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中观庄严辰二、破假相唯识之观点(75-81课)小结1
1、科判
中观庄严论释=初义(顶礼+立誓)+论义(甲一+甲二)+末义(结文)
=顶礼(1,1课)+立誓(2,2课)+甲一、所说支分(4,2-32课)+甲二、所说论义(5-194,33-128课)+结文(195,128课)
甲二、所说论义=乙一、讲述开显二谛真如之此中观庄严论真实分析所说论义+乙二、如是分析之必要
乙一、讲述开显二谛真如之此中观庄严论真实分析所说论义=丙一、名义(7,33课)+丙二、译礼(8,34课)+丙三、论义+丙四、尾义
丙三、论义=丁一、抉择所知二谛之义+丁二、以赞如是二谛之理而摄义
丁一、抉择所知二谛之义=戊一、认清二谛之理+戊二、遣除于此之诤论+戊三、如是通达之功德
戊一、认清二谛之理=己一、宣说胜义中万法不存在+己二、宣说世俗中有实法存在
己一、宣说胜义中万法不存在=庚一、立根本因(14-21,34-38课小结)+庚二、建其理(22)
庚二、建其理=辛一、建立宗法(23)+辛二、建立周遍
辛一、建立宗法=壬一、建立离实一(24-131,39-81课,含七个小结)+壬二、建立离实多(132,81课)
壬一、建立离实一=癸一、破周遍之实一(25-40,39-49课小结)+癸二、破不遍之实一(41-131,49-81课,含六个小结)
癸二、破不遍之实一=子一、破实一之外境(42-52,49-52课小结)+子二、破实一之识(53-131,53-81课,含五个小结)
子二、破实一之识=丑一、破认为外境存在宗派所许的实一之识(54-101,53-70课,含三个小结)+丑二、破认为外境不存在宗派所许的实一之识(102-131,71-81课,含两个小结)
丑二、破认为外境不存在宗派所许的实一之识=寅一、宣说对方之观点(103,71+72课)+寅二、观察彼理(104-131,72-81课,含两个小结)
寅二、观察彼理=卯一、观察彼等之功过(105,72课)+卯二、遣除过失之部分——破识成实(106-131,72-81课,含2个小结)
卯二、遣除过失之部分——破识成实=辰一、破真相唯识之观点(107-116,72-75课小结)+辰二、破假相唯识之观点(117-131,75-81课小结)
辰二、破假相唯识之观点=巳一、宣说对方观点(118,75课)+巳二、破彼观点(119-131,75-81课)
巳二、破彼观点=午一、略说遮破(120,75+76课)+午二、广说彼义(121-130,76-78课)+午三、破遣过之答复(131,79-81课)
午二、广说彼义=未一、无相观点不合理(122-129,76-78课)+未二、宣说单单能取相不合理(130,78+79课)
未一、无相观点不合理=申一、观察认知对境不合理(123-127,76+77课)+申二、观察相属不合理(128,77+78课)+申三、观察因不合理(129,78课)
申一、观察认知对境不合理=酉一、总说(124,76课)+酉二、别说(125-127,76+77课)
酉二、别说=戌一、真正认知不合理(126,76课)+戌二、甚至假立认知也不合理(127,77课)
二、主要内容同上次小结:辰二、破假相唯识之观点(75-81课)略略结
1、颂词
118甲二乙一丙三丁一戊一己一庚二辛一壬一癸二子二丑二寅二卯二辰二巳一、宣说对方观点:
若识本性中,无彼此等相,真实中无相,识前错显现。
120甲二乙一丙三丁一戊一己一庚二辛一壬一癸二子二丑二寅二卯二辰二巳二午一、略说遮破:
设若相无有,明明受彼等。与其事异体,如是识非有。
124甲二乙一丙三丁一戊一己一庚二辛一壬一癸二子二丑二寅二卯二辰二巳二午二未一申一酉一、总说:
如是何无实,彼知彼非有,如苦为乐等,诸白亦非白。
126甲二乙一丙三丁一戊一己一庚二辛一壬一癸二子二丑二寅二卯二辰二巳二午二未一申一酉二戌一、真正认知不合理:
于此行相者,真知不应理,离识本性故,如空中花等。
127甲二乙一丙三丁一戊一己一庚二辛一壬一癸二子二丑二寅二卯二辰二巳二午二未一申一酉二戌二、甚至假立认知也不合理:
无无能力故,假立亦非理,如马角无有,非能生现识。
128甲二乙一丙三丁一戊一己一庚二辛一壬一癸二子二丑二寅二卯二辰二巳二午二未一申二、观察相属不合理:
有彼定感受,与识何相联?本无同体属,亦非彼生属。
129甲二乙一丙三丁一戊一己一庚二辛一壬一癸二子二丑二寅二卯二辰二巳二午二未一申三、观察因不合理:
无因何以故,成此偶尔生?具因何以故,摆脱依他起?
