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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90-111讲讲记记之哲学名著经庄严3

创建日期:2025-01-09

  NO.90-111讲讲记记之哲学名著经庄严3

  [注1]《极乐愿文大疏讲解》097-104讲记:

  莲花生大士、静命堪布和赤松德赞国王前世建造夏绒卡绣佛塔时,有一头运土的公黄牛发了恶愿,后来它投生为朗达玛国王。当时三位尊者各自发了弘扬佛法的大愿,由于忘记了替那头牛回向,于是它以嗔心发下恶愿:将来你们弘扬佛法时,我一定要毁坏佛法。后来它转生为朗达玛国王,除了个别密宗法脉以外,藏地的佛法基本上都被他摧毁了,藏传佛教前弘期也因此而结束。

  [注2]《佛为海龙王说法印经》,大正藏 No. 0599,大唐三藏法师义净奉 诏译,全文:

  佛为海龙王说法印经

  如是我闻。一时薄伽梵。在海龙王宫。与大苾刍众千二百五十人俱。并与众多菩萨摩诃萨俱。尔时娑竭罗龙王。即从座起。前礼佛足白言。世尊。颇有受持少法得福多不。佛告海龙王。有四殊胜法。若有受持读诵解了其义。用功虽少获福甚多。即与读诵八万四千法藏。功德无异。云何为四。所谓念诵。诸行无常。一切皆苦。诸法无我。寂灭为乐。龙王当知。是谓四殊胜法。菩萨摩诃萨无尽法智。早证无生。速至圆寂。是故汝等常应念诵。尔时世尊。说是四句法印经时。彼诸声闻。大菩萨众。及天龙八部。阿苏罗揵达婆等。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注3]1、《中观庄严论释讲解》017-128讲记:

  诚如《广大游舞经》中云:“深寂离戏光明无为法,吾已获得甘露之妙法,纵于谁说他亦不了知,故当默然安住于林间。”

  “深寂离戏光明无为法”,远离一切相状,叫做深;远离一切分别念,叫做寂;远离一切有无是非的边,叫做离戏;如来藏自性光明,一切功德全部圆满,即是光明;是远离一切因缘所作的大空性,所以是无为法。

  佛陀在金刚座现前成佛时,获得具有这五种特性的大光明境界,他所觉悟的是凡夫分别念根本无法想象的一种境界。佛陀说:“我已经获得了灭除世间一切生老死病等痛苦、如甘露妙药一般的殊胜法要,但是这种境界,无论对谁宣说,他也不可能了知,因此我应当默默地安住于森林当中。”

  很多历史书和中观论典中说:佛陀当时不传法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由于这个法特别深奥,很难找到真正的所化根基,因此,不能随随便便给别人传讲。还有一个原因是,佛陀证悟这种境界以后,如果随随便便给别人传,很难显示出佛法的真正价值,因此也没有传法。

  现在有些世间人也是如此:“这个珍宝特别特别珍贵,我不愿意卖、不愿意卖。”他越是这样说,很多人就越想买。有些上师如果随随便便说:“你们过来吧,我给你们讲法。”这样的话,很多人都不想听。但是上师说:“我现在给谁也不传法了。”然后停两三天课的话,大家都觉得:佛法是很珍贵的,这样肯定不行,我们还是应该去请法。

  所以,释迦牟尼佛获得这种境界时,一开始说不传法,后来,通过梵天和帝释天的请求,佛陀才开始广转法轮,其目的就是为了显示出佛法的珍贵。

  2、《方广大庄严经》,大正藏 No. 0187 ,中天竺国沙门地婆诃罗奉 诏译,卷第十/大梵天王劝请品第二十五:

  佛告诸比丘。如来初成正觉。住多演林中独坐一处。入深禅定观察世间。作是思惟。我证甚深微妙之法。最极寂静难见难悟。非分别思量之所能解。惟有诸佛乃能知之。所谓超过五蕴入第一义。无处无行体性清净。不取不舍不可了知。非所显示。无为无作远离六境。非心所计。非言能说不可听闻。非可观见无所挂碍。离诸攀缘至究竟处。空无所得寂静涅槃。若以此法为人演说。彼等皆悉不能了知。唐捐其功无所利益。是故我应默然而住。尔时世尊而说偈言。

