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学-入行论8品静虑111-152笔记(7-9)
行为学-入行论8品静虑133笔记
1、子二、遣除争论:悲心引众苦,何苦强催生?若愍众生苦,自苦云何增?
有人问:“以悲心将其他众生的痛苦作为我所,如此一来,我不是具有许多痛苦了吗?尤其是发了大乘菩提心的人,在大悲心的催动下,知道众生在受苦,心里就极其难忍。比如听到地狱、饿鬼的痛苦,看见人间地水火风的灾难,或者听说道友生病的情况,心情就会非常沉重。自己的悲心越增上,这种痛苦也就随之而增多。而大乘论典中一再提倡发大悲心,似乎这种痛苦值得接受。既然所有的痛苦都该遣除,那么依靠悲心而引发的痛苦为什么不遣除呢?”
对方说得也对,这是一种痛苦,但并不是无意义的痛苦。前面也讲过了,如果众生所受的痛苦,对今生不利、对来世不利、对自己不利、对众生不利,那我们一定要遣除。但是也有个别情况,表面上看来是一种痛苦,实际上是断除痛苦的根本。
如果一心悲愍众生之苦,自己生起难忍苦受,这种痛苦与地狱的寒热之苦、饿鬼的饥渴之苦等相比,可以说是微乎其微、不值一提,即使为了众生而割下身肉,对真正的大乘菩萨来讲,也不算是什么痛苦。
从另一方面而言,大悲心是一种智慧,它的本质根本不是痛苦。《大涅槃经》中云:“大慈大悲名为佛性。”大悲心好像给我们带来了痛苦,实际上这是如来藏的妙用,是智慧的体现,并不是所应舍弃的无义之苦。所谓的大慈大悲,是让众生在痛苦中解脱的心,藏传佛教讲四无量心的教言中都有,《大智度论》也说:“大慈予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慈无量心让众生获得暂时、究竟的快乐,悲无量心让众生离开暂时、究竟的痛苦。表面上看来在受苦,实则与“愿芸芸众生脱离苦海,得到各自所需的果位”之发心相合,这怎么会属于痛苦呢?
修行的三个阶段――最初的发心、中间的修道、最后的成佛,大悲心都必不可缺。月称论师说:“悲性于佛广大果,初犹种子长如水,常时受用若成熟,故我先赞大悲心。”于广大圆满的佛果,初时要有大悲心,才能引发菩提心的种子;中间要有大悲水的滋润,菩提种子才不会枯萎,且日日增长;最后要由大悲心示现报化身,让众生获得真实受用。大悲心在成佛的初中后三个阶段不可缺少,因而月称论师造《入中论》时,并没有先赞诸佛菩萨,而是“先赞大悲心”。
这样的大悲心,又怎么会是痛苦呢?我们为了可怜的众生流泪,望其早日获得快乐,是智慧的泪水、悲心的泪水;缘诸佛菩萨的功德生信,流下的泪水也很值钱;但为自己的感情、生活而哭泣,这种泪水一点价值也没有。
所以,学习这部论典以后,我们应把执著转化为智慧,转化为悲心。《入行论大疏》也说了,前面所讲的痛苦,都是自相的痛苦,而后面所讲的大悲心之苦,只不过名称上叫痛苦,实际上它是根除我们无始以来苦果和苦因的正因。
作为修行人,不管是出家在家,一定要具足两点:一是对众生的悲心,它是佛法的根本,佛经中说:“一切解脱依赖于一法,何为一法?即大悲心。”没有大悲心的话,解脱肯定没有希望。二要有信心,对佛陀、佛法有信心。对佛陀没有信心,对众生没有悲心,两大根本失去了,形象上再怎么装模作样,也起不到什么作用。
2、一苦若能除,众多他人苦,为利自他故,慈者乐彼苦。
即便大悲心会为自己带来稍许痛苦,但是以一个人的有限痛苦,能取代众生的无边痛苦。所以,一个人的悲心痛苦,能遣除无量众生的痛苦,为了利益他众,也为了自己的解脱,生起这样的悲心有什么不合理呢?作为大慈大悲的菩萨,必会心甘情愿承受这一切。
大悲心能灭尽无始以来的一切罪障。《入中论》云:“既许彼苦能永尽,往昔所作恶业果。”佛陀也说:“若发菩提心,大难天须救。”发了菩提心的人,即使遇到困难违缘,十方天尊、白法护神也会鼎力相助。在弘法利生过程中,自己一个人遭受痛苦,但能拔除众生的一切痛苦,这也是非常值得的。
自己的痛苦若能遣除众生痛苦,那么一定要接受,以这种轻微的苦遣除最大的苦。就好比吃很苦的药,吃起来有点不舒服,但这个药效很不错,若能制止永恒的病,你愿不愿意接受呢?失去了大悲心,就不愿意帮助众生,从而堕入声闻缘觉之道,甚至堕入世间道,这样就惨了,学大乘已经白学了!