130甲二乙一丙三丁一戊一己一庚二辛一壬一癸二子二丑二寅二卯二辰二巳二午二未二、宣说单单能取相不合理:
设若彼相无,彼识成无相,如水晶球识,终究无感受。
131甲二乙一丙三丁一戊一己一庚二辛一壬一癸二子二丑二寅二卯二辰二巳二午三、破遣过之答复:
若谓迷知此,无论依迷乱,或由彼力生,彼皆随他转。
2、标准科判:同上
3、科判略略改造:
3、1建立自宗,即宁玛派的见解:万法空性。破法:万法不是以实一+实多的方式安立,所以万法无有自性而为空。
3、2万法不是以实一的方式安立,破法:周遍+不遍,实一都不存在。
3、3法是不遍时,实一不存在,破法:外境+内识,实一都不存在。
3、4内识,实一不存在,破法:承许外境 存在+不存在,实一都不存在。
3、5承许外境不存在之识,实一不存在,破法:真相唯识+假相唯识,实一都不存在。
3、6假相唯识之识,实一不存在,破法:假相唯识观点(118)
+不承认行相,识实一不存在(120)
+境无相,真正、假立感受之识实一不存在(124+126+127)
+境无相,与识不存在同体+彼生相属的关系,识实一不存在(128)
+境无相,无因具因而生,识实一不存在(129)
+所取相不存在,能取相之识实一不存在,(130)
+迷乱行相不存在,迷乱心之识实一不存在(131)
4、一级思路
4、1周遍已经在破周遍之实一(39-49课)破完了,以后开始破不遍法存在实一。
不遍法分为外境+内识而破,其中外境已经在破实一之外境(49-52课)破完了,现在破内识不存在实一。
内识不存在实一分为承许外境存在+不存在而破,其中承许外境存在的内识不存在,(53-70课)破完了,现在破承许外境不存在的内识不存在。
承许外境不存在的内识分为真相唯识+假相唯识而破,其中真相唯识,识不存在实一,(72-75课)破完了,现在破假相唯识,识不存在实一。
4、2破假相唯识,识不存在实一(75-81课)
4、2、1这一把科判好难,破法很细致,也很广深。
4、2、2真相唯识宗与假相唯识宗之别
真相唯识宗认为心是实一存在,外境不存在,外境的行相是与心一体而显现;
假相唯识宗认为心是实一存在,外境不存在,不承认外境的行相存在,行相不是心、也不是外境,如同毛发一样在心与境中间迷乱显现。承许行相不存在、识存在,导致相与识之间虽然无有任何关联,却可以领受行相。行相本性不存在、无有相,是破法的起点。
“外境”与“外境的行相”是一体,只是因为说明真相唯识+假相唯识对“显现”的不同观点,所以把“外境”分为“外境”+“外境的行相”两个角度说,除此需精细化表述的语境外,一般只说“外境”即可。总说唯识宗都认为心是实一存在,外境不存在;分说真相唯识宗认为,万法唯心造,实质是心境合一;而假相唯识宗的观点,不用“行相”还真说不清楚,否则就是境即不是心,境也不是境。
4、2、3破真相唯识宗与假相唯识宗之别
破真相唯识宗:因行相与心一体,就从一境对多识+一境一识+多境一识三方面遮破。
破假相唯识宗:因行相不是外境而呈现无相,就从不可能被识感受;与识不存在同体+彼生相属的关系;不论无因+具因而生,都不具备相的法相,三方面遮破。
再者,行相与识不论所取+能取;迷乱行相与识不存在同体+彼生相属的关系;共从五方面遮破。
