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观颠倒品释
第二十三观颠倒品
他宗说:生世(有)的相续是存在的,因为它的因存在,由所有烦恼中产生业,具有业与烦恼之因生死才接连辗转,也能产生寂灭,它也被认为是生世的因,称为相续,其主因是烦恼,因为断除了烦恼它就不存在。贪等烦恼是存在的,所以作为果的生世相续也就存在。
驳:假设它的因——烦恼存在,那么生世的相续也就存在,可是烦恼并不存在,如何不存在呢?对此诸佛出有坏说过:
从忆想分别,生于贪恚痴,
皆依净不净,颠倒众缘生。
忆想分别就是分别妄念。由忆想分别中产生,所以是“从忆想分别,生于”。因为有“贪欲妙根本,了知分别生”偈颂,所以说“从忆想分别,生于贪恚痴”。认定唯有这些,其余烦恼都是这些的果,所以它们是主要的。这三种烦恼,“皆依净不净,颠倒众缘生”,依于可爱的行相而生贪心,依于可恶的对境而生嗔心,依于颠倒而生痴心。忆想分别也能生起这三种烦恼,它是共同因。
若问:痴心如何由忆想分别中产生呢?
答:世尊在讲缘起中说:“诸比丘,无明有因有基有缘。诸比丘,无明之因为何?非理作意,如是有污浊作意由痴心中生”。所以,贪嗔痴等烦恼是由无明与忆想分别中产生。为此:
若因净不净,颠倒生三毒,
三毒即无性,故烦恼无实。
假设贪等烦恼自性成立,那么由于自性不是虚伪、不观待他法,故它们就不是依于净不净颠倒而生。由于它们是依于净不净颠倒而生,所以它们无有自性,非真实存在,也就是指胜义中无自性的意思。
此外:
我法有与无,是事终不成,
无我诸烦恼,有无亦不成。
关于我的有性与无性如何不存在,前面已经详细解说过。所以,依于它之法的有性与无性又怎会存在呢?假设我的有与无不存在,那么它所生的一切法的有无就不存在。
有人想:那么,一切烦恼中产生什么呢?
谁有此烦恼,是即为不成,
若离是而有,烦恼则无属。
这些烦恼就像墙上的图画或果实成熟一样,所生观待所依。因此,这些烦恼从属于谁?不会没有所依。如果观察所依,那么是我还是心?关于它们的所依前面已经遮破,因此所依不存在,既然所依毫不存在,那么是谁的烦恼?因为无有所依故也就不是它的所属。因此“所依始终无,烦恼则非有”。可是谁也不承认烦恼的所依先成立。安立所依的我始终都不存在,由于无因故如同空中的芒果树。
对方声称:依于有烦恼的心而产生烦恼,心也与烦恼俱生。
驳:这也不合理,下面说明:
如身见五种,求之不可得,
烦恼于垢心,五求亦不得。
所谓自身,是色等法相的聚合。视自己的身体,是自身见,执著我与我所。以“非阴非离阴,此彼不相在,如来不有阴”进行五相分析,则自身不存在。同样,如果也以五相来分析烦恼,则烦恼者中不具有烦恼。能烦恼是烦恼,所烦恼是烦恼者,“烦恼者是烦恼”的说法不合理,否则燃者与所燃应成一体。说“烦恼者是他法、烦恼也是他法(即烦恼与烦恼者互为他体)”也不合理,因为他法无有观待故应成烦恼不是由烦恼者之因中产生。由于自性、他性不存在,故所依能依、相互具有的一切情况均不存在,所以烦恼中无有烦恼者,烦恼者中无有烦恼,烦恼者也不具有烦恼。如此以五相分析,则烦恼不在烦恼者中。同样烦恼者与烦恼不是一体,否则作者与作业就成了一体。烦恼与烦恼者也不是各自的他体,否则应成无观待。烦恼者中无有烦恼,烦恼中无有烦恼者,烦恼也不具烦恼者。如此一来,如同观自身一样,烦恼者在五种情况下都无有烦恼,所以烦恼与烦恼者相互观待而成也不存在。
