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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解义慧剑3笔记

创建日期:2022-07-10

  逻辑学-解义慧剑3笔记

  1、科判

  解义慧剑=甲一、能说之(1)+甲二、所说之论+甲三、圆满末义。

  甲二、所说之论=乙一、初善造论分支+乙二、中善所造之义+乙三、末善结尾之义。

  乙二、中善所造之义=丙一、宣说所量之二谛(7)+丙二、宣说能量之二理+丙三、宣说如此衡量之果。

  丙二、宣说能量之二理=丁一、略说二理(9)+丁二、以四理广说

  丁二、以四理广说=戊一、能量四理+戊二、宣说彼之作用四法依+戊三、宣说八辩才之果。

  戊一、能量四理=己一、说前三理+己二、说证成理。

  己一、说前三理=庚一、总说缘起显现(13)+庚二、别说彼之因果体三理+庚三、随同三理而摄义(23)

  庚二、别说彼之因果体三理=辛一、宣说作用理与观待理+辛二、宣说法尔理

  辛二、宣说法尔理=壬一、从显现世俗角度而宣说+壬二、从空性胜义角度而宣说(22)

  己二、说证成理=庚一、略说(25)+庚二、广说

  庚二、广说=辛一、现量证成理+辛二、比量证成理。

  辛一、现量证成理=壬一、总说(28)+壬二、别说+壬三、摄义。

  壬二、别说=癸一、根现量(30)+癸二、意现量(31)+癸三、瑜伽现量+癸四、自证现量。

  22、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一庚二辛二壬二、从空性胜义角度而宣说。

  因果体之法,真实中观察,能生不可得,观待生亦无。虽现各自体,体性本为空,

  三解脱法界,胜义之法尔。

  23、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一庚三、随同三理而摄义。

  作用观待理,有实之法尔,理终归法尔,缘由无所觅。

  25、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略说;

  二谛之法尔,随同而衡量,事势理成故,即是证成理。现相与实相,自体现量显,

  或依现量见,无欺比量他。

  28、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二辛一壬一、总说;

  现量共有四,无误根现量,以及意现量,自证及瑜伽,现彼境自相,是故无分别。

  设若无现量,无因无比量,因生彼灭等,凡现皆不容。若尔彼空等,依于何者知?

  不依名言谛,不得证胜义。

  30、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二辛一壬二癸一、根现量;

  五根所生识,明了受自境,根现量彼无,如盲不觉境

  31、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二辛一壬二癸二、意现量;

  意根所生者,明断内外境,意现量彼无,共知法识无。

  2、名言中的三种理,作用理是依靠因的作用产生果,观待理是果观待因而产生,法尔理则指缘起生诸法皆具不共之法相。在名言中,因能生果,果观待因,一切诸法皆具依各自之本体分别安住的不共法相,这样的道理确实无误存在。

  3、壬二、从空性胜义角度而宣说:因果体之法,真实中观察,能生不可得,观待生亦无。虽现各自体,体性本为空,三解脱法界,胜义之法尔。

  从胜义空性的角度,对因、果、本体三方面作全面观察。

  首先观察因:前面讲依靠种子而产生果,即依靠因的作用产生果,以《入中论》所讲的金刚屑因对因进行观察:因生果是自生、他生还是共生、无因生?自生是不可能的,因为自己产生自己会变成无穷无尽;他生的话,火焰当中也应产生黑暗……通过这四种方式反复观察,就能产生这样的定解:依靠因的作用产生果根本不成立,这样的道理连微尘许也得不到。

  其次观察果:前面讲果是观待因而产生的,现在用《中论》破有无生因来观察:有则不生,有的缘故;无则不生,无的缘故;有无二者以外也不可能以其他方式存在,所以果观待因而产生的道理绝不可能成立

  最后观察本体:用《中观庄严论》所讲的离一多因来观察:一不成立的缘故,多不成立,多不成立的缘故,一不成立,故诸法的本体及所谓的名言法尔根本不成立

  既然因、果、本体皆为空性,那一切万法就不会存在,因为根本不会有不是因、果、本体所摄的法。故世俗中似乎实实在在存在的一切万法,在以胜义量进行观察时,则如虚空一样远离一切戏论,根本找不到它们的踪迹。

  因、果、本体不存在,就是所谓的三解脱:因不存在的缘故是因无相,果不存在则为果无愿,体不存在是体空性。三解脱乃一切诸法的本体,即胜义的法尔,也就是所谓的法界。就像名言法尔火是热性等不可遮破一样,胜义法尔三解脱也丝毫不可否认,因为这是圣者各别自证智慧了悟的行境,也即以现量无误成立的。

  虽然一切诸法皆是空性,但这种空性并不离开大光明,也就是说,一切诸法的本体唯是远离戏论的现空无二的双运法界。其实,这种本体就是万法的法性,它并非由分析或修行之后才重新产生。

