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观四谛品释
第二十四 观四谛品
若一切皆空,无生亦无灭,如是则无有,四圣谛之法。对方说道:假设由于以理证不成立而建立外内的这一切法都是空性,那么难道你们不是有许多大错误吗?为什么呢?假设这一切均是空性,那么空性就是不存在,不存在就是无有,如同石女儿般不生也不灭,所以任何法都将不成不坏。由于它不存在,因此四圣谛对于说空性的你们而言也应成无有。为什么呢?近取五蕴由前面的因而生,依缘而起,即是苦苦、变苦、行苦,不相符的缘故具有损害的本性,为此称苦。苦也是唯独断除颠倒的诸圣者了知是苦。而与颠倒相系如其所见安立诸法自性的非圣者们并非了知。如此那些法,以那些法本身不可得的缘故如患瘟疫等病使根颠倒觉得糖甜的自性也是苦的,观待他们的识的确是苦味,而甜本身并不是苦,同样,近取五蕴虽是痛苦的自性,但只有见到苦本性的那些圣者才得见,而随颠倒另外缘取者并非如此。为此,唯有诸圣者前苦的本性才是真实的,由此称为苦圣谛。假设说:非圣者难道不是以苦受肯定地说是苦吗?为何只有诸圣者前苦才是真的呢?答:并非单单苦受才是苦谛。那是什么?近取五蕴都是。由于只有诸位圣者前才真实,因此安立为“圣谛”。如“手掌有一毛,众人皆不觉,唯有入眼时,方生不乐恼。凡愚如手掌,不证行苦毛,圣者如眼目,亦生细微意。”为此,苦唯有在圣者前才真实,因此安立谓“苦谛”。什么时候此苦圣谛才合理呢?何时有为法有成有坏,当时就是空性,所以少许也无生少许也不灭,那时苦谛应当不存在。如果无有苦,又怎会有集谛?产生痛苦的因具有爱、业和烦恼的法相,它称为集。成为果的苦谛不存在,那么离开果的因就不合理,所以集也不存在。离开了苦,不产生苦,就称为灭。何时苦不存在,那当时由何灭何?所以灭苦也不存在。如果苦不存在,则灭谛也就不存在。如果灭苦不存在,又岂能有为灭苦而行道的八圣道支呢?所以道谛也就不存在。由此对于说诸法空性的你们来说四谛就成了都不存在。这有什么过失呢?就是无有四圣谛的过失:以无四谛故,见苦与断集,证灭及修道,如是事皆无。以无常等行相了知苦谛,断除生苦的集谛、修行灭苦的道谛、现前灭苦的灭谛都不合理。假设苦谛等圣谛不存在就无有了知苦谛等,那有什么过失呢?以是事无故,则无有四果,无有四果故,得向者亦无。若无八贤圣,则无有僧宝,以无四谛故,亦无有法宝。以无法僧宝,亦无有佛宝。何时了知苦等不存在,那当时由于无有了知苦就不该有预流果、一来果、不来果、阿罗汉果这四果。为何无有呢?这里烦恼的断综合起来,获得果的名称,以断除三结而于十六刹那道中具有类智等烦恼之断法,即是预流果。行于欲界中的烦恼以修所断的上中下品行相也一-有上中下分类,共有九品。灭尽行于欲界的六品烦恼,于解脱道中具有断法,即是一来果。灭尽行于欲界的那些烦恼的九品烦恼,于解脱道中具有断法,即是不来果。行于色界无色界的烦恼以修所断,每地分为九品,直至非想非非想处之地的九品烦恼灭尽,名为阿罗汉果。以上这四果如何合理呢?假设(苦谛等存在,)那么了知苦、断除集、现前灭、修行道就存在。假设苦等圣谛不存在,那么了知苦等就不存在,当时也就无有四果。如果无有四果,则住于四果的四圣者--住果者也不存在。为此,四向圣者也不存在。