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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学-入行论9品智慧153-190笔记(10-16)

创建日期:2022-10-18

  行为学-入行论9品智慧153-190笔记(10-16)

  行为学-入行论9品智慧171笔记

  1、《智慧品》主要是抉择人无我和法无我。《智慧品》主要抉择的是空性,空性中最关键的是人无我和法无我,若能通达这两个无我,将一切万法抉择为空性没有任何困难。

  抉择人无我,无论是遍计我还是俱生我,都是一种分别执著,实际上并不存在。我执的本体及其过患,这样的“我”只是一种假象、一种虚妄分别,用智慧来观察辨析时,就会认识到万法不存在,如同空中鲜花或阳焰水一样,世俗中只是一种显现分,胜义中远离一切戏论。我们何时能了达这种本体,何时就能具有中观正见。

  法无我是对治法执的一种智慧。所谓法执,指除了人我以外,对外在器世界的物质、内在有情世界的心识所产生的一种执著。这种执著从凡夫地到十地菩萨末尾之间都有,凡夫地时非常粗大,一地以上越来越微细,但执著仍是存在的,它属于一种所知障。

  法执分为粗法执、细法执。一、粗法执,包括遍计和俱生两部分:1)遍计粗法执:如小乘宗所许,无分微尘、无分刹那真实存在;2)俱生粗法执:执著器世界的柱子瓶子等物质,或者有情世界的各种心态。这两种法执都是粗大的执著。二、细执著,也包括遍计和俱生两部分:1)遍计细执著:经过教理的剖析,认为柱子瓶子等的色相在本体上存在;2)俱生细执著:没有经过教理的剖析,直接认为色法为主的法相存在。

  2、一切法可摄于心法与色法中,那么心法与色法到底存不存在呢?下面作者开始抉择。抉择法无我有几种方法,最好方法就是四念处。以四念处来分析诸法空性寂灭,就叫法无我,《增一阿含经》、《大念处经》中以大量篇幅阐述了四念处法门,龙猛菩萨在《大智度论》四十八卷中也特别提到关于四念处的修学方法,并强调大乘行人应该修学四念处。

  四念处不仅是小乘的修道要门,同样也是大乘的修道要门。《集学论》十三品将四念处的教言诠释得很清楚。

  四念处的修法,大乘和小乘是不相同的。麦彭仁波切讲过,小乘修持四念处,是为了自我解脱,而大乘是为了安住寂灭之后广利众生。至于大乘的具体修法,《集学论》中讲得非常细致,其中引用《宝髻经》等经典说,胜义中将四念处抉择为空性;而世俗中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以对治四种颠倒分别。

  泰国等南传佛教国家虽有四念处的修法,但跟本品抉择空性的修法有所不同,这是因为他们修的只是世俗谛。也就是说,众生认为身体清净,他们通过身念处抉择为不净;众生认为感受是一种快乐,他们通过受念处抉择为苦性;众生认为心是常有,他们通过心念处抉择为无常;众生认为诸法有我,他们通过法念处抉择为无我。《俱舍论》中也以总相和别相的方式进行剖析,摧毁这四种颠倒相。

  南传佛教有一位著名的上师阿姜念,她讲了许多四念处的修法,教导我们先从观察呼吸开始,然后才修观身不净等等,否则以散乱心来观修,会起到相反的效果。

  南传佛教的四念处修法,与本论所强调的四念处修法有本质上的区别。很多讲义中说,如果只是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则无法从轮回中解脱,也无法完全根除我执。因为仅仅对身体观一个不净,但身体还是存在的,对去除我执起不到很大作用,故一定要将身体抉择为空性,按《大念处经》、《宝髻经》等大乘经典的观点,一一抉择身体、感受、心为空性,只有了达一切法如虚空,才不会有任何执著。

  这次寂天菩萨讲的窍诀,跟南传佛教的有点不同。四念处的修法有两种――世俗中摧毁四种颠倒,胜义中将一切抉择为空性,若能如此修持,功德是不可思议的。修持四念处,可以趋入四圣谛,这种必要性在《辨中边论》中也已经讲过。

