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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90-111讲讲记记之哲学名著经庄严2

创建日期:2025-01-09

  NO.90-111讲讲记记之哲学名著经庄严2

  下面讲第二个科判,宣说四法印。四法印还是很重要的,我希望这里的道友们应该了解。

  师念藏语传承。

  辛二、宣说其对境四法印(分二:一、总说四法印;二、别说依理证成无常与无我。)

  (壬一、总说四法印:)

  欲利诸有情,三种等持因,

  四种法印义,说于诸菩萨。

  “欲利诸有情,三种等持因”,无等大师佛陀想至上利益众生而宣说空性等三等持之因。

  “四种法印义,说于诸菩萨”,即是无余法义的精要或集要诀的四法印,对菩萨宣说“诸行无常、有漏皆苦、诸法无我、涅槃寂灭。”

  佛陀为了利益众生,宣说了空性、无愿、无相三个等持。他不可能无缘无故讲的,原因是众生要得到这三种等持。我们现在没有这三种等持,要得到这三个等持的话,因是修四法印。

  《佛为海龙王说法印经》[注2]里说,“诸行无常,一切皆苦,诸法无我,寂灭为乐”,如果读诵和受持四法印,跟读诵八万四千法门,没有什么差别。

  我以前讲过四法印,当时很多人写了当书签,好多门口也写了,到处都能看到四法印。但过了半年就消失了,现在看不到了。

  四法印的功德是很大的,看到、遇到四法印,虽然是非常简单的四句话,我觉得,是很有福报的。

  四法印是三种等持的因,这是佛对诸位菩萨说的,如何是等持之因呢?

  “诸行无常、有漏皆苦”,这两个法印是无愿等持的因,为什么?所有的有为法都是刹那无常的,本性都是非常痛苦的。如果我们知道了这个道理,就像看到罗刹境一样的,或者有毒的食物一样的,不会对有为法产生贪恋、羡慕和希求之心,很容易让我们的相续现前无愿等持,这是第一个原因。

  “诸法无我”,这个法印是空性等持的因,为什么?人我和法我的本体,是除了遍计以外,根本不可能成立的。如果明白这个道理,很容易在相续当中现前空性等持,这是第二个原因。

  “涅槃寂灭”,寂灭为乐是无相等持的因,为什么?因为于本来寂灭的圆成实各别自证中入定能现前寂灭一切戏论相的涅槃灭谛。

  在圆成实各别自证当中,所有的分别念全部寂灭了,能得到没办法用语言描述的快乐、大乐。入定后,现前灭定的时候、获得如来正等觉果位的时候,(师背诵藏语)“深寂离戏光明无为法”[注3],完全是离戏的、一切戏论都没有的境界。依靠这种方式,能现前无相等持,这是第三个原因。

  四法印是三个等持的因,前面两个,产生无愿等持;后面两个,分别产生空性等持和无相等持,道理可以这样解释。

  有些人问,无常、痛苦、无我、寂灭的意义分别是什么?顾名思义,我们基本上可以描述每一个的意义,什么叫做无常,什么叫做痛苦,什么叫做无我,什么叫做寂灭。在这里,弥勒菩萨进一步讲了四法印的意义。

  坚稳四法印,无义分别义,

  唯是遍计义,寂灭分别义。

  “坚稳四法印”,坚稳菩萨的四法印之义。

  “无义”,诸行产生,不住第二刹那即不常存之义就是无常的意义,无常的梵语“阿讷达达”,其中“达达”是常,“阿”是否定词,中间的“讷”可能是个虚词,所以称无常或不常。就是没有常有、不是常有的意思。

  《大疏》中说:“仅仅生灭并不是菩萨所证悟的无常,如遍计二我之类无常。虽然显现似乎产生后才灭,但胜义中生也不存在,岂有灭?它也不存在。”

  如此对无有执为常有的根源也不存在,因此也就无所愿,这显然是就胜义而言的。

  如果没有常有的话,无常本身就是观待而产生的,本体就是没有的。所谓的无常,就是常法在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的,是无义的,没有意义的意思。