于此十六刹那道类智之前的智,是忍的十五刹那。现证三界的痛苦,当时缘于痛苦之忍与智的四刹那,现证三界苦时之忍与智的四刹那是什么呢?成为现见行于欲界之苦所断坏聚见、边执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怀疑、贪、嗔、慢、无明十随眠的对治,生起无常、苦、空、无我行相。缘于行欲界之苦谛,具足无间道法相之苦法智的忍刹那是第一相。具有真实所缘与行相,具足解脱道法相之苦法智的忍刹那是第二相。缘于行色界无色界之苦,成为刚刚所说不包括嗔之十八种随眠的对治,生起苦等行相,具足无间道法相之苦类智的忍刹那是第三相。具足真实性所缘与行相,具足解脱道法相之苦类智的忍刹那是第四相。如同现证行三界苦谛之忍智四刹那一样,成为现见行欲界之集所断邪见、见取见、怀疑、贪、嗔、慢、无明七随眠的对治,生起因、集、生、缘行相,缘于行欲界之集谛,具足无间道法相之集法智的忍刹那是第一相。具足真实所缘与行相,具足解脱道法相之集法智的忍刹那是第二相。缘于行色界无色界之集,成为刚刚所说不包括嗔的十二种随眠的对治,生起集谛行相,具足无间道法相之集类智的忍刹那是第三相。具有真实所缘与行相,具足解脱道法相之集类智的忍刹那是第四相。以上是现证行于三界之苦谛、集谛的四刹那。
如同现证三界苦谛、集谛之四刹那一样,现见灭除行欲界苦所断,成为集谛中所说七随眠的对治,生起灭、寂、妙、离行相,缘于灭除行欲界之苦,具足无间道法相之灭法智的忍刹那是第一相。具有真实所缘与行相,具足解脱道法相之灭法智的忍刹那是第二相。缘于灭除行色界无色界之苦,成为刚刚所说不包括嗔的十二种随眠的对治,生起灭谛行相,具足无间道法相之灭类智的忍刹那是第三相。具有真实所缘与行相,具足解脱道法相,灭除行于色无界苦之灭类智的忍刹那是第四相。这些是现证灭除三界之苦的四刹那。
如同现证灭除行三界之苦的灭谛四刹那一样,现见趋向灭除行欲界苦之道所断,成为灭谛中所说加上戒禁取见八随眠的对治,生起道、如、修、出行相,缘于趋向灭除行欲界之苦的道,具足无间道法相之道法智的忍刹那是第一相。具有真实所缘与行相,具足解脱道法相之道法智的忍刹那是第二相。缘于趋向灭除行色界无色界之苦的道,成为刚刚所说不包括嗔的十四种随眠的对治,生起道谛行相,具足无间道法相之道类智的忍刹那是第三相。以上十五刹那,称为见道。安住于彼等的圣者即可现前预流果,故称向。安住于第十六刹那道类智,称为预流果。八十八种随眠,不观待修行而仅以见谛便断除,所以称为见断。如同见谛行相一样,后来修行断除的它们就称为修断。它们是指十随眠,即行欲界的贪、嗔、慢、无明,行色界、行无界除去嗔各三种,共十种。它们以所说之理每地分为九品,即为断除欲界、四禅天四无色处每一烦恼的行相,以无间道、解脱道分类智的二二刹那从遮遣烦恼之刹那而安立的。如此烦恼的上上品行相,以下下品无间道、解脱道断除,直至下下品烦恼以上上品智刹那断除,由此可知,粗大垢染以小力量的智慧就能断除,细微垢染要以强有力的智慧才能断除,就像洗涤者洗衣服一样。见道之后,圣者行于欲界的烦恼,以六种修行所断的对治,安住于解脱道的智慧刹那之前面的智刹那,称为一来向,由于还要来此世间一次后般涅槃,故称为一来。趋向其果之义并安住加行,称为一来向。