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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量理宝藏1品观境3笔记

创建日期:2022-01-26

  逻辑学-量理宝藏1品观境3笔记

  1、提纲

  量理宝藏=甲一、入论分支+甲二、真实论义+甲三、造论究竟之事宜。

  甲二、真实论义=乙一、从总反体抉择所知+乙二、决定能知量之自性。

  乙一、从总反体抉择所知=丙一、所知境+丙二、能知识+丙三、彼识知境之方式。

  丙一、所知境=丁一、法相(11)+丁二、分类

  丁二、分类=戊一、破他宗+戊二、立自宗+戊三、遣诤。

  戊一、破他宗=己一、宣说对方观点(14)+己二、释说破彼观点

  己二、释说破彼观点=庚一、有境识应成不错乱之过(16)+庚二、对境应成可见之过(17)

  11、甲二乙一丙一丁一、法相;

  境之法相识所知,

  14、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己一、宣说对方观点;

  设若声称义共相,无现二者皆为境。

  16、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己二庚一、有境识应成不错乱之过;

  则违取彼二识误。

  若谓境有然如绳,执著为蛇本错乱。执杂境有故未错,由境无故执蛇谬。

  17、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己二庚二、对境应成可见之过。

  设若二种显现境,除识之外异体有,处可见位之他人,亦应亲睹如瓶等。

  若谓虽皆为外境,然如不见躯体内,错乱二相恒联己,是故他者不得知。

  内身非为可见境,是故自己亦不见。

  2、现在是《量理宝藏论》第一品观境,其中境是对境的意思。凡是因明当中分析对境、心识的这些道理,在我们学习佛法的过程当中是不可缺少的。

  3、因明学说实际上来源于佛经,因明学的来源肯定是佛教。

  据有关历史记载,因明逻辑推理学在迦叶佛的教法当中早已存在。吾等大师释迦牟尼佛在教典《解深密经》里面专门宣说了四种理,即以前讲过的作用理、观待理、证成理、法尔理等四种理。佛陀在《十地经》当中,也宣讲了比量,如以水鸟存在了知水的存在,以烟了知火的存在,以菩萨外面的相了知菩萨内在的证悟等等;还有通过比喻的形式来宣说比量。在佛经中,佛陀也告诉过诸比丘:了知色法应以眼识与意识。意思是了知色法,应以眼识来了知,以意识来了知,如是在经典当中已明确宣说了现量。

  所谓的因明学,虽然并没有一部专门的佛经对其进行论述,但是在佛经当中,因明中的现量、比量以及瑜伽现量等重要理论都有阐述。因此,全知麦彭仁波切在《释量论大疏》当中,引用了有关经典作依据来证明,因明学的来源肯定是佛教。

  4、萨迦班智达为什么要造《量理宝藏论》这部殊胜的论典呢?

  在结文处我们就会看到,他主要是为了推翻外道的各种歪理邪说;同时也推翻我们内教当中,一些声闻的不了义观点;以及大乘中,尚未如理如实了知陈那、法称二位理自在究竟密意的一些论师的观点。

  5、学习《量理宝藏论》有什么样的必要呢?

  第一个必要是我们以后遇到外道,我们可以站在公正的立场,如理如实地予以驳斥,从而轻而易举地推翻别人如山王般的邪见,这是我们学习因明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们现在学习因明和中观,以正理的途径获得正见和定解,这是非常有必要的。

  当然在学习的过程当中,所学的内容,不一定都是与修行有关的。从历代的高僧大德们的传记来看,有些人根本没有学过因明,只是依靠一些传承上师的窍诀,就获得了开悟。但如果还没有达到这种境界,跟其他人接触的时候,自相续当中的杂念、分别念不断涌现,那么对这种人来讲,应该说学习因明是非常有必要的。当然学习一两堂因明课,你的相续不会像天亮了一样,马上开悟,什么都清楚了;但是,你相续当中的正见会越来越明显,黑暗的邪见、分别念会逐渐隐没,因明有如是的作用。

  6、因明就像《俱舍论》一样,基本上讲的是名言法。

  本论是以佛教的观点,确立对外境、心识怎么判断,这方面的理论和逻辑性相当强,一般人根本没办法推翻。

  7、所谓法相,指无有相违、不遍、过遍等过失的真实定义。

  8、丁一、法相:境之法相识所知,

  首先讲外境的法相,即外境是什么;然后讲了知外境的识,即有境是什么,以什么样的有境了知什么样的外境等等。

  那外境的法相是什么呢?外境的法相,指无论分别识、无分别识,正确识、错乱识,所有识的对境就是外境,也即外境是识的对境。

  对众生来讲,安立对境,有些是以眼识、耳识、鼻识等五根识而安立的,有些是以意识而安立的;有些是以错乱识而安立的,有些是以正确识而安立的,所以对境必须通过识来安立。

  除了识的对境以外,根本不会再有其他的对境,因此这样定义对境的法相是非常准确的。

  9、外境在因明当中分为四种:所取境、耽著境、显现境和照了境。

  9、1什么叫做所取境呢?

