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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量理宝藏11品观他利比量79笔记

创建日期:2022-05-12

  逻辑学-量理宝藏11品观他利比量79笔记

  1、提纲

  量理宝藏=甲一、入论分支+甲二、真实论义+甲三、造论究竟之事宜。

  甲二、真实论义=乙一、从总反体抉择所知(1-7品)+乙二、决定能知量之自性。

  乙二、决定能知量之自性=丙一、法相之安立(8品)+丙二、抉择各自事相之义。

  丙二、抉择各自事相之义=丁一、现量(9品)+丁二、比量。

  丁二、比量=戊一、自利比量(10品)+戊二、他利比量

  戊二、他利比量=己一、他利比量之法相(628)+己二、补特伽罗之安立+己三、辩论语言之分类。

  己二、补特伽罗之安立=庚一、各自之法相(630)+庚二、胜负之安立(631)+庚三、见证者如何建立之理

  庚三、见证者如何建立之理=辛一、总说制服与摄受之理(633)+辛二、分别抉择负处

  辛二、分别抉择负处=壬一、宣说合理观点(635)+壬二、遮破错误观点

  壬二、遮破错误观点=癸一、破雪域派观点(637)+癸二、破足目派观点(638)

  628、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一、他利比量之法相;

  他利比量自所见,于他宣说之语言。

  630、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一、各自之法相;

  立论敌论见证者,次第立破与裁决

  631、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二、胜负之安立;

  辩论双方以功过,实施制服及摄受。如是而说有胜负,非尔无二论中说。

  妄言谄诳虽制服,不许彼者有胜负

  633、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辛一、总说制服与摄受之理;

  世许夺施制服摄,取舍宗派则承许,正士折服及受持。

  635、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辛二壬一、宣说合理观点;

  负处双方共有四,乃知理者之意趣。

  637、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辛二壬二癸一、破雪域派观点;

  立论三二共六过,敌论三二亦有六,见证有三皆有一,雪域派师许十六。

  若是负处前含摄,非尔非为所制服,于见证者无负处,竭力而为太过分。

  638、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辛二壬二癸二、破足目派观点。

  坏宗异宗相违宗,舍宗异因及异义,不可解义与无义,缺义重言不至时,

  缺减增加不能诵,不知以及不能难,认许他难与避遁,忽视应可责难处,

  责难不可责难处,离宗义及相似因,即是足目本师说,二十二种之负处。

  于彼具德法称师,说彼部分非负处,若是负处可归二。

  2、己一、他利比量之法相:他利比量自所见,于他宣说之语言

  所谓的他利比量实际上是立论者将自己的见解、自己觉知的意义,通过推理的方式在对方面前进行宣说的一种语言。

  3、他利比量不是真正的量

  他利比量不是真正的量,在比量当中真正的量就是自利比量。因为他利比量是我们将自己的见解告诉别人的一种推理的语言。语言毕竟是一种声音,这种声音并不是意识。所谓的量必须是一种无有欺惑的识,所以比量应该安立在见解和意识上面,而不应该建立在外面的声音等无情物上面。这样一来,他利比量不成为真正的量。

  4、既然不成为真正的量,为什么还说他利比量是正量呢?

  这是以因果之间的取名方式而安立的。因为我们通过他利比量来推断的时候,别人的相续当中会由此生起无欺的意识,所以果的名称安立在因上面。因为依靠因(自己的语言)可以在别人的相续中建立无误的推理。

  比如说“山上应该有火,有烟之故”,通过我们的语言,别人的相续中生起了有火的意识。我们给别人宣说的时候,虽然这是一种语言,但通过这种语言使别人的相续当中生起正念,因此也属于一种正量。

  5、己二(补特伽罗之安立)分三:一、各自之法相;二、胜负之安立;三、见证者如何建立之理。

  这里讲辩论的时候涉及三种人物———立论者、敌论者还有见证者。

  6、庚一、各自之法相:立论敌论见证者,次第立破与裁决。

  立论者是说出能立者,也就是说建立自己观点者叫做立论者。

  敌论者就是遮破对方观点者。比如别人说声音是常有的,敌论者对他辩论,辩论过程中把别人承认的声音常有的观点推翻,间接建立声音是无常的,这样的人叫做敌论者。

  所谓见证者就是在两者之间没办法分判胜负的时候,通过正确的途径加以分析然后辨别胜负,这叫做见证者。

  一般在正规的因明辩论场合中,这三者都具足。一般来讲,毕竟你是立论者,你建立自己的观点就够了,不要太啰唆了。敌论者的话,你不用建立自己的观点,你应该遮破立论者的观点。敌论者和立论者之间应该有这么一个关系:一个是遮破为主,一个是建立为主。

  7、庚二、胜负之安立;辩论双方以功过,实施制服及摄受。如是而说有胜负,非尔无二论中说。

  立论者和敌论者双方在辩论的过程当中对不同的观点进行分析,此时,立论者建立自己正确合理的观点,敌论者对他说过失、反驳他的观点。如果立论者的观点不正确、不合理的话,敌论者通过反驳来进行制服,最后立论者心服口服、不得不承认的时候,可以予以摄受。

