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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中观庄严55笔记

创建日期:2023-02-28

  哲学-中观庄严55笔记

  1、科判

  中观庄严论释=初义(顶礼+立誓)+论义(甲一+甲二)+末义(结文)

  =顶礼(1,1课)+立誓(2,2课)+甲一、所说支分(4,2-32课)+甲二、所说论义(5-194,33-128课)+结文(195,128课)

  甲二、所说论义=乙一、讲述开显二谛真如之此中观庄严论真实分析所说论义+乙二、如是分析之必要

  乙一、讲述开显二谛真如之此中观庄严论真实分析所说论义=丙一、名义(7,33课)+丙二、译礼(8,34课)+丙三、论义+丙四、尾义

  丙三、论义=丁一、抉择所知二谛之义+丁二、以赞如是二谛之理而摄义

  丁一、抉择所知二谛之义=己一、宣说胜义中万法不存在+己二、宣说世俗中有实法存在

  己一、宣说胜义中万法不存在=庚一、立根本因(14-21,34-38课小结)+庚二、建其理

  庚二、建其理=辛一、建立宗法+辛二、建立周遍

  辛一、建立宗法=壬一、建立离实一+壬二、建立离实多

  壬一、建立离实一=癸一、破周遍之实一(28-40,39-49课小结)+癸二、破不遍之实一

  癸二、破不遍之实一=子一、破实一之外境(42-52,49-52课小结)+子二、破实一之识

  子二、破实一之识=丑一、破认为外境存在宗派所许的实一之识+丑二、破认为外境不存在宗派所许的实一之识

  丑一、破认为外境存在宗派所许的实一之识=寅一、破不共各自观点+寅二、以说共同实一之识不容有而结尾

  寅一、破不共各自观点=卯一、破自宗有实二派之观点+卯二、破外道之观点

  卯一、破自宗有实二派之观点=辰一、破无相有部宗之观点(53-58课)+辰二、破有相经部宗之观点

  辰一、破无相有部宗之观点=巳一、建立自证合理+巳二、说明境证非理(57课)+巳三、说明无相观点不合理

  巳一、建立自证合理=午一、认识自证之本体(59,53-55课)+午二、说明彼为自证之合理性(56课)

  巳三、说明无相观点不合理=午一、说明有相感受外境名言合理(58课)+午二、说明无相感受外境之名言亦不合理故极低劣(58课)

  59甲二乙一丙三丁一戊一己一庚二辛一壬一癸二子二丑一寅一卯一辰一巳一午一、认识自证之本体:

  遣除无情性,识方得以生,凡非无情性,此乃自身识。

  2、所谓的自证,就是远离一切无情法,它自己的本体是明清的、自明自知的识。无论中观还是因明,名言中都应该承认自证。

  3、所谓的所取和能取是指什么呢?缘取外境时,外境上各种各样的相即是所取相,根识上显现的各种各样的行相则是能取相。

  实际真正去观察时,能取相和所取相没有差别,除能取相以外找不到单独的一个所取相,除所取相以外的能取相也是找不到的。但在分析名言时,从外境的角度安立所取相,从有境的角度可以安立能取相。

  此处则是按照因明和中观的说法来讲的,与《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所说的有一定差别。《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所取是指依靠所取境,第一刹那生起的寻思,即执着所取境的心王。能取是指此后产生的一切伺察意心所。

  4、在宣讲自证的过程中,存在三种观点——相识等量、异相一识、相识各一,在抉择名言时,要承认哪一种?

  自宗观点:“相识等量”这一观点虽然在胜义中不能成立,但在名言中非常合理;而其他两种观点,不仅胜义中即使名言中也具有诸多过失。

  5、异相一识:外境各种各样,心识只有一个

  比如瓶子可以分瓶口、瓶底等众多部分,可是有境上只有一个瓶子。世间人见到瓶子时,根本不会说“我见到了瓶口”、“我见到了瓶底”,他们对于瓶口上方的微尘和瓶口下方的微尘根本不会观察,也没有必要观察,笼统概括起来说,可以称之为见瓶子的有境。

  自宗破法1:总的来说只有一个见瓶子的识,但在详细分析时,可以有很多不同类别的眼识出现。取瓶口的眼识只是随着取瓶口的外境,而根本不会取瓶底。在有境上承认存在瓶口、瓶底等众多部分,那么心识根本不只有一个。

  自宗破法2:见瓶底的识和见瓶底的识不能说为同类,否则见瓶口的识也应该见瓶底,见瓶底的识也全部变成见瓶口的识了。

  瓶口的上下各个不同类的部分只是充当瓶口之一识的设施处,就像五蕴作为“我”的设施处一样。因此,总的来说只有一个类别——见瓶子的识,但在详细分析时,可以有很多不同类别的眼识出现。承认在众生的五根识前会各自显现不同的对境,就要承认眼识面前各种各样的对境。