六刹那,就是一来果。六刹那之后,圣者断除九品烦恼,安住于解脱道智刹那前的智刹那,称为不来向,因为不再来此世间即般涅槃,故称不来。趋向其果义并安住加行,即称不来向。第九刹那就称为不来果。第九刹那之后,圣者安住于解脱道智前面的刹那作为有顶九品烦恼的对治,即称阿罗汉向,因为包括天人非天世间应供,故称阿罗汉。趋向其果义并安住加行,就称为阿罗汉向。由断除有顶九品烦恼而安住于第九解脱道中,即称阿罗汉果。四住向者与四住果者八种圣者,堪为殊妙功德处,世尊称之为僧宝。如云:“帝释天王,转轮王启白,含识成王者,求福之信士,物生之福德,恒以彼为田,供其生大果,善妙尽宣说。具有明足者,施处大僧宝,四种住向者,四种住果者。”所以,假设四圣谛与遍知四谛不存在,那当时就无有见谛。结果就无有因见谛而住向住果的行者,最终僧宝不存在。以证悟而现前法、诸魔不能使之从出有坏中退转,因此是僧宝,它也不存在。假设圣谛不存在,八圣者就不存在,也就没有微妙圣者的微妙法。灭谛是果法,道谛是趋人果之法,这是暂时的证法,宣说它的是教法。如果诸圣谛不存在,那么这些就都不存在。“以无四谛故,亦无有法宝。以无法僧宝,亦无有佛宝”随同法精进修行现前圆满领悟一切法而有佛才合理。假设有僧宝,那么当时依靠他们说法而积累智慧资粮,对其供养承侍皈依等积累福德资粮,会逐渐成佛。相反,如果无有僧宝,那么预流向等圣者就不存在。没有获得向等,就不能获得佛果,世尊先前也必定趋入某一果,由于是住果者,因此世尊也属于僧宝中。如果无有僧宝,必定无有佛陀出有坏。或者,佛陀摄于属无学者的僧宝中。有些人说:佛陀出有坏等称为比丘僧的缘故,出有坏摄于僧宝中。如果按照他们的观点,那么“若无法僧宝,云何有佛陀?”这是显而易见的。中间者可以安立为菩萨,在《杂事论》中讲地的安立时说:“住一地菩萨生起见道,如此可以说属于僧宝。”很显然,“若无有僧宝,亦无有菩萨,云何有佛宝?”
为此:
如是说空者,是则破三宝。
难以获得的缘故,偶尔出现、福德浅薄者不能值遇的缘故,价值连城的缘故,称为佛法僧宝,如果声称空性之义那就破了三宝。
此外:
空法坏因果,亦坏于罪福,
亦复悉毁坏,一切世俗法。
结合“如是说空者”,假设这一切都是空性,这一切均不存在,那么由于万法都包含在一切当中,所以法与非法二法的因果,欲求与不欲求的法均不存在,就毁坏了世间名言,毁坏了衣食住行,此等都包括在一切范畴中,由于诸法是空性故这些不合理。为此所讲的这一道理不正确。
驳:
汝今实不能,知空空因缘,
及知于空义,是故自生恼。
你们只是以自己的分别念说诸法不存在、空性之义,颠倒增益而指责说“设若一切空,无成亦成坏……”这会对于我们有信心者造成极大损害,他们会因种种非真实的分别妄念而退失。其实,你们所受持的这一空性义,我们在此论中并没有说,你们不知空性义,也不了知空性,又不知晓空性的必要。为此,不理解法自本体如实存在的意义,所以你们与我们所说毫不相关、不合道理而指责许多。
若问:那么,空性的必要是什么呢?
答:在《观我品》中已经讲了“业烦恼灭故,名之为解脱,业烦恼非实,入空戏论灭”。因此,就是为了无余寂灭一切戏论才宣讲空性的,所以空性的必要就是寂灭一切戏论。你们妄加分别空性的意义就是无有,只能增长戏论之网,没有证悟空性的必要。
空性是什么?