  识以直接的方式来缘取外面具有自相的对境,此自相的对境即为所取境。

  所取境从根的方面分为五根的对境,从外境方面分为色声香味触五种对境。所取境大家应该记住,就是以直接、自相这两个重要的方式来了知。

  9、2所谓耽著境

  就是以间接的方式来耽著某种事物而取的境。意思是以间接的方式取境,并不像眼睛见到色法那样直接取境,而是以分别念来取境。它主要是比量的对境,比量的对境全部叫耽著境。

  9、3所谓显现境,

  它是以有相、无相的方式而取的境,即以有行相和无行相的方式来趋入对境的。

  有相就是总相分别,如经堂里的这根柱子是无常的,我执著“柱子无常”的这种概念的总相,这就是显现境;

  无相就是迷乱根识前显现的错误对境,比如我们挤眼睛时,看见虚空中有两个月亮,这二月的显现也是显现境。

  另外,我们自证的对境,自己内心当中了然明现的这种境,也叫做显现境

  总之,正确的对境和错误的对境,都包括在显现境当中

  9、4所谓照了境,

  它是不欺惑有境的一种对境。

  如我听到外面水的声音,循声去找肯定能得到水,外境不欺惑心识,我肯定能找得到它。不管是自相的法,还是总相的法,只要是不欺惑心识的对境,都叫做照了境。真实现量和比量的对境,全部可以包括在照了境中。

  9、5我只是概括性地介绍一下这四境的差别:

  例如经堂的柱子,在眼前显现的缘故,可以作为显现境;眼识看见柱子,并能依此得到它,因为不欺惑眼识之故,这个境叫做照了境;别人说这里有柱子,听到他的话,耽著它为对境而去取柱子,叫做耽著境;眼睛已经现量见到它,这个就是所取境。所以,一个对境可以从有境不同的角度,而安立为四种对境。

  因明术语都是专用的,大家记住了这些名词,以后在任何经论中出现这些因明术语的时候,马上就会了知它的意义。

  10、义总相和本无见有

  什么叫义总相呢?不同的地方、时间、形相的事物,全部以分别念综合起来执著,也就是思维结构当中出现一种总的概念,这叫做义总相。比如别人说“柱子”,当听到这个话的时候,你马上就有一种概念,脑海中浮现出一种形相,这就是义总相。

  什么叫做本无见有?指本来不存在的事物,在外境当中显现。比如挤眼睛的时候,本来是一个月亮,但却出现两个月亮;或者有胆病的人,本来是白色的海螺,却看成了黄色的海螺;或者有眼病的人,在虚空当中看见一些密密麻麻的毛发等,这些都是本无见有。

  11、戊一(破他宗)己一、宣说对方观点:设若声称义共相,无现二者皆为境

  本颂宣说的是对方观点。“设若”就是假设的意思;“声称”是说的意思;后面的颂词是指藏地一些因明前派的论师,如夏瓦秋桑等人的观点,他们承认义共相和无现(本无见有),这两者是实有的所取境。

  因明前派的论师认为,义总相和本无见有是实有的所取境。这两个对境是实有的所取境,有自相的一个事物在外境中存在。

  一听到对方的观点,心里就不舒服:不是吧?肯定不是这样的!毛发和二月怎么会有自相呢?这两者肯定不是真实的所取境,承认这样的所取境,那肯定不合理。

  12、己二(释说破彼观点)庚一、有境识应成不错乱之过:则违取彼二识误

  萨迦班智达说:如果眼识的对境(本无见有如二月)和意识的对境(义总相)真实存在,那么取他们的眼识和意识不应该是错乱的识。为什么呢?

  因为这两个对境,是以真实所取境的方式存在的,即完全实有,如果这样,那么这两者就绝非虚假之境。

  比如说我们前面放一个瓶子或柱子,它是真实所取境,我也看得到,你也看得到,确实是真实存在的;同样,意识当中执著外面的柱子,这种概念、总相,如果是真实的,那取它的识也应该真实存在,不应该变成虚假的。因为事物若真实存在,则取它的识也绝不会错乱,所以见到二月的眼识或思维义总相的意识,就不应该是错乱的。

  13、对方在颂词中如是回辩:若谓境有然如绳,执著为蛇本错乱。

  因明前派的论师反驳:本无见有和义总相,是以所取境的方式存在,但执著它的眼识或意识是错乱的而已,这二者之间并没有什么矛盾之处。

  比如黄昏的时候,看见地上有花色的绳索,人们误认为它是毒蛇,花绳本来在地上真实存在,但以迷乱因缘而使眼识错乱,将其执为毒蛇。所以,本无见有和义总相虽然是一个实有的外境,但也会出现有境识是错乱的现象,就像见花绳成毒蛇一样。这一点,人们往往会觉得确实如此,对方就是以这样的理由来回辩。

  14、萨迦班智达进一步驳斥他们的观点:执杂境有故未错,由境无故执蛇谬。

  萨迦班智达说:花色的绳子这个对境确实是存在的,执著杂色的有境也是存在的,这一点根本没有错,我们也没有说它错;但是执著毒蛇的有境是错的,对境毒蛇也是错的。为什么呢?

