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释量论成量品2笔记
1、科判
《成量品》=甲一、宣说佛为量士夫+甲二、广说彼为量能立+甲三、如是宣说之必要。
甲一、宣说佛为量士夫=乙一、宣说量之总法相+乙二、是故说佛为正量。
乙一、宣说量之总法相=丙一、宣说正量之法相(3)+丙二、其中否定成立理(4)+丙三、遣除于此之辩诤
丙三、遣除于此之辩诤=丁一、唯识是量合理性(6)+丁二、量论并非无意义(7)+丁三、依法相说此一义。
丁三、依法相说此一义=戊一、真实说(9)+戊二、断疑虑(10)
乙二、是故说佛为正量=丙一、安立成量之自宗(12)+丙二、破许自生量他宗。
6、甲一乙一丙三丁一、唯识是量合理性;
识是正量性,缘所取舍事,彼者为主故;以有境相异,识证有别故;彼有此有故。
7、甲一乙一丙三丁二、量论并非无意义;
由自知自体,依名言为量,论能遣愚痴。
9、甲一乙一丙三丁三戊一、真实说
明未知义尔。
10、甲一乙一丙三丁三戊二、断疑虑。
证知自体已,知总相得之。意谓于自相,不知而知故。观察自相故。
12、甲一乙二丙一、安立成量之自宗;
具彼佛为量。为遣非生者,而说成量性。故待彼能立,是量实合理。
2、《释量论》的颂词,藏地很多高僧大德,以及闻思修行的群体,都共同承认非常难懂。本来因明就不好懂,再加上《释量论》更加难懂,故讲的人并不是很多。
3、量的法相是无欺的识,并以辩论的方式遣除了不容有、不遍是量非识的名起量等、过遍是识非量的已决识三种过失。法相一定要远离不容有、不遍、过遍三种过失,才算是真正的法相。
4、丙三(遣除于此之辩诤)丁一、唯识是量合理性:识是正量性,缘所取舍事,彼者为主故;以有境相异,识证有别故;彼有此有故。
这里对方说:你们认为量的法相是无欺的识,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因为除了识以外,还有很多法是无欺的。比如我们的眼耳鼻舌等根,它们也可以无误缘取对境;秤对于它上面的轻重物品也不欺惑,能称出一斤、两斤等;柱子的红色、火的热性、水往下流等也无欺而存在。既然世间上有诸如此类的很多无欺现象,都不依靠心识,那你们为什么偏要把心识安立为正量呢?
答:“识是正量性,缘所取舍事,彼者为主故。”我们并不否认根等衡量外境所存在的合理性,但无欺的识安立为正量非常合理,因为你刚才说的火的热性、根取外境等,全部都是心识来决定的。如果心识没有加入,所取所舍就不能确定,因为缘所取舍的事物主要是识。比如,这里有金子无欺存在,但它是真金是由谁来辨别的呢?当然是我们的心识。如果心识没有加入,就无法辨别。所以,只有识是正量的体性!
诸如科学家发现外在的真理,这些全部是由心识来决定的。如果心识没有决定,外在的规律就无法判断。因此,归根结底还是心。如果心无欺,它所判断下来的一切对境全部都是无欺的。
而且,“以有境相异”————因为缘取蓝色、白色、红色等不同对境而产生不同的识相,
“识证有别故”————才有以识证知的种种差别的缘故。也就是说,因为外境和识相不同的原因,而对外境有不同的辨别;或者说,因为具有境相的识或有境的相各不相同,才有认知上的种种不同。比如:这是柱子、这是瓶子等。
“彼有此有故”:因为有了辨别、判断外境的心识,才有对外境的取舍的缘故。
虽然有人认为:真金和假金、好人和坏人、人和动物,这些是从对境上讲的;但是,若我们的心识没有辨别、判断,这些差别就没办法分开。因为,没有主观心识的加入,就不能分析客观的事物。所以,真假等最终还是归于心。因此,唯有识是正量性!