  3、庚二(深入法无我)分四:一、身念住;二、受念住;三、心念住;四、法念住。

  辛一(身念住)分三:一、具支分之身不成立;二、支分不成立;三、摄义。

  壬一(具支分之身不成立)分二:一、对境身体不成立;二、身执说为迷乱。

  癸一(对境身体不成立)分二:一、破与分支相联之身;二、破与分支不相联之身。

  子一(破与分支相联之身)分三:一、破各自分支为身;二、破身住于每一部分中;三、摄义。

  这些科判很重要,无著菩萨在科判中有非常细微的窍诀,希望大家将科判与颂词相结合,详加了解。

  前面剖析了头发不是我,牙齿不是我……身体每个支分都不是我,但这里没有说“不是我”,而是说“不是身体”。因为抉择法无我和人无我的侧重点不同,所以二者有一定的差别。

  平时很多人认为,即使“我”不存在,“身体”也应该存在。但这只不过是虚妄分别念所假立的。就像未经观察时认为车存在,不管马车也好、轿车也好,各种零件的聚合就称为车,但若一个一个分开观察,每个零件都不叫车,除了零件以外也没有车,因此人们的执著完全是一种错觉。

  如果说身体真实存在,那身体每个支分与身体的关系,要么是一体,要么是他体,此外不会有其他方式。假如身体与支分是他体存在,那么除了支分以外,另外还有一个身体,这是谁也不承认的。因此,身体与支分唯是一体,身体唯有在支分上安立,既然如此,下面就会观察:支分上是否有身体的真实存在。

  4、丑一、破各自分支为身:身非足小腿,腿腰亦非身,腹背及胸臂,彼等复非身,侧肋手非身,腋窝肩非身,内脏头与颈,彼等皆非身,此中孰为身?

  抉择人无我时是从上往下分析,此处抉择法无我时是从脚开始,自下而上进行分析。

  很多人认为身体存在,但身体存在于哪一个部分呢?首先,腿骨以下的双脚不是身体,如果它是身体,那砍断了脚,身体就不存在了。而且,众生所执著的身体是完整的整体,有头、有目、有皮肤,可是光有一个脚掌、脚跟,这与众生的执著截然不同,其法相也不符合。再加上,如果说脚就是身体,有两只脚的人就有两个身体了,任何人都不会这样承认。

  同样,膝盖到踝骨之间的小腿、膝盖到腹股沟之间的大腿以及腰,都不是身体。因为所谓的身体从时间上讲,是一种连续性,从形象上讲,是一种整体性,但无论小腿、大腿还是腰,都无法独立具足身体的法相,因此它们不是身体。

  然后,前面的腹部、后面的背脊、腹部上面的胸部、胳膊、两边的肋骨、双手、腋窝、肩膀、腹腔和胸腔中的内脏、顶部的头以及脖子等等,这些也不是身体。既然身体的所有支分都不是身体,那身体又在哪里呢?

  当然,没有观察时,说支分的聚合是身体,这是可以承认的,就像车的零件聚在一起称为车一样。其实零件聚合在一起,也要有一定的规律,否则一堆零件堆在那里,这也不能叫车,只有把车轮放在车轮的位置上……这样逐一安装,才能成为车。身体也是如此,将它切成一块一块的,放在大毛毯上,这不叫身体,而叫人肉。如果有一种特殊“安装”,把双手放在两边、头放在中间,就可以形成完整的身体,名字上可以这样叫,分别念也可以这样想。但实际上身体这个东西根本不存在,不管是“我”也好、“身体”也好,确实都找不到。佛经中最深奥的就是无我,假如身体没有了,“我”又在哪里存在呢?

  众生都认为“我”存在,甚至很多人说“我”在大脑中,但这种说法不正确。这些公案说明,“我”并不是存在于头脑中,“我”的存在方式,对于现代神经学、医学而言,完全是一片空白。

  5、丑二、破身住于每一部分中:若身遍散住,一切诸支分,分复住自分,身应住何处?

  有些人说:“手不是身体、脚不是身体、头不是身体,每一个支分确实不是身体,因为不具足身体的法相,这方面没什么可怀疑的。但手、脚、头每个支分上,都有一个身体的东西,因此身体还是存在。”

  下面从两个方面来观察:你所谓的身体存在,是身体总覆于每一个支分上?还是身体分别住于每一个支分上?