前文已讲“自知不随他,寂灭无戏论,无异无分别,是名真如相”。所以,灭除一切戏论之自性的空性中又怎会有个无有?为此,你们也不了知空性,受持其义。关于空性的说词,下文将讲到:“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因为世尊也说此偈:“何法缘生彼无生,生之自性即非有,依于因缘名空性,了知空性不放逸。”如此缘起的词义,就是空性的词义,而无实法的词义并不是空性的词义。你们将无实法的词义增益为空性的词义,进而对我们寻找过失。所以,也没有了知空性的词义。由于不了知而寻找过失必定只会对你们自己有害。谁又能对我们寻找过失呢?佛陀说法是以二谛分析,无误了知,而只是耽著词句者不能了知。为此,龙树菩萨是为了遮遣他宗的妄念,就世尊经典中所说的二谛无倒安立来讲:
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
一以世俗谛,二第一义谛。
诸佛说法,依于二谛而行。二谛是什么呢?“世间世俗谛,以及胜义谛。世间共称蕴,世间必依彼。”依于蕴而假立的补特伽罗,称为世间。普遍遮障的缘故为世俗,不了知、覆盖万法的真如,故名世俗。或者由相互依存故为世俗,就是相互依存而得名之义。或者,世俗是名言,世间名言,也就是具有能诠所诠、能知所知等法相。
若问:世间世俗称为世间世俗谛,难道还有别于所谓世间世俗的非世间世俗吗?
答:这是讲万法如实存在,而这里不进行这种观察。有眼翳、蓝翳、黄眼等根有损害者所见颠倒存在,他们不是世间的真相,他们的世俗是什么呢?不是世间世俗谛,所以与所说“世间世俗谛”有差别。关于这一点《入中论》中有广说,因此当从中领会。世间的真世俗,就是世间世俗谛,所诠能诠、所知能知等无余这一切名言,称为世间世俗谛。胜义中并不存在这些,“诸法实相者,心行言语断,无生亦无灭,寂灭如涅槃”。
所以,胜义中怎会有言词与心识呢?胜义不是依于他所了知,寂灭,诸圣者各别自证,超越一切戏论,它并不是所说,也不是以心识能了知,前面已讲过“自知不依他,寂灭无戏论,无异无分别,是名真如相”。它是真义也是殊胜,故为胜义,由于是真如谛,故为胜义谛,关于此二谛的分析,详细内容当从《入中论》中了知。
诸佛出有坏是依于二谛而说法。所讲的道理如实:
若人不能知,分别于二谛,
则于深佛法,不知真如义。
他宗说:假设胜义是离戏的自性,那么虽依于真如,但蕴、界、处、圣谛、缘起等非真实的这种他法有何必要呢?如果不是真如,就是完全所应舍弃的,那么宣说所舍的法有何用呢?
答复:虽然事实如此,但具足所诠能诠、所知能知等法相,在没有承许世间胜义之前不能宣说胜义。如果没有宣说,也就不能证悟,没有证悟胜义,也就不能趋至涅槃城,下面说明:
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
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槃。
所以,世俗谛是获得涅槃的方便,就如同求水要有容器一样,首先必定要承认世俗如何存在。
为此,不以具世俗谛与胜义谛法相的二谛来安立,而声称空性的人就会如此:
不能正观空,钝根则自害,
如不善咒术,不善捉毒蛇。
瑜伽行者连世俗谛都不了知而证悟无自性(单空),就是它的空性。证悟胜义法相,不会堕于二边,因为现在不存在,又怎么会成为有呢(不堕有边)?因为先前诸法自性不可得所以就不会分别后来变成无有(不堕无边)。不会有害于如影像的世间世俗法,也不会有妨害业与业果、法与非法。也不会增益胜义是有实法。因为现见诸法无自性中业果等诸法无自性。按照说有自性者的观点,也不见业与业果,不见缘起等一切。不见如此二谛的分别而见诸行空性者,是分别妄计见空性诸行无有。或者,将空性观察为实法,也是意分别妄计有实法自性,这两种都必定因对空性有误解而遭毁坏。是怎样的呢?如果分别“假设一切空,一切皆非有”,那么这就成了邪见。如云:“颠倒持此法,无知亦毁坏,如此必沦陷,无见不净中。”
再者,如果不想损减一切,则当时声称:“这些有实法明明可得,如何成为空性,所以无自性的意义并不是空性的意思。”这必定舍弃空性,如此舍弃,必将以毁正法之业堕入恶趣。《宝型论》云:“此外倒受此,愚具智我慢,舍法难忍性,倒栽堕无间。”如此因为对空性执为无实而毁坏受持者。分别妄计诸佛的空性,其所依诸行存在,如此也会在涅槃的道上误入歧途,宣说空性也无果。所以,如果这样将空性执为有实法的本体,也毁坏受持者。