  要懂得这个道理,在四法印当中,无常是很重要的。凡夫人的相续当中,有非常严重的常法,“我是什么什么的”。有了常的缘故,修行经常不能成功。

  这是无常,无常是这样的,可以简单这样理解。

  “分别义”,唯是分别之义是指痛苦,了知明明无有以所取能取颠倒遍计执著而流转便痛苦,是痛苦之义。

  所有的痛苦都是遍计法,所取能取所有流转的因,都是痛苦的。痛苦在本体上是不存在的,但是因分别念而产生,这是第二个分别义。

  “唯是遍计义”,是指无我之义,显现为所取能取的依他起,唯是所取与能取人法遍计的意义,实际并非如是成立。

  把遍计法全部灭了,所取能取和人我并不成立,如梦中的法一样,这叫做无我。

  “寂灭分别义”,是指寂灭之义,了知圆成实的自性后串习究竟时寂灭一切分别相状的意义。

  真正了知圆成实后,所有的过患、究竟、障碍全部灭尽,一切分别念的相状消于法界,这就是所谓的寂灭。

  坚闻菩萨的四法印,下面还会详细讲的。到时候再看看,这是一个略说。

  (壬二、别说依理证成无常与无我分二:一、证成无常;二、证成无我。

  癸一、证成无常分二:总说证成一切有为法皆是无常;二、别说。)

  (子一、总说证成一切有为法皆是无常:)

  不容因生故,相违自不住,

  无故相定故,随行泯灭故,

  变异可得故,彼因与果故,

  执受主宰故,清净随众故。

  这是很重要的,但是我没有特别详细看。当时翻译的时候,还是比较难懂的。安慧论师的讲义,还有无著菩萨的讲义、唐译的讲义,都很难懂;麦彭仁波切的讲义,算是最好懂的了。

  按照麦彭仁波切的观点,把一切万法抉择为无常,有十四种窍诀、十四种法;无著菩萨讲了十五种法。“彼因与果故”,无著菩萨把因和果分开了,算两个法;麦彭仁波切算一个法。对其他法,两人没有什么不同。

  今天讲的不一定很细,我只大概讲一下、简单讲一下,每个内容都比较多。讲完了以后,比较年轻的、喜欢学因明和中观的人,希望你们专门看一下详细的内容,里面有很多窍诀。

  麦彭仁波切把十四种原因、十四种推理,讲得很清楚。对一切万法,每个众生都执著为常有。而常有的法,是根本不存在的,因为法都是刹那刹那性的。归根结底是这么一种观点,只是分析的角度不同。

  立宗,内外的一切有为法每一刹那都是无常的,列举“不容故”及“因生故”直至“清净随众故”之间十四种因。总共以十四种因进行宣说。

  “不容”,第一种因,所谓“不容故”,意思就是不合理的缘故,什么不合理呢?一切有为法由因缘产生后乃至相续没有泯灭期间,如水的相续运行般前刹那灭、后刹那生不间断以相续产生,如果不是刹那性,那么有实法产生后有长短时间种种产生的相续不合理或不容有。

  很多人觉得,有一种相续存在。比如说时间的相续,日、月、年等等;人的相续,童年、少年、青年、中年等等,存在一个不断的相续。

  其实这样的相续是不容有的,为什么?因为每一个法都是刹那性的,当它刹那产生的时候,就马上灭亡了,不可能有一个相续。如果有相续的话,中间的刹那就变成常有了。这样的常有,在刹那性的法当中,绝对不可能容有的、不可能存在的。以这样的原因推理,所有万事万物的法,都不可能有相续存在。

  我们经常说,河流的相续、传承的相续,这只不过是世俗当中的说法而已,实际上这样的同类相续是不存在的,这叫做不容故,这是第一个。

  “因生故”,第二种因,所谓“因生故”,这样产生后其相续安住也成立是以前前刹那的因所生,它以外的因不可得的缘故。

  很多人认为,相续是存在的,中间有一个“住”。不管什么法,都是刚开始从因当中产生,中间住一段时间,最后灭亡,有生、住、灭三相。

  但是实际上这个“住”是不可能有的,为什么?因为它是因生的。只要是因产生的,决定会刹那灭的。如果不是刹那灭、中间住一段时间的话,第一种情况,安住的自性无有毁灭的自性,由此安住的法后来也不会毁灭,成了恒常安住;第二种情况,安住的自性具有灭的自性,那么灭的自性无有恒常及一段时间安住的自性,因此不可能有从第一刹那至毁灭的一段时间不灭而安住的情况,所以相违。