5、丁二、量论并非无意义:由自知自体,依名言为量,论能遣愚痴。
对方辩论道:你们所谓的量到底是什么样的?它是自本体就成立对对境不欺惑呢,还是需要依靠他缘成立无欺?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所有的因明————量论就没有用了,因为依靠自己就不需要外面的法本。如果依靠他缘,他缘的成立还要依靠他缘,那就变成无穷无尽了,最终一直找不到结论。
还有,你们说量是无欺的心识,那识自身无欺是自力来决定的,还是依靠他因来决定的?如果依靠自力来决定,那就不需要量或因明的论典,因为自力而决定的缘故。如果依靠他因来决定,则自己不具备无欺性,他者也绝对办不到这一点。
再者,如果以刹那、粗细等来详细观察,心识和外境都得不到,那造量论就无有价值了,因为不存在量。如果不加观察,量和非量之间的差别就不成立。
既然如此,那学因明还有什么用呢?还是安住自心,修持大圆满或明心见性的禅宗法门吧!因为量根本不成立,学也没有必要。
下面对这三种辩论进行答复:其实,你们并不了知自决定和他决定之间的关系。
有些现量依靠自己的力量可以成立,比如我现量见到母亲,一下子就能生起决定,这是真实无欺的,并不需要依靠他力来了知。因为这是从小到现在长期串习所致,故不需要依靠推理————这个老太太是我的母亲,她是某某的缘故,犹如什么什么。
其次,因为心特别专注,依靠自力也能决定。比如我心对前面的柱子特别专注,那就能无误了知。
最后,没有距离太远、境界太乱、太相似、显现速度太快等内外错乱因缘,依靠自力也能生起决定。
但有些现量要依靠他力才能生起决定,比如我今天看见那边有红色的东西,但不知是红色的宝珠还是红色的花,就去摸一摸,之后才了知:这肯定不是宝珠,宝珠并没这么软,最后就能生起肯定是红花的决定。这种无欺的量,是依靠他力————接触得到的。
还有,我今天看到天空中灰蒙蒙的,但不知是烟还是乌云,后来通过观察,才知不是烟是乌云。因为,这里火都没有,哪里会有烟啊!这也是依靠他力而生起的决定。
而比量的无欺识,完全是自决定。
再者,按世间名言来讲,根本不需要像对方所说那样,以刹那、粗细来观察境与有境,如果这样观察,那就已经破坏名言了。而且,以名言量成立的法,中观的胜义观察也遮破不了,故根本不需要那么细致地观察。因为针对世间心识来讲,就是这样显现、这样见闻觉知。
因此,所有正量就是由能量自身符合所量自身实情而证知其本体的识。所以,在名言中,将与事实相符的识安立为正量即可(“由自知自体,依名言为量”)。
另外,“由自知自体,依名言为量”也可这样解释:先通过自证现量知道自己的本体,(这不需要依靠他力,自己完全明白。)再依后起之名言量决定所量对境,这就是正量。比如:缘柱子红色的根现量,先由自证现量证知自体,再由后起之名言量证知是红色。
可见,量的论典(即因明论典)还是有必要。因为,有些人根本不知量与非量,在这些人面前,依靠量的理论就可以对他们进行说明。而对方学了因明以后,也会知道“原来是这个道理”。
比如释迦牟尼佛是量士夫,对有些人来讲,他已深信不疑,那不学因明也可以。而有些人的见解已经出了问题,他根本不信这一套,那学也没有用。但有一部分人,没学因明时怀疑重重,学习以后就能遣除相续中的愚痴黑暗(“论能遣愚痴”)。所以,学习因明论典并非没有意义,应该说有非常大的利益。因为,以前不知正量的人,通过学习就能知道量即无欺识等。
6、丁三(依法相说此一义)戊一、真实说:明未知义尔。
陈那论师阿阇黎在其他因明论典中,确定量的法相时,并没有用无欺的识,用的是明(指明了、明确)未知义。但要知道,他认为的量的法相是明确未知义的心识,并非指外境。也就是说,以前不了知,而新生符合真理的识,就叫量的法相。
但对方说:陈那论师说量的法相是明未知义,法称论师说是无欺之识,一个量具有两种法相,难道不矛盾吗?
