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学-入行论9品智慧153-190笔记(11-16)
行为学-入行论9品智慧168笔记
1、外道承认一个本体既是父亲又是儿子,那父亲在本性不变的情况下,也可以后于儿子而来,但这谁也不会承认,因此外道的说法不合理。这是从“比喻”上讲的。通过比喻驳斥了对方的观点,说一个人既是父又是子的现象,在真实义中不存在。因为父亲先于儿子来到人间,假如说儿子先来、父亲后到,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2、卯一、安立推理:彼无闻声性,不见彼性故。
此处从“意义”上讲:取色法的眼识不具有闻声的自性,在同一时间中,一个识既执著白红蓝的色法,又执著动听美妙的声音,这种现象是没有的。如果有,则可用“可见真因”来证明,比如说我眼根没有损害时,前面有一个人,就可以看得见。但因为我没有见到之故,所以这个人绝对不存在。
一个识同时见色法也听声音是不成立的,不仅推理不成,现量也无法照见。除了诸佛菩萨不可思议的境界以外,凡夫人的识无法同时缘两个对境。因此,所谓的神我不可能是常有,否则,执著色法的同时也应该执著声音,如果先执著色法、再执著声音,前后的状态并非一体,怎么安立为常法呢?
这里的推理是“不见彼性故”,见不到的缘故,不可能存在。当然,这也不能一概而论,《释量论》云:“不见非无有。”没有见到,并不一定不存在。
否则会像顺世外道一样,认为前世后世、三宝的功德无法见到就不存在,这完全是一种邪见。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并不是根识的对境。前世后世有一种隐蔽分,眼睛肯定看不见,耳朵肯定听不见,但没有看见、听见,并不能证明不存在。有些人用肉眼看不见鬼神,就声称世上没有鬼神,这种推理不成立,但眼识正在执著色法时无法缘取声音,可用“可见真因”或“可见不可得因”来推理。
3、辰一、真实遣除:如见伎异状。是识即非常。
数论外道说:“一个恒常不变的意识,在不同时间、不同环境显现不同的形态,这是完全可以的。比如前一刹那执著色法产生眼识,后一刹那执著声音产生耳识,然后接触物体产生身识,而识是同一自性之常法,就像一个演员,上午穿白衣表演天人,下午穿黑衣扮演罗刹、凶魔,虽然形象不同,但本体是一个人。”
中观宗驳斥:比喻不成立。未经观察时,上午的演员和下午的演员是一个相续,然而严格去分析,二者绝不是一个人。不要说一个演员从上午到下午的身体变化,哪怕是一瞬间、一秒钟,发生在他身上的无常也无法描述,所以前后的演员不是一体。同理,前面产生的眼识与后面产生的耳识也绝非无别,否则产生耳识的时候,也应该产生眼识了,有许许多多的过失。
诸法无常、痛苦、无我、空性这四法印。
4、巳一、辩诤:谓异样一体。
外道解释说:“虽然演员上午和下午的行相不相同,前面的眼识和后面的耳识也不相同,但这只是表现不同而已,实际上自性是一体的。”
其实这种说法对他们而言不成立,但对我们佛教而言可以成立。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承认意识是常有的,佛教不承认这一点。意识不是常有,才可以观待六种外境产生六种识,可是若安立在一个常有本体上,这些是不成立的。
5、午一、形象相违故自性一体不应理:彼一未曾有,异样若非真,自性复为何?若谓即是识,众生将成一。
外道声称,所谓的意识,本体为一、行相不同。
中观师以讥笑的语气说:这样的“一”真是稀有难得,从来未曾听说过。眼耳鼻这六种识明明不同,你却偏偏说它们是一体且常有。不是常有,我们还可以承认,但若许常有的眼识、常有的耳识、常有的鼻识这六种识,变成一个常有的“一”,这实在是前所未有的笑话。相当于你明明看见六个人,却硬要说他们是一个人。
对方分辩道:“耳识、眼识、鼻识等不同的行相是虚妄的,并非真实,我们只承认意识(神我)一者,它犹如无垢的水晶球,虽然暂时有眼识、耳识、鼻识等显现,但其本体并无变化。”
中观师问:既然意识并不是虚假的六识,那唯一、实有的意识到底在哪里?除了这些识以外,难道能找到一个“我”吗?
