨》、《下阿毗达磨》的观点,分类的确是非常到位的。我在西方的时候,与一些学校的心理学老师沟通。他们学习佛法,了解了一些《俱舍论》的观点。当他们把西方心理学,跟东方佛教的唯识宗和有部的观点,结合起来分析的时候,觉得特别有意思。尤其在心理分类方面,非常有意义。现在很多科学家、专家和学者,对分类、定义、作用、前面的因、后面的果,对这些方面比较感兴趣,愿意在这些方面下工夫。
万事万物都可以包括在五种事当中,这里五种事的分析方法接近唯识宗的观点。
师念藏语传承。
下面讲三种法相,我们经常讲的,一个是遍计法、一个是依他起、一个是圆成实。每次学中观也好、学因明也好、学大圆满也好,经常会遇到这三种法。
有些道友一提起这三个法的时候,就开始内观。一提起遍计法,“遍计法很难懂的”;一提起依他起,“依他起很难懂的”,表面上看起来,是比较难懂的。
这三种法相里面,有很甚深的意义。我们好好去观察,一方面有很好的理论,可以理性思维;另一方面,有很多修行的内涵。
遍计法是什么意思呢?二取的显现,叫遍计法。像正在做梦一样的,梦中景象,叫做遍计法。是二现的过程,或者说它的形象。
什么是依他起呢?迷乱显现的根源、因,叫做依他起。依靠依他起而显现遍计法。
什么是圆成实呢?二取的显现,实际上它的本体是不存在的,这一部分叫做圆成实。
归根结底,什么是遍计?遍计就像做梦一样的。虽然显现,但实际上是迷乱,整个迷乱显现的过程,叫做遍计。藏文当中是“根达”(音),是分别念假立的,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什么是依他起呢?这样的迷乱显现,是依靠某个因缘而产生的。
比如说我做梦,做了一个很开心的梦、很伤心的梦,正在显现的迷乱景象叫遍计法;我做梦,肯定是有原因的,也许由于白天思维多了,或者由于自己的习气,这些因缘,叫做依他起。做的梦,当我醒来的时候,知道“哦,那是迷乱的现象,是不存在的”,正在做的梦实际上是空的,这个叫圆成实。
我们现在的生活,比如今天我正在经堂里面讲经,这是遍计的迷乱现象;为什么这么多人在这里显现呢?每个人都有自已迷乱的因,这个是依他起;当我们认识本体的时候,当下这些都是空的,这个是圆成实,应该这样来理解。
五事相的法相,归纳来说有遍计法、依他起、圆成实这三个法,一个是二取显现的部分、一个是二取显现因的部分、一个是不成立二者的部分,是从这三个方面来分析的。
下面说遍计的法相是什么样呢?
依诠作义想,因与彼习气,
从中亦现义,遍计之法相。
依于名与义,显现名与义,
非正分别因,遍计之法相。
“依诠作义想,因”,诠指的是能诠表的名称,义指的是对境、外境,依靠名称作义想。
比如我们说“瓶子”,通过“瓶子”的名字,我们能知道它是装水的东西,这是义。我们依它的名字,把名和义混合起来,就出现执著它的相。想的因中产生遍计所执,名与相想是遍计所执法相的一方面,这是遍计的一个因缘。
“彼习气,从中亦现义”,遍计还有一个因缘是习气,每个众生无始以来,具有以这种方式显现东西的习气。
我们现在看到的东西,对有些东西,我们知道这个叫做瓶子、柱子,我们会说瓶子、柱子;对有些东西,我们虽然不知道它的名字叫什么,但是执著它的习气,在相续当中应该是有的。
比如说牦牛,对绿草、水,它不一定叫得出来名字,“这叫做绿草”,它不一定能叫出来。但是它有执著,就知道“哦,这是绿草、这是清水”。虽然它不知道名字,但是将来成熟的习气应该是有的。
再比如说一个印度人,他用印度的语言,知道这个瓶子叫什么名字,但是用藏语、汉语,他不一定知道。因此他现在看到这个瓶子的时候,习气和印度语言名字的混合,已经成熟了;而习气和其他民族语言名字的混合,还没有成熟。将来如果我教他,这叫汉语瓶子,或者藏语“本巴”(音),教了几遍后,他看到瓶子的时候,会说出“本巴”。这是将来可以成熟的。
这叫做已经成熟的习气和可以成熟的习气。
“遍计之法相”,这两种遍计法,是把意义和名词混合显现,其实是假立的。