驳:并不矛盾,明未知义也是(“明未知义尔”)量的法相。对此尽管出现了三种观点:一、印度坚堪布等认为:观察名言量的法相是无欺的识,观察胜义量的法相是明未知义。二、格鲁派甲曹杰等认为:量的法相既是无欺的识又是明未知义,即这两个定义的聚合才是量的法相。他在因明注疏中,还驳斥了其他所有观点,并以很多理由建立了自己的观点。三、萨迦派的果仁巴、萨迦班智达等认为:无欺的识和明未知义只不过词语不同,意义完全是一样的。但麦彭仁波切在《释量论大疏》里面讲,最后这种观点是非常合理的。
如果认为:既然你们承认最后这种观点,那就会出现量有两种法相的过失。
驳:并没有这样的过失。因为这两种法相只是词句稍有不同,意义没有任何差别。为什么呢?因为你对任何一个事物判断时,无欺的识实际上已经明白了未知义。比如,我的心识决定这里有蓝色的花,这是无欺的识;而我以前并不知道,刚刚通过现量发现,这就是明未知义。所以,没有任何过失。
虽然甲曹杰说:如果承认两个法相,就存在两个法,但实际上也是没有的。如果真正存在具有独立特点的两个法相,那就存在两个法,但这两个法相只是不同词而已,所表达的意义完全是一样的。比如,汉语叫茶杯,藏文叫“加破”,两个词虽然不相同,但实际上表达的就是一个意思。所以,不会有这个过失。
7、戊二、断疑虑:证知自体已,知总相得之。意谓于自相,不知而知故。观察自相故。
对方说:“证知自体已,知总相得之。”比如,以现量的心识证知蓝色对境的自体以后,又生起“我看见了蓝色的花(或蓝色的茶瓶或蓝色的茶杯),它的形状是什么样”之类的认知,即第一刹那现量见,第二刹那生起总相概念。而这个总相也具足“明未知义”这一法相,或者说也应该算是量,因为以前在分别念中不知道这个蓝色的东西,后来已经现前了。那这样,量的法相“明未知义”,就已经过遍于先知道自相、后知道总相的已决识。
驳:这种过失绝对没有。因为,“意谓于自相,不知而知故。”即:所谓“义”,指对境自相,而“明未知义”,意图是指对境自相先前不知而重新了知,因此没有这种过失。也就是说,你们所讲的用无欺的现量识来知道自相是明未知义,因为以前不知道是蓝色的东西,后来已经知道了,而后来才知总相的已决识并不是明未知义,因为对外境自相并没有任何新的认知。
有人问:怎么知道“义”指自相呢?
答:“观察自相故”,即这里的观察全部是以自相作为主体来说的。在因明当中,自相很重要,特别是在分析量时,并不是以总相为主,因为总相有欺惑性。故《释量论》中说:判断不起功用的法是没有用的,就像有贪欲的人不会谈论石女儿一样,因为对满足欲望不起任何作用。因此,这里所讲的无欺识和明未知义,也与自相有直接的关系,也就是说,得到自相就叫无欺,如果得不到自相,光有总相也没有用。
当然,自相有物质的自相和心识的自相两种。但物质存在与否,与心识有密切的关系,所以量归根结底还是心识,即最后归于自相存在的心识。所谓自相,就是现量了知的对境。比如火的本性是热性的,树木是刹那无常的,这些都是法的自相。
8、乙二(是故说佛为正量)丙一、安立成量之自宗:具彼佛为量。
因为佛陀具足前面所说的量的法相,所以佛陀是正量或量士夫。正量是无欺的心识,而佛陀完全具足这样的法相,所以佛陀是正量或量士夫。
那这是怎么成立的呢?概而言之,就是《集量论》的顶礼句:“敬礼定量欲利生,大师善逝救护者。”而其含义以《成量品》来阐述。
有人还问:佛陀怎么具足正量的法相呢?
答:在世间中,正量就是根据如何判断能无欺获得外境的识,从这个角度来讲,释迦牟尼佛为主的三世诸佛完全与正量相同。比如,我的识决定这里有蓝白红三种东西,去寻找时也无欺存在,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就把这个识称为正量;同样,按照释迦牟尼佛的决定,众生获得人天果位的增上生和阿罗汉、菩萨、佛陀果位的决定胜,也真实无欺,故佛陀是正量。到底是怎样的呢?因为佛陀具足最殊胜的不欺,即佛陀所宣说的苦集灭道四谛等法理真实存在,没有任何欺惑,所以才说佛陀是正量。
可见,这里佛陀成立为量,是以与量相同的理论来进行论述的。概而言之,就像识所决定的外境无有欺惑一样,释迦牟尼佛决定的增上生和决定胜也无有欺惑。
刚才我们说:因为心识决定的蓝白红三种东西无欺存在,所以心识是正量;同样,释迦牟尼佛决定的四谛等真理无欺存在,所以佛陀是量士夫或者正量。
对方反驳道:那释迦牟尼佛成为正量就是假立的,并非真正成立,因为你们说是相同的缘故。比如,识决定蓝色是量,与此相同,应该无欺的识是量,而释迦牟尼佛并不一定是量。
驳:他是最顶峰、最合理的正量。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释迦牟尼佛修行达至究竟消除一切迷乱而现前的无分别智慧,没有任何欺惑。与此相较,其余正量只是相似的有境。比如,我们认为现量心识决定的蓝色是真实存在的,虽然暂时可以这么说,但究竟来讲,并非真实存在,因为根本经不起观察。而释迦牟尼佛的无分别智慧抉择的,根本不会有任何欺惑,所以佛陀是最高的正量。
对方反驳说:《量理宝藏论》云:“部分相似普皆有,一切相同悉不具。”就像说我跟某人相同,但我毕竟不是此人一样,所以佛陀也不是正量。
驳:不会有这个过失。虽然从世间共称的角度来讲,现量和比量是量,但与已达最高层次的佛陀智慧比较起来,这只算是一种非量。因为,释迦牟尼佛的智慧恒时没有任何欺惑,比如:释迦牟尼佛说有决定会有,说没有决定没有。而一般人的相续中,只能偶尔具足无欺的识,故不能将之称为正量。否则,就会有具足现量和比量的一切人和动物都是量士夫的过失。
有人问:那为什么要说释迦牟尼佛与无欺之识————正量一模一样呢?