对方又不知羞耻地说:“刚才一而再、再而三说了很多次了,这样的‘我’就是意识,反正说来说去,它的本体就是常有。眼识上、耳识上、鼻识上……都有一种意识的部分,它能周遍所有的识,因此,神我是常有的。”
破曰:若真如此,那众生都变成一体了。因为按照汝宗所许,有相同的所依就是一体,那所有的众生,不管是汉族人、藏族人、蒙古族人,每个众生都具有心识,他们也应该成一体了。或者说,男人、女人、石女因为都是人类的缘故,也应该是一体了。这种推理,数论外道当然是不承认的,但不承认也没办法,依靠因明的剖析,很多过失自然会落到它头上,让它不得不承认。
6、心无心亦一,同为实有故。
此外,按数论外道的观点,神我有心,其他二十四谛皆无心(无情法),但二十五谛法有一个共同特点――实有,因此它们也应成为一体,没有必要安立二十五种所知了。
而且,你们说神我和自性是常有,其他谛均是无常,但现在看来,二十五谛法同为一体,其他二十三种无常法也应成常有了。
7、午二、别相虚妄故总相真实不应理:差殊成妄时,何为共同依?
这个推理是以总相和别相的差别来驳斥:眼识、耳识、鼻识、身识等是别相,你们若认为这些都是虚妄的,那作为总相的神我,又怎么能成立为实有呢?
别相是无常法,总相也应是无常法,假如说松树、柏树等是无常,而树木是常有,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当然,如果承认总相是无实法,就不会有这个过失,可是外道不承认神我是无实法,而许为实有,既然如此,那一切别相都是假的、而总相的神我却是真的,这根本不成立。
8、癸二(破胜论外道所假立之我)分三:一、安立推理;二、破除周遍迷乱;三、摄义。
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说,胜论外道的创始人是食米斋仙人,他将大自在天看作本尊,并发明了实、德、业、同、异、合六句义,认为此六句义涵盖万法。有一天他正在修大自在天,突然来了一只猫头鹰,落在他修行所依的石质男生殖器上面。他认定这就是自在天,于是向它请教“实存在吗?德存在吗?业存在吗?……”六个问题,每提出一个问题,猫头鹰就点一下头,全部问完后,猫头鹰就腾空飞走了。他因此认为六句义已被大自在天默许了。
胜论外道由此而来,他们也叫吠陀派、鸱枭派等。此宗认为“我”是常有,但为一种没有生命的无情法。
9、子一、安立推理:无心亦非我,无心则如瓶。
中观宗破斥:你们所许的无情实法,也不会是“我”。(颂词中的“亦”字说明,前面数论外道所许的有情法不是我,而这里胜论外道所许的无情法也不是我。)为什么呢?因为无心之故,就像瓶子、柱子、石头等一样。
外道承认有九种实法――地、水、火、风为无常实,虚空、我、时间、微尘、方向为常实,而“我”常有遍于一切法,是无情性。若这样承许,那“我”就像瓶子一样,怎么会有苦乐感受呢?任何一个人都认为“我是有生命的,我是有感觉的,我是有苦乐的……”,你们所谓的“我”与众生的执著相违,这种说法不合理。
10、子二、破除周遍迷乱:谓合有心故,知成无知灭。若我无变异,心于彼何用?
对方辩驳道:“我”的本体上虽没有心识,但在享用对境时,心识是突然具足的。“我”和心的关系,就像海螺和海螺的白色、牦牛和牦牛的牛角一样,以和合的方式存在。“我”享用外境时,可与心识会合,使“我”具足心,由心识加持,“我”就可以感受苦乐了。
驳斥:这种说法太荒谬了。如果“我”具足心识,那“我”是无情法之说如何安立?再加上,“我”若是常有,如同虚空一样,即使有心识,对它又起什么作用呢?虚空是一种无为法,远离一切作用,它里面来了多少孩童或牦牛,对虚空也没有任何危害。同样,你们所许的“我”是常有不变的,心识再多、和合的力量再大,也不可能改变它,这一点依靠理证即可遮破。
11、子三、摄义:无知复无用,虚空亦成我。
“我”这样的无情法,是常有的,因而不能起任何作用,不起作用的话,那跟虚空有什么差别?你们把虚空当作“我”就可以了。对于这种低劣见解,麦彭仁波切在讲义中说:“呜呼!当瞧,吠陀宗(胜论外道)之劣智矣!”
行为学-入行论9品智慧167笔记
1、抉择人无我:观察我与身、心是一体或是他体,这种窍诀也极其殊胜。
首先观察“我”与身、心是否一体:如果“我”与身体一体,那我是身体上部分还是下部分?是皮肤、骨头,还是肌肉?身体的哪一个部分是我?身体割掉一块,是不是我执就不全了?身体不动的话,是不是我不能起心动念?经过观察,这无疑是不成立的。如果“我”与心一体,则应该也与眼耳鼻舌身意六识一体,这样一来,就有六个我了,与众生执著一个我的习惯相违。而且,若与心识一体,六识不全,我执也就不全了,但在现实生活中,看不见色法的盲人,我执仍旧完整无缺,因此我与心一体不合理。
那么,“我”与身、心是不是他体呢?绝对不可能。因为除了身心以外,我是不可能存在的。假如没有身体和心,怎样观察也找不到所谓的我。
因此,所谓的“我”,诚如麦彭仁波切在抉择二无我的教言中所言,只是众生对五蕴的总体执著,就像把车轮、车厢、零件等聚合起来取名为车,但实际上不管大车还是小车,里里外外、上上下下去寻找,车的实体绝对找不到,同样,众生所执著的“我”也是如此,它完全是一种虚妄分别念。这种不存在,并不是政府以高压政策强迫你承认,也不是用狡诈的行为来欺骗你承认,而是一种事实的真相。
一切修行的根本就是要减少我执,即名言中减少自私自利的心,胜义中通达我的本体不存在。若能做到这一点,对四法印中的无我就会有所了解,一旦对无我有些许证悟,便可烧焦流转轮回的种子,而且也能深深体会到:“三界一切芸芸众生,没有通达无我,非常可怜,我一定要帮助他们!”
