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释显句论4-2观去来之飞飞浮想
一、小私飞飞浮想之口语
(四、以去法不存在,破:去者存在,所以去存在)
(他宗观点4)对此,其他宗又提出观点:即使是这样的话,人们说“天赐去”,这时的去者是天赐,他的去是存在的、看得到的。所以,去是存在的,因为去的所依,即去者天赐,是存在的。
自宗中观反驳说:如果去者存在的话,那确实存在去;但是去者并不存在,为什么呢?
若离于去者,去法不可得,
以无去法故,何得有去者?
如果没有去者的话,由于去的所依不存在,那么去法就是不存在的,这一点已经解释完毕了。
如果没有去者的话,那就不会有去法了;如果没有去法的话,又怎么会有无因产生的去者呢?因此没有去者,去者并不存在。
(五、以三去者不存在,破:去法存在,所以去存在)
(他宗观点5)对此,其他宗的人说:去法是有的,就是因为有了去法,才说有去的。这里的去者就是指有去法的人由于有了去法、才有去。假设无有去法的话,就不会说:没有去法的天赐去了。如同没有拐杖,就不会说有拄拐杖者一样。
自宗中观反驳说:假设你们所谓的去法是存在的,那么就有去,但是这个去法并不存在,因为什么呢?
去者则不去,不去者不去,
离去不去者,无第三去者。
如果这里的能去是去者的话,那他是没有去法的,为什么呢?用下面的三个方面来说明这一点。
第一、如果这个能去的人,是去者的话,那他是没有去法的。因为只有一个去的行为,这个行为已经与去者观待了,就不能再与去法观待了。所以这个去者就没有去法了。
第二、离开了去法的人,也没有去法。因为去法,是指具有去的行为。所以,如果不是有去行为的人,那如何去呢?不能去的。
第三、如果一定有去法的话,那就应该不是这个去法的去者,也不是离开了这个去法的非去者,而是与这两者不同的第三者的去法了。但是事实不是这样的,所谓的去法,怎么会有除了去者、非去者以外的第三者呢?没有的,所以去法是不存在的。
二、译者正儿八经之译文
月称著论,索为译师,《中论释·显句论》之第二观去来品释:
对此,他宗又说:即使这样,但说“天赐去”这里去者天赐去是可得的。所以,去是存在的,因为去之所依去者存在。
驳:假设去的所依去者存在,那就成了如此,可是去者并不存在。为什么呢?
若离于去者,去法不可得,
以无去法故,何得有去者?
无有去者即所依不存在,那么去法就不存在,这一点已解释完毕。假设无有去者,那就不会有去法,如果没有去法,又怎么会有无因的去者呢?因此无有去。
对此,他宗说:去法是有的,因为就是由有了去法才说有去的。这里去者就是指有去法的人,由于有了去法也才有去。假设无有去法,就不会说没有去法的天赐去。如同无有拐杖就不会说拄拐杖者一样。
驳:假设这个所谓的去存在,那就有去,实际它并不存在,因为:
去者则不去,不去者不去,
离去不去者,无第三去者。
如果这里能去是去者,那他不去。为何不去呢?下面三颂将说明这一点。
非去者也不去,所谓不去者是指离开了去的所作行为者,“去”这个词是用于具有去的所作行为,为此,假设不是去者,那如何去呢?如果说去,就不是这个去的去者,是与这两者不同他体者去。
可事实并非如此,所谓的“去”,怎么会有除了去者非去者以外的第三者呢?所以去并不存在。
三、译本对比
《中论》的颂词,“若离于去者,去法不可得,以无去法故,何得有去者?去者则不去,不去者不去,离去不去者,无第三去者。”索译本与鸠译本(《中论》,大正藏 No. 1564,龙树菩萨造,梵志青目释,姚秦 鸠摩罗什译)是一样的。
也就是说,索译本沿用了鸠译本的译法。
四、专职索教师广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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