3、妙花月虽知,国王有害意,然为尽众苦,不惜殉自命。
大悲心特别强烈的菩萨,愿意牺牲自己的身体生命,这出自于大乘经典《三摩地王经》(又名《月灯经》)。经中记载:比丘妙花月菩萨,虽然知道到皇宫去弘法利生,国王会杀害他,但是为了使众多有情获得解脱,他毅然前往该国。
在久远以前,宝莲月如来出世转F轮,最后示现圆寂。他的教法要隐没时,有个国家叫具宝国,由勇施国王持政。勇施国王禀性粗暴、秉持邪见,对佛法不具信心,将国中七千名菩萨全部驱逐出境。七千位菩萨来到普贤林,依止妙花月菩萨精勤修习,妙花月菩萨为他们传授佛法。
某一天菩萨以神通观察,发现具宝国皇宫附近有许多众生因缘成熟,自己若去传讲佛法,可使他们证得不退转果位。(前世不退转的种子,今生引发出来的话,需要一个传法或者出家的因缘。)如果自己没有去成,这些众生的解脱会耽误下去,这次无法获得不退转果位。
他把情况告诉所有的眷属,眷属们都知道这种做法必须以生命为代价,于是哭着劝阻菩萨不要去。妙花月菩萨说:“如果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而放弃利益他众,那绝不是大乘的佛子。”然后不顾他们的请求,前往皇宫去了。
在七天之中,妙花月菩萨不进饮食,晚上转绕如来指甲之佛塔,白天为有缘众生转F轮,正如他神通所观的一样,无量无边的众生都获得了不退转果位。勇施国王得知之后,生起极大嗔怒,派一位叫能乐的刽子手,将菩萨四肢砍断、双眼挖出,以残忍的方式把他处死。
当时菩萨身体没有出血,而是流出了白色乳汁,天空中彩虹缭绕,响起各种吉祥的声音,瑞相纷纷呈现。刽子手见此,生起后悔之心。消息传到宫中,国王也是追悔莫及,命人将菩萨的法体作塔供养,自己经常在塔前忏悔。
4、壬二、功德:如是修自心,则乐灭他苦,恶狱亦乐往,如鹅趣莲池。
如是串修自他平等的人,定会乐于灭除他人的痛苦,纵是地狱也愿意前往,如同天鹅欢喜地趣入莲花池一样。
苦和乐方面互相交换、互相对比,这样以后,大乘佛法的加持力是很强的,自然会生起“乐灭他苦”的大悲心。
行为学-入行论8品静虑132笔记
1、二、对境相异之苦不护之过:若谓自身苦,应由自防护,足苦非手苦,何故手护足?