我们若能通达无我,根本没有自己的念头和自己的空间,胜义中在无我境界中安住,名言中时刻都在利益众生,这种生活是最有价值的。
2、在这一品,昨天破的是俱生我执,今天要破遍计我执。这两种我执的差别,无著菩萨在《瑜伽师地论》中说:“俱生我执,是凡夫异生甚至飞禽走兽等一切众生与生俱来的我执。遍计我执,即了知、学修外道宗派后,生起一种名言中也不存在的异常我执。”学习外道的有情不仅有俱生我执,而且也有遍计我执,正如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所形容的,他们“在俱生铁镣上,钉上各式各样遍计所执法的钉子”,自己把自己锁得更紧,永无解脱的机会。
3、数论外道:
数论外道由古印度的淡黄仙人所创,麦彭仁波切说:“这一派的宗义与假相唯识最为接近,在外道之中,可算是最好不过的宗派。而且仅仅就它自宗的角度而言,也有耐人寻味的可贵之处。”数论外道认为,所知万法归属于二十五谛当中,其中自性、神我、大、慢等是主要的法,从中产生色、声、香、味、触五唯(五境),地、水、火、风、空五大,以及十一根,即眼、耳、鼻、舌、身五知根,口、手、足、肛门、私处五作业根,再有驾驭一切的意根。他们承许自性、神我为常有,所谓的“我”就是神我。
在一切外道中,数论外道与胜论外道是比较重要的宗派。《入中论》云:“外计受者常法我,无德无作非作者,依彼少分差别义,诸外道类成多派。”执著常我恒时不变,没有作用,也不是作者,以此而形成了胜论外道、数论外道为主的外道诸宗。无垢光尊者在《宗派宝藏论》、《如意宝藏论》中也讲了很多外道观点,归纳而言就是常见和断见两派。
无垢光尊者在《宗派宝藏论》中也说:“遍计我执的习气是见断,俱生我执的种子是修断。”
4、子一、宣说遮破:声识若是常,一切时应闻,若无所知声,何理谓识声?无识若能知,则树亦应知,是故定应解:无境则无知。
下面开始破斥这种遍计我执:
中观师破曰:按汝宗所许,识是常有的神我,缘取声音的耳识常恒不变,那么不管是白天、晚上,抑或睡觉、听课、吃饭,一切时处、一切威仪中都应该听到声音了。因为所谓的常有,是永远不变的本体,如果今天变成这个,明天又变成那个,就是无常而非常有了。
对方解释说:“虽然耳识是常有,但存在外境的声音时,才能听到声音;不存在外境的声音时,也就听不到声音,因为声境不存在的缘故,所以耳识无法恒时闻声。”
中观宗回辩:倘若没有所了知的声境,你们所谓的耳识依何而成立?只有看见蓝布,才能安立缘取蓝布的眼识,只有听到动听的歌声,才能安立缘取歌声的耳识,如果根本没有声音,那单独的耳识怎么安立呢?绝对无法安立。如果说没有声境也存在缘取声音的耳识,那么树木、石头、花朵等也应成能了知声音的能知了。这种观点明显违背了事实,再愚笨的人也知道树木是无情物,没有耳根,不可能听到歌声。因此,可以肯定地说:所知对境不存在,缘取它的识就无有。
也许有人认为:“外境虽不存在,但就像唯识宗所许,识是应该存在的。”这种想法不正确。识是观待对境而安立的,如果没有对境,识从何而来呢?其实这种分析方法很简单,数论外道只要承许意识是常有,就会导致要么永远听到声音、要么永远听不到声音的过失,如果对声音有时听到、有时听不到,这样的识绝非常有。
总之,人我与法是互相观待的,一者没有,另一者也不存在。
比如说,剖析我的一根头发(法),如果你认为“这是我的头发”,就会产生我所的执著(人),但若没有我所执的头发,观待它的我也不存在。倘若你把头发分成极小的微尘,这时候不叫头发,而叫发尘,再把发尘析为空性,此时找不到对境(法),则观待它的有境(人)无从安立。
5、丑一、作答:若谓彼知色。
对方回答:“没有声音的时候,执著声音的心识还是存在。因为它是常有的,声音不在近前,它可去认知色法,闻声与见色两个识其实是一体。就像一个人先提水,再生火,虽然做的是两件事情,但人的本体却是一个。”
这是把相续执为一体的迷乱执著,认为昨天的河流是今天的河流、昨天的柱子是今天的柱子,表面上看来相续相同,但实际上昨天的事物刹那变化,今天一点一滴也没有了。但是外道不懂这一点,他们认为神我一会儿执著这个、一会儿执著那个完全可以。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下面从三个方面进行驳斥。
丑二(破彼)分三:一、以前一太过存在之推理而破;二、以行相相违之推理而破;三、以相互不缘之推理而破。
6、寅一、以前一太过存在之推理而破:彼时何不闻?若谓声不近,则知识亦无。
破曰:既然闻声之识是常有的,那它在认知色法时,为什么听不到声音呢?一会儿缘取声音,一会儿缘取色法,这种识岂不是成了无常吗?