4、2、4破假相唯识宗
4、2、4、1因行相不是外境而呈现无相,(1)境无相,必然观待的识也是无相,万物都不能被识感受;(2)境无相,如同不存在一样,已经远离了识的自性,像空中的鲜花,识是不可能领受的;(3)境无相,也就没有能力产生识;如同假设的马角不会产生见到马角的眼识一样,识是不可能产生的。因为识现量能够感受到外境,所以行相肯定不是无相,所以“行相不是心、也不是外境”的观点不成立,认为外境行相不存在而实有的识存在,是不可能的。
4、2、4、2境无相与识之间,一个根本不可能存在的法,与识之间不可能存在同体相属;而且相不存在的缘故,也就不能说相从识中产生,因此也不是彼生相属。境无相与识不是同体+彼生相属的关系,所以实有的识不存在。
4、2、4、3境无相,如果是无因而生,要么恒常存在,要么恒常不存在,但实际上境并不是这样显现的;如果这种相具有因而生,就必定是依他起识,那就境识一体了,有违假相唯识,所以境无相无因+具因而生,都不成立,识实一不存在。
4、2、4、4境无相,必然观待的识也是无相,识也就起不到作用了。所取相不存在,能取相之识也不存在。境无相不存在,所以识实一不存在。
4、2、4、5毛发迷乱相与认知迷乱的识,存在着同体相属或彼生相属,所以都必须随一因缘而转,假相唯识宗认为识为唯一因缘,所以毛发迷乱相就是识了,这与假相唯识宗的观点相违,所以迷乱境相不存在,识实一也不存在。
4、2、5附加:以真相唯识破了一串世俗迷乱分别念+以自宗破了他宗因果观点
5、二级思路
5、1假相唯识之观点:外境行相不存在,实有的识存在。
118若识本性中,无彼此等相,真实中无相,识前错显现。
在识的本相或本性之中并不存在瓶子、柱子等行相,所谓识的本体就像透明水晶球一样,其本身不会存在任何行相。各种各样的行相尽管在识前显现,但在真实义中只是于无相识前迷乱或错误而显现,如同空中的毛发一样。
外面的瓶子、柱子等法在识前不存在,一切法只不过是识前的一种错乱显现而已。
5、2破法:不承认行相,识实一不存在
120设若相无有,明明受彼等。与其事异体,如是识非有。
承许外境的相就像毛发般根本不可能存在,但是,我们明明可以感受外界的一切事物,这些现量感受的法为什么会存在呢?眼睛能见到色法,那么,如果除了承认自己的眼识外,根本不承认异体行相的话,这样的眼识是不会存在的。
5、3破法:境无相,真正、假立感受之识是不会存在的
124如是何无实,彼知彼非有,如苦为乐等,诸白亦非白。
如果某一实法的外境行相不存在、无有相的话,那么,不借助任何外力,仅仅依靠有境之识自己的力量,根本无法了知对境这一行相,不可能有彼识了知彼境的过程和机会。就如同苦了知为乐和乐了知为苦的情况根本不会存在一样,同样,白色的外境了知为非白的黑色的情况也是不存在的。
名言中的很多法不能混淆在一起,乐就是乐、苦就是苦、白就是白、黑就是黑,应该如此区分。名言中的境与有境不会错乱。所以,所谓的行相如果不存在,任何一种感受也就不可能成立。
126于此行相者,真知不应理,离识本性故,如空中花等。
