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释显句论第三观六情品(合集)
中论= 甲一、首义+甲二、论义+甲三、末义
甲二、论义=乙一、宣说见解而顶礼+乙二、抉择宣说中观之见+乙三、忆念恩德而顶礼。
乙二、抉择宣说中观之见=丙一、宣说缘起特法+丙二、宣说缘起空性+丙三、证悟缘起之功德。
丙一、宣说缘起特法=丁一、宣说主要特法+丁二、宣说其他特法+丁三、断除太过。
丁二、宣说其他特法=戊一、抉择法我空性+戊二、抉择人我空性+戊三、抉择有实法为空性+戊四、抉择时间为空性+戊五、抉择轮回为空性。
戊一、抉择法我空性=己一、破法我之自性+己二、破法我之能立。
己一、破法我之自性=庚一、破处——第三观六情品+庚二、破蕴+庚三、破界。
眼耳及鼻舌,身意等六情,
此眼等六根,行色等六尘。
是眼则不能,自见其己体,
若不能自见,云何见余物?
火喻则不能,成于眼见法。
去未去去时,已总答是事。
见若未见时,则不名为见,
而言见能见,是事亦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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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不能有见,非见亦不见。
若已破于见,则为破见者。
离见不离见,见者不可得。
以无见者故,何有见可见?
见可见无故,识等四法无。
近取等诸缘,云何当得有?
耳鼻舌身意,声及闻者等,
当知如是义,皆同于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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