他宗说:虽然你们已经破了烦恼,但烦恼的因净不净颠倒是存在的,由于它们存在,所以烦恼也存在。
驳:假设净、不净、颠倒存在,那么烦恼就存在,可是净、不净、颠倒自性并不存在,因为是缘起,不成断灭,故自性不存在。那么:
净不净颠倒,是则无自性,
云何因此三,而生诸烦恼。
烦恼的因——净、不净与颠倒——不存在,所以烦恼不存在。
他宗又说,烦恼是存在的,因为它们的所缘存在,一无所有的法不会有所缘,如同石女儿。色、声、香、味、触、法六种所缘是存在的,由于所缘存在,所以烦恼存在。
色声香味触,及法为六种,
如是之六种,是三毒根本。
你们认为这些是存在的,彼彼所生的缘故贪等安住于此,是基,也就是所缘,所缘也就成了色、声、香、味、触、法六种,能肯定六根相互各异,并且可确定抉择“此是此,彼是彼”,有质碍故为色;以此能传出、展示故为声;所嗅所闻故为香,因为已去某处而不往他处;所品尝故为味;所接触故为触;因为持受自己的法相或者受持法之最涅槃故为法。这六种是根本。
若问:是谁的根本呢?
答:是贪嗔痴的根本。欢喜某法故为贪,爱恋与过分耽著。或者,依此令心欢喜故为贪心。厌恶故为嗔心,是逼迫心。或者,依此令心厌恶,故为嗔心。愚昧故为痴心,即是愚痴。或者,依此令心昏昧,故为痴心。所以色等六种是这些烦恼的根源,是所缘。
对色等增益为清净的行相,从而生起贪心。增益为不净的行相而嗔恨。增益为常、我颠倒而生起痴心。
虽然的确将这些假立为根源,但就像有眼翳者前不存在的毛发等一样,它们本是无有的自性,是你们遍计为贪心等的所缘,下面说明:
色声香味触,及法体六种,
皆空如焰梦,如乾闼婆城。
这一切只是假立而已,是无有自性的意义。
若问:假设无有自性,那么如何是所缘?
答:它们就像寻香城等一样,完全是以颠倒缘取罢了。
犹如幻化人,亦如镜中像,
如是六种中,何有净不净?
由颠倒所依中产生净不净之相也是虚妄的。如云:“我执所生蕴,执我实虚妄,种子即虚妄,所生岂真实?”所依是颠倒的,所以净不净相完全是虚妄,而且依此理由也说明这两者是虚妄:
不因于不净,则亦无有净,
因不净有净,是故无有净。
假设有个所谓的净,那么就有观待与净相关的他法,为此决定像长短或彼岸此岸一样观待不净,依靠不净、观待不净而安立所谓的净,所观待的不净,也并非无有净而存在,不观待净就无有不净,也就是“不因于净相,则无有不净”的意思。如此一来,安立净,由于所要观待的不净有实法相属的他法并不存在,因此净不合理,如同无有短就无有长或无有彼岸就无有此岸一样并不存在。
不因于净相,则无有不净,
因净有不净,是故无不净。
假设有个所谓的不净,那么不净的有实法要观待与之相关的他法,就决定成了像长短、彼岸此岸一样观待净。依于净、观待净而安立不净。所安立所观待的净也并非在不净不存在的情况下存在,不观待不净不存在净,就是“不因于不净,则亦无有净”的意思。安立不净要观待所谓的净,由于与之相关的其他有实法并不存在,所以说“是故无不净”。
如是净与不净均不存在,因此:
若无有净者,由何而有贪?
若无有不净,由何而有患?
如果净与不净相不存在,那么由于无因故净不净相的果——贪嗔也不存在。
为此,宣说完净与不净相不存在而无有贪嗔之后,现在说明无有颠倒也无有痴心:
于无常著常,是则名颠倒,
空中无无常,何处有常倒?