  我得甘露无为法  甚深寂静离尘垢

  一切众生无能了  是故静处默然住

  此法远离于言说  犹如虚空无所染

  思惟心意皆不行  若人能知甚希有

  此法性离于文字  孰能悟入其义理

  于多劫中供养佛  方能得闻生信解

  不可说有说非有  非有非无亦复然

  我昔无量劫修行  未得究竟无生忍

  我于今者得究竟  常观诸法无生灭

  一切诸法本性空  然灯如来授我记

  汝于来世成正觉  作佛名号释迦文

  虽于彼时已证法  今我所得方究竟

  见诸众生处生死  不知是法及非法

  世间众生有可度  故起大悲而度之

  梵王若来劝请我  或当为转微妙法

  佛告诸比丘。如来说是偈已。眉间白毫放大光明。遍照三千大千世界。尔时娑婆世界主螺髻梵王以佛威神。即知如来默然之旨。作是思惟。我应往彼劝请如来转于法轮。告诸梵众作如是言。仁者世间众生善法损减恶法增长。何以故。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默然而住不转法轮。我等宜往劝请如来。是时梵王与六十八拘胝梵众。来诣佛所。顶礼佛足右绕三匝却住一面。而白佛言。世尊。世间众生今当损减。何以故。如来为诸众生求无上觉。今得成佛默然而住不转法轮。以是之故众生损减。善哉世尊。善哉善逝。愿为众生起哀愍心而转法轮。世尊。多有众生堪能悟入甚深之法。惟愿世尊转于法轮。

  [注4]微博“索达吉堪布”,2017年9月27日,来源:电子书《索达吉堪布的微博书3》,心书出品:

  活着,就是要勇敢去迎接变化,面对未知。不要像一束风干的花,只停留在过去某个时刻,沉浸在那一刻的虚幻中。以为自己让华彩永驻,却失去了让生命绽放的机会。

  [注5]《量理宝藏论讲解》35-84讲记:

  苗芽观待各自因,有实灭非待他因,

  灭法无实无需因,是故不需他灭因。

  在这里,我们开始辩驳他们的观点。对方说,既然生的时候要观待其他的法,那灭的时候也要观待其他的法,因此,你们的不观待因是不成立的。

  我们对他们进行回答:苗芽的的确确观待、依靠自己的因。苗芽产生的时候,它必须依靠自己的近取因,不管是稻子也好,玉米也好,或者其他的种子,如果自己前面的近取因不存在,即使其他的俱有缘存在,也是不可能产生的。这一点是事实,我们因明派也是完全承认的。但是,灭法不一定要与此结合起来说。为什么呢?我们昨天不是刚给你们分析过嘛,你们这样的灭法,如果是有实的灭法,也不合理,无实的灭法也不合理。

  首先“有实灭非待他因”,如果你们承认,灭法是有实的灭法,那与我们前面观察的一样,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有实法当中,根本找不出任何一个法,它产生之后还要存在,不会灭亡,这样的法根本找不到。所以,不需要观待任何因。柱子、瓶子、森林等任何一法,第二刹那的时候,它不观待任何因,它的本体、自相会灭尽的。这是第一个原因。

  第二个原因,“灭法无实无需因”,如果你们说,这样的灭法是无实法,那无实法不需要其他的因,对此我们前面已经观察过。无实法呢,其他的任何因不可能对它起作用,因为它就像石女的儿子和兔角一样。这样的无实灭法本来没有本体的缘故,因此不需要其他的因。它自己的本体从来没有产生过,那依靠什么样的东西来进行摧毁呢?石女的儿子从来没有来过这个世界,那有没有恐怖分子来炸他呢?没有的。美国再厉害,也找不到本·拉登;本·拉登再厉害,也找不到石女的儿子。嘿嘿……

  “是故不需他灭因”,所以,根本不需要用其他的灭因。不管从有实法的角度也好,无实法的角度也好,这样的灭法不需要其他的灭因,这一点很重要。通过因明的学习,大家都应该知道:任何一个法,它产生的这个刹那之后,应该会灭尽的。在灭法方面,我们学习中观的时候,也有一些不同的说法。如宗喀巴大师,他在《善解密意疏》当中讲了八大难题,其中承认灭法为有实法,有这么一个观点。这个问题以前也分析过。其实,宗喀巴大师的观点的依据,在月称论师的《明句论》当中也是有的,此论中说:灭法是依靠因而产生的,依靠灭法也产生它的果等等,有很明确的说法。这里面的“灭”呢,实际上很多论师,包括我们上师法王如意宝为主的上师都说,这种灭法指的是缘起性。比如说人死了以后,人的神识继续结生于后世,所谓灭法,实际上是指原来的相续转移到另一个相续的过程,这叫做灭法产生。那种灭法像我们现在这里,以有实法和无实法结合起来观察,就不一定合理。因为这是指缘起的过程,缘起的过程人们用语言来表示,就叫做灭法。当然,宗喀巴大师的观点,在全知麦彭仁波切的相关教言当中,也作了一些分析。在这个问题上,大家应该这样理解。

