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解宝灯论(一问无遮非遮29-38)笔记
1、《定解宝灯论》=甲一、初善首义+甲二、中善论义+甲三、后善末义
甲二、中善论义=乙一、依教理广说+乙二、以殊胜窍诀略说+乙三、宣说造论方式。
乙一、依教理广说=丙一、见解无遮或非遮+丙二、声缘证二无我耶+丙三、入定有无执著相+丙四、观察修或安置修+丙五、二谛何者为主要+丙六、异境何为共所见+丙七、中观有无承认否。
丙一、见解无遮或非遮=丁一、略说+丁二、广说。
丁二、广说=戊一、说明他宗观点不合理+戊二、宣说自宗观点无二双运。
戊一、说明他宗观点不合理=己一、总破他宗观点+己二、别破。
己二、别破=庚一、遮破他宗所许自空+庚二、遮破他宗所许他空。
庚一、遮破他宗所许自空=辛一、所许自空亦成他空(31)+辛二、广说彼理。
辛二、广说彼理=壬一、总说相违(33)+壬二、别说与理证相违+壬三、自许相违(38)
壬二、别说与理证相违=癸一、观察一体异体(35)+癸二、所破不成(36)+癸三、文字纠缠无有实义(37)
31、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所许自空亦成他空;
说柱不以柱子空,法性反以柱子空,空基保留以他空,句与义之二他空。
33、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二壬一、总说相违;
呜呼彼不以彼空,空基不空已留剩,与色以色空教义,以及理证皆相违。
35、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二壬二癸一、观察一体异体;
柱与成实柱二者,一体一遮另亦破,他体虽破非柱实,柱体不空堪观察。
若谓成实未有故,不必分析一异体,虽无实法凡夫前,瓶子执为实有故。
36、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二壬二癸二、所破不成;
不空瓶子之外法,所成实有为何法?汝等了知所破相,实为荒唐可笑处。
自续派论许所破,加成实等之鉴别,然就观察胜义言,加此鉴别有何用?
37、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二壬二癸三、文字纠缠无有实义。
思若空性仅世俗,亦似无有柱子后,担忧咬文嚼字也,如此更成纠缠字。
世俗说柱有即可,为何言彼彼不空?若说此二是一义,其实并非一意义,
所谓柱子已存在,与柱有柱不相同,后者实际已承认,存在能依及所依。
胜义柱子不存在,何言柱以柱不空?世俗言说柱柱子,两次重复文法误。
38、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二壬三、自许相违。
若自不以自身空,自存在时以他空,所破他法若无有,则违所许自不空。
2、辛一、所许自空亦成他空:说柱不以柱子空,法性反以柱子空,空基保留以他空,句与义之二他空。
无遮派的个别人认为:柱子不以柱子空而以其上的实有来空。非遮派的有些大德则认为:法性不空而以柱子等世俗显现法来空。一者是无遮单空,一者是非遮他空,他们皆将本来应该空的空基保留下来,没有空,而以其他法来空,故此二说法均不合理。究其实质,前者已成词句之他空,因所谓的“柱子不以柱子空”仅成一种说词,而真正需要空的法——柱子,已经保留了下来;后者则成了意义上的他空,因其承许法性或如来藏本体不空,它上面的世俗显现法或不净依他起空。
佛经中说:眼以眼空、色以色空,根本没有说柱子本体不空以其他法空、如来藏本体不空以其他法来空。
2、1无遮派认为:柱子不以柱子空而以其上的实有来空。
自宗认为:无遮单空,将本来应该空的空基保留下来,没有空,而以其他法来空,故此说法不合理。无遮单空已成词句之他空,因所谓的“柱子不以柱子空”仅成一种说词,而真正需要空的法——柱子,已经保留了下来。
柱子=本体+X=(本体非空性)+(X非实有)=空性→→柱子是因X而他空,“X非实有”为说词,无这种法
2、2非遮派认为:法性不空而以柱子等世俗显现法来空,是非遮他空。
自宗认为:非遮他空,将本来应该空的空基保留下来,没有空,而以其他法来空,故此说法不合理。非遮他空已成意义上的他空,因其承许法性或如来藏本体不空,它上面的世俗显现法或不净依他起空。
柱子=本体+X=(本体非空性)+(X非实有)=空性→→柱子是因X而他空,“X非实有”为世俗显现法。
3、佛经中有没有“如来藏不空”的说法呢?