在此说颠倒有四种,对如是五蕴每一刹那坏灭无常,执为常有,是颠倒。如云:“无常定有损,有损则非乐,故说凡无常,一切皆是苦。”凡是无常皆是苦,诸行皆是无常,所以五蕴具痛苦的本性,对此颠倒执为安乐,是另一种颠倒。如云:“精血混合中,不净种子生,本知不净体,欲者何贪此?”本来这个身体恒常是不清净的,由愚昧而执为清净是颠倒。同样,五蕴与我的法相不同是无常,所以是生灭之有法,本是无我,我自性空,对此执为常有,是对无我贪执为我的颠倒。这四种颠倒是痴心的因。
现在要对此分析,假设对蕴恒常空性颠倒执为常有,安立为颠倒,那么蕴自性空不是也没有无常了吗?所以,空性中无有无常,执著如何颠倒呢?
观待不颠倒的无常,才安立颠倒的常。而空性无有无常,由于无有无常,又怎会有与之相违的颠倒常有?为此,颠倒不存在。如同无有自性、自性无生的空性不存在无常一样,也无有痛苦、不净、无我。自性空性,无有痛苦,那么对它们的违品——常乐我净又怎会视为颠倒?因此,颠倒自性不存在。颠倒不存在的缘故,怎么会有无明呢?因为无有因。如世尊说:“无明缘生法,永时皆非有,无明世间无,故我说无明。”再者,文殊请问:“世尊,愚痴如何是陀罗尼语?”世尊告言:“文殊,愚痴即解脱,故名愚痴……”
此外,假设由于不是真实,将无常执为常安立为颠倒,那么有实法自性不存在,执为无常也不存在,为何这不安立为颠倒呢?下面说明:
若于无常中,著无常非倒,
空中无无常,何有非颠倒?
常与无常二者都是颠倒之时,如何成为非颠倒?并没有与它们不同他体的第三品物体,不颠倒不存在,那么无有观待如何成颠倒?因而以此理证也说明颠倒不存在。由于无有颠倒,因此无有无明。如无常执为常不成为颠倒一样,可类推余下的颠倒也不存在。因此,世尊在《圣胜坚心请问经》中云:“世尊告言:善男子,遍寻道之出离即如是,善男子,如来断一切贪法,不说断贪,如是已断一切嗔、痴,如来不说嗔痴。何以故?善男子,如来不说当舍或当得一切法故为法。不说当遍知、当遍断、当修、当现前、当现证、当从轮回出离,当立当分故为法。善男子,分二法非如来之法性。行二法彼等非人真实。善男子,何为二法?思我当断贪心,此乃二法。思我当断嗔,此乃二法。思我当断痴,此乃二法,如是类推彼等非入真实,当知彼等入颠倒。善男子,譬如,有人见幻师之画时,见幻师幻化之女人生贪心,以贪爱缠心,眷属畏惧羞愧,从座上起而离去,彼离去后作意彼女不净,作意无常、苦、空、无我。善男子,汝作何想?彼人入真实抑或入颠倒?'答言:“世尊,女人非有,作意不净,作意无常、苦、空、无我,彼人精进乃颠倒。’世尊告言:“善男子,于此当观有些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姨,于无生不生之诸法作意不净,作意无常、苦、空、无我,彼等亦同彼。我不说彼等愚人是修道,说彼等入颠倒。善男子,譬如,有人睡梦中见王妃来至自宅与己同眠,失去忆念故思自醒觉,思维国王不觉察否?彼将来杀我,而畏惧逃跑。汝作何想?彼人畏惧逃跑,由王妃之畏惧中解脱否?答言:“世尊,彼非如是。何以故?世尊,彼人于无有女人生起女人想,彼非真实,是遍计故。'世尊告言:“善男子,于此,当观有些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姨,于无贪生起贪想,而以贪畏惧,寻觅出离贪欲,如是于无嗔生起嗔想,以嗔畏惧,寻觅出离嗔心,于无痴生起痴想而以痴畏惧,寻觅出离痴心,皆与之相同。我不说彼等愚人是修道,谓彼等人颠倒。善男子,譬如,彼人于本无有而增益,于无畏生起畏惧想。善男子,异生凡夫不知贪边无有边,以贪有边畏惧,寻求出离贪边。不知嗔边无所有边,而以嗔恚边畏惧,寻求出离无所有边。不知愚痴空性边而以痴边畏惧,寻求出离空性边。我不说彼等愚人是修道,说彼等入颠倒。’”其中对颠倒进行了广说。
他宗说:假设执著所谓常有颠倒不存在,如此执著不存在。所谓执著就是执取,是有实法所作之自性。他证成常有等能作需要存在。不管我也好众生也好,作者也好,作者都需要存在,色等对境作业也需要存在,如果有实法所作、能作、作者、作业成立,那么一切都成立,所以我们的观点成立。
驳:你们的说法是虚妄的,以所说之理可证实:
可著著者著,及所用著法,
是皆寂灭相,云何而有著?
