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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观庄严论1品遍智11(76-96)笔记

创建日期:2021-10-27

  现观庄严论1品遍智11(76-96)笔记

  1、《现观庄严论》=甲一、论名(1)+甲二、译礼(2)+甲三、论义+甲四、末义

  甲三、论义=乙一、宣说入造论之分支+乙二、所造论体之自性+乙三、造论圆满之尾义

  乙二、所造论体之自性=丙一、略说现观之自性+丙二、广说彼之分类+丙三、如是宣说之摄义。

  丙二、广说彼之分类=丁一、别说对境三智法相——三智+丁二、略说彼相加行——四加行+丁三、广说所得果之功德——法身。

  丁一、别说对境三智法相=戊一、相无生之现观遍智+戊二、道无相之现观道智+戊三、基无我之现观基智。

  戊一、相无生之现观遍智=己一、宣说意乐发大菩提心+己二、宣说加行遍智道之分支+己三、宣说本体实修之现观

  己二、宣说加行遍智道之分支=庚一、实修法之教授+庚二、教义道加行之抉择支+庚三、修行所依之种姓。

  庚三、修行所依之种姓=辛一、真实宣说+辛二、遣除诤论

  辛一、真实宣说=壬一、本体+壬二、分类

  壬二、分类=癸一、以总体修法而分(80)+癸二、以分别断治法而分+癸三、以特殊通达法而分。

  癸二、以分别断治法而分=子一、无间道之法(82)+子二、解脱道之法(83)

  癸三、以特殊通达法而分=子一、本体(85)+子二、特法(86)+子三、作用(87)

  辛二、遣除诤论=壬一、辩论(89)+壬二、答辩(90)

  己三、宣说本体实修之现观=庚一、取舍所知支修行所缘+庚二、究竟修行所为+庚三、宣说实修现观修行之相。

  庚一、取舍所知支修行所缘=辛一、本体+辛二、分类

  辛二、分类=壬一、总说取舍所知之基(95)+壬二、详细分说取舍等舍十一所缘(96)

  80、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己二庚三辛一壬二癸一、以总体修法而分;

  通达有六法。

  82、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己二庚三辛一壬二癸二子一、无间道之法;

  对治与断除。

  83、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己二庚三辛一壬二癸二子二、解脱道之法。

  彼等皆永尽。

  85、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己二庚三辛一壬二癸三子一、本体;

  具智慧悲愍。

  86、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己二庚三辛一壬二癸三子二、特法;

  不共诸弟子。

  87、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己二庚三辛一壬二癸三子三、作用。

  利他渐次行,智无功用转,所依名种姓。

  89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己二庚三辛二壬一、辩论;

  法界无差别,种姓不应异。

  90、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己二庚三辛二壬二、答辩。

  由能依法异,故说彼差别。

  95、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已三庚一辛二壬一、总说取舍所知之基;

  所缘一切法。

  96、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已三庚一辛二壬二、详细分说取舍等舍十一所缘。

  此复为善等,若世间所知,及诸出世间,有漏无漏法,

  诸有为无为,若共弟子法,及佛不共法。

  2、庚三(修行所依之种姓)壬一、本体。

  种姓本体就是修法的根本——心的实相。

  修行的相有四种,即披甲修行、趋入修行、资粮修行和定生修行,这在后面会讲。那么,这四种修行所依靠的是什么呢?就是修行人的种姓。如果连种姓都不具足,修行是不可能成功的,所以种姓非常重要。

  为什么要在加行道之后宣讲种姓呢?因为紧跟着加行道的就是一地菩萨,一地之前是凡夫,一地之后就是圣者了,为什么我们能够从凡夫变为圣者呢?就是因为我们跟其他的无情物不同——我们都有佛性。尽管不同的宗派对佛性有不同说法,但最根本的一点都要承认,那就是:众生都有解脱的种子,有解脱的希望。种姓的真正成熟,是从一地菩萨开始。要依靠什么因缘让种姓成熟,通过后面的分析就会明白。

  3、种姓

  按照小乘来讲,所谓种姓是指将来可以苏醒而成为圣者的一种特质,只有知足少欲的人才有解脱的希望,所以无贪的善心堪称为圣者种姓。

  按照大乘唯识宗的观点,所谓种姓是阿赖耶上面的一种特殊能力,是六处的一种特殊心法。为什么说是六处的特殊心法呢?它并不完全是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因为六根在死亡时会灭尽,但它又不是六根以外的法,而是心识上的一种明清的法。这种明清的法原来是不清净的,通过修行可以转变为清净的智慧。