  如果是第一种,认为身体是一个总体,覆盖在所有支分上,就像一个大毛毯,盖在一大堆菠菜、土豆等蔬菜上一样。这种观点是经不起观察的,假如身体遍住于一切支分,那应该能被五根识发现,但除了各个支分以外,根本没有发现一个覆盖全部的身体。每个支分都住在自己的位置上,比如手臂住在手臂的位置上,除了手臂的自体外,绝对没有一个身体依附着它,或者与手臂以无二无别的方式存在。打个比方说,车的零件――车轮上有没有车的整体呢?如果认为有,那你只要买一个轮子,就可以在高速公路上跑了,用不着花那么多钱买车。可见,身体总体并非真实,只是你想象出来的而已,这种身体根本不存在,不仅与支分一体的方式不存在,以隐藏的方式也不存在。五蕴聚合的身体中,其实并没有真正主宰。

  6、若谓吾一身,分住手等分,则尽手等数,应成等数身。

  如果是第二种观察方式:认为身体不是总覆于每一个支分上,而是分别住于每一个支分上,比如手上有一个身体,脚上有一个身体,眼睛上有一个身体……很多人手痛时就叫:“哎哟,我身体好痛!”头痛时也是大叫身体好痛,这说明头上有一个完整的身体,手上也有一个完整的身体,这样的话,过失非常大。因为正常人有两只脚、两只手,还有一个头,单拿一只手来讲,手有手背、手掌和手指,手指又有五个,假如说每个支分上有一个身体,那一个人就有无数身体了。手指上若有一个完整的身体――指头上有眼睛、有嘴巴,看了就觉得特别可怕!

  因此,“我”本来是空性的,就像河流、雨水、空宅,本体一点也不成立,诚如麦彭仁波切在有些修法中所说:“若观我本空,如河雨空宅,如是定解中,一直当安住。”然而众生由于被分别念所惑,永远认为“我”存在、身体存在,其实这都是一种假象,若能真正安住于无我的定解中,即是观察轮番修的第一个要点。

  总而言之,若每个支分上有一个完整的身体,那身体有多少个支分,就会有多少个身体。不说别的,光是一个手指,就由无数微尘组成,如此承许,身体就会有微尘数那么多,这样一来,一个人不止有一个身体,而是有无量个身体,这与众生执著一个身体的习惯不合,正常人都不会这样承认。因此,身体本体是空性的,只是众生颠倒迷乱,糊涂地将之执为实有。

  7、丑三、摄义:内外若无身,云何手有身?

  通过里里外外、上上下下、东南西北、前后左右的剖析观察,在外面的皮肤、肉,里面的骨髓、内脏中寻找遍了,也找不到身体的真实存在。假如总的身体都没有,那手、脚、头等支分上怎么会有身体呢?众生妄认为四大是自身,《圆觉经》云:“妄认四大为自身相。”通过这种方式观察可知,身体就像虚空一样不存在,故佛经中说:“观身如虚空,是为身念处。”

  关于抉择法无我的众生之差别,好比一个幻化师变出大象骏马,一部分人的眼识被迷惑,认为外境中有自相的象马,对此既有显现也有贪执;幻化师面前虽有显现,但一点贪执也没有;未被幻术迷惑的人,看不到象马的显现,也没有对其的贪执。同样,对于骨肉血液组成的身体,凡夫人既有显现也有执著;作为大乘菩萨,后得时(出定)有身体的显现,但却没有对身体的贪执;获得佛果以后,既没有身体的显现,也没有对身体的贪执。

  行为学-入行论9品智慧170笔记

  1、犹如芭蕉树,剥析无所有,如是以慧观,觅我见非实。

  因果所依的相续之我,只能在心识上安立,但心识通过未来、现在、过去三时观察,并不存在任何实质,就像芭蕉树一样,从外到里一层层剥开后,只有一个个皮壳,根本找不到坚实的部分,如同一筒卫生纸。《三摩地王经》云:“如湿芭蕉树,人折求其坚,内外不得实,诸法亦复然。”同样,从轮回乃至涅槃之间的万法也没有任何实质,佛经中说过,甚至超越涅槃之法也是如梦如幻的。

  龙猛菩萨在《大智度论》中也说:“诸法如芭蕉,一切由心造,若知法无实,知心亦是空。”

  2、子一、遣除无对境故修悲心不合理:有情若非有,于谁起悲愍?立誓成佛者,因痴虚设有。

  外道及有实宗问:“中观宗抉择俱生我、遍计我都不存在了,乃至万法全是空性,若如此,三界轮回的有情都没有了,那对谁发菩提心呢?菩提心的根本就是悲心,而悲心的根本是所缘对境,比如对方是个可怜的众生,我作为发了心的菩萨才能发起悲心,但若对境是空,发心者也是空,所谓的发心又怎么成立呢?”这个问题,恐怕很多人也会有:“既然万法为空,为什么要去可怜众生啊?不管地狱的众生、世间的老弱病残,都是空性的嘛,发悲心没有必要吧!”