如果不承认一种行相,对于苦、乐、白、黑等行相的真正认知也就根本不可能合理。为什么呢?如果真正认知必须要以与识之自性一体的方式而了知,你们所谓的行相根本不存在,已经远离了识的自性,就如同空中的鲜花一样,任何人都不会有所领受。
127无无能力故,假立亦非理,如马角无有,非能生现识。
如果无有行相,也就不存在产生识的能力,因此,所谓的假立认知对境也不合理。就好像马的头上根本没有角,也就不会产生见到马角的眼识一样。
如果以真正、假立任何方式都不可能感受,那么再无有其他感受的途径了。所以无有行相,也就无有感受之识了。
5、4破法:境无相,与识不存在同体+彼生相属的关系,识是不会存在的
128有彼定感受,与识何相联?本无同体属,亦非彼生属。
行相只要显现在识前就会存在一种感受,那它与有境之间必定存在一种关系,如果不承认行相,那么所感受的外境与识如何联系呢?一个根本不可能存在的法,与识之间不可能存在同体相属;而且相不存在的缘故,也就不能说相从识中产生,因此也不是彼生相属。
所以,行相与识不存在任何关系,识是不可能感受相而存在的。
5、5破法:境无相,无因具因而生,识都不存在
129无因何以故,成此偶尔生?具因何以故,摆脱依他起?
如果承许如毛发一般的外境相,并非与识无二无别,也不是真正的外境,那么这种相如果是无因而生,要么恒常存在,要么恒常不存在,那么外境为什么会偶尔性产生而不是长期显现呢?如果这种相具有因而生,按照唯识宗的观点并不承许除识以外的其他因,就必定是依他起识,根本不可能摆脱依他起而存在。
所以这种如毛发一般的外境相,不管具有因还是不具有因,都根本没有真正相的作用,根本不存在。这种无相不存在,识也不可能存在的。
5、6破法:所取相不存在,能取相之识也不存在
130设若彼相无,彼识成无相,如水晶球识,终究无感受。
如果外面的行相不存在,取它的识也就不存在相了,你们所承许的如水晶球般的识上无有任何行相的话,也就始终不可能出现感受外境的情况,眼睛见不到色法、耳朵听不到声音,既然如此,这种如水晶球般的识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5、7破法:迷乱行相不存在,迷乱心之识也不存在
131若谓迷知此,无论依迷乱,或由彼力生,彼皆随他转。
假相唯识宗认为:外面万事万物全部是毛发一样迷乱的显现,对于这种迷乱显现以迷乱的心来了知是合理的。
实际上,不论是将迷乱和迷乱的相合为一体的同体相属,还是将迷乱习气作为因而产生迷乱相的彼生相属,只要存在一种关系,就必定会随清净和不清净的因缘而转,如果是依缘而转,就应该是依他起,你们也就不能说迷乱的行相不是自己的心。
6、三级思路
6、1假相唯识之观点:外境行相不存在,实有的识存在。
6、1、1空中毛发,既不是识也不是外境,只是错乱的显现
一切错乱的显现不是自己的心,也不是真正无情法的外境,只是如同空中毛发一样突然显现而已。比如通过念诵密咒等因缘聚合,土石木块等会显现为大象、骏马一样,实际上,这只是一种错乱的显现,它既不是自己的心也不是外境。
6、1、2空中毛发,不是识
空中的毛发并不是识的行相,只是依靠某种错乱的因显现而已,因此不能说它是识,为什么呢?他们认为,错乱的显现如果是自己的心,心也就变成了一种错乱的行相,这样肯定不合理,因此他们不敢承认错乱显现是自己的心。