  如果对方说了一些功德,但敌论者没能反驳(没有智慧反驳或没有能力反驳),或者虽然进行了反驳,但是因为自己的教理不足够、不丰富,最后没办法真实反驳的话,那就没有胜负,也可以说互相没有说出过失;或者在辩论的过程当中互相争执不息,这就是辩论没有圆满。

  辩论毕竟应该先有一些不同的观点,中间进行辩论,最后一胜一负,这才是比较合理的。

  8、妄言谄诳虽制服,不许彼者有胜负

  如果敌论者通过说一些妄言或者以其他狡诈的方式进行制服,这会不会成为自宗的胜利呢?这一点是不合理的。

  9、辛一、总说制服与摄受之理:世许夺施制服摄,取舍宗派则承许,正士折服及受持。

  制服:一般世间所谓的制服以及摄受的概念是这样的:比如说我抢夺别人的财产,剥夺他的地位、权力等等,这样做的话,我们说这个人已经被制服了、被降伏了。因为我们剥夺了他的财产、地位、名声……他什么都已经被剥夺完了,这就是所谓的制服,世间人经常有这样的说法。

  摄受:如果我们将地位、财产以及其他的待遇赐给别人,人们认为这就是摄受。

  不管是国王还是世间任何一个人,制服和摄受的概念就是这样的。

  但是在因明的辩论场合当中,在取舍宗派的原则上,谁在真正的正理面前说不过去,那么这个人已经失败了;谁讲得非常圆满、有理有据,他的所有道理都讲得头头是道,这个人就已经获得胜利了。

  佛教的胜利完全是建立在道理上,双方通过对话,自宗完全有合理的理由的时候,对方也不得不承认,这就是胜利;佛教所谓的失败是在道理上说不过去,逻辑上过不了关,最后不得不承认自己失败,这就叫做失败。这里正士(智者)的胜利和失败,并不是建立在对权力或者地位的争夺上。

  10、辛二(分别抉择负处)壬一、宣说合理观点:负处双方共有四,乃知理者之意趣。

  负处:是指失败的地方或者说不合理之处。如果在辩论过程中有负处,那见证者必须要判决:你是不合理的,你已经失败了。失败的地方只有四种:双方各有两种,总共四种,敌论者和立论者的所有过失都包括在这四种过失里面。

  失败=立论者+敌论者=立论者(不说能立+说非能立)+敌论者(不说过失+说非过失)

  10、1讲对方负处=一个是不说能立、不说依据;一个是说非能立,不是真正的依据

  首先从立论者的角度来讲,有不说能立和说非能立两种过失。因为立论者需要建立他自己的观点,如果他没有说自己的能立,比如声音是常有,为什么是常有呢?他根本不讲任何依据,那这就是立论者的一种过失。

  其次是说非能立,比如“声音是无常,因为它是柱子的缘故”,如果他这样说,就是说非能立,因为这并不是真正的依据。他说了一些非常不合理的依据,这是立论者的一种过失。

  10、2敌论者=不说过失+说非过失

  第一种是不说过失,如对方立论者说“声音是常有的,因为它是非所作之故”,作为敌论者,他必须通过自己的智慧进行分析并遮破别人的观点,也就是说必须要说过失,但在这个时候他一句话都不说,可见这并没有敌论者的法相。那算不算敌论者呢?肯定不能算。不说过失是不合理的。

  第二种是说非过失,也就是说一些与它无关的语言。本来对方承认“声音是常有的,如虚空的缘故”,而我们却对他说:你是不是说牦牛是常有还是无常?这里辩论的主题是声音到底常不常有,这个时候我们却说一些不符合实际道理的无关紧要的语言,那这就是说非过,也就是说讲了很多不是过失的语言。这是敌论者的两种过失。

  11、癸一、破雪域派观点:立论三二共六过,敌论三二亦有六,见证有三皆有一,雪域派师许十六。

  立论者有六种过失,三种加三种,共六种。敌论者也是二三得六,有六种过失。见证者有三种过失。这样的话就有十五种过失。再加上立论者、敌论者、见证者三者都具有的一种过失,总共有十六种过失。这十六种过失是藏地因明前派———雪域派的论师共同承认的。

  16=立论者6*敌论者6*见证者3+三者1

  11、1立论者问问题方面:问而不答

  立论者建立声音是常有,敌论者问:你所承认的声音是暂时常有还是究竟常有?遇到这些问题的时候,他就根本不回答,这是立论者的一个过失。

  11、2立论者问问题方面:未问而答

  立论者建立声音是无常这个观点的时候,敌论者没有问牦牛常不常有,立论者反而以没有问的问题对敌论者进行回答,这是不合理的。

  11、3立论者问问题方面:说敌论者的过失

  在这个场合中立论者只要把握自己就可以了,也就是建立自己的观点就可以了,不需要说别人的过失。

  11、4立论者:不除过失

  本来立论者要遣除对方给他发出的太过,但在应遣除过失期间他不除过失,敌论者明明对他已经发出了太过,并用论式来进行论证,但他却闭口不谈这个过失,好像觉得自己有这种过失一样,这就是在除过期间不除过失的过失。