假设说:将有利的法执著为其他,虽然不成利益,又如何成损害呢?就像没有按顺序播下粮食,并不会毁坏播种者。
为此,龙树菩萨宣说表明了承许之义的比喻,“如不善咒术,不善捉毒蛇”。如果借助蛇药与咒语的力量,依靠窍诀来捕捉,能召来大财富,如果舍弃说明而捕捉,就会毁坏捕捉者。如实依靠窍诀持诵明咒有利于修行者,失去窍诀而行,则毁坏修行者。同样,如果按照所讲解的意义如实受持空性,那么能使受持者获得涅槃的胜乐,如果舍弃所讲而受持,则必定以所说的道理而毁坏受持者。以如此受持空性的过失能毁坏受持者。
智慧浅薄者也不能真实受持:
世尊如是法,甚深微妙相,
非钝根所及,是故不欲说。
颠倒受持,以空性法相之此法能毁智慧低下、见识短浅的众生。为此,世尊现前圆满无上真实圆满菩提而成佛后,照见众生的界性、法极其甚深,了知众生因智慧浅薄而难以证悟此法,能仁出有坏没有说法。如经中云:“尔后出有坏现前圆满成佛后不久,心想:我显现甚深法非是所观察,非寻思之行境,是深细智慧所了知、所觉悟通达。假设我为他众宣说,则彼等不能证悟我之境界,彼将有损于我,并怯懦,是故我当独自于极静阿兰若,安住所得现法乐住中。”其中作了广说。
为此,不知安住于如此无倒二谛者:
若汝发太过,谓空为无理,
汝已弃空性,于自宗不容。
你们对我们所罗列的“设若一切空,无成亦无坏……”太过,那是你们不了知二谛的安立,没有如实通达空性、空性的意义与空性的必要所致,所以不合理。你们指责我们所说的空性,会舍弃空性。为了遮止你们舍法,而对我们来说并不会舍法。如此你们将无实的意义增益为空性的意义而发太过,我们没有讲空性的意义就是无实的意义。那是什么?是缘起的意义。所以,破斥空性见不合理。对我们自宗所说的过失不仅不会落到我们头上,而且使一切真谛等安立更为合理,为此宣说:
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
若无空义者,一切则不成。
在一切法自性空性合理的情况下,所说的一切才合理。怎么合理呢?因为我们讲缘起性空。为此,空性合理,缘起就合理,缘起合理,四圣谛才合理。到底是如何?因为缘起才成立苦,不是缘起就没有苦,它是无自性,因此苦成立是空性。如果有痛苦,则痛苦来源之集谛、灭苦之灭谛、趋向灭苦之道谛才合理。所以,了知苦、断除集、现前灭、修行道也就合理。如果了知苦谛等存在,那么果就合理。如果有果,则住果者就合理。如果有住果者,则向也合理。如果有住果者与住向者,则僧宝合理。如果有圣谛,则正法也就合理。如果有正法与僧宝,则佛陀也合理。因此,三宝也就得以成立。世间与出世间一切法尤其是一切证法都合理,法与非法、其果、世间名言也得以成立。为此,在空性合理的情况下,一切都得以成立,如果空性不合理,那就无有缘起,一切都将不成立。关于如何不合理,下文将广说。为此,我们自宗,法清净,与一切安立不相违。自己的宗派有极其粗大的过失,却违背远离过失的宗派,这是极度愚痴之举,所以不见功过。
如何不见功过呢?下面说明:
汝今自有过,而以回向我,
如人乘马者,自忘于所乘。
就像有人明明骑着马却忘失了它而栽赃别人抢夺了一样,你们也是乘着具有空性缘起法相的马,同时极度散乱不见它而对我们进行辩论,诿过于不缘任何法而说空性的我们。
他宗的过失还有:
若汝见诸法,决定有性者,
即为见诸法,无因亦无缘。
假设你们能见到诸法自性存在,那么由于自性不观待因缘,万法就成了无因无缘,不存在因和缘,可你们也并不是持无因见者。
如果不承认因也就是无因见,也将如此:
即为破因果,作作者作法,
亦复坏一切,万物之生灭。
假设妄加分别瓶子自性存在,那么当时自性存在的瓶子,还有什么必要依靠泥土等因缘呢?所以它们不存在,所谓瓶子之果无因也不合理。如果瓶子不存在,那么作者陶师、工具轮盘等及造瓶子的所作也不存在,由于这些不存在,也就无有生与灭。如果无有生灭,那么果又岂能存在?为此,如果承认万法有自性,那就破坏了果等一切。因此,如果承认万法有自性,对你们来说一切都不合理,对于说空性的我们,这一切都合情合理。为什么呢?