  但在《量理宝藏论自释》当中,对灭法是这样讲的:所谓灭法,大家不能认为,它是实有的一种存在;只不过是,任何一个事物前面的刹那当下不存在,它原来的自相本体当下已经毁灭,这个过程称之为灭法而已。实际上,所谓的灭法,除了我们的名词以外,真正的自相实体在外境当中是找不到的。这是萨迦班智达在《量理宝藏论自释》当中,引用《释量论》的教证而进行说明的。

  所以,大家以后在分析“灭法”的时候,要把心里面的概念和外境区分开来。在外境当中,不管任何一个东西,第一刹那间它产生的时候,它的本体在第一刹那间马上已经灭完了。不管中观也好,因明也好,详细观察的时候,这是一定能推出来的。如果不灭,比如说一个事物,它就安住几个刹那,或者世间人们所讲那样,我从一岁到一百岁之间是活着的。如果中间一直没有变化,那就变成永远恒常的了。所以,中间一段时间一点也没有运动,这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不说我们佛教,就是世间的物理学和有些哲学当中也承认:世间万事万物没有一个是静止的,全部是运动的。只不过对运动的看法,在不同的学说当中,不一定完全相同。总而言之,我们一定要知道:一切万法是无常的,这种无常以我们的概念来了知,就是刹那刹那都在变。

  那有些人想,我们为什么看不到呢?这是被我们凡夫人的迷乱习气和迷乱分别念所遮蔽的缘故。因此,不仅是事物刹那刹那的真相,还有许许多多事物的真理,我们现在都没办法现量见到,这一点也没有什么特别奇怪的。有些人认为:“既然前世后世存在,那我为什么想不起来?为什么我现在不知道、看不见?”其实,这是一个非常粗大的概念,如果你稍微学过一点因明,就会了知:不要说人的前世后世,包括柱子的刹那刹那变化,或者种子和苗芽之间的关系,接触也不行,不接触也不行,许许多多深奥的问题,我们眼睛看也看不见的,心里想也想不出来。比如我们眼睛看不见的很多微尘,通过现在各种仪器扩大的时候,就像须弥山那样,也能以特别大的形象出现;而特别大的东西,通过其他仪器,也变成微尘一样小,这也是事实。所以,我们这个肉眼没有什么可靠的,我们这个分别念没有什么可靠的。因此,我想不起来我的前世,我看不见我的前世,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不要说我的前世,就是上一个月的今天,到底吃了什么东西,我一点都想不起来。所以,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前天中午你吃什么?”“不记得。”“你呢?”“刀削面。”“大前天呢?”“想不起来,好像是大米饭吧。”“好像是?不过有些还可以啊,你这样慢慢慢慢上去,可能前世马上能想得起来(众笑)。前天可以,大前天怎么不行?”“前天跟道友一起吃的,所以想得起来。”“哦,一起吃的,是吧?那有几个人从上一世一起来的话,你就应该能想得起来,嘿嘿。”

  刚才灭法的分析比较重要。中观的说法跟因明的说法稍微有点不同。从因明的角度来讲,灭法的自相单独不可能成立,这一点大家一定要了解。

  [注6]《中观庄严论释讲解》085-128讲记:

  未察一似喜,生灭之有法,

  一切具功用,自性知为俗。

  。。。。。。

  二、生灭之有法,因为人们认为现在这些法不是刹那刹那之法,为了断除这样的邪知邪见,颂词中说“生灭之有法”。

  在整个世界当中,没有一个法是常有的,这一点,通过破常有的理证完全可以证实。建立刹那的理证,有无观待因与有害因两种,这在因明《释量论广释》、《量理宝藏论》及其讲义中讲得都比较广。在这里,麦彭仁波切为了让我们通达一切万法都是刹那无常的本性,也对上述建立刹那的理证作了比较广泛的宣说。

