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读万卷书 > 显句论

第二十一观成坏品释

创建日期:2025-05-20

  第二十一观成坏品释

  第二十一观成坏品

  他宗说:时间是有自性的,因为它是形成、坏灭之因。苗芽等观待某个时间而形成、产生,观待某个时间差别而毁坏、灭亡,可是因缘和合也并非时时存在。所以,时间是存在的,因为它是生灭之因。

  驳:假设成、坏本身存在,那么时间就成了成、坏的因,可是成、坏并不存在。下面说明如何不存在:

  离成及共成,是中无有坏,

  离坏及共坏,是中亦无成。

  假设成、坏存在,那么是不共存还是共存?如果加以分析,则两种情况都不存在。怎样不存在呢?已经坏灭如何形成呢?没有产生就不存在坏灭,下面说明:

  若离于成者,云何而有坏?

  如离生有死,是事则不然。

  没有形成,如何有坏灭呢?“云何”是说根本不可能。“云何而有坏?”就是指坏灭并不存在。

  若问:假设无有形成而有坏灭,那有什么过失呢?

  答:“如离生有死”,无生有死也是见所未见的。所以,无成有坏不合理。应当了知,这里的前半偈是立宗,中间一句是建立过失,最后一句是总结。

  如是宣说完无成有坏不合理之后,接下来说明坏与成共存如何不存在:

  成坏共有者,云何有成坏?

  如世间生死,一时则不然。

  假设坏灭与形成共存,那就是一时间同俱,如此一来,就成了生死同时,而互绝相违的这两者如同光明与黑暗般不会同时存在。所以,成、坏并存也不成立。

  下面说明:就如同无成有坏或成坏并存均不成立一样,无坏有成或者成坏并存也不成立。

  若离于坏者,云何当有成?

  无常未曾有,不在诸法时。

  无有坏灭而有形成不合理,因为有实法形成的有法是产生的有法,无常无时无刻不存在,那是什么?就是说无常在一切时分都存在着,如云:“诸法于诸时,若是老死法,则无老死者,住法是为何?”如此一切有实法恒常相伴着无常,又怎会有离开坏灭的阶段?所以,无有坏灭不可能有形成,只要形成就不会不坏灭。关于这些的其余分析,在《观有为品》中已经分析过,因此不再阐述。

  他宗说:坏灭是有因的,因为是有为法的法相,如同生。宣说完理由之后,又说:以最末尾的心与心所之法而不一定。

  驳:这种观点不合理,因为以对方承许“它的坏灭也具有生的缘而有因,及等同所立”,因此无有不定的过失。

  还有人说:有实法自本性是由无生中产生,因此一切实有的法成立产生名言中也无有比喻。

  驳:这种说法也不合理,因为承许影像等无实体的法具有因。龙树菩萨亲言:“何法由因生,彼无故无有,彼等同影像,明了何不许?”所以,在名言中怎会不成立比喻呢?

  假设对方说:任何法不能说自性他性,它在世俗中也不存在。

  驳:那就应该说“蓝色等也不存在”。如云:“色法唯名故,虚空亦唯名,无生岂有色?是故亦唯名。”

  此外,不管是任何阶段产生,对中观宗来说怎会有法的自本性存在呢?因此说比喻不成立不合理。

  有者声称:坏灭不具有因,因不具坏灭的缘故如同无为法。如此之说会以此推理招致大相违。如同凭借此推理能证成坏灭无因一样,也能建立不是有为法之法相。同样,行蕴所摄、缘起支所摄等一切也同样相违,因此这种观点不合理。

  识并非能肯定对境自本体,由于无有识故如同无为法。以这些能遮破一切,因此会有极大过失(即谁也不会承许)。所以切莫受持。

  现在说明成与坏并存不成立:

  成坏共存者,云何有成坏,

  如世间生死,一时则不然。

  假设形成与坏灭并存,那么生死就成了同时,这也是不可能的。所以,成与坏并存不成立。

  如果认为:虽然生死并存的本体或异体不成立,但成坏是存在的,因为是所诠,如同心识。

  驳:假设承许以所诠能证成它们存在,那么也该承认石女儿存在。

  此外:

  成坏共无成,离亦无有成,

  是二俱不可,云何当有成?

  依靠什么能证明成坏,除了并存不并存以外没有其他情况。如果认为成立不可言说,那么所谓的不可言说是什么?假设是共同的,那不合理,因为各自不成立,就不存在共同。

  如果说:不可言说就是无可认定的自性。

  驳:由于是无可认定的自本体,所以就如同石女儿的蓝色与白色等一样,成、坏并不存在。由于成坏不存在,则成立它们的因时间也不存在。

  此外,如果认为这里有成坏,那么是有实法灭尽的有法还是不灭尽的有法有成坏?两种情况均不合理,下面说明:

  尽则无有成,不尽亦无成,

  尽则无有坏,不尽亦无坏。

  灭尽——有实法灭尽的有法中存在相违的法——形成不合理。因为不具备有实法的法相,所以不灭的法中有形成也不合理,如同驴角。同样,灭尽的法无有坏灭,因为灭尽的有法就是不存在的法,由于它无有所依故坏灭不合理。同样,不灭尽的法也无有坏灭,因为没有灭尽的有法之有实法与有实法的法相不符,不存在的它又岂有坏灭?成坏,在灭尽的法与未灭尽的有法中都不可能有,它们并不存在,所以成坏不存在。

  对方又说:诸法的成坏是存在的,因为它们的所依有实法存在。成坏依于有实法,所以它们也存在。由于有实法存在,依于它的法也就存在。

  驳:假设有实法存在,那么依于有实法的法——成、坏这两者就存在,可是有实法并不存在:

  若当离于法,则无有成坏。

  为什么有实法不存在呢?

  若离于成坏,是亦无有法。

  如果形成与坏灭具足有实法的法相,那么它们已经被遮破了,既然已经遮破,有实法的法相生灭不存在,与有实法法相不同的法又怎会存在?如果无有有实法,那么也就无有成坏。

  对方又说:成坏是存在的,因为有实法存在,不存在的法就是无实法,如龟毛。成坏二者也是有实法,所以它们存在。

  驳:假设胜义中成坏存在,那么说它是有实法就合理,可是它们并不存在。所以说“若离于成坏,是亦无有法”,因为有实法是以成坏存在而存在,如果它不存在,就是因不成的意义。同样,“若当离于法,则无有成坏”,因为无有所依,能依就不成立。这是将前一半颂词换成后一半颂词来讲的。

  另外,如果认为有成坏,那么是空法还是不空法有成坏?两种情况均不合理,下面说明:

  若法性空者,谁当有成坏?

  无有所依的缘故如空中的图画。

  若性不空者,亦无有成坏。

  不空的法就是有的自性,由于无有所依,成坏不合理。

  此外,如果成坏存在,那么它们是以一性还是他性存在?两种情况均不合理,下面说明:

  成坏若一者,是事则不然,

  成坏若异者,是事亦不然。

  由于如同光明与黑暗般互绝相违,故成与坏一体不合理。由于二者互不错乱,故离开形成有坏灭不合理,离开坏灭有形成不曾见过,因为二者互不错乱,故成坏是他体也不合理。

  如果认为:这般详细观察有何用呢?包括牧童婢女在内人人都见到有成坏,因此成坏是存在的,不存在的石女儿是不能被见到有成坏的。

  若谓以现见,而有生灭者,

  则为是痴妄,而见有生灭。

  驳:这是不一定的,因为世间人见到存在某某法并非真实,包括牧童、婢女在内都见到,也并非存在,就像见到寻香城、梦幻、旋火轮、阳焰水等,以及根有损者见到毛发飘浮、长喙蜂蝇一样,同理,成坏也是明明无有,但世人由无明愚痴的眼翳遮蔽慧眼导致见为有。

  若问:成坏不存在的自本体,仅是以愚痴见到,这是依靠什么确定的呢?

  答:这是以理证确定的。理证是什么?假设有个所谓的有实法,那么它决定是从有实法中产生还是无实法中产生?同样,假设有个所谓的无实法,那么它是从有实法中产生还是无实法中产生?两方面两种情况都不存在,下面说明:

  从法不生法,亦不生非法,

  从非法不生,法及于非法。

  有实法真实产生,不会由有实法中真实产生,因为因果二者不会有同时的情况,已经产生的法再生无义,有实法也不从无实法中产生。为什么呢?所谓无实法,就是已坏灭、已灭亡的法,它也是与实有法相违的,与有实法相违的缘故,它如何能生有实法呢?假设它能生有实法,那石女的女儿也能生子了。所以,有实法也不是从无实法中产生。

  现在说明无实法也不是从无实法中产生:无实法是具有与有实法相反的自性,所以它怎能生果呢?假设它能生果,那涅槃也具有生果的威力了。假设从无实法中产生无实法,那么石女的女儿也能生石女的儿子了,但事实也并非如此。所以,无实法也不是从无实法中产生。

  现在说明无实法也不是由有实法中产生:既然无实法与有实法相违,那它如何从有实法中产生呢?假设它能从有实法中产生,那么灯光也能产生黑暗了。

  经过这般分析,便可了知成坏并不存在,是由愚痴导致见到的。与前面不同的另一种解释法:假设成坏存在,那么它们是依靠有实法还是依靠无实法?如果分析有实法与无实法二者,则都不存在。由于无有所依,又怎会有成坏呢?由此可知“则为是痴妄,而见有生灭”。

  下面说明有实法与无实法二者如何不存在:

  “从法不生法,亦不生非法,从非法不生,法及于非法。”此义如前。另外,假设有个所谓的有实法,那么由于它具有生灭,所以就有成有坏了,而有实法少许也不存在,如同驴角般自性无生。

  如果说:无生本身并不成立。

  驳:并非不成立。

  法不从自生,亦不从他生,

  不从自他生,云何而有生?