因为我们如此承许:
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
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
缘起,观待因与缘,苗芽与识等一切法形成,如果是自性无生,则自性无生就是空性,如世尊说:“何法缘生彼无生,彼生自性即非有,依于缘生说彼空,了知空性不放逸。”《圣楞伽经》中也云:“大慧,念及自性无生,我说诸法无生。”其中作了广说。《一百五十颂》中也以“诸法空性,无自性之理”宣说了。凡是空性就是依缘假立,空性真如安立谓依缘假立。依于车轮等车的支分而取名为车,依于它自己的支分而假立,那就是自性无生,自性无生,就是空性,具足自性无生之法相的空性安立谓中观道。如此由于自性无生而不存在有,由于自性无生无灭而不存在无。由于远离了有无二边,所以具足自性无生之法相的空性是中观道,称为中观之遗迹。为此,空性与依缘假立、中观道这些都是缘起的不同名称。
如果分析,则一切情况下:
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
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
不是缘起的法是不存在的,如《四百论》中云:“见所作无常,谓非作常住,既见无常有,应言常性无。愚夫妄分别,谓空等为常,智者依世间,亦不见此义。”世尊也说:“智者悟缘起,非有依边见,知有因缘法,无因缘法无。”如此不是缘起的法丝毫也不存在,因为缘起就是空性,故非空性的法丝毫也不存在。为此,依照我们的观点,诸法是空性,也不会有他宗所说的过失。
如果按照说诸法有自性的你们的观点,则是如此:
若一切不空,则无有生灭,
如是则无有,四圣谛之法。
苦不从缘生,云何当有苦?
无常是苦义,定性无无常。
如果何法有自性,那就不是缘起,不是缘起,就不是无常,如空中鲜花不是无常。世尊言:“苦是无常,无常是苦。”《四百论》中也云:“无常定有损,有损则非乐,故说凡无常,一切皆是苦。”无常也是自性,如果承认有自性,则诸法中就不存在。
可见,如果诸法有自性,则苦不容有,不仅苦不容有,如果承认有自性,则集也不容有,下面说明:
若苦有定性,何故从集生?
是故无有集,以破空义故。
由于产生一切痛苦,因此痛苦之因称为集。所以,如果按照承认痛苦能破空性、痛苦有自性的观点,那么生就无有意义,分别它的因也无义。这样一来,对于破空性的你们来说集谛也不可能有。
承许苦自性存在,灭苦也不容有,下面说明:
苦若有定性,则不应有灭,
汝著定性故,即破于灭谛。
假设苦自性存在,那么自性不可逆转的缘故岂有灭尽?完全住于自性的缘故,持受自性不可逆转,对灭苦也有妨害。
现在说明对声称诸法有自性者而言圣道如何不合理:
苦若有定性,则无有修道,
若道可修习,即无有定性。
假设诸法有自性,那么道也就有自性,因此未经修行道就已经成就,修道有何用呢?若有自性,则修道不合理。如果你们承认修道,那么你们的圣道就不是有自性,因为它是所作性。
此外,如果承许为得灭苦、要断除集谛就要修道,说诸法有自性,以前面所说之理:
若无有苦谛,及无集灭谛,
所可灭苦道,竟为何所至?