数论外道回答:“当时听不到声音是有原因的,因为声音不在附近之故。但识本身仍然存在,所以在出现色法时,它可以当即去缘取。”
破曰:如果声音不在附近,则耳识也无法存在,因为二者互相观待,没有对境就不可能产生识。再说,你们承许神我遍于一切法,色声香味触五唯无处不在,又怎么会有近与不近的差别呢?
7、寅二(以行相相违之推理而破)卯一、安立推理:闻声自性者,云何成眼识?
中观宗继续驳斥:何况,你们说闻声之识是常有不变,那怎么会变成缘取色法的眼识呢?因为本体常有之法,不可能有任何变动。
我们佛教中所谓的识,不承认为常有,所以它一会儿变成耳识、一会儿变成眼识是可以的;或者从无分别的角度讲,如《释量论》中所说,六种无分别识可以同时出现。但按数论外道的观点,识是常有的,是不可变动的本体,怎么会由闻声之识变成执色之识呢?《释量论》云:“非由一知二,根识决定故。”在不舍眼识的情况下,同时了知声音,这是绝对不可能,因为根识是决定的缘故。怎么决定呢?眼识决定是执著色法,耳识决定是听闻声音,不可能在不舍声音的同时执著色法。故外道所许的一体常法的识,既是耳识又是眼识不成立。
此处应注意的是,同一相续中,并不是闻声之时不能见色。在因明中,承认几种无分别识可于同一时间生起,比如你在花园里口中含着糖,耳中听到鸟叫,鼻子嗅到花香,舌头品尝着甜味……但分别识在一个人相续中只有一个,若有两个分别识于一相续中同时并存,则会有一人有两个相续的过失。
8、卯二、比喻不成立:一人成父子,假名非真实。忧喜暗三德,非子亦非父。
外道反驳说:“闻声之识为什么不能成为眼识呢?如同一个人,观待儿子是父亲,观待父亲是儿子,而其自性不变;同样,一个识观待声音是耳识,观待色法是眼识,观待不同的对境可变成两种法,而实际上是自性一体,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破曰:比喻不成立。一个人既是父亲又是儿子,这是不同观待而安立的假名。按缘起空性的规律,在世俗谛中可以观待父亲是儿子、观待儿子是父亲,但如果认为自性实有,父、子两种相违的本体不可能在一个人身上共存,而且其性质任何时处都无法改变,父亲必定不能成为儿子,儿子也必定不能成为父亲。所以名言中的观待完全合理,而要承许这种观待自性成立,是找不到任何依据的。
再者,你们承许的神我(识)是三德平衡状态,按汝宗所许,三德殊胜性不能现见,凡属见闻所知的对境全是虚幻,如《黑自在书》云:“三德殊胜性,非为所见道,凡成所见道,如幻极虚幻。”因此你们的神我无法见到。而一个人既是父又是子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比比可见,假如这种现象安立为神我,那神我就是虚幻的,而非自性实有了。
9、很多传承上师开示了五点要诀:一、对轮回生起厌离心;二、对众生生起大悲心;三、对一切法观清净心;四、对同行道友观悲悯心;五、对上师起恭敬心。这五种心是一切道的关要,也是一切修行的纲要。
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没有出离心,小乘声缘道的基础就无法安立;没有大悲心,大乘菩萨道无法修持;没有观清净心,密宗的修法无从谈起;没有对道友的悲悯心,我们的菩萨戒及誓言无法守持;没有对上师的恭敬心,诸佛菩萨的智慧和悲心无法融入相续。不论学显、学密,只要具足这几点关要,就能轻而易举获得成就,因此,大家在修无我空性的同时,一定不能离开这五点要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