  在世俗的观念当中,我先出生了、活了多少年,最后我死了;或者这个瓶子,刚开被陶师做出来,用了一些时间以后,最后被铁锤毁坏了、灭了。实际上这只不过是,假立的相续而已。

  任何一个法都是刹那刹那而生的、刹那刹那而灭的,原因是什么?因生之故。因产生的话,马上就会灭的,不可能常有的;如果常有的话,就不可能是因生的,这是第二个是因生的缘故。

  “相违”,第三种因,所谓“相违故”,如果有实法自己产生后不具有不住第二刹那便灭的特性而是产生后恒常安住一段时间,那就与教、理相违。

  一个法能“住”一段时间,是不可能的,为什么?

  首先与佛陀的经教相违,世尊在经教中说:“诸行由因缘生如幻,是生灭之有法故坏灭,生后一刹那不住故为暂时,已生即刻毁灭故短住。”

  还有在理证方面,与瑜伽现量相违。瑜伽行者观修作意四圣谛,见到诸行刹那生灭的法相而生起厌离,远离贪恋,从而获得解脱、涅槃,如果没有见到这样,就不会厌离、离贪、解脱。证悟无我的瑜伽士看来,每一个法都不可能常有,全是刹那生刹那灭的,所以“住”与瑜伽士的现量智慧相违。

  世间普通人只有在死的时候,才知道无常,生起厌离心。在这之前,不知道厌离而想安住。不知道无常的原因,当人活着的时候,对轮回根本不会产生厌离心;当人死的时候,才知道轮回真的没有什么意义;身边的人死了,才恍然大悟,觉得这个世界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看到一朵很美的花,想不到无常;当花枯萎的时候,才体会到轮回是无常的。懂得佛教教理的人,完全知道这是非常自然的,所有的法都会灭的。

  我很希望,很多人能懂得无常,自己将要离开世界的时候、身边的人死的时候,不要哭得特别严重。其实人死了,没有什么可哭的,本来就是刹那刹那生灭的,只不过这个相续,在我们面前住了一段时间而已。世间人对前面的过程不关注,到了后面的时候才知道,轮回都是无常的。

  “自不住”,第四种因,所谓“自不住故”,是说与比量相违。

  有些人觉得,有些法有住的一段时间、有恒常的一段时间,比如说住了三天,三天内一直不灭。

  其实住是不可能的。如果有住的话,那是依靠自住,还是依靠他住呢?

  第一种情况依靠自住的话,一天可以住,两天也可以住,三天也可以住,一直住下去,那理应恒常安住,但实际上能自始至终安住的一个行也没有,因为是自本体刹那毁灭的特性,相续也是遇到外缘毁灭。

  第二种情况依靠他住、依靠其他因缘而住的话,所谓“它的因是这个”的其他因以正量不可得,因此自己形成后不住第二刹那。自己的本体刹那刹那生灭,其他的法,也需要其他的、再需要其他的,最后变成无穷无尽了。

  以上依靠自住、他住都不能住,所以诸法不可能有住的时候。

  《别译杂阿含经》里面讲的,“诸行无常,是变易法,无有住时,不可恃怙,会归磨灭”,一切万法都是无常的,在很快的时间当中都会变易的;没有住的原因,所以是不可靠的,肯定会灭的。每一个法产生的刹那,就会变化的,是无住的、不可靠的。