你看,这个茶杯,刚开始起名字的老师叫把它叫做“茶杯”,但实际上“茶杯”这两个字,在它上面有没有呢?没有的。对这个茶杯,不仅仅可以给它起名“茶杯”,也可以起名“瓶子”;我也可以叫“茶杯”,我也可以叫“瓶子”,这样我就成了堪布“瓶子”。一旦人们叫“瓶子”,我就知道是在叫我,我不是活佛“瓶子”,是堪布“瓶子”,所以我也可以叫“瓶子”的。
名称不在真实义当中,名和义是假立的,在众生的迷乱面前,可以现前,这是第一个遍计之法相。
“依于名与义,显现名与义”,我们刚才讲了,不管是大象也好,骏马也好,还是世间的任何东西,某个人为它立个名称,之后在人们的生活习惯当中,就慢慢用这个名称了。
比如我们说苹果手机,一百年前所谓的“苹果”,就是经常吃的水果。而现在很多人拿着苹果手机,IPHONG4、IPHONE5,人们的“苹果”习气,已经执著在手机上面了。这样,名称跟外境或者事物,就已经混合起来了;我们的执著、跟“苹果”的名称,还有外在的手机,这三者已经混合起来了。如果说者说:“你给我把苹果拿来。”听者马上就知道,所谓的“苹果”,不是吃的水果,应该是手机。
大家已经把相同的习气和概念融合在一起了,共同执著的是名和义混合的法。
“非正分别因,遍计之法相”,它是不真实分别念的因,实际上它不是真实的法,为什么不真实呢?
因为“苹果”跟手机,并没有真正实际的关联。这个手机必须要叫“苹果”,除了“苹果”以外,任何名字都不能称呼它,不是这样的。名称在事物的本质上,没有无离无合的真实关系。“苹果”呢,(师拿起桌上一物件)这个也可以叫“苹果”;(师拿起桌上另一物件)这个也可以叫“苹果”,这是人们随着自己的意念,习惯性的称呼而已,不是真实的。如果是真实的话,那就不是遍计法了,应该是圆成实了。
世间万事万物的法,实际上都是假名,而且假名跟我的分别念之间,的确也没有很直接的关联,只不过是迷乱性、习惯性、习气性的关联。
按照唯识宗的观点,如果讲得稍微深一点的话,我们生活当中习惯性的,这个叫做书本,这个叫做念珠,我们觉得是很实有的东西。但实际上,(师拿起念珠)这个叫“念珠”,(师拿起桌上一物件)这个也可以叫“念珠”,为什么呢?因为所谓的“念珠”是一个假立的名称,而且(师拿起念珠)这个事物也是假立的东西,这两个之间,根本没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完全都是可以脱离的。这样一来,在现实生活当中,所有的法,不管是名称上也好,还是本质上也好,都是一种假立,不是真实的。只不过生活依靠假立和稳固的习气,可以运作,在如梦如幻当中,如梦如幻地生活。这样再去深入了解,就会懂得一切万法为心造。
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当中,讲了很多窍诀。作为大乘修行人,一定要懂得中观和唯识,这两个是不可分割的关系。中观抉择一切万法为空性,在抉择空性之前,先将万法抉择为心,知道我们现在所看、所想、所做、所为、所言、所行的一切的一切,跟心是不可分割的。通过这种观察方式,可以知道一切万法都是假立的。
我们今天讲到,遍计之法相有两个,一个是习气为主的,一个是名义混合的,它不是正确的,是分别念假立的,这个道理,应该要懂。
在佛经《佛说大方等修多罗王经》里面讲过,“诸法无名字,因名字而说,此法非实有,以分别而生”,一切诸法是没有名字的,但是我们是用名称来说明的;这些法不是实有的,全是依分别念而产生的。
《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里面引用《瑜伽师地论》说,“一切遍计法,无而迷心生”,一切遍计法,实际上是根本不存在的,都是迷乱心产生的。
这些道理是相同的,因为时间关系,不广说了。为什么很多大圆满的高僧大德,先将万法抉择为心呢?我们在讲《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的时候,讲了很多心法,首先知道当下所见的很多色法,并不是实有的;既然不是实有的,但又明明已经看到了,这就说明是心所幻变的、显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