  4、对于《解义慧剑》,大家一定要好好背诵,背完了之后还要再再思维。

  5、庚三、随同三理而摄义:作用观待理,有实之法尔,理终归法尔,缘由无所觅。

  因有产生果的作用叫作用理,果依靠因而产生叫观待理,实际上观待理和作用理就是所有有实法的本性。名言中因有产生果的作用,果依靠因而产生,这两者都是自然规律,也就是名言的法尔。因此,前面所讲的两种理——作用理和观待理都可以归在法尔理当中。只要了达了法尔理,就再没有要寻觅的道理了,也没有必要再去寻求。

  比如有人问:“青稞的种子产生青稞的苗芽,青稞的苗芽从青稞种子中产生,这是为什么?”你是不是没有事情做?没有什么可问的,法尔如是!归入法尔理后谁也没办法,所以没必要再去寻觅它的缘由。

  6、己二(说证成理)庚一、略说:二谛之法尔,随同而衡量,事势理成故,即是证成理。

  胜义的法尔,就是远离一切戏论的空性;世俗的法尔,就是诸如火的本体是热性的、水的本体是潮湿的、风的本体是动摇的等名言本性。名言也有两种法尔,一是圣者智慧前净见量所显现的法尔,一是凡夫根识前观现世量所显现的法尔。

  上述世俗和胜义的法尔,如果依靠切合实相的正理来观察,就能无误通达,也就是说,它们以事势理成立。什么是事势理呢?就是完全符合实际的道理,即真正的正理——观察名言量与观察胜义量。在事势理面前,任何人根本说不出与之相反的道理,这叫做“以事势理成立”。比如,用五种抉择胜义的理证进行观察的时候,一切万法的本体完全成立为远离一切戏论的空性,这是谁也没办法否认、推翻的事实,即以事势理成立。这样的事势理,也就是证成理。

  7、现相与实相,自体现量显,或依现量见,无欺比量他。

  “现相”指名言中火的本性是热性等显现,而“现相的实相”就是远离一切戏论的空性,它们两者的自体,以两种途径可以了知:一是现量,一是比量。也就是说,现相和实相依靠现量来了知的也有,依靠比量来了知的也有。

  名言中眼睛看见红色的柱子,这就是现量见到;名言中也有比量来了知的,如以现量见的烟为因,推出山上有火,或者以现量见的所作为因,推出柱子是无常,等等。可见,在名言中由根识亲自见到的现量也能得出结论,有些虽然根识见不到,但是通过比量的推理也可得出结论,有这两种情况。

  胜义的法尔或法性也要通过现量和比量来成立。通过现量怎么成立呢?圣者入于根本慧定的时候,一切万法的本体如理如实地现见,这种远离一切戏论、无有任何执著的本体就是以现量成立。通过比量来推知胜义谛,就像《入中论》和《中观根本慧论》所讲的那样,中观宗用共同和不共同的因来进行推断的时候,完全知道一切万法都是空性。由此可知,现相和实相通过现量和比量完全可以了悟。

  8、辛一(现量证成理)壬一、总说:现量共有四,无误根现量,以及意现量,自证及瑜伽,现彼境自相,是故无分别。

  现量有四种(如果观待所见二谛,能见之现量则有名言现量和胜义现量两种):第一种叫根现量,即不被眼翳或因坐车船等产生的眩晕之类的迷乱因所染,根识直接缘取外境的自相,比如正常的眼睛看见柱子。也就是说,根识不被任何错乱因所染,真实见到了外境自相,这就是根现量。

  第二种叫意现量,即相续没有疯狂的因,意识明明清清缘取所见的对境。

  第三种叫自证现量,即不依靠其他因,心完全能领受到自己的本体。

  第四种叫瑜伽现量,即修行人通过修行(包括修禅定、念咒语等),起现超越凡夫根识能力的、能知道万法真相的境界,瑜伽现量有很多层次。

  不管是哪一种现量,它的对境完全是自相,不像分别念的对境是总相,所以它必须离分别。

  分别念有三种:第一种是本性分别念,它包括所有的心和心所,从这个角度来讲,世间无分别都包括在本性分别念中,但这并非所离的分别。

  还有一种是寻伺分别念,这在《俱舍论》中有广说,即对粗法有寻思、对细法有伺察,比如了知瓶子是寻思,了知瓶子的裂缝以及瓶子上细微的花纹是伺察,这样的分别念也不包括在所远离的分别念中。

  第三种是名言和意义混合为一体的分别念,这种分别念就是要远离的分别,现量绝对不会将自相和共相混为一体而取境。因此,远离分别且如理如实照见自己对境的识就是现量

  9、下面讲没有四种现量的过失:设若无现量,无因无比量,因生彼灭等,凡现皆不容。

  这里是说,上面所讲的四种现量非常重要。如果照见事物自相的现量不存在,烟等因就不可能存在,由此而产生的果——火等比量也就成了子虚乌有。

  《释量论》也讲比量的根本是现量,即:如果显现的东西不存在,那与它相关的隐蔽之法就根本没办法推出来。也就是说,没有看见山上有烟,就没办法推出山上有火;不了知柱子是所作,它的无常就没办法成立……所以,比量的推演一定要依靠现量。