对方又说:“任何时候,自身的痛苦应由自己来保护,不是他者来保护。所以别人的痛苦由我来解除,完全没有道理。”
具体来说,我自己或亲友的痛苦以自己来遣除,对每个人来讲,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与我毫不关系的众生的痛苦,由我来遣除,这是多此一举,有点说不过去。帮助没有关系的人,简直不可理喻。
从传统上看,他们的想法似乎也有道理,但真正去分析,这经不起任何观察。假如自身苦应由自身防护,那你的脚被刺伤或不小心扭了,根本不属于手的痛苦,手又何必多管闲事,忙着去保护脚呢?或者你耳朵的痛苦,应该是耳朵自己来保护,为什么冬天比较冷时,你用双手捂着耳朵呢?如果自己管自己就可以了,为何我左手这边用右手来抓,右手这边用左手来抓?(全身上下只有手比较灵活,它对好多部位都可以帮助,鼻子、脚的话,帮不了自己,也帮不了别的,好像特别笨。)
2、卯二、故当断除我执:若谓此非理,执我故如此,执自他非理,唯当极力断。
刚才说如果自己只能帮助自己,不能帮助别的,那么用手帮助脚不合理。对此质难,对方回答道:“从道理上观察,的确手只应该帮助手,不应帮助脚和其他部位。但由于众生的我执和我所执非常强烈,只要是属于自己的,不管脚也好,腰也好,腹部也好,出现一些问题时,其他的手、眼睛等肯定要去帮助。比如腰腿很痛的话,手会给它们按摩,这就是我所执导致的。因此,道理上虽然站不住脚,但众生有了我执和我所执后,不得不这样做。
答言:这就对了,我们也认为这种执著不合理。众生先执著“我”,后执著“他”,如果没有自他的执著,很多见解都是正确的。但正因为有了“我”,所以就不愿意关心“他”,这确实是不合理的。
3、寅二、断罪之答辩:相续与蕴聚,假名如军鬘,本无受苦者,谁复感彼苦?既无受苦者,诸苦无分别。
对方辩驳道:“虽然我和我所并不存在,但是把身体的各个部分执为我,以及昨天、明天、来世的我执为我,这两种执著是存在的。这种我的存在,跟别人的存在不相同,所以帮助自己是理所当然的。”
他们的理由是,手和脚均为身体的附属,是同一个蕴聚;明天的我、后天的我,乃至地狱中的我,是同一个相续,由于感受者是一个,所以理当全力保护。而其他众生与我的相续不同,他是他的相续,我是我的相续;与我的蕴聚也不同,他有他的身体蕴聚,我有我的身体蕴聚,因而不能与我混为一谈。
这种想法并不合理,如同军队和珠鬘一样,蕴聚和相续没有成实的本性。相续不存在,可用鬘来比喻;聚合不存在,可用军队来比喻。
具体而言,我昨天心相续的刹那、今天心相续的刹那,乃至老年时心相续的刹那,全部是连在一起的,似乎有一个长长的东西,但其实这是一种笼统的妄执。或者从总体上看军队是存在的,但如果好好分析,除了一个个军人之外,并没有一个叫“军队”的法。同样,身体也是由各种微尘组成,真实的本体并不存在。
如果蕴聚的我不存在,相续的我也不存在,那么谁在感受这一痛苦呢?很多人认为一定要保护自己及亲友,不让其遭受痛苦,但用智慧来观察,所谓的我根本不存在,胜义中不存在,名言中也不存在,只不过名言中有一个假立的存在,但假立的并不等于真实的。所以,我不存在的话,我所感受的痛苦怎么会存在呢?“既无受苦者,诸苦无分别。”既然没有真实的受苦者,自他的痛苦也就没有什么分别了。
4、子一、真实宣说摄义:苦故即当除,何须强区分?不应有此诤,何须除他苦?欲除悉应除,否则自如他。
因此,只要是痛苦,我们就应尽力遣除,何必非要分自他呢?是亲朋好友的痛苦,就两肋插刀、义不容辞,而其他众生的痛苦,则置若罔闻;是人类的痛苦就要解除,而旁生的痛苦,则无动于衷。由于无明实执,人们只求自己快乐,不管他人痛苦,这是非常愚痴的行为。诚如此处所说,只要是痛苦,不分自他一定要遣除。
行为学-入行论8品静虑131笔记
1、寅一、对境苦乐相同:吾应除他苦,他苦如自苦,吾当利乐他,有情如吾身。