  6、相识各一

  太过1:比如花色布匹上有白、红、蓝等八种颜色,只要具眼目者都可以看到这八种颜色,可是你却偏偏要说只有一个外境,这显然与现量相违。

  太过2:能取相也必定不是一个,因为执著白色的眼识与执著红色的眼识肯定不是一个。如果你说是一个,那一定是眼根出了问题。

  太过3:镜子当中显现花色布匹,镜子中的白色不会显为红色、红色不会显为蓝色,否则与现量相违。

  太过4:外境如果不能再分,就变成了一个成实的外境,如此则有境也就只一个并且成为实有一体,可是根本不能如此安立。

  即使世间人会说:瓶子可以分瓶口、瓶底。这些特点是如何了知的呢?用眼识来了知。既然依靠眼识来了知,外境——瓶子上有瓶口、瓶腹等很多差别,眼识上是否存在这些差别呢?如果说存在这些差别,也就不能说外境和有境是成实的。

  自宗观点:在胜义中以离一多因进行观察,所谓的相识各一当然是不可能成立的;但即使在名言中,这一观点的诸多过失也在所难免。真正详细观察时,所谓的相识各一不仅胜义中有害,甚至名言中也不合理。唯一成实的外境和唯一成实的有境必能遮破。

  7、什么是分别和无分别呢?《俱舍论》观点:

  比如心中产生“这是瓶子、这是柱子”等执著,这就是分别;比量则是依靠分别念来安立的;在分别念面前,外境虽然没有很多,但依靠分别念可以执著为很多,通过语言宣说的时候也可以说成很多。

  而在五根识面前显现的法,如眼根现量见到柱子,虽然见到但未产生任何分别念,这叫做无分别;就好像瓶子在镜中显现一样,虽然显现,但镜子根本不会产生分别;现量是无分别的;而无分别所领受的是外境原原本本的行相,这就是无分别的功能和特色。

  8、无分别面前如何安立?

  8、1无分别与遣余并不相同,《量理宝藏论》:

  在遣余当中,可以在柱子上分无常、所作、有为法、有实法等很多类别,然后有为法和无常也可以在同一个柱子上安立。但是,在无分别面前,一就是一,多就是多,根本不可能出现混淆,比如花色的布在无分别根识前显现时,白色不会显现为红色。否则,外境上有八种颜色,有境面前只显现一个;或者外境只有一个,有境却显现很多,这说明境和有境已经完全错乱了。

  8、2从无分别的角度,见到瓶子的自相时,必须以时间、地点、行相毫不混淆的方式来取自相。也就是说,眼睛现量见到瓶子时,只是见到现在的瓶子,不可能见到过去和未来的瓶子;而且,只是看见面前存在的瓶子,其他地方或者背后的瓶子根本见不到;瓶子的瓶口、瓶腹、瓶底等众多不同的特点,在眼根面前可以如理如实地显现,而不是将瓶口、瓶腹全部混为一体。外境如此显现的时候,识也会如是跟随,见瓶口的眼识不会见瓶底,见瓶底的眼识不可能见到瓶腹,在眼识上完全是毫不混杂、清清楚楚的显现。

  9、一个众生的相续中,可以同时存在很多不同类的无分别识,而同一类的无分别识只能有一种;

  分别念也只能有一个,同一相续中不可能同时出现两种分别念。

  假设在缘对境同一个瓶子时,取瓶子的同类无分别识或者有分别识同时出现两个,那么有境也就成了两个,这样必定会导致相续也变成异体。

  在分析因明和中观的时候一定要清楚,一个众生只有一个相续。所谓的一个相续,是指在同一个时间当中只能产生一个分别念。

  11、不同时间产生很多分别念也是可以的,比如刚刚生起了信心,之后产生了嗔恨心,过一会儿又生起了傲慢心……不同的时间当中,分别念也可以产生很多。但是在同一个时间当中,信心、嗔恨心、傲慢心等很多不同的分别念是不可能产生的。

  12、从无分别的角度而言,眼耳鼻舌身五种不同类别的无分别识可以同时产生。比如花色布匹当中有白、红等很多不同颜色,其中白色也有东南西北以及中间的部分,而缘取中间白色微尘的眼识只有一个。

  如果说有两个取中间白色微尘的眼识,就变成有两个相续在缘取中间的白色微尘了。为什么呢?因为同时存在两个同类的无分别识就说明有两个不同的相续,比如一个镜子面前放一个瓶子,在这个镜子里只能显现一个瓶子,不会显现两个;如果有两个镜子,瓶子就会在两个镜子当中同时显现。

  同样,众生如果有两个相续,外境上的一切特点可以在这两个相续当中同时显现;而在一个相续中,外境所取是一个,能够显现的有境也只有一个。

  13、我们在执著瓶子的时候,必定已经遣除了非瓶以外的所有行相,这时,不可能执著除瓶子以外的柱子等法。取花色对境的时候也是如此,眼识在见到花色当中的蓝色对境时,蓝色也可以分东南西北等很多部分,如果取中间部分,这一识就不可能再见其他的对境。不论识还是外境都可以如此分析,这样一来,将识安立为一相续与一本体的方式也会轻而易举通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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