  按照第二转F轮的观点,种姓是遍于一切众生的心的本性,是法界的本来空性。《入中论》等论典中说:听到空性法而流泪,或看到可怜众生,生起极大悲愍心而流下眼泪,这就是圣者种姓苏醒的标志。总之,当因缘成熟时,一个众生以心缘着空性法门,他的种姓就会醒觉。

  按照第三转F轮的观点,心的本性是一种光明无为法,它遍及任何一个众生,这就是所谓的种姓,也可以叫做佛性、如来藏等。《宝性论》以及密宗相关续部中都是这样讲的。

  站在二三转F轮的角度来说,凡夫人在迷乱位先要把种姓(法界空性或光明如来藏)作为所缘,逐渐令心清净,从而获得不同程度的证悟。而就唯识宗、小乘宗来说,种姓和证悟之间相当于是能生所生的关系,从种姓慢慢变成无漏的智慧。

  当然,大乘佛教讲到种姓的时候,也会有不同的说法。比如《楞伽经》就讲众生有声闻种姓、缘觉种姓、菩萨种姓(如来乘种姓)和不定种姓,甚至有断了种姓的(无种姓)。但其他经典中也解释了:其实还是声闻、缘觉、菩萨三种种姓,不定种姓也可以包括在这三个种姓之中,而断种姓的在整个众生界并不存在,只是由于个别众生邪见特别严重,所以用这种方式来称呼。实际上不具足如来藏、永远不能成佛的众生是绝对没有的。

  佛教中还常常提到两种种姓:一个是自性住种姓(自性清净),一个是习所成种姓(离垢清净)。真正的离垢清净是从一地菩萨开始,此前的加行道的四个地位也可以算是相似的离垢,因为这时已能够真正享受到大乘空性的法味。

  4、佛性

  修行就是把佛性作为对境,以缘取它的方式来现前果从所缘法界空性的角度来说,是不可能有分的,但依靠能缘却可以有各种分类。就好像虚空本来是不可分的,但我们可以由容纳虚空的器物而把它分成金瓶里的虚空、银瓶里的虚空等,同样,所依的佛性在本体上也没有什么可分的,但依靠能依的修法者相续中对佛性不同程度的认识和证悟,也可以有一些分类。

  修行所依的种姓唯一是指佛性。

  5、癸一、以总体修法而分:通达有六法。

  由于加行道之前对如来藏的本体并未真正认知,所以能依修法的本体,在凡夫地只有加行道的(1)暖位、(2)顶位、(3)忍位、(4)胜法位这四个法,而在圣者地则有(5)见道及(6)修道之现观法,这是在总体上依证悟不同而分出的六种法。

  凡夫地是以总相的方式来缘取法界的,因为加行道的每个阶段都对法性有所认识,所以这四种法都要列入分类。见道菩萨已现量证悟了法界如来藏,修道菩萨在此基础上所见更深。无学道已经无修,所以没有分在这里面。资粮道对法界的认识算不上真实证悟,因此不安立为现前种姓。

  6、见道和修道都有无间道和解脱道。无间道、解脱道主要是就见道和修道而言。

  无间道是指能对治的智慧正在与所对治的障碍交战且马上就要胜出的这么一个刹那。就好像,相续中傲慢心的对治真正现前的时候,傲慢就不会产生了。

  解脱道,就是无间道之后智慧完全胜利的那一刹那,比如真正获得见道时,就像云开日出般已经远离了障碍,因此叫做解脱道。弥勒菩萨安立这两个阶段来说明对法界如来藏的证悟层次,是有其特殊必要的。

  7、子一、无间道之法:对治与断除。

  第7法:证悟无我的智慧是作为所断之真实对治的对治法。当缘法界空性起修而证悟无我的时候,这种智慧就完全能对治自相续当中的障碍法,比如说马上要得见道时,相续中一定是有智慧战胜了对治的,这样才能现前种姓。