  再者,如果现量不存在,因生果灭等一切显现也就不可能容有;显现见不到,那以因知果、依果推因等逻辑关系也就不复存在。所以,一切显现及其内在的逻辑,都要建立在现量的基础上,故现量极其重要。

  10、若尔彼空等,依于何者知?不依名言谛,不得证胜义。

  现量必须成立,如果现量不成立,那柱子的显现等名言现相,以及万法无常等名言实相就无法立足。进一步讲,现量若不成立,万法的胜义空性则没办法了知,因为远离一切戏论的空性,实际上就是一切显现法的共同实相。

  11、抉择万法为空性的:

  柱子、瓶子等显现法(有法),是毫无实质的空性(立宗),因为远离一体多体之故(因),就如幻化的象马一样(比喻)。通过这样三相推理,就能了知柱子等一切显现法皆是远离一切戏论的空性。

  如果现量见到的世俗显现法没有,那抉择空性也成了不可能的事情,因为现空双运之故。既然所见所闻的对境全部都不存在,那谁是空性呢?可见,不依靠世间显现这一名言谛的方便,就不可能证悟方便生的空性胜义。

  总之,证悟胜义谛必须要依靠名言谛,不依名言谛绝不可能得到超离分别思维的胜义境界。

  12、若尔彼空等,依于何者知?不依名言谛,不得证胜义。=“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槃。”龙猛菩萨=“由名言谛为方便,胜义谛是方便生,不知分别此二谛,由邪分别入歧途。”月称论师在《入中论》

  13、癸一、根现量:五根所生识,明了受自境,根现量彼无,如盲不觉境。

  五根所产生的五种识,是依靠眼根产生的眼识、依靠耳根产生的耳识、依靠鼻根产生的鼻识、依靠舌根产生的舌识、依靠身根产生的身识,这五种识明明了了领受自己的对境:依靠眼睛,色法上的白色、红色等完完全全在眼识前显现……这就叫做根现量。当然,这样的根识(根现量)一定要有,如果没有这样的根识,那世间人全部都会像盲人、聋子、哑巴等一样,根本不可能了知名言万法。

  其实,根现量在名言中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它并非依语言假立或通过理证的渠道重新形成。它就像仓库里面本来放着的东西,点亮灯后才发现一样。

  14、癸二、意现量:意根所生者,明断内外境,意现量彼无,共知法识无。

  所谓意现量,就是依靠意根而产生、对内外法明断的意识。“断”在藏文中有知的意思,也可理解为判断或断定。它明明断定内法和外法,色法等外法,境相完全能明白,意识方面的内法,像梦中之境,这些也完全能了知。对外也了知、对内也了知,这样的现量就叫意现量。如果没有意现量,那就不可能有共同了知内外一切法的识,这也就是意现量存在的必要。

  根识只能了知各自之外境,所以必须要有了知内外一切法的意现量。眼识、鼻识等五识,就像执行不同工作的“项目经理”一样,它们只能在特定的范围内适用,比如说眼识,虽然对色法完全都能了解,但是对声音却一点都不知道。内外全部都要知道的话,那就一定要依靠意识的“总经理”。

  解义慧剑科判

  22、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一庚二辛二壬二、从空性胜义角度而宣说。(第3课)

  因果体之法,真实中观察,

  能生不可得,观待生亦无。

  虽现各自体,体性本为空,

  三解脱法界,胜义之法尔。

  23、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一庚三、随同三理而摄义。(第3课)

  作用观待理,有实之法尔,

  理终归法尔,缘由无所觅。

  24、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二(说证成理)分二:

  25、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一、略说;(第3课)

  二谛之法尔,随同而衡量,

  事势理成故,即是证成理。

  现相与实相,自体现量显,

  或依现量见,无欺比量他。

  26、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二(广说)分二:

  27、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二辛一(现量证成理)分三:

  28、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二辛一壬一、总说;(第3课)

  现量共有四,无误根现量,

  以及意现量,自证及瑜伽,

  现彼境自相,是故无分别。

  设若无现量,无因无比量,

  因生彼灭等,凡现皆不容。

  若尔彼空等,依于何者知?

  不依名言谛,不得证胜义。

  29、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二辛一壬二(别说)分四:

  30、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二辛一壬二癸一、根现量;(第3课)

  五根所生识,明了受自境,

  根现量彼无,如盲不觉境。

  31、甲二乙二丙二丁二戊一己二庚二辛一壬二癸二、意现量;(第3课)

  意根所生者,明断内外境,

  意现量彼无,共知法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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