  对人也好,对事物也好,不要太依赖,不要太相信。认为人与事是永远存在的,这是不可能的。世间当中的所有法,反正都会变化的,要勇敢地迎接不断变化的现实。

  我今天发了一个微博[注4],“活着,就是要勇敢去迎接变化,面对未知”。将来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学习,我们的人生,会有很多变化,要勇敢接受。比如身体查出很严重的病,“无常就是这样的”;家里发生很大的变故,“无常就是这样的”。工作上,修行上,出现无常的时候,“这就是自然规律”。这样的修行,对自己会有帮助的。

  我小的时候,对无常还是很害怕的,特别害怕自己身体不好、家人死了。读《格萨尔王传记》的时候,知道了格萨尔王有不死甘露。那时我想,如果父母接近死亡,我一定想尽办法到处去找格萨尔王,他应该有慈悲心,肯定不让我的父母死掉。小的时候,有很多这样的幼稚想法。

  “无故”,第五种因,所谓“无故”,有些人认为,有实法安住一段时间,不需要其他因,自己已经产生乃至没有遇到灭因之前一直安住,之后遇到灭因才毁灭。

  实有的法住一段时间以后,因为遇到一些外因而被灭掉了。比如瓶子依靠铁锤而摧毁;人依靠车祸而死亡。如果没有依靠其他的因缘,就不会毁灭。这样的想法,表面上看来,好像也有道理。人死的时候,要么生病,要么出车祸,要么老了,肯定是由一些外缘导致的。

  实际上这是不合理的,因为一切有实法自然毁灭无有其他灭因。任何一个法,刚开始产生的时候,有个因;最后灭的时候,不需要灭因。麦彭仁波切在这里讲了一个比喻,比如说把石头抛向空中的话,需要用手抛的因;它从空中落地的话,不需要外因,自然而落。同样,一切有实法由各自的生因产生立即自然坏灭,不需要其他因。

  因明[注5]里面讲了无数次了,不需要灭因。因明班的人,是非常精通的。

  这是无故,不需要、没有任何的灭因。没有什么其他的因缘,是自灭的,可以这样说吧。我们有时候讲,每一个法都是自生自灭的,这是比较粗大的概念。

  “相定故”,第六种因,所谓“相定故”,是指一切有为法的法相一概决定是无常。

  有些人认为,有些法是常有的,有些法是无常的,有些法既常有又无常。

  这完全是不可能的。世尊开篇说“诸行无常。”假设有实法暂时常有,之后无常,那么就成了常与无常二俱,这是不可能的。一切有为法都离不开刹那毁灭的特性,如同火的自性是热一样。

  《中论》当中讲,“如幻亦如梦,如乾闼婆城,所说生住灭,其相亦如是”,一切有为法生住灭的法相,是如梦如幻的,没有一点点实相。

  每一个法的法相决定是无常的、决定是灭的,所以灭是非常正常的。

  我觉得,这个对修行很有帮助。很多人修行不太好,生活当中稍微有一点无常的时候,就接受不了,越来越痛苦、伤心。

  “随行”,第七种因,所谓“随行故”,有些人认为,以前见的事物后来见时,能认识这是以前曾见过的那个,为此,以前见的事物在没有毁灭之前是安住的。

  实际上不是这样的,这只是将前后事物本不是一个但随行同类相续不间断的缘故误认为是一个而已。因明当中讲了同类因,这是被同类因迷惑了而已。

  比如说魔术师把很多石头依次扔到空中又收回的时候,形成接连不断的一条线,人们会认为是一个小石子反复抛出收回;河水每一刹那前面的行往他处,新的水流不间断流淌,但人们以同类相续而认为这条河自己以前也渡过多次、现在也在渡、以后也需要渡。

  “泯灭故”,第八种因,所谓“泯灭故”,若认为:假设以前见到与后来见到的事物现量的行境没有得到不同的同时又说前后不是一个,那怎么合理呢?