6、1、3空中毛发,不是外境
但错乱的显现除自心以外也不能承认,为什么呢?如果承认错乱的显现于心外存在,便会超出唯识宗的范围,因为唯识宗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不承认外境无情法。
6、1、4假相唯识与真相唯识之别
假相唯识认为外面的行相都是错乱、虚幻的,它不是自己的心,就像毛发一样,因此不会出现如真相唯识所承许的行相与心识的数目相等、不相等的观察。正因为所有行相并非实有,就像毛发一样是虚假的,所以行相与心一体多体或者外境行相有多少个数目等说法也就毫无意义。
外境行相就如同毛发一样是错乱的、假的,因此多和一、等量与非等量等数目也就没有任何必要,如自己的心识数目那样所谓行相的数目也就不存在任何意义。
所以,不会有出现对真相唯识宗所说的一切过失,而承认明知之识成实也是完全可以的。
真相唯识宗在名言中承认自相,因此安立名言非常方便;而假相唯识宗认为外境也不是心,从这一点来看,可以说对外境断除了一种耽执,所以稍微接近无实有的实空胜义谛,可以在唯识与中观之间起到纽带的作用。从层次上讲,假相唯识应当位居于真相唯识之上,但在名言中不方便安立的缘故,在名言中唯一按照真相唯识的观点承认即可。
6、2破法:不承认行相,识实一不存在
6、2、1假相唯识宗观点:名言中行相不存在
中观观点:如果在名言中,瓶子等色法不存在,而且瓶子等连行相也不存在的话,那么名言中所有的见闻觉知全部都会断绝。对于原本不存在的任何法,绝对不存在领受它们的可能性。胜义中一切法虽然不存在,但在名言中感受是合情合理、无有丝毫损害的。然而,假相唯识宗所承许的这种相不存在的道理,不要说胜义当中,就连名言中也不合理。
总破法:对假相唯识宗所发的太过,全部是从名言角度出发的。识与相中的一者不存在时,另一者必然也不存在,它们是不可分割的一种关系。只要在识前没有显现,这个法就根本不存在;凡是显现的法,必定是在识前显现。
6、2、2假相唯识宗观点:识像水晶球一样在里面存在、行相如毛发一样根本不存在。
中观破法1:既然你们说白色、红色、痛苦、快乐等相不存在,那么你宗所承许的孤立无助、独一无二、如水晶球般存在的自明自知的识,根本显不出色声香味触五境的任何相,名言的一切法也就全部断绝了。如果相是空的,那么自明自知的识也必然无有显现而是空的。
中观破法2:假如同水晶球那样的心识上无任何行相,那么眼识无法见到大腹的瓶子、红色的柱子,耳识无法听到动听不动听的任何声音。如果相不存在,那么识是不能生起具有对境特性的法。总心识是空的,那么其中的分眼识也必然无有柱子+瓶子显现而是空的。
6、2、3假相唯识宗观点:空中显现的毛发无有自性+毛发行相不存在+不承认行相存在
经部宗观点:隐蔽分的毛发虽然不显现,但是有一种与自己的心识无二无别的毛发行相存在,所显现的毛发相实际与识本身无二无别。
真相唯识宗观点:毛发本身不存在,毛发自己有一种行相,这种毛发相实际与识本身无二无别,毛发等显现其实就是自己的心。虽然毛发与石女儿一样并不存在,但有眼翳者可以亲自感受空中出现的各种毛发相,这一点在名言中没有丝毫矛盾之处。