  首先是无观待因,其推理方式如下:存在的任何有实法决定不观待其他灭因而自然刹那毁灭,如闪电与火焰等,声也是存在的有实法之故。

  这是一种二相推理,陈那论师以前的因明前派也有这种推理方式。意思是说,存在的任何一个法决定不观待任何其他因,它自己当下就会毁灭,就好像闪电和火焰一样。对于闪电和火焰,由于被相续中的同类因迷惑而认为它是存在的,实际上,它们都是刹那灭尽的自性。就像闪电与火焰的比喻一样,人们听到的声音,它作为一种存在的有实法,必定会当下毁灭。

  此处从能遍的角度来讲,一切有实法、存在之法,不需要观待任何其他因,自己就会毁灭。比如所有人都能知言解义,此为能遍,所以,扎西、才让等也是人。由于能遍的知言解义这一点已经确定,所以说扎西和才让是人而且可以知言解义。同样,存在的有实法不需要观待任何其他法,它自己就会毁灭,这是相当有力的一种推理公式。

  一般在古代都是瓦瓶,而现在有胶、玻璃、钢等各种材料做的瓶子。以瓦瓶为例,很多世间人、个别外道以及佛教犊子部的论师这样认为:没有用铁锤等他法摧毁之前,这个瓶子始终都是存在的,今天的这个瓶子就是昨天的那个瓶子,明天的那个瓶子也就是今天的这个瓶子。或者说柱子,在没有出现倒塌或毁灭之前,昨天的柱子就是今天的柱子,今天的柱子就是明天的柱子,一直到最后毁坏之前都是这个柱子。

  实际上,所谓的无观待因———“一切法是刹那刹那毁灭的,不观待任何法之故,犹如闪电”,将这个推理反过来也可以这样讲:只要是有实法,就不需要观待任何法,必定会刹那刹那毁灭。这是细微无常的观察方法。《大圆满前行》中所讲的无常观修方法,一般是比较粗大的无常,比如春夏秋冬、昨天今天明天等等,对于每个物质相续上细微的无常并没有详细观察。

  所毁灭的瓶子,由于是已经毁灭的法,因此叫做灭法。同样,瓶子的前一刹那已经灭了,这个部分也可以叫做灭法。此二者都不需要观待任何其他的因,因为所毁灭的有实法本身即是刹那生灭的,而作为无实法来讲,并非因缘所产生之法。

  有人会想:以铁锤把瓶子打碎时,瓶子的相续已经灭尽了,那有实法是不是已经成了灭法的因呢?

  不是灭法之因。因为灭法自己的本体都不存在,又怎么会通过因缘产生呢?不可能产生。

  举例来说:一个瓶子从形成的第一刹那到一百刹那之间一直未遇到其他的毁灭之因,在一百刹那时遇到其他人用铁锤来摧毁,这时,很多人认为已经存在灭因了。

  这个推理非常简单。瓶子第一刹那刚刚形成时,与第二刹那的瓶子,二者是不是一个?不能承认为一个。如果说是一个,第二刹那和第三刹那是不是一个?你也应该说是一个。那么,第三刹那、第四刹那一直类推下去,第九十九刹那和第一百刹那的瓶子应该是一个,这样一来,后面这九十九个刹那的瓶子与第一刹那的瓶子也应该是同一个了。本来这个瓶子从第一刹那刚刚形成之后,应该还可以住留九十九个刹那,但是后面九十九个刹那与第一刹那同体的缘故,第一刹那的瓶子当下就应该毁灭,为什么呢?因为一百个刹那成为一体之故。或者从一个人的1岁到100岁之间来分析,这个人在1岁和2岁时是不是一体呢?不能承认为一体。如果说为一体,一直类推下去,最后100岁的老人已经变成1岁的婴儿了,百岁老人死的时候还需要活99年,或者他在1岁的时候就应该死了。

  这种观察方法非常重要。现在学习的很多推理大家应该会运用,比如别人说瓶子虽然不是常有,但在遇到灭因之前常有存在,这时应该会运用这些推理。如果不会运用,可以说你除了积累一些功德外,全部都白学。

  根据上述分析,第一刹那的瓶子当下就应该毁灭,根本不能继续住留九十九刹那。同样,如果说第一刹那与第二刹那中间未隔开而变成一体的话,所谓的一百个刹那也就不会具足了,因为“刹那”是从瓶子的成长或者毁灭的过程来计算的,就如同时间是物体运动或毁灭过程中的一种度量标准一样,这样的时间刹那并非与瓶子他体而存在。因此,不可能出现“瓶子常有、刹那单独计算而存在”的情况。