答:这是观待世间人们都知道的现量和比量安立的,因为在世间名言中,现量和比量是最可靠的,人们也以此判断、取舍真假的事物,但与佛陀永不分离的无分别智慧————最究竟的无欺识或真现量比较起来,还是具有欺惑性,所以要唯一安立佛陀是正量或量士夫。
在因明当中,佛陀成为正量有两层含义:第一,因为释迦牟尼佛具足量的法相,所以佛陀是正量;第二,因为佛陀具足最究竟的无欺识————无分别智,(从究竟角度来讲,佛陀的无分别智慧是远离能取所取的不可思议智慧,不能称为识;但从外境和有境来分析时,它毕竟属于有境,所以在名称上也可以这样称呼。)所以佛陀是正量。概而言之,因为佛陀具足最高深、最精确、最圆满的智慧,所以他是量士夫。
其实,对佛陀产生信心有两种情况:第一,依靠前世的福报和善根力,与生俱来就知道佛陀是真正的量士夫,从来不会产生疑惑、邪见。第二,依靠正理————法称论师等的理论反反复复作观察,或者学习佛陀的传记和佛陀所说的经典,从而认识佛陀的智慧是最精确、最无谬的。当然,要认识这样的道理,肯定需要一定的过程,但最终就不会退转。
9、为遣非生者,而说成量性。故待彼能立,是量实合理。
“为遣非生者,而说成量性。”意谓:为了遣除外道所说,“自在天等本师不是由能成立的因产生,而自然是量”,才说佛陀成为正量。在世间中,也有人认为佛陀是无有产生的实法,所以要说释迦牟尼佛成为正量,并非以前一直是量。即:佛陀原来是一个凡夫人,经过三大阿僧祇劫修炼后,变成了拥有最高无欺识的量士夫。总之,为了遣除外道所许自己的本师自然是量,以及世间人们认为的释迦牟尼佛无有产生等非议和邪见,陈那论师等说“成量性”。
按照小乘的观点,释迦牟尼佛的智慧也是无常的,这完全可以成立,在因明论典当中也是这样讲的。按照《宝性论》等大乘论典的观点,佛陀的智慧是无为法,这也可以成立。所以,在有实宗等所化面前,我们就可以说:以前佛陀有分别念,到了加行道以后,就变成无分别了。
“故待彼能立,是量实合理。”因此,观待佛为正量的能立————因圆满和果圆满,而说佛陀是正量或量士夫,实际上是非常合理的。
10、唯佛是量:因佛具足量的法相,故佛为正量。具体而言,因为佛陀具备最殊胜不欺的特点,即佛陀开示的四谛等法理,能让一切众生获得暂时究竟之利————增上生、决定胜的果位,丝毫无有欺惑,故佛陀是正量。或者说,相对世间众所周知的现量和比量而言,佛陀为了利益一切众生历经三大阿僧祇劫修持六度万行,现前断除一切障垢的智慧最高、最深、最广、最圆满、最究竟、最无欺,所以唯有佛陀是量士夫。
释量论成量品科判
5、甲一乙一丙三(遣除于此之辩诤)分三:
6、甲一乙一丙三丁一、唯识是量合理性;(第2课)
识是正量性,缘所取舍事,
彼者为主故;以有境相异,
识证有别故;彼有此有故。
7、甲一乙一丙三丁二、量论并非无意义;(第2课)
由自知自体,依名言为量,
论能遣愚痴。
8、甲一乙一丙三丁三(依法相说此一义)分二:
9、甲一乙一丙三丁三戊一、真实说(第2课)
明未知义尔。
10、甲一乙一丙三丁三戊二、断疑虑。(第2课)
证知自体已,知总相得之。
意谓于自相,不知而知故。
观察自相故。
11、甲一乙二(是故说佛为正量)分二:
12、甲一乙二丙一、安立成量之自宗;(第2课)
具彼佛为量。
为遣非生者,而说成量性。
故待彼能立,是量实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