通过修道将得到灭谛。由于灭苦不存在,所以圣道也不合理,如此对于声称诸法有自性者来说,四圣谛均不存在。
现在说明了知苦等也不可能:
苦若有定性,先来所不见,
于今云何见?其性不异故。
假设认为:先前苦已成立,是没有了知的自性,后来才了知通达。
驳:那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难道不是自性已安住了吗?自性是什么?它就是在世间中真实存在,如火的热性一样不变异。何时自性不变异,那时痛苦先前不是了知的自性,后来也不该了知。所以,了知苦也不可能。
何时了知苦不存在,那时:
如见苦不然,断集及证灭,
修道及四果,是亦皆不然。
如同了知苦不可能一样,断除集、现证灭,断除与现证这两者,连同修行道都不容有。集谛自性是不曾断除的自性,后来也不该断除,因为不可逆转。同样,也可类推现证灭谛、修行道谛二者。如果说诸法有自性,那么不仅了知等不容有,而且四果每一果也如了知一样不可能有。如同痛苦自性不可了知就不能了知苦谛一样,预流果先前自性不存在,后来也不可能存在。
由此可通达如预流果一样,一来果、不来果、阿罗汉果都不可能有。
若问:如了知一样,不仅那些果不容有,而且还有什么?获得那些也不容有,下面说明:
是四道果性,先来不可得,
诸法性若定,今云何可得?
承认说有自性者,先前不是得到的自性后来也不该获得,因为自性不可逆转。所以:
若无有四果,则无得向者,
以无八圣故,则无有僧宝。
无四圣谛故,亦无有法宝。
无法宝僧宝,云何有佛宝?
这两颂的意义依前文可知。
此外,如果承认说有自性,那么:
汝说则不因,菩提而有佛,
亦复不因佛,而有于菩提。
假设所谓的佛陀是自性存在的一个有实法,那么证觉就不依于、不观待遍知的智慧,因为“自性非改变,于他不观待”。同理,菩提也无有佛陀,不观待佛陀,也成了无所依的菩提,因为自性成立。
再者:
虽复勤精进,修行菩提道,
若先非佛性,不应得成佛。
佛陀不是先前成佛的自性,行者行菩萨行寻求菩提也不会获得菩提,因为非佛的自性不可逆转。
此外:
若诸法不空,无作罪福者,
不空何所作,以其性定故。
如果承认说有自性,那么不该造作法与非法,对不是空性有何所作,因为已经有,故对不是空性的自性有所作也不合理。
再者:
汝于罪福中,不生果报者,
是则离罪福,而有诸果报。
悦意与不悦意的果是具有法与非法之因,假设自性存在,那么就无有法与非法,但对你们来说也成了有。如果法与非法不存在而对于你们来说存在果,那么对你们而言就没有法与非法所生的果。这样一来法与非法等就成了无义,所以说法与非法之因所生的果对你们而言并不存在。
如果认为法与非法所生的果不存在,那么果就不是不空,下面说明:
若谓从罪福,而生果报者,
果从罪福生,云何言不空?