  之所以有这种疑问,是他们因为对胜义谛和世俗谛没有分清楚,将二者混为一谈,觉得空性与现实生活是矛盾的。其实这并不矛盾,对有情生悲,是从迷乱现相而言的;而万法皆空,是从究竟实相来讲的,二者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通达了这一点,才能明白佛陀一切经教的甚深密意,才会对万事万物现象与体性之间的关系了如指掌。

  中观宗回答:站在胜义角度,我们也承认一切众生若不存在,修悲心不应理。《般若经》云:“未见任何缘,是为最胜见。”《经庄严论》亦云:“菩萨无分别,说彼速成佛。”真正了义的境界,是《中论》所形容的“诸法实相者,心行言语断,无生亦无灭,法性如涅槃”,下文也会阐述“是故诸众生,毕竟不生灭”之理,因此,从实相角度来讲,确实没有所缘的众生。

  但是胜义中不存在,并不代表名言中不能有虚幻不实的显现。三界众生以萨迦耶见为因,对外境执著造业,陷于地位、财产、名利、感情的惑网中无力自拔,感受如梦般的无实痛苦,我们应对之生起悲心,不仅要令他们获得暂时的人天福报,还要想办法将其安置于无上圆满正等觉的究竟果位。

  当然,度化愚昧无知众生的立誓发心,是从世俗角度来安立的,它并不是一种实有。所谓的解脱不是像外道说的,把实有的轮回抛弃,寻找白色伞盖一样的色法,而是要灭尽一切迷乱,断除一切执著,《经庄严论》云:“异二无我故,解脱唯迷尽。”但未获得佛果之前,迷乱的存在是合理的,《四百论》说:“如身中身根,痴遍一切住。”身体中的身根遍于其余诸根,同样,没有成佛之前,愚痴也遍于一切而住。这种迷乱的存在就如同梦境,虽然幻化无实,但对做梦者来讲,梦中的痛苦实实在在,没有醒来之前不会消失,所以在虚幻的现相中,发誓度众生、令其得佛果可以成立。诚如月称论师所言:“乃至未觉三皆有,如已觉后三非有,痴睡尽后亦如是。”

  修悲心是从世俗角度讲的,悲心的对境――可怜众生也是从世俗角度讲的,但修空性和修悲心一定要相辅相成,空性境界越高,对众生的悲心越强烈。

  3、子二、遣除无果故修悲心不合理:无人谁得果?许由痴心得。

  对方又问:“假设众生不存在,其本体是空性的,我们为什么要证悟佛果呢?六道众生若存在,为利他而获得圆满正等觉果位,修布施、持戒、安忍、精进、禅定、智慧六波罗蜜多,成佛后再给他们降下法雨,这倒是可以。但若是众生不存在,那么为谁而成佛呢?难道是为了石女的儿子吗?”恐怕很多人也有这种怀疑:“佛不存在,众生不存在,布施、磕头、转佛塔有什么用呢?这些全是空性的。”他们把空性当成打击所有善法的一种工具。

  中观宗回答:与前一样,胜义中的确如此,既无众生可度,也无佛果可求,行持六度万行也不存在,正如《般若经》所云:“不住为最胜住,无得为最胜得。”《经庄严论》亦云:“欲得最上得,不见一切得。”然而于世俗中,在不了知实相的迷乱心识前,众生的显现仍然存在,对其修悲心会证得圆满菩提。轮回中的所有众生,本质上是无生无灭,但在二取未消尽之前,就像疯狂者一样毫无方向,我们为了救度他们,证悟佛果是有必要的。

  4、子三、遣除是所断故修悲心不合理:为息众生苦,不应除果痴。我慢痛苦因,惑我得增长。谓慢不能除,修无我最胜。

  对方又说:“虚妄执著应该统统消掉,悲心也是一种虚妄执著,所以求佛果也好、生悲心也好,这些分别念都要断除。”

  破曰:从究竟实相而言,念佛、磕头、放生等善举是一种执著,最终需要放弃,但没有达到这种境界之前,为了息除如幻的痛苦,我们不能舍弃善的执著,应该尽量舍弃恶的执著。

  三界轮回中的众生沉溺于业感所形成的苦海中,如果没有人救度,永远都将感受无量无边的煎熬之苦,所以我们为了天边无际的众生离苦得乐,应当希求无上圆满正等觉的果位,这样的发心不能放弃。虽然它是一种执著,属于所知障,但在未得到佛果前,是对治轮回痛苦的一种善执,到十地末尾一切所知障全部断除时,这种执著才需要完全放弃。