  对境上面到底有没有一条毒蛇呢?根本没有,因此对境是错误的;若对境错误,则能执的有境也不可能正确,即这两者都是错谬的。

  所以,执著的毒蛇对境,并不是真实的所取境。如果毒蛇是真实的所取境,那么正如你们所说,意识的义总相和本无见有的二月显现就是真实存在的,而仅是执著它的有境错误,这样说也是有道理的。但是这根本说不通,为什么呢?因为对境上根本没有毒蛇,而你去执著有一条毒蛇,则外境错,有境也错;但若执著花绳,外境没错,有境也没有错。

  15、在这里为什么突然出现这样一个辩论呢?

  这是由于因明前派将四种对境当中的义总相和二月,执为实有的对境,这是他们最大的错误。所以,萨迦班智达在论典的开端,就遮破了他们的这种观点。

  当然,萨迦班智达也承认,这二者是显现的对境,但是根本不承认它们实有,即除了意识以外有一个实有的对境存在,这一点是不承认的。

  那么它们到底是不是对境呢?应该是对境,因为我们确实可以看见二月,总相也能想得出来;并且,陈那论师在《集量论》中也讲到,所谓的境有两种,第一是总相,第二是自相。

  从缘取方式的角度来讲,境应该有两种:一个是总相、一个是自相。陈那论师也承认总相是一个外境,但不承许它是实有的所取境。因为所取境的这种对境,必须是有自相的、实有的事物。而像无而现的二月、总相这样的境,根本不可能有所谓的自相。

  16、庚二、对境应成可见之过:设若二种显现境,除识之外异体有,处可见位之他人,亦应亲睹如瓶等。

  萨迦班智达开始站在另一个侧面来驳斥:如果按照你们因明前派所承认的那样,义总相和本无见有的二月,这两种显现境除了意识以外,还能以异体的方式真实存在,那么你们旁边的一些人也应该能看得见,就像瓶子一样。可以明显看出,在此萨迦班智达自己也承认这两种是显现境,差别在于不承许它们实有。

  17、如果说这二种显现境,在意识之外以真实有自相的方式存在,那么你旁边的一些人观看,也应该能够看见,就像你面前的瓶子一样。

  按对方观点,如果说某人的分别念当中出现一个瓶子的概念时,那么坐在旁边的另外一个人,他心里面也能想起这个瓶子,也应该有这个概念,因为这是一个具有自相对境的缘故。

  具有自相的对境,就像是前面的柱子一样,两个人坐在这里,都能看得见。但是,我心里面想的布达拉宫这一总相,旁边人的心中是不能显现的,因为它没有自相的缘故,这只不过是自己记忆里面的一种影像而已;或者眼根有毛病的人看见毛发、二月时,旁边眼根正常的人是根本看不见的。但如果像因明前派所说的那样,毛发和二月是真实有自相的存在,那么旁边的人为什么看不见呢?

  总而言之,你们所说的义总相和本无见有的二月,并不是自相的存在,因为自相存在是除了识以外的一种本体的存在。就凭这一点,足以说明你们的观点是错误的。

  18、因明前派辩驳道:若谓虽皆为外境,然如不见躯体内,错乱二相恒联己,是故他者不得知。

  因明前派辩驳道:虽然义总相和本无见有的二月,这两种外境是真实自相存在的,但是其他人不一定能看得到。为什么呢?因为不是其他人的对境之故,就像我们自己身体里面的心脏、肝脏等等,与自己紧紧连在一起,而别人却看不见一样;同样的道理,义总相如柱子的影像,无现如虚空中的毛发、二月等,也是紧紧地连在自己的心识或眼识当中,所以其他人看不到。因明前派以这个比喻进行回辩。

  19、萨迦班智达对他们进行驳斥:内身非为可见境,是故自己亦不见。

  萨迦班智达说:这种比喻根本不合理!为什么呢?自己身体的内脏,不要说别人,连自己的对境都不是,自己也不可能见到自己的内脏。这个比喻在这里用得根本不恰当,也就是说不能作同喻。

  量理宝藏科判整理

  8、甲二(真实论义)分二:

  9、甲二乙一(从总反体抉择所知)分三:

  10、甲二乙一丙一(所知境)分二:

  11、甲二乙一丙一丁一、法相;(第3课)

  境之法相识所知,

  12、甲二乙一丙一丁二(分类)分三:

  13、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破他宗)分二:

  14、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己一、宣说对方观点;(第3课)

  设若声称义共相,无现二者皆为境。

  15、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己二(释说破彼观点)分二:

  16、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己二庚一、有境识应成不错乱之过;(第3课)

  则违取彼二识误。

  若谓境有然如绳,执著为蛇本错乱。

  执杂境有故未错,由境无故执蛇谬。

  17、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己二庚二、对境应成可见之过。(第3课)

  设若二种显现境,除识之外异体有,

  处可见位之他人,亦应亲睹如瓶等。

  若谓虽皆为外境,然如不见躯体内,

  错乱二相恒联己,是故他者不得知。

  内身非为可见境,是故自己亦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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