于此执著者成为常有等差别的能作,色声等有实法是为作业,能执著如何少许也不存在,前面已经讲述完毕。那是如何呢?常有等的作者如何不存在,“若于无常中,著常非颠倒……”已说明,执著者不存在,以“我之有无性,如何皆不成”说明。所取所作如何不存在,以“色声香味触,及法体六种”说明。作者、能作、作业不成立,无因的执著又岂能存在?所以说“可著著者著,及所用著法,是皆寂灭相”,自性无生的缘故一切均是涅槃的意思。正因为如此,“是故无执著”。一种情况,在《观因缘品》中宣说的能作、作法、作者与作业在一切情况下均无生的缘故,这一切均是寂灭相,所以说“是故无执著”。
他宗说:颠倒是存在的,因为具颠倒者存在。具有颠倒的天赐不存在,颠倒就不存在,不可能有颠倒者。所以,颠倒是存在的。
驳:能作、作者与作业不存在,所以执著在一切情况下均不存在,这一点我们已经解释完毕。为此:
若无有著法,言邪是颠倒,
言正不颠倒,谁有如是事?
少许也不执著为颠倒或真实,怎么会有所谓的“颠倒不颠倒”呢?所以颠倒不存在。
此外,如果承许这些颠倒,那么观察是已颠倒、未颠倒还是正颠倒?则一切情况均不合理,下面说明:
有倒不生倒,无倒不生倒,
倒者不生倒,不倒亦不倒。
已颠倒不可能颠倒,为什么呢?已颠倒就是已经成了颠倒,那么它还与颠倒相联有何用呢?因为无有必要。未颠倒也不应该颠倒,否则离开无知睡眠、具足慧眼的圆满佛陀也应成了颠倒者。
若于颠倒时,亦不生颠倒,
汝可自观察,谁生于颠倒?
同样,正颠倒也无有颠倒,因为正颠倒不存在,否则除了已颠倒与未颠倒以外所谓“正颠倒”的其余有实法就存在了。
如果说:正颠倒,一半是颠倒。
驳:所谓的一半颠倒如果是少许颠倒、少许不颠倒,那么少许颠倒就是已颠倒,那就不能以颠倒作为颠倒,因为已经颠倒,此中的少许未颠倒也不是以颠倒造成颠倒,因为未曾颠倒。所以,正颠倒也不可能颠倒。已颠倒与未颠倒、正颠倒都不可能存在。由于不可能有,因此对颠倒可能有的说法,作为正直者当以智慧观察。为此,无有所依也不会有颠倒。
此外:
诸颠倒不生,云何有此义?
无有颠倒故,何有颠倒者?
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
不从自他生,何有颠倒者?