  这一道理在第一品中已经阐释,所以不再解说。以所说的道理证明生不存在,所以如何产生呢?意思就是无论如何也不生。

  应当无疑承许有实法在一切情况下都不存在这一点,否则,有以下过失:

  若有所受法,则堕于断常,

  当知所受法,若常若无常。

  如果违越了以上所说有实法的安立,那就是承许有实见解,那无疑与经典极其相违,成为常见断见。为什么呢?因为,如果认为有实法存在,那么它是一个常法还是一个无常法?假设是常有,则必定成了常派,如果是无常,那就成了断派。

  他宗说:

  所有受法者,不堕于断常。

  为什么呢?

  因果相续故,不断亦不常。

  凡是因果的生灭相续,就像我们的世间转世一样,是轮回。假设因灭,具其因的果就不生,那就成了断灭。假设因不灭自本体存在,那也应成常有,但事实并非如此。所以,虽然已经承许有实法,但不会有常见断见的过失,诸行成坏相续因果不断次第产生,就是轮回,所以我们无有过失。

  驳:

  若因果生灭,相续而不断,

  灭更不生故,因即为断灭。

  难道不是吗?因的刹那对于所生果提供因以后就灭了,因的刹那具有坏灭不再产生,因此成了断见。

  若问:对你们来说为何没有这种过失呢?

  答:承许有实法才会有这种过失,而我们不承许有实法,因为诸法无生。在讲“依于何法生,彼者非自性,亦非他性故,不断亦不常”也说明我们以此理指示诸法无自性,否则,如果有实法自本体存在,那么种子、苗芽为何不成他性?所以这种过失对我们没有妨害。如果承认有实法存在,那么由于因也不再生故应成断见。

  现在说明常见的过失;

  法住于自性,不应有有无。

  假设因以自性存在,那么它后来不会变成无有,因为自性无有逆转,故就成了常见。

  此外:

  涅槃灭相续,则堕于断灭。

  假设因与果运转于成坏的相续中,虽然能断除常断见的过失,但相续也成了不生,涅槃必定成了断灭的见解。世尊也说断见当断。

  如果对方说:这种情况不成为断见。

  驳:为什么对你们来说是断见呢?因为涅槃时如同有实法断灭可得一样,意思就是由于有实法断灭可得。“若因果生灭,相续而不断”的说法也不合理,如何不合理呢?这里,后世具有还灭的法相,前世具有众生结生的法相,后世灭尽,住于因中,具有生之法相的前世住于果的本体,两世取名为轮回。对此当作分析:以因果相续成轮回,前世住于果的体性,是在后世已灭、未灭还是正灭时产生?若加以分析,一切情况都不存在,下面说明:

  若初有灭者,则无有后有;

  初有若不灭,亦无有后有。

  假设认为后世已灭,前世(初有)产生,那就成了无因,如此一来,焚烧了的种子中也成了能生苗芽,那也是不承许的。所以说“若后有灭者,则无有初有”。

  现在说明后世未灭,也不该有前世,假设有,就成了无因,并且一个众生有两个本体,前所未有的众生也会产生,前面恒常、种子未灭苗芽得生。可是那些并非事实。所以,后世没泯灭时,前世不合理。

  现在说明后世正灭时前世如何不合理?

  若后有灭时,而初有得生,

  灭时是一有,生时是一有。

  正灭时就是现在,因为有现在时态的表达。所谓“得生”,也是说现在,因为是用现在词所说。或者,灭时是指灭之所作的作者,得生,也是生之所作的作者。如果承许它们是同时,那就成了并存。所以,灭时成一世,生时又成另外的一世,这样就成了两世同时存在,可是一法也不会同时存在二法,因此这种观点不合理。

  依靠所说的分析可知:

  若言于生灭,一时则非理,

  岂可此阴死,即于此阴生?

  依靠所说的道理,如果后世泯灭,则前世不生,后世不灭,则前世也不生,与后世同时并存前世也不生,“则于此阴死,即于此阴生”。就是指,蕴安住又死亡,说它们产生,这显然极其相违,因为不会见到正死时有产生。所以:

  三世中求有,相续不可得。

  因为后世已灭、未灭及正灭都不存在前世,所以三时中均不存在生世的相续。

  若三世中无,何有有相续?

  如果三时中不存在生世的相续,那么它岂能依靠他性存在?因此,一切情况下均不存在生世的相续,“若因果生灭,相续而不断”不合理。可见,如果承许有实法存在,那么就难以遣除常见及断见的过失。所以,诸法无生是成立的。世尊也说:“三有如梦无实质,速灭无常如幻术,无来亦无由此去,相续常空无相状。”又言:“虽成生与死,实无生无死,何者了知此,不难得此定。”又云:“知此无边法,诸人常安乐,不计法非法,是心戏论分。无量皆非生,慧破实无实,凡愚随心转,百俱胝世苦。”

  月称论师亲造之《显句论》·第二十一观成坏品释终

上一篇:第二十观和合品释

文章评论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