中观破法1:如果不承认行相,连毛发相都不存在,那么识是根本无法感受到毛发的。因为任何一个法,通过任一识都会产生一种受觉;如果没有受觉,说明并未取受此法。所以,按照你们的观点,“见到毛发”这一名言永远都不应该承认,所谓的见闻觉知也将全部断灭。这是不可能的。
中观破法2:如果不承认行相,那么“毛发无有相”与“毛发不可能显现”是一模一样的,这样一来,万物外境也就成了“从未显现过”,心识像水晶球放在黑箱子中一样,以不现任何外境的方式保存着,整个外境根本不可能在识中有任何显现。这是不可能的。
中观破法3:只要毛发的行相显现,那么显现一定是识,因为只要有一个行相显现,这一相就不会离开识,说“它不是识”也就根本无法立足。因为如果不是识,就不可能是识的对境。
6、3破法:境无相,真正、假立感受之识是不会存在的
假相唯识宗观点:承许无有行相,认为外境的微尘以及行相都不存在。
中观破法:无有行相,就不可能被识真正现量认知,如同识感受不到石女儿,这样的识是不会存在的;识是从了知外境的角度安立的,如果未了知外境相,眼识、鼻识、耳识等任何一个识都无法安立。
无有行相,根本不具有产生显现本性之识的能力,所以甚至仅仅从假立的角度而言,识甚至在名言中也是不可能存在的。马的头上从来就没有角,也就根本不可能产生见到马角的识,或者去评论“马角是白色、红色……”
6、4破法:境无相,与识不存在同体+彼生相属的关系,识是不会存在的
6、4、1假相唯识宗观点:识是存在的,而所见到的白色等行相与石女儿没有差别。
中观破法:石女儿一样的行相与识是同体相属还是彼生相属?
如果是同体相属关系,那么如同行相一样识也应成无有,或者如同识一样行相也必定成为存在。因此,两者不是同体相属。
如果是彼生相属关系,那么因为行相是本来不存在的法,不存在的法产生任何果都不合理,所以行相不能产生识;再者,如果承许彼生相属就会出现先后次第,以俱缘定因进行抉择时,识显现时外境才真实存在,行相和识必须同时存在,否则同一个时间当中感受外境根本不合理。以明知因进行抉择也是如此,昨天看见的法,今天只能成为一种回忆,不是真正现见的法,就像镜子里面正在显现的可以说为影像,但昨天显现的影像能够作为今天镜子的对境吗?不可能。所以说,两者不是彼生相属。
石女儿一样的行相与识,一者不存在一者存在,不存在和存在之间不会存在相属。从分别念的角度来讲,无实法也是可以有相属的。但是从事物的本体上来说,存在的法和不存在的法之间不可能存在一种相属。行相与识之间,不论彼生相属还是同体相属,都是不合理的。
所以如果境无相,就与识不存在任何关系,识都不能感受而存在。
6、4、2假相唯识宗观点:所谓的外境,不是自己的心也不是除自己心以外的一种法,就像毛发一样是虚妄的。
中观观点:如果这样承许,依靠真正认知和假立认知两种方式都无法感受外境。你们所谓的无相或者如毛发一样的相,既不是自己识的本体,也不是除识以外的法,实际它的存在与否无有任何差别。这样一种相,与识不能成立同体相属也不能成立为彼生相属,与识不存在任何关系,识都不能感受而存在。
6、5破法:境无相,无因+具因而生,识都不存在
假相唯识宗观点:除心以外存在如毛发般的一种相。
中观破法:行相到底具不具有因?