这个偈颂,每个大乘佛教徒一定要重视,要背诵,记在心里面,平时的言行举止应该以这样的教言来摄持。
此颂的意思是,我应该解除一切众生的痛苦,因为这些众生不喜欢痛苦,如同我的痛苦一般;我应该尽力饶益一切众生,因为这些众生都是有情之故,如同我的身体一般。(利益众生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暂时的利益众生,一是究竟的利益众生,这两种都应该去做。)
按照因明的三相推理,可以这样说:“我应该解除众生的痛苦,因为无意义的痛苦之故,如同我身上所遭受的无意义之苦。”当然,有些痛苦是有意义的,比如为求法而苦行,或者为帮助众生而受苦,这些看起来是痛苦,实际上功德非常大,对今生来世都有利益,所以这种痛苦不包括在这里。
其实偈颂的意思是:只要我把众生执为我所,我的心里就会很难忍。为什么呢?因为本来五蕴不是我,但我偏偏以我执把它执为我,只要五蕴受到损害,我心里就会很痛苦。既然如此,如果将三界所有的众生执著为我,当众生遭受痛苦时,我心里照样会痛苦。
每个众生的爱好不相同,习惯不相同,习气不相同,但是唯一有一点相同:只要是众生的话,都会避苦求乐,对自己的生命有执著。我们如果肆意去摧毁它,这个众生一定会痛苦。世间上大大小小的众生,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喜欢快乐而不喜欢痛苦。因此,我们作为佛教徒,始终要观自他平等,自己是怎么样的,其他众生也如是。
2、寅二、有境意愿相同:自与他双方,求乐既相同,自他何差殊?何故求独乐?
既然自己和别人两方面,都同样追求快乐,一点差别都没有,那为何我只求一个人快乐,而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伤害他众的基础上呢?
3、自与他双方,恶苦既相同,自他何差殊?何故唯自护?
既然自己与他众都同样厌恶痛苦,他众不愿意接受身心折磨,我也是一模一样,那为什么我不愿意帮助别人而只爱护自己呢?
4、一、时间相异之苦不护之过:谓彼不伤吾,故不护他苦,后苦不害今,何故汝防护?
有些人认为:“我自己的痛苦很难以忍受,所以一定要保护,但其他众生的痛苦是自作自受,与我毫不相干,我凭什么要去保护呢?”因为这些痛苦对我一点损害都没有,又何必去防范它呢?
针对这种论调,作者下面回答说:如果因其他众生的痛苦不会伤害你,所以你不需要保护他,那么未来的恶趣痛苦也没有损害到今生,你为何要保护呢?比如你现在造恶业,来世会转生到地狱里受寒热之苦,这些痛苦你现在并没有感受,既然是不能害自身的法,那为何要拼命地积累善法去防护呢?或者说,很多人年轻时积累财产,目的是为了在老年时不受苦,还有一些人为了明天快乐,现在做很多事情,这些都是不合理的,因为痛苦现在你也没有感受到。
5、若谓当受苦,此诚邪思维,亡者他体故,生者亦复然。
有些人辩护说:“未来所受的痛苦,这是我要关心的,毕竟我是一个相续,为了使未来的自己不受痛苦,做一些事情还是有必要。而其他众生与我的相续完全不同,他的痛苦与我没有关系,所以我不应该去帮助。”
这种说法不合理。“若谓当受苦”,如果说这种痛苦将来会让我感受,必然会发生在我身上,所以我应该避免这些痛苦,而其他众生所感受的法,无论什么时候,我都感受不到,所以我不必管别人的痛苦。作者呵斥道“此诚邪思维”,这种想法是莫大的邪见。为什么呢?“亡者他体故”,因为现在的你死了以后,来世转到恶趣的话,那时候的你实已变成另一个众生,与活着的你完全是他体的。
如果把时间缩短一点,年轻的你和年老的你不是一个,今天的你和明天的你也是别别他体。因为前后的相续有异,如果是一体,则有诸多过失。比如说,我今年34岁,明年35岁,那么35岁的我是不是34岁的我呢?如果是,我就越活越年轻了,今年是34岁,明年还是34岁,因为一体的缘故,永远也不会变成他体,但这是不合理的。