  对方又提出一个问题:“希求菩提的执著若不能舍弃,对自我的执著也不能舍弃吧?因为二者都是愚痴的缘故。”

  答曰:虽然我执也是愚痴,但与希求菩提的愚痴有很大差别。希求菩提是成佛的顺缘,尽管也是一种执著,但不会障碍我们解脱,而将五蕴聚合执为我的我慢(萨迦耶见),是轮回一切痛苦的来源,是行苦、变苦、苦苦的根本因,也是生起各种烦恼的罪魁祸首,因此一定要断除。

  因此,虽然同是执著,但一个是解脱的障碍,一个是解脱的顺缘,其功能和结果完全不同。当然,在抉择究竟空性时,不管什么样的执著都要去除,但没有达到这种境界之前,有些问题还是要分析清楚。

  对方继续发问:“所谓的我执,恐怕不能遣除吧,因为它无始以来就以俱生的方式存在,与我的自性成为一体。”

  答曰:若是希求解脱,这种我执必须遣掉。执著自我是最可怕的障碍,假如你认为自己修行不错、境界很高,就要看我执减少了没有?所谓的我执减少,世俗中是指利他心增强,胜义中指实有的执著完全消掉,若做不到这一点,你的修行犹如冰上建筑,不一定很稳固结实。

  遣除我执,最好的窍诀莫过于修无我。为什么呢?因为无我是诸法的真相,执著我是颠倒的分别念,它只是一种暂时的客尘,无法掩盖本具的心性光明。

  行为学-入行论9品智慧169笔记

  1、子一、辩诤:若我非实有,业果系非理,已作我既灭,谁复受业报?

  外道及有实宗认为:常有的我必须存在。(“外道”主要指常见派,即执我为心识或无情法的宗派;“有实宗”则是声闻十八部中的五部,他们异口同声地认为我应该存在。)只有常有的我真实存在,即生造业,下一辈子才会感果。若如中观宗所许,俱生我不成立,遍计我也不成立,那么业果就无法安立,一个人现在造业,将来业果又成熟在谁身上呢?比如说,你是人的时候造了善业,果报成熟后转生天界享乐,业和果之间以“我”为联结的纽带。假设没有常有的“我”,你在人间死了,作者就灭了,来世谁到天界感受果报呢?这样一来,所谓的因果不虚就不成立了。

  有部宗认为业因果依靠不失坏法而存在,经部宗认为依靠心相续得以成立,唯识宗认为依靠阿赖耶才能安立,尽管有各种说法,但都认为胜义中有一个堪忍实体。中观宗并不承认这一点,但也不抹杀因果在名言中的无欺显现。

  作者站在中观应成派的立场,于前面反复剖析过,这个“我”无论是心识还是无情法、常有的还是无常的,在胜义谛面前,一丝一毫也没有。对此,有些人就产生怀疑:“佛教中提倡因果不虚,可是我不存在了,跟石女的儿子没有差别,那么由谁来承受业报?因果岂不是失坏了吗?”

  不相信因果的有几种人,一是学过宗派的有些外道徒,通过理论驳斥因果存在;二是没有学过宗派的有些世间人,因为受过不同的教育,认为这辈子完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即生中得过且过,活一天算一天,根本不怕造杀生、偷盗等恶业。这两种人都属于断见派。麦彭仁波切说过,虽然同属外道,但断见派不如常见派好,因为常见派承认“我”是存在的,来世也存在,解脱也存在,所以行为上有一定约束;而顺世外道(现世美)等断见派认为人死后灵魂消于虚空,“不许后世,无恶不作”,这是最可怕、最低劣、最危险的见解。

  2、丑一、相同辩论:作者受者异,报时作者亡。汝我若共许,诤此有何义?

  中观宗以同等理破斥:作者和受者是异体的,受果报时作者已灭,这个道理你们也承许。既然是你我两宗共许的观点,争论它又有什么意义呢?