有。但佛经中所说的“不空”,是于圣者根本慧定前以远离一切言思的方式存在,并非分别念寻伺的境界,故与此处非遮的不空迥然不同。
4、壬一、总说相违:呜呼彼不以彼空,空基不空已留剩与色以色空教义,以及理证皆相违。
悲悯的语气,因佛经中说万法皆空,但见到有人做出如此承许,真的非常可怜,内心对其生出悲悯之心并发出“呜呼”的叹息。
如此承许有何过失呢?自空派认为“柱子不以柱子空,以其上的实有空”,而他空派认为“法性不空而以有法空”,若按此二说法承许,则应该空的空基保留而成为不空,这样一来,从三个方面来说都有相违的过失:一、与释迦牟尼佛之圣教相违;二、与理证相违;三、与自已所许相违。
4、1与圣教相违:色以色空、色即是空、“色由色空,乃至法由法空”
“柱以柱不空”或“柱之法性不以柱之法性空”,则与“色以色空”之教义明显相违
4、2与理证相违:中观应成派的共同五大因及不共四大因作了抉择,如金刚屑因、离一多因、破有无生因、大缘起因等等,以这些胜义因一一衡量抉择时,从眼等色法到一切智智之间,没有一个本体不空之法。
比如柱子,以破有无生因观察,即可得知柱子从未产生;通过离一多因抉择得出柱子本无自性,如石女儿。因此,一切万法(有法),皆为空性(立宗),远离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之故(因),犹如梦境(比喻)。以此种推理抉择之后可以了知,绝对不存在一个不空之法。
4、3与自己的承认相违:你们一方面承认万法皆空,另一方面却说“柱子以柱子不空”,由此出现了不空之法,如此一来,必定会出现自相矛盾的尴尬局面。
5、癸一、观察一体异体:柱与成实柱二者,一体一遮另亦破,他体虽破非柱实,柱体不空堪观察。
你宗既然承许“柱子本体不空,柱子上面的实有空”,那柱子的本体与柱子上的实有X究竟是一体还是异体呢?
若承许此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无二无别的一体,如此必然导致“遮破一者则另一者也随之遮破”的结局,因为承认二者一体之故。
若承许二者他体亦有过失。虽然遮破了非柱的成实法,但柱子的本体仍然不空,其已经成为胜义量之可堪观察处,柱与柱之成实他体,则必定存在一个经得起胜义观察之法,这法不存在。
柱子=本体+X=(本体非空性)+(X非实有)=空性
如果是一体:柱子本体不空→→柱子上的实有X也不空→→柱子不空实有
如果是他体:(本体非空性)或(X非实有),因为是他体,所以必定有一法实+一法空,而实的法根本经不起胜义观察。
6、若谓成实未有故,不必分析一异体,虽无实法凡夫前,瓶子执为实有故。
对方认为:如此观察没有必要,因所谓的实有是名言中也不存在的一个法,故而不需对其作一体异体的分析。《释量论》的教证说:成实无体故,无需观察一体异体。
自宗认为:实法虽然不存在,但仍旧可以对其进行辩论、分析,比如即使遍寻三千大千世界也无法找到实有之法,但凡夫对万法产生执著,认为一切法都是实有的,因此,你等所谓的实有虽不存在,但对其进行观察无有任何不合理之处。
比如人我与法我,根据《入中论》的七相推理进行观察,在身体的上上下下、里里外外进行寻找,所谓的我即使名言中也不存在,虽不存在,月称论师仍然对我与五蕴作了一体异体的详细观察。
7、癸二、所破不成:不空瓶子之外法,所成实有为何法?汝等了知所破相,实为荒唐可笑处。
你宗在不空的瓶子之外,所成立的实有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法?中观应成派以胜义理分析时,眼等色法乃至一切智智之间的法均抉择为空性,那么,所说不空瓶子以外的成实法是怎样的?
麦彭仁波切于此处用一种嘲笑的语气说:你们现在确实已经找到了所破相,它就如同石女儿子的好朋友一样,这样的所破相是从什么地方找到的?实在荒唐可笑。
8、自续派论许所破,加成实等之鉴别,然就观察胜义言,加此鉴别有何用?
由静命论师、智藏论师、清辨论师等创立的中观自续派,将二谛分开抉择,在观察诸法时加上成实、胜义等鉴别,如胜义中实有法不成立等,但就观察胜义而言,加上此等鉴别又有何用处呢?
9、癸三、文字纠缠无有实义:思若空性仅世俗,亦似无有柱子后,担忧咬文嚼字也,如此更成纠缠字。
对方认为:柱子以柱子本体来空,则名言中的柱子将不复存在,如此即有失毁名言的过失。如果名言中瓶子已经空了,那人们该如何提水?若名言中柱子没有,建筑工人怎么建造房屋?……
由于出现了上述忧虑,他宗于是开始斟酌字眼,并咬文嚼字地说“柱子以柱子不空,柱子上面的实有空”,以此等方式做文字上的纠缠,但你等或许并未发现,如此一来,文字上的过失更加难以避免。
10、世俗说柱有即可,为何言彼彼不空?