如果行相无因,那么,既然无因,要么恒常存在,要么恒常不存在,而黄色行相因缘具足时显现存在时,而因缘不具足时不存在,所以行相不是无因而生。
如果行相具因,依靠外缘产生的缘故,也就成了缘起生的依他起,因为唯识宗并不承许除识以外的其他因,只要承认具有因,就必定是自己的识。如果是识,要么是依他起识,要么是遍计执的识,而唯识宗认为遍计的法都是如毛发一般虚假无实的,不可以依靠它产生一种行相,所以此因必定是依他起识。如此一来,你宗的观点与真相唯识宗也就没有差别了。所以行相不是具因而生。
所以如果境无相,无因+具因都不具有相的法相,识都不能感受而存在。
6、6破法:所取相不存在,能取相之识也不存在
6、6、1假相唯识宗观点:毛发一样的行相并非以识的本体存在。
中观破法:洁净水晶球般孤立自性的识如果存在,应该以现量或者比量得到。因为毛发无行相,所取相也就是无相。所取相如果不存在,也就不会以识来见到。所以自明自知的能取识就应该以无相的方式自己领受自己。所以识无有感受而不存在,现量或者比量都得不到识。
6、6、2假相唯识宗观点:从自证的角度来讲,透明水晶球一样的识自己感受自己。
中观破法:即使自己感受自己也需要一种相,比如水晶球是透明的,那么,它应该有一种透明的相,如果任何相都不存在,就根本不会有感受。
眼耳鼻舌身任何一个识,只要它领受了某某对境,就可以将它安立为这一对境的识。比如眼睛见到色法,从领取色法的角度来讲,这是眼识;如果眼睛从未见到任何色法,所谓的眼识根本无法安立。
6、6、3假相唯识宗观点:自明自知的识如水晶球一般。
中观破法:要缘如水晶球一样的心,就必定会出现如水晶球般的相,如果连行相都没有显现,就如同从未见过石女儿子却评论“石女的儿子身洁白”一样,是绝对不合理的。
6、6、4假相唯识宗观点:境无相真正存在。
中观破法:如果境无相的自性存在,识就能领受;但识的对境都是有相的,未曾领受无相,所以无相的自性根本不存在,没办法安立它存在。
行相既不在外也不在内,既然如改色染色般的行相不存在,那如同清澈水晶般的识就应当亲自感受到。但是识不能感受无相,无相对识不起作用,所以识与相都不能安立。
6、6、5假相唯识宗观点:虽然不存在这种行相,也可以有一种领受,就像阳焰等原本无有水的行相,却可以被感受为水一样。
中观破法:对于阳焰等景象可以运用同等理予以观察,水的行相虽然在外界不存在,但在识前如果连它错乱为水的行相也不存在的话,那么识是不能感受为水一样。错乱的相或者真正的相必须存在,否则根本无法领受外境,这种相与自己的识无二无别,一定要这样承认。
6、7破法:迷乱行相不存在,迷乱心之识也不存在
6、7、1假相唯识宗观点:虽然行相不存在,也不会出现识无法领受外境的过失,因为依靠错乱心的习气成熟以后,可以显现各种各样的行相,这些行相就如同毛发一样,全部是一种迷乱相。比如患黄胆病者明明知道海螺并非黄色,却以胆病的习气扰乱,在自相续面前显现了金黄色的海螺行相,这就是由迷乱习气引发的一种迷乱相。首先以迷乱的习气引发迷乱,随之才会出现黄色海螺等迷乱的现象;或者说,以迷乱的因——习气才导致了迷乱的果,也即迷乱相。因此,不会出现名言中见闻觉知不合理的过失。
中观破法:所谓的迷乱显现如果不是自己的心,却说是随缘而转的话,那除依他起以外还有什么行相呢?根本不可能有。无论你们所说的行相是以同体相属的方式依赖于迷乱,还是借助迷乱的威力产生的彼生相属,只要存在关系,这一行相就已经变成随他转或者依他起了,与你宗观点不符。
6、7、2假相唯识宗观点:由迷乱所牵而显现了行相。
中观破法:你们所承认的迷乱相到底是指因的迷乱相还是果的迷乱相?不管是哪一个,此二者之间到底是同体相属还是彼生相属?