  外道和有实宗都承认,造业者和受报者并非一体。当然佛教肯定承认,但外道承不承认呢?个别外道亲自承认,个别外道不得不承认。因为造业者杀生、偷盗、造五无间罪,来世定会在地狱甚至无间地狱感受果报,如果说人间的蕴聚和地狱里的蕴聚是一体,那在人间造恶业时也应同时感受地狱果报,或者在感受地狱果报时,同时也应在人间造业,有很多诸如此类的过失。

  即便是世间人,也不会把作者和受者认为一体。比如一个中国人30岁时杀了人,之后逃到美国避难,国籍也变成美国人,10年后他的罪行被发现,被关在监狱里。表面上看他前后是一个人,但若详加观察,这两个人并非一体。如果认为是一体,40岁被判刑的人就变成30岁了,而且正在杀人,因为是一体之故。

  佛教中也认为作者和受者不相同,经云:“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后世果,今生作者是。”若想知道前世造了什么业,看看今生的感受就可以;若想知道后世会如何,看看今生的行为就可以,可见,前世的作者与后世的受者是分开的。

  3、丑二、遮破辩答:因时见有果,此见不可能。

  对方认为:“现世现报的顺现法受业,即生中造业,即生就能感果,因此造业者和受报者可以是一体的。”

  破曰:虽然是有现世现报,比如在殊胜对境(如僧众)前以强烈的意乐作供养,未死之前即可感受这个果报,但作者和受者仍不是一体。不然,你在造业的时候,就应该感受果报了,但这是不可能的。如果说因时即有果,那父亲和儿子可以同时出生,种子和苗芽也可以同时现前,这样一来,因果规律就被打破了。

  4、丑三、遣除违教:依一相续故,佛说作者受

  对方辩驳道:“佛在《百业经》中说:‘诸比丘,众生所作之业,不会成熟于外境的地、水、火、风上,只会成熟在自己的蕴、界、处上。’很多佛经中都讲了造业者感受果报的道理,如果说‘我’不存在,怎么会自作自受呢?因此,你们声称‘我’不存在违背释迦牟尼佛的教言。”

  我们从小到老乃至死亡,身体可以说是一个相续;从被无明迷惑的凡夫到成就佛果之间,虽然在六道中流转无数,但心也是一个相续,就像念珠一样不断。这样的相续可假立为“我”,在名言中作为因果的所依,因此,胜义中没有因果并不等于名言中也没有。万法在胜义中是空性,无有任何实质,而在名言中,因果绝对是不欺惑的。如果能通达这一道理,即可了达释迦牟尼佛的殊胜教理,

  5、过去未来心,俱无故非我。今心若是我,彼灭则我亡。

  相续非实有,通过意义和比喻两方面阐述,此颂是讲意义:众生流转轮回的相续,是否像外道所说是一种实有呢?并非如此。假如是实有存在,这种相续不可能在身体上,而应安立于内心,然而通过中观的观察方法来破析,心的实有根本不成立。

  怎么不成立呢?因为过去心已灭尽,未来心还没有产生,它们都无有实体。既然未来心和过去心不是我,那么现在心是我吗?世人常说“活在当下”,认为现在是存在的,但这种说法也不合理。因为现在心可分为一秒一秒,一秒中又有许多细微的时间,刹那刹那在生灭,假如现在心是我,当它刹那消逝时,我岂不是也荡然无存了?如果是这样,那任何人都没有我了。

  相续非实的道理,本论第八品中也讲过:“相续与蕴聚,假名如军鬘。”相续、蕴聚全是假名,就像军队或念珠一样。圣天论师也说:“于相续假法,恶见谓真常。”相续其实是一种假法,但恶见者将之执为真实存在,认为从小到老都是一体的。可是若仔细观察,一相续可分为众多刹那,每一刹那又有不同自相,将不同自相的法执为一相续,是不合乎道理的。《入中论》云:“如依慈氏近密法,由是他故非一续,所有自相各异法,是一相续不应理。”慈氏、近密二人是他体法,绝对不是一个相续,若认为他们是一个相续,这是极不应理的。

  佛教虽承认因果的所依是我,但我只是一个假的相续,真正去观察,根本得不到。在真正的实相中,一切万法皆空,而空性中又有缘起显现。之所以称为空性,因为显现的缘故;之所以叫缘起,因为在显现的当下本体即空,故而显现与空性是双运的,万法不会因为是空性就不存在。

  那么,善恶果报是如何成立的呢?在众生的虚妄分别念前成立,只要这种虚妄分别念不灭,轮回也有、痛苦也有、快乐也有、地狱也有、天界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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