  同理,表面看来虽然有多少年、多少岁等说法,实际全部是刹那刹那聚合起来的,不积累刹那的千年、百年绝对不会存在。由于是以一年一年而计算为百年;未圆满十二个月就不能算作一年;一个月也有三十日;一日有六十漏刻;一刻有六十漏分;一般健康人一呼一吸,即为一息,六息即是一分;而每一呼一吸,有些论典说有六十三刹那,也有六十五个刹那、六十个刹那等不同说法,但麦彭仁波切说,根据众生的根基不同还可以继续再分。

  那么,应该怎样分呢?下面以比喻说明时间的分析方法。一百个青莲花瓣层叠在一起,然后用针快速穿透这些花瓣,因为青莲花瓣又软又薄,所需的时间很可能只要一秒钟或者更快。假设一秒钟便可以穿透这一百个青莲花瓣,那么每个花瓣之间应该有一个非常细微的刹那,比如一个花瓣由很多微尘组成,它的上面、中间、下面也是具有次第性的,一百个青莲花瓣就可以分为三百个部分,而针虽然快速穿过这三百个部分,但必定是以次第性而穿过,不可能同时。前面在讲达拉和拉达的时候,也用铜板作了比喻,由于速度放慢,也会更好理解一些。

  假设说一百个青莲花瓣中有一刹那不齐全,那么,以其数目而言,也就不可能不使停留的时间缩短。因为第一与第二刹那间的有实法如果成为一体,那只会像第一刹那一样,从而导致第二刹那毫无意义。或者,在第一刹那纹丝不动、并不毁灭,最终也就不可能出现任何变化。这样一来,以前崭新的东西不应该变旧,去年存在的东西今年也应该存在;另外,昨天见到柱子而今天未见到的差别也不应该出现。

  事实并不是这样,前者灭亡才使后面的阶段产生,这一点是决定的。瓶子也是同样,前面无水时的瓶子与现在有水时的瓶子如果是一个,那么有水的同时也需要成为无水阶段的瓶子,因为一个本体没有改变的缘故,然而既是有水又是无水的瓶子不可能存在。

  一般藏人认为出门或者办事情的时候见到一个空瓶子是不吉祥的。不过,有些人出去办事情的时候,见到水桶空着,一定要把水桶装满才出去,这样改造可能也没必要,只是一种多余的分别念。当然,在名言假立中,刚才无水的瓶子,现在已经装满了水,这样可以说。同样,凡是显现能起作用的有实法,前刹那如果未灭则后刹那也绝不会产生。

  因此,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有实法本身的生灭二者,都是由一因所引发,根本不需要其他因来灭尽。对众生来讲,虽然瓶子一刹那也不会停留,是刹那刹那生灭的,但这种刹那以肉眼根本见不到的缘故,依靠相续中相同的迷乱因导致,见瓶子相续相同这一点也是完全存在的。

  尽管是刹那生灭之法,但众生以同类相续连续不断而生作为迷乱因,将它执著为一体。比如那边的紫青河,我们心中认为“我刚来的时候渡过这条河,现在渡过的也是这条河”,从而将去年、今年、明年的那条河执著为常有。这是非常愚痴的一种想法,实际对其详加观察就会发现:不要说去年与明年,甚至今天早晨流过的河水在现在也是一点一滴都没有,所出现的完全是崭新的河流。这一点,只要把一片树叶放在河里,可以见到它马上会被冲走,依此清晰展示了河水不断流动的特性,因此只要稍微推理就可以明白。

  同理,柱子、瓶子或者人的面孔,通过眼睛无论如何也看不到它的无常性,为什么呢?因为眼识不能成为量,释迦牟尼佛在佛经中说眼耳鼻舌身五根不是量的原因就是如此。

  那么,因明当中为什么说眼耳鼻舌身可以成为现量呢?当然,对于名言中起功用的一些法,暂时以根识作为标准也非常合理,但究竟也成为合理的话,佛陀的智慧就成为毫无用处了。因此,不论柱子还是河流,它们的相续都在一直不断地改变,但这不是眼识的对境。就好像经常在一起的两个人,根本不发觉对方已经逐渐衰老,但是分开几年之后再次见到时,突然就会觉得老得特别厉害。以前贝诺法王的一个侍者到学院来,一看见我,他就说:“你老得那么可怜哪!”其实我对他也有同感,只是还没来得及说因此,一切凡夫众生都是由相续迷乱因摄持,才误认为一切法常有存在。 《四百论》中也说:以相续的错乱因执著成常有,对积聚的假法执著为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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