  有实法的法尔,前前刹那灭尽的缘故不是一个,假设第一刹那不灭如是安住,那后来也不会灭,因为前面见到的事物的刹那现在也安住着,同样后来也将安住,因为是非刹那的事物永远无有差别。

  一切法的本体,一点都不会安住的,刹那生以后,当下会灭的。

  “变异可得故”,第九种因,所谓“变异可得故”,假设有实法不是刹那性而是自本体于一段时间不变,那么不可能得到与第一刹不同的变化差别,但因为有实法的变化可得、可见到的缘故,从最初产生的第一刹那开始就决定是逐渐变异的,如果于第一刹那中不变,那么不可能变成后面的阶段,由于完全改变直接可以得到,因此决定是刹那变化。

  粗大的方面的变异,我们完全可以看到,比如人的身体,有幼年、童年、少年、青年、中年、老年的变异。网络上有多视频,演绎在很快的时间当中,由幼儿变成老年人的过程。昨天和今天有没有变化?肯定有的;今天上午和下午,有没有变化?肯定有的。如果认为没有的话,就用《中观庄严论》[注6]里面的观察方法,如果一上午不会变老,那再加上一上午、再加上一上午,一直加下去。这样在一个大劫当中也不会老的。

  变异,我们完全可以得到,完全是可得的。道友之间两三年没有碰到,突然碰到时,“你老得这么厉害”;另一个人心里说,“你也是这样的”,因为害怕打击对方就说,“你好像没有老,反而变得年轻了”;对方认为真的是这样的,“我保养得比较好”。但再保养,也肯定会老的,无常是没办法的。(众笑)

  粗大的变化很容易就能看出来;细微的变化,要通过推理来了知。由于见不到细微刹那变化而仅将相同的相续耽著为一个事物、误认为是一个,说以前的那个就是这个,是世间人误认为有实法常有。

  “彼因与果故”,第十种因,所谓“彼因与果故”,常派声称:我们如何观察,也不能以分别心现量断定细微的变化,能断定说“那个事物就是现有的这个”,因此如何能诚信刹那的变化呢?

  那些有实法是由因所生的果,前前为因,后后为果,由此成立刹那性,因是刹那性,所以果是刹那性;果是刹那性,所以它的因也成立是刹那性。恒常的因不会生果,就像虚空中不会生出鲜花与瓶子等;恒常的果是以什么也不能产生的,如同虚空。因此,作为因与果,是刹那的自性,而非刹那的法无有变化,所以不能堪为因果。

  如此总说后分别分析:由于眼识等一切识由四缘产生的缘故,刹那迅速产生,这是佛教包括外道在内共称的,不承许心恒常不变存在。识的因是根与色等对境,经中说“依于眼、色而生眼识等”。因此,诸行之果心成立是刹那性,由此证明能生它的诸行也是刹那性。

  如果承许说:诸行是常有,它产生刹那无常的心。

  如果由非刹那性中产生刹那性,那么由常有中必然产生无常,可那并不合理,就像虚空中产生瓶子等不合理一样。因此,心的因也与心一样成立为刹那性。

  再者,诸行是心的果,由心上积存的习气所感显现中变异的外境并不存在,不是由心的积业中产生的外境单独不存在。由此可见,作为因的心是刹那性,作为果的诸行也成立刹那性。

  刹那的因产生刹那的果,从因层面来讲,前前因的原因,是无常的;从果的层面来讲,每个果依靠因而产生,也是无常的。苗芽依靠种子而产生,他们之间的因果关系,完全是无常的。而且因果关系,并不是中间有多少个小时,不是这样的,是刹那刹那的,因和果的变化非常快,无法想像的。

  若问:怎么知道诸行是心的果呢?又如何知道由心是刹那性推出诸行是刹那性?

  答复:由“执受主宰故,清净随众故”后面这四种理证来说明。

  “执受”,第十一种因,所谓“执受故”,五根与处即根所依身体及内脏是识执受所生的缘故成立是心的果。如何执受呢?心识入于母胎,昏厥后执受他时,由父母的精血中形成凝酪、疱膜等,直至具有根的身体完全形成,而识入于精、血后与它们融合一起,如果没有昏厥,不会产生凝酪等所有阶段,因此身体随行于心,并由心完全执受,经中说:“阿难,识若于母胎中未昏厥,则不会由父母不净中形成凝酪等。”

  心刹那刹那不同变化的原因,一个众生入胎,会经历1凝酪、2膜疱、3血肉、4坚肉、5支节、6像鱼、7像乌龟七个胎位[注7]的变化,最后成为人的身体。降生以后,也是因为心刹那刹那不同的变化,身体从幼儿一直变化成老年人。