这是空性,因为是缘起故同影像。此外,假设你们承许有自性,那么就对“请去、请逃、请造、请看、请坐”等世间的名言这些起法有妨害。
由于妨害缘起,所以就是对世间一切名言有妨害。下面说明:
汝破一切法,诸因缘空义,
则破于世俗,诸余所有法。
另外:
若破于空义,即应无所作,
无作而有作,不作名作者。
假设诸法不是空性而是有自性,那么当时自性存在的缘故,谁也不会对它做任何事,如虚空无有遮障,谁也不能造作。否则不是正在做也成了所作,不做所作也成了作者。但这些并非事实,因此诸法并非不空:
若有决定性,世间种种相,
则不生不灭,常住而不坏。
假设诸法有自性,那么自性无伪、不可逆转的缘故,一切众生就成了无生无灭。无生无灭的缘故,众生就成了永恒存在。由于不观待因缘,所以对声称不空者来说,众生不是缘起生,远离种种阶段。世尊言:“若有少不空,佛无不说教,自法恒常住,无增亦无减。”再者,《圣象力经》中也说:“假设诸法有自性,则佛声闻当知彼,永恒诸法不涅槃,智者永时非无戏。”
如果承认诸法有自性,那么不仅世间的名言不合理,而且出世间法也是如此,下面说明:
若无有空者,未得不应得,
亦无断烦恼,亦无苦尽事。
假设万法不空,这一切有自性,那么当时没有获得就绝对不能获得,因为未得之果不会得到。同样,痛苦不会有尽头,现在也不会变化。先前一切烦恼没有断除以后也不会断除。因为承认诸法有自性,所以一切都不合理。
所以:
是故经中说,若见因缘法,
则为能见佛,见苦集灭道。
谁真实生起空性缘起的境界,那么就是如实见到了四谛真如。如《诸法无行经》中云:“文殊,谁见诸法无生,彼乃了知苦。谁见诸法无性,彼乃断除集。谁见诸法涅槃,彼乃现前灭。文殊,谁见诸法无实,彼乃修行道。”其中有广说。《吝禅经》中也说:“尔后世尊告文殊童子言:文殊,未真正如实现见圣谛,名颠倒众生,心颠倒,不超越非真实轮回。'文殊白佛言:“世尊,以有缘令众生不超越轮回,请宣说。”世尊告言:文殊,由缘我我所令众生不超越轮回,何以故?文殊,见自他为真实,彼即现行业。文殊,异生凡夫不具听闻,不知诸法悉皆涅槃而缘自他,缘而贪执,贪执而贪爱、嗔恨、愚痴。由贪嗔痴现行身语意业。彼本非有以增益妄计分别我贪我嗔我痴。彼于如来教中出家后作如是想,妄计分别我具戒,我行梵行,我真实超越轮回,我获得涅槃,我解脱痛苦。妄计分别此等法是善,此等法是不善,此等法是所断,此等法是所证,当知苦,当断集,当证灭,当修道。尔后妄计分别由一切行中逃出,诸行无常,诸行炽燃。如是分别,与厌离同俱之作意,生起寂止相。彼作如是想,了知此等法,即了知痛苦。作如是想,我当断集,此等法有害,成大惭愧,不欢喜,受诋毁,畏、惧、极惧。彼作如是想,此等法有害,现行此等法,此为断集。彼作如是想,当现证灭,观察彼二而现证灭。彼作如是想,现证灭,与厌离俱生之作意生即是此。彼作如是想,我当修道,独自去静处后作意彼等法,获得寂止,厌离作意,生起寂止。思维一切故而生起,复引发并退转。彼等有害,成大惭愧,生不欢喜心。彼作是想,我当解脱一切苦,复一无所为,我即成阿罗汉,了知本性。彼至死亡之际见我生,于佛菩提怀疑疑惑。彼堕入疑惑,死后堕入大地狱。何以故?于无生法思择而于如来疑惑,生起怀疑故。'尔后文殊童子白佛言:“世尊,如何于四圣谛畏惧?”世尊告言:“文殊,见诸法无生,彼是知苦,见诸法无起,即是断集,见诸法永涅槃,彼即是证灭,见诸法极无生,彼即是修道。文殊,谁如是见四谛,彼不分别不妄计分别此等法是善、此等法是不善、此等法是所断、此等法是现前,当知苦,当断集,当证灭,当修道。如此不以所观察之法而见故。异生凡夫若分别彼等法,则贪,则嗔,则痴,彼不取不舍少法。如是不取不舍,彼不于三界起贪心,现见三界悉皆无生,如幻如梦如回响。见诸法有如此自性者,则于一切众生,离贪、离嗔。何以故?如此不缘成为贪嗔之法故。彼心等同虚空,佛也不见为真实,法也不见为真实,僧也不见为真实,见诸法空性故于任何法不起疑惑。无疑惑故无近取。无近取故无取而涅槃。’”其中作了广说。
月称论师亲造之《显句论》·第二十四观四谛品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