如果34岁的我和35岁的我是一体,那么我34岁的时候,已经变成35岁了。或者50岁的我和100岁的我若是一体,我到100岁时,已经年轻50岁了。或者我今生是人,来世变成地狱的众生,假如二者是一体,则人间也有地狱的众生了……有很多的过失。有些人认为,今天的我为了不受明天的苦,奋发努力是理所应当,而对其他众生的痛苦,竭力去制止就不合理,其实懂道理的人用正理来观察的话,二者没有任何差别。
行为学-入行论8品静虑130笔记
1、戊三(谨持对治)己一、总说连接文:远离诸尘缘,思彼具功德,尽息诸分别,观修菩提心。
以上引用了大量的教证、理证,教诫我们要远离一切尘缘和分别妄念。禅宗中也说要“放下万缘”,修行的时候,首先要舍弃对亲朋好友的耽著,然后尽量抛开纷繁的分别妄念。远离尘世、分别妄念之后,应当思维静处的功德和禅修的利益。
息灭分别念一定要观修胜义菩提心和世俗菩提心,这里主要讲了世俗菩提心。它的观修方法,在藏传佛教中,有阿底峡尊者的知母念恩报恩等七种教授、寂天菩萨的自他平等和自他相换这两种修法,如此具次第性的系统修法,在汉传佛教和其他传承中,到目前为止几乎没有。
修行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安住修,一是观察修。《入行论》讲的菩提心修法,主要是观察修。
菩提心的条件要缘一切众生,令其获得无上圆满正等觉的果位,这两个条件不能离开,如果离开了,你光是希望这个众生快乐一点,有吃有穿,这只是世间的一种善心。
2、辛一、教诫修自他平等:首当勤观修,自他本平等。
修世俗菩提心时,首先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地修自他平等心,如果自他平等心没有修好,自他交换等其他境界就没办法现前。
《前行》等大乘经论中说,修菩提心先要修四无量心。按照自宗传承上师的教言,慈悲喜舍四无量心中,先修自他平等的舍心,即我怎么样,众生也是如此,我喜欢安乐,众生也不喜欢痛苦。有了这种平起平坐的概念,其他修行也可以修成。所以,菩提心修法的开端,就是要观修自他平等。
3、壬一(真实宣说修法)癸一、略说:避苦求乐同,护他如护己。
避开痛苦、希求安乐,是我与众生共同的需求,所以应该像爱护自己一样,爱护其他众生。
快乐对身心有助益,痛苦对身心有损害,三界轮回中的无量众生完全相同。只不过有些众生达不到目标而已。众生和自己是平等的,求乐避苦方面没有差别。因为世间上最珍贵的就是生命,不管是什么样的众生,老鼠也好,蟑螂也好,蜜蜂也好,它们的生命都非常宝贵,不能随随便便践踏。
4、子一、能生起平等心:手足肢虽众,护如身相同,众生苦乐殊,求乐与我同。
有些人可能想:“将所有众生如我一样对待,恐怕这是做不到的。三界的众生有那么多,而我只有一个,要我如同爱护自身一样去爱护他们,这个众生是我的,那个众生也是我的,哪有这么多的我来摄持呢?”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下面就用世间的常识来说明。
为了破斥上述观点,作者回答说:将众多有情等同自身去爱护,完全是可以做到的,因为我与我所的范围可以扩大或缩小。比如我们凡夫执爱的身体,是由双手、双脚、头、眼睛、肩膀、内脏、胸口等不同部分组成,头又可分为鼻子、眼睛等,所谓的一个身体,不过是一种假立的概念,因明中称之为“分别念的总相”。在凡夫的心目中,因将这些同等地执著为身体,所以能对它们平等爱护。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能对众多有情如自身般护持呢?三界的众生虽然很多,每个众生的性格、爱好、根基等各不相同,但如果平等地执取爱护,认为他们都是“我”的部分,这跟执著身体的不同部分有什么差别?