意思就是说,颠倒者怎会存在?可见“颠倒存在,因为具颠倒者存在”的说法不合理。
如果承许四种颠倒有少许存在,那么也不能安立为颠倒,为什么呢?因为:
若我常乐净,是为实有者,
是常乐我净,则非是颠倒。
假设安立谓“常乐我净是颠倒”,那么它们存在还是不存在?假设存在,则不是颠倒,因为存在如无我等。如果不存在,那么由于它们不存在故颠倒就不存在。
而且,因为对立法颠倒不存在故无我等非颠倒也不存在,下面说明:
若我常乐净,而实无有者,
无常苦不净,是则亦应无。
假设认为:不存在的法不可能有颠倒,所以常乐我净不存在。
驳:既然如此,那么我等不存在的缘故,也应舍弃无我等非颠倒。因为所破不存在就无有能破。如是无我等不存在,也就是自本体不成立,因此就像我等一样如何不颠倒呢?
为此,欲求解脱者也应舍弃这八种颠倒。所讲的观察颠倒的这些是断除无明等的因,所以具有重大意义,下面说明:
如是颠倒灭,无明则亦灭,
以无明灭故,诸行等亦灭。
以瑜伽师所说的理证得不到颠倒,由于颠倒不可得,所以它的果无明将灭。因为无明泯灭,无明的果——行等直至老死之间的一切法都将泯灭,因为无明是烦恼聚合之源,是生等痛苦之因。犹如身根的果一切有色根均由身根灭而灭一样,行等无明的果——有支必定以无明灭而灭。所以说“以无明灭故,诸行等亦灭”。
他宗说:假设由颠倒灭使无明灭,那么如何以颠倒灭而灭?无明是存在的,虚空中的芒果枝不存在,寻找断除的方便就不存在,所以无明是存在的,因为寻找灭它的方便存在。为此,它的果——贪等烦恼存在。由于烦恼存在故生世的相续也就存在。
驳:奇哉!生起胜义,不依任何法,以方便智慧力无余能根除一切烦恼大毒树本性极有力的痛苦,不仅不安住于威力中,而且与根除它极度相违而住,对于种下自我臆造的烦恼大毒树异常恭敬,是极其精通非义的外道。
此外,假设烦恼无明等可断除,那么就要寻找断除它的方便,可是断除它们并不存在。为什么呢?假设存在,那么是自本性存在的烦恼有断除还是不存在的烦恼中有断除?结果会怎样?
假设承许是断除自性本体存在的烦恼,那不合理。为什么呢?下面说明:
若烦恼性实,而有所属者,
云何当可断?谁能断其性?
有实法自本体存在的自性则无法遣除,如地等的自性坚硬等不可逆转。同样,假设人的无明等这些烦恼也是自性存在,那么如何能断除呢?依靠什么也不能断除。再者又为何断除它们呢?又有谁能断除它们呢?因为自性不可遣除,如同虚空的无障无所遣除一样。
如果认为是自性不存在的烦恼,那也不存在断除:
若烦恼虚妄,无性无属者,
云何当可断?谁能断无性?
烦恼自性不存在,无有的一切也不可断除,如火的冷性不存在,也就无法遮遣。同样,这些烦恼无论如何自性都不存在,那么谁能断除它们呢?谁也不能断除。
所以,两种观点都不存在断除,因此断烦恼不存在。无有断除的缘故,又怎会有寻觅断烦恼的方便呢?为此说“无明等存在,因为寻觅断除它的方便存在”不合理。《三摩地王经》中也说:“色亦示菩提,菩提亦示色,无等之诸声,尽示法之师。以声色之师,体性甚深净,色菩提平等,不得异体相。如涅槃甚深,亦以声显示,涅槃不可得,彼声亦不得。声与涅槃法,二者皆不得,如是诸空法,尽示涅槃相。涅槃与入灭,涅槃者不得,诸法无灭尽,如后前亦然。诸法以自性,等同涅槃相,精勤佛陀教,彼等众生知。”又云:“智慧了知蕴空性,知已不与惑共存,唯以言诠所诠说,当如涅槃观此世。”
月称论师亲造之《显句论》·第二十三观颠倒品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