迷乱=迷乱之因的习气+迷乱产生的行相之果
因习气与行相二者并非同体相属,因为习气是还未产生果的法,如同灰色的种子,既然它正处于未成熟的阶段,由因习气来感受或显现同体的外境行相也就不合理。
果迷乱与行相并非彼生相属,因为会出现行相与迷乱非同时的过失,比如黄色海螺,黄色的相与黄色应该同时存在,不可能黄色在前一分钟存在,后一分钟才出现黄色的相,但实际上,除黄色的相以外找不到黄色,除黄色以外也找不到黄色的相。
比如黄色的海螺,如果承许它是迷乱外力而显现,那么,迷乱的因——习气与黄色海螺应该是彼生相属,因为黄色海螺依靠迷乱因产生的缘故;迷乱的果——黄色的相和黄色应该是同体相属。
只要存在这种关系,所谓的行相就已经成了随他转,由于随着因缘来转,或者说随着它同体相属的法迷乱而转,这样一来,就已经成了依他起,与你宗观点不符。
所以说,如果行相由迷乱中出现,那么相与识之间必定存在一种关联,但是你们不承认外境行相,比如黄色海螺的行相不存在,相识之间也就不承认任何联系,那么,以迷乱了知迷乱的相也是根本无法办到的。
6、7、3对方观点:心识独一无二地存在,它是一种成实的法。
在不清净依他起的阶段,正是处于轮回流转的时候,识显现的种种山河大地等不同境相全部是虚妄不实的,而在诸佛菩萨的清净阶段,自己独一无二的识已经清净,所显现的即是其本来自性。现在不清净识所显现的各种相实际都是假的,到清净阶段时,识的本来面目便会出现,所以清净和不清净阶段的心识独一无二地存在,它是一种成实的法。
中观破法:清净阶段的行相不可能化为乌有,因为迷乱与外境行相不相关。在清净阶段,迷乱的习气或者迷乱的果虽然荡然无存,但是所有的行相不可能化为乌有。原因是什么呢?迷乱与外境行相二者,如果存在一种同体或者彼生的关系,那么,到了清净阶段,一切习气全部断除的缘故,外境行相也可以说全部消失。但是,你们承许在因地时并不存在任何行相,它与迷乱及其习气也就不存在任何关系,因此,即使到了佛地,所谓的行相与它的迷乱也是毫不相干,就像以马匹不存在无法证明黄牛一定会消失一样。
所以清净阶段的心识不是独一无二地存在,仍然是与行相观待而立,不是成实法。
6、7、4对方观点:不清净阶段的识是虚妄,清净阶段的识是“成实之识”
中观观点:由于对方承认不清净阶段的识是虚妄的,因此它不可能具备产生实有法的能力,因此“实有之识”肯定不是从这一虚妄的识中产生;如果具足这种能力,这一识也就不能称为虚妄了。如果说有能力还不是实有,那么所产生的成实之心也就不能成为真正实有了。
你们所许清净阶段的成实之识,由于因是虚妄的缘故,依靠此因不可能产生,但是它也并非无因之法,否则,由于无因,便会出现恒时存在或恒时不存在的过失。而且,那一识在清净阶段才突然成立或者自然而然成立的话,那么破斥自在天常物等前后无差别的理证,对于你们这种观点也同样具有妨害。
6、7、5对方观点:成实之识并不是由虚妄的心中产生,也不是无因无缘或自然而然产生,而是由前刹那的力量中产生的。
中观观点:前一刹那心与后一刹那成实的心在同一时间当中是否存在?如果在同一个时间当中存在,成实之心未产生之前,由于无因而不具备产生的能力;当自己形成之后力所能及之时,果已经形成,因此,任何一种因果关系都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当中安立。
如果说:二者并非同时,而是前后时间各自分开。对于承许因果成实的观点而言,这种说法也不合理,因为无论被其他时间中断、未中断,都不会从任何法中产生。
6、7、6对方观点:在清净阶段有一个实有的心,而此心在不清净阶段并不存在。
中观观点:这是最关键要破的点,我们现在就来寻找清净阶段这一实有心的来源。
这一实有心与前面刹那的心同时存在不合理,这一因果关系次第存在合不合理呢?也不合理。因和果之间如果被其他时间中断,也就是说,真实的心还未产生时,虚妄的心已经灭了,那么,因灭之后应该存在一个灭法,而灭法是不存在的,真实的心不能从不存在的灭法中产生。所以真实的心无有来源,根本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