  11、5立论者:作相似回答的过失

  如果除过失,但以相似的语言来进行回答,根本没有任何依据,这就是作相似回答的过失。

  11、6立论者:答非所问的过失

  本来敌论者根本没有问的问题,你却进行回答,这就是答非所问。

  11、7敌论者提问题:根本没有问

  在问的时候应该对立论者进行询问,但是根本没有问,这是一种过失。

  11、8敌论者提问题:不该问而问

  有些时机还没有成熟,而且有些道理对这场辩论没有任何必要,对这些不该问的东西反而去问,这也是敌论者的过失。

  11、9敌论者提问题:提出一些无关的问题,

  比如对辩论没有意义的问题,或者是上下矛盾的问题。

  11、10敌论者说太过:该说过失的时候不说过失

  11、11敌论者说太过:说一些相似的过失

  11、12敌论者说太过:说不符合实际场合的过失

  11、13见证者:不加辨别

  本来见证者坐在那里必须要加辨别,但是他不辨别,这是一种过失。

  11、14见证者:颠倒辨别。

  下面两者在辩论的时候,假如其中一个是我的亲人,另一个与我的关系不太好,我就袒护亲人而判对方输,那就不合理。

  11、15见证者:不符合的辨别,

  在这个场合中本来不应该辨别(有些地方他们通过辩论自己可以自然而然得出结论),但是他却给予辨别。他们认为这三种是见证者的过失。

  11、16见证者、敌论者和立论者三者共同具足的过失:心没有专注

  在辩论的过程中这三者都必须专注听受,如果心没有专注,那辩论就不能成功,也就是说心专注是三者共同的要求,但是心没有专注的话,这就是三者共同的一种过失。

  12、分析他们的观点:若是负处前含摄,非尔非为所制服,于见证者无负处,竭力而为太过分。

  你们上面所讲到的这十六种负处大多数可以包括在我们前面所讲的立论者和敌论者的四种过失中。如果不是这样,也就是说不能包括在前面四种里面,那就不应该进行制服,因为这些观点是正确的。

  再说,你们说见证者也有过失,这是不对的。其实见证者不应该有过失,因为那个时候双方对见证者都已经承认了。确定一位见证者的时候,首先要通过商量:这位法师可不可以作见证者?如果双方都承认,这个人才能作为见证者,那他说什么就应该算数,如果对他也进行惩罚,那就不合理。你不应该这样辨别吧!这种辨别是颠倒的,它不符合实际,我们对他还要这样制服,那是非常不合理的。如果法官也要受惩罚,那就不合理。

  13、癸二、破足目派观点:坏宗异宗相违宗,舍宗异因及异义,不可解义与无义,缺义重言不至时,缺减增加不能诵,不知以及不能难,认许他难与避遁,忽视应可责难处,责难不可责难处,离宗义及相似因,即是足目本师说,二十二种之负处。于彼具德法称师,说彼部分非负处,若是负处可归二。

  法称论师说:这二十二种负处里面的一部分并不是负处,如果是负处,上面每一方都有两种过失,那这在双方的四种负处里面可以包括。

  量理宝藏科判整理

  627、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他利比量)分三:

  628、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一、他利比量之法相;(第79课)

  他利比量自所见,于他宣说之语言。

  629、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补特伽罗之安立)分三:

  630、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一、各自之法相;(第79课)

  立论敌论见证者,次第立破与裁决。

  631、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二、胜负之安立;(第79课)

  辩论双方以功过,实施制服及摄受。

  如是而说有胜负,非尔无二论中说。

  妄言谄诳虽制服,不许彼者有胜负。

  632、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见证者如何建立之理)分二:

  633、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辛一、总说制服与摄受之理;(第79课)

  世许夺施制服摄,取舍宗派则承许,

  正士折服及受持。

  634、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辛二(分别抉择负处)分二:

  635、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辛二壬一、宣说合理观点;(第79课)

  负处双方共有四,乃知理者之意趣。

  636、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辛二壬二(遮破错误观点)分二:

  637、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辛二壬二癸一、破雪域派观点;(第79课)

  立论三二共六过,敌论三二亦有六,

  见证有三皆有一,雪域派师许十六。

  若是负处前含摄,非尔非为所制服,

  于见证者无负处,竭力而为太过分。

  638、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二己二庚三辛二壬二癸二、破足目派观点。(第79课)

  坏宗异宗相违宗,舍宗异因及异义,

  不可解义与无义,缺义重言不至时,

  缺减增加不能诵,不知以及不能难,

  认许他难与避遁,忽视应可责难处,

  责难不可责难处,离宗义及相似因,

  即是足目本师说,二十二种之负处。

  于彼具德法称师,说彼部分非负处,

  若是负处可归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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