所谓的我和众生,本来就是凭分别念假立的,在事物的本质上根本没有分。如同“此”与“彼”一样,假如它们真正存在,永远也不会改变,但其实只要换一个角度,此就是彼,彼就是此了。所以凭什么不能把众生当作“我”?这个众生是“我”,那个众生也是“我”,所有众生皆由“我”的执著来摄持,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毕竟自他都是平等的。
然而,我们这些可怜的众生,无始以来都执著有一个“我”,如果“我”是切实存在,那么在五蕴的哪一处呢?如果“我”是切实存在,为什么圣者的根本慧定无法照见呢?因此,“我”是一种不合理的执著,若要转为道用的话,本来你执著五蕴为我,现在就应执著一切众生为我。如果懂得了这种假合,证悟空性也并非难事。
5、虽我所受苦,不伤他人身,此苦亦当除,执我难忍故,如是他诸苦,虽不临吾身,彼苦仍应除,执我难忍故。
如果有人问:“道理上可以将别人与自己一起执著为‘我’,但他的痛苦是他的,我的痛苦是我的,每个人的痛苦各不相干,我怎么能除他苦如自苦呢?”
作者答曰:虽然自己所感受的痛苦,不会伤及别人,比如我今天生病了,身体痛苦得不得了,可是我身旁的人一点感受也没有。但我还是要打针、输液或针灸,解除这些痛苦。为什么呢?因为我对这个身体有执著,当它生病时,就觉得很难以忍受,一定要去除这些痛苦。同样,别的众生感受痛苦时,尽管我自己没有感觉,但如果将他执为我,他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我也会因之而觉得难忍。
行为学-入行论8品静虑129笔记
1、壬二(于静处生起欢喜)癸一、略说连接文:故当厌诸欲,欣乐阿兰若。
综上所述,凡夫对美色、财物、名声等,很容易生起贪心,以此引生嗔心、嫉妒、傲慢等其他烦恼,所以我们必须对色声香味等五欲,生起坚定的厌离之心。
“阿兰若”是梵语,义为寂静处。
2、子一、圆满之特点:离诤无烦恼,寂静山林中,皎洁明月光,清凉似檀香。倾泻平石上,如宫意生欢。
寂静的地方,远离一切烦恼争论,大自然的美和大自然的快乐,谁都有权去享用。俗话说:“江山风月,本无常主,闲者便是主人。”大江、高山、清风、明月,并非属于某人专有,谁有修行的机会,谁就是它的主人。
修行人住在山洞、茅棚里,到了晚上,碧蓝的虚空中,皎洁的明月洒下银色光华,给世间增添了一种美,修行人的心里也极为清凉。此处月光的清凉,相当于一种旃檀香露,在这种清爽怡人的气氛下,心会格外的惬意,格外的快乐。修行人坐在石板上或者岩洞里,月光柔柔地倾泻下来,那种宁静的感觉,天上的尊胜宫或人间的皇宫也难比。
3、林风无声息,徐徐默吹送。有福瑜伽士,踱步思利他。
在森林里,悄无声息的微风徐徐吹拂,鸟语花香的生活,对修行人来讲极其快乐。具有福报的修行人,才可以呆在这里。
世间上的福报,分为洪福和清福两种。所谓的洪福,指在红尘里当大官、赚大钱。还有一种清福,就是在山里面终年累月地修行,虽然吃得一般般,穿得也很单薄,但他的心情很快乐。
4、子二、安乐之特点:空舍岩洞树,随时任意住,尽舍护持苦,无忌恣意行。
空无一人的山洞里、大树下、岩洞中,是往昔大德们获得成就的地方,我们随时都可任意安住。在那里,远离守护财产的痛苦,没有“你的房子”、“我的房子”的执著。这样安住的话,能舍弃世间的各种妙欲,远离一切顾虑,无忧无虑、悠然自在地修行。
5、离贪自在行,谁亦不相干,王侯亦难享,知足闲居欢。
远离一切贪欲执著,随心所欲、自由自在地行持,与谁都没有牵连纠缠,这样的快乐即使王侯也难以享受,因此,知足少欲在世间中非常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