自宗认为:如果仅是担心世俗中会有柱子不存在的过失,那你只需直截了当地说“世俗中柱子有,胜义中柱子空”就可以了,为什么一定要说“柱以柱不空”?
11、若说此二是一义,其实并非一意义,
对方认为:“世俗中柱子有”与“柱子不以柱子空”二者的意义毫无二致,完全相同,故说“柱以柱不空”亦未为不可。
“世俗中柱子有”=“柱子不以柱子空”=“柱以柱不空”
12、所谓柱子已存在,与柱有柱不相同,后者实际已承认,存在能依及所依。
所谓的“世俗中柱子存在”,与“柱以柱不空”、“以柱有柱”等说法迥然有别。为什么呢?
“世俗中柱子有”,世俗中有柱子这一点,一般人以根识即可现见,对此何者也不必遮破,释迦牟尼佛也说:万法于名言中存在。
“柱子不以柱子空”=“柱以柱不空”,这种说法,间接已经承认了它们之间存在能依所依的关系,为什么这样说呢?世俗中柱子有,原本以一个“柱子”表示即可,而你们却说“柱以柱有”,这样一来,出现了两个“柱子”,其中一者是能依,一者为所依,这又有何必要呢?实在是多此一举。
13、胜义柱子不存在,何言柱以柱不空?世俗言说柱柱子,两次重复文法误。
此颂从胜义谛和世俗谛两方面进行观察,若于胜义中观察,只需直截了当地说胜义中柱子不存在,因以胜义量观察时,柱子的一点一滴也不存在,远离一切戏论,你们究竟为什么要说柱以柱不空?这种说法实在无有任何必要。
若认为世俗中柱子不能空,故此承许柱以柱不空。既然如此,那你只要说世俗中柱子有,没必要“柱子、柱子”重复两次,这样说既不符合简单的语法,也不相合世俗人们的语言习惯。
麦彭仁波切从词句和意义上均如此遮破的原因是什么呢?一切众生最初产生我和我所的执著时,即是依靠万法本身产生的,无论如何也不能说:产生我执和我所执的因不是柱子,而是除柱子以外的实有。
14、壬三、自许相违:若自不以自身空,自存在时以他空,所破他法若无有,则违所许自不空。
对方认为:自本体不空,于自法存在的同时以他法来空。
自宗认为:破斥的目的,就是要遣除众生相续中的实有执著,而众生对柱子以外的实体是否会出现执著呢?根本不会。就连牦牛也只是对草和水的本体产生执著,见到草就会吃、见到水就会喝,除此以外,它们根本没有执著草、水以外的另一个实体,既然如此,遮破这样一种实体到底有什么用呢?不具任何实义。
对方认为:不是这样,法自己的本体是空的。
自宗认为:如此一来,岂不与你们自宗所许相违了嘛,原本承许“自体不空以他法空”,现在又反过来说“柱子本体空”,很明显地出现了自相矛盾的局面,你们如此反复的究竟密意到底何在?
定解宝灯论科判
29、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己二(别破)分二:
30、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己二庚一(遮破他宗所许自空)分二:
31、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一、所许自空亦成他空;
说柱不以柱子空,法性反以柱子空,
空基保留以他空,句与义之二他空。
32、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二(广说彼理)分三:
33、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二壬一、总说相违;
呜呼彼不以彼空,空基不空已留剩,
与色以色空教义,以及理证皆相违。
34、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二壬二(别说与理证相违)分三:
35、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二壬二癸一、观察一体异体;
柱与成实柱二者,一体一遮另亦破,
他体虽破非柱实,柱体不空堪观察。
若谓成实未有故,不必分析一异体,
虽无实法凡夫前,瓶子执为实有故。
36、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二壬二癸二、所破不成;
不空瓶子之外法,所成实有为何法?
汝等了知所破相,实为荒唐可笑处。
自续派论许所破,加成实等之鉴别,
然就观察胜义言,加此鉴别有何用?
37、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二壬二癸三、文字纠缠无有实义。
思若空性仅世俗,亦似无有柱子后,
担忧咬文嚼字也,如此更成纠缠字。
世俗说柱有即可,为何言彼彼不空?
若说此二是一义,其实并非一意义,
所谓柱子已存在,与柱有柱不相同,
后者实际已承认,存在能依及所依。
胜义柱子不存在,何言柱以柱不空?
世俗言说柱柱子,两次重复文法误。
38、甲二乙一丙一丁二戊一己二庚一辛二壬三、自许相违。
若自不以自身空,自存在时以他空,
所破他法若无有,则违所许自不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