  身体跟随于心,比如说有些人的心受到刺激,受伤了,然后身体慢慢憔悴,也受伤了;有些人心得到快乐的时候,身体也越来越舒适。如果与心分离,心识离开肉体的缘故,那么身体不再有感受就会变得腐烂,由于以心执受的缘故诸行是心的果。

  《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当中有一个很好的教证,“从入胎夜,乃至衰老,恒速逝往,无住无回”,这个教证,我觉得很好。意思是从入胎开始,一直到衰老之间,都是很迅速地刹那刹那变化着,从来没有住过,也没有回来过。

  你看,今天的时间,不可能住的,像流水一样,很快就走了、很快就没有了,永远也不可能有今天的时间了。无常显现的时候,大家不要痛苦。我看,有些人照镜子,自己稍微有点老的时候,就非常伤心。其实也没什么伤心的,这是自然规律。以前长相比较难看一点的人,对自己的期望值本来就不是很大的,对显出老相,也不在意;而以前长相比较好看一点的人,慢慢变老的时候,特别执著,求天、求地,但是也没办法的,无常是谁也抹不了的自然规律。

  “主宰故”,第十二种因,所谓“主宰故”,心能主宰诸行或者作为主人,因此诸行是心的果。如何作为主人呢?世尊说:“此世间由心牵去,由心引来。”心里所想,身体也跟随它,因此由它牵引。如果心里产生贪欲,那么身体也随行它而变得浮躁或粗鲁、笑逐颜开等其他形相。假设生起嗔恨,就会变成怒目圆睁、面露怒容、紧握拳头等行为,因此心作为诸行主人并能主宰它。

  再有圣教第二因:如来说“以识之缘形成名色”,如果无有识,那么不会产生名色阶段,如果无有名色,不会产生六处等。

  心主宰一切,身体和语言是从属。心无常的原因,身体也是无常的。归根结底,都要讲无常。

  “清净”,第十三种因,所谓“清净故”,是指随行清净的心,因为由瑜伽行者的清净心主宰,如果将地观想成金,就会显现为金等随其信解,以等持力能变成其他行相。佛经中也有广说“获得禅定比丘……”等。为此,诸行是心的果。

  心净国土净。如果心净,就像《维摩诘经》里面讲的一样,国土很清净;心不净,国土也不净。

  有些人来到喇荣的时候,因为高原反应,心不净,觉得喇荣的国土也不净;而有些人不断发微信,“我第一次踏上了心目当中的、梦寐以求的红色佛国,来到了喇荣清净的国土,这里所有的人都是佛和菩萨的化身”,即使有人对他的态度不太好,“这是文殊菩萨的显现,文殊菩萨以这种方式来调化我”。全部都是清净的,这叫做什么?心净故,心净以后一切世界都变成清净的。

  “随众故”,第十四种因,所谓“随众故”,众生的心积累善恶业形成种种世间界,诸行随行众生的心,造罪众生的庄稼色香味等力小,金子等物也会显现炭等。以造福者的心所感,粮食色香味齐全、劣物也会显现珍宝等,很明显,诸行是心的果。为此,作为因的心是刹那性、作为果的诸行是常有不合理,所以应当了知诸行是刹那性。

  因为前面讲的士用果和增上果等,每个众生的心是不同的,所以他感召世界的大小、颜色、形状、好坏、丑美,都是不同的。随着心的善恶不同,外在显现的世界也不同,这也是无常的缘故。

  这以上,内外事物没有各自分开,是综合起来总的以两颂说明了诸行刹那无常。通过以上十四种方式来观察,一切诸法都是无常的。

  法本后面的“《经庄严论》第十九菩提品终”,这句话删了,因为这品还没有结束。四法印科判当中的第一个法印还没有讲完,怎么突然就把这品终了呢?谁加的,我也不知道。我们这边出版、做书的时候,随便加上的。如果没有一定的把握,最好不要添加。

  讲到这里,好吧,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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