  第8法:依靠它的力量断除所断二障,即是断除之法。以无我智慧的力量能够断除烦恼障和所知障,令其势力减弱,无以为继,这就是所谓的断除,也即小乘所说的抉择灭——依靠智慧灭除烦恼的一种无为法。只不过小乘认为这是实法,大乘不认为它实有。

  8、子二、解脱道之法:彼等皆永尽。

  第9法:这样的断除、对治都圆满达到尽头,就是解脱之法。也就是说,我们依靠智慧来断除烦恼障和所知障,当离开应断的障碍时,就叫做获得了解脱。假设一位菩萨在五点三十三分的时候离开了所有见道的障碍,那么五点三十四分就生起了解脱道的智慧,我们就把这个境界称为解脱道。

  9、癸三(以特殊通达法而分)子一、本体:具智慧悲愍

  第10法:这样的通达本体是具有智慧自性及方便慈悲的法。大乘佛教的任何殊胜境界都是不能离开智慧和大悲的,因此不论是加行道、见道还是修道,当断除相应违品后,所获得的证悟一定是以了达万法无有戏论的智慧和欲救度遍天下所有众生的大悲心为本性的。

  菩萨的相续是很一致的、相通的,世间所有菩萨的相续中都已现前了空性大悲无二无别的如来藏本体,这是不会有差别的。

  10、子二、特法:不共诸弟子。

  第11法:以上方便智慧的现观也是有别于声闻缘觉弟子的不共法。

  11、子三、作用:利他渐次行,智无功用转,所依名种姓。

  作用有两种,一是暂时的作用,二是究竟的作用。

  第12法:暂时的作用是以不了义了义四种秘密的方式相应利他缘分次第而行持的法。具有大悲菩提心的菩萨一定是应机施教,用不同的善巧方便来饶益不同的众生,这就要讲到四种秘密和四种意趣了,其涵义在《心性休息大车疏》和《经庄严论》中都有广述,这里不细说。主要就是要了解到:佛陀是应众生根基而说法,对有些众生要先讲不太了义的法,将他引入正道后再宣说最了义的法,而对有些众生是直接宣讲最了义的法……有智慧的菩萨也要依靠这样的善巧方便来逐渐地利益众生。

  第13法:究竟的作用是自利法身智慧无有勤作而能实行他利的法。证悟如来藏的最究竟功用,就是令法身智慧中所有的自利利他功德全部无勤现前。

  依靠以上十三种法,我们就可以了解将修法所依的法界空性或说如来藏命名为种姓的意义了

  12、辛二(遣除诤论)壬一、辩论:法界无差别,种姓不应异

  对方辩论道:法界是远离一切言说思维的,不存在他体的差别,因此怎么能分成十三种法呢?这就好像要把虚空分成十三块一样,是不合理的。

  但这样分其实并无过失,我们看下面的回答即可了知。

  13、壬二、答辩:由能依法异,故说彼差别

  从所依法界如来藏本体的角度来说,是没有什么可分的,但是依靠缘取它的智慧或者说能依补特伽罗的不同相续,确实也可以分出种姓的十三种差别。

  14、能依所依

  一种情况是两个实体互相依靠,比如桌子上放茶杯,茶杯是能依,桌子是所依;另一种情况是一本体异反体的关系,反体的法都依靠在本体的法上,比如瓶子的生住衰灭等法是依于瓶子而存在的。类似这样,法界本体虽然始终是同一个,但是众生缘取它而获得的证悟境界,从一地直到十地末尾之间都是迥然不同的,菩萨十地好比是十个瓶子,法界好比是虚空,虚空本身是不可分的,但依靠装虚空的瓶子之大小、质量不同,也可以对虚空进行分类。

  15、“开悟”

       以后我们再听到说如来藏、空性有分类或无分类,只要懂得分一下能依、所依,就非常容易圆融了

  在观心的过程中,我们也会对这种虚空一般的心性有所认识,而随着对它的证悟越来越深,也必然会灭掉相关的一些违品。

  这个颂词在间接上也说明佛的种姓遍于每一个众生,任何一部大乘经典都是如是承许的,只不过从众生相续生起的道相方面来讲,资粮道还不算真正证悟了它,真正的证悟应该从加行道算起,加行道一直到十地末尾之间都算是现前了如来藏的本体(加行道虽然已经称得上“开悟”,但毕竟还是凡夫,所以也不能说是很高的境界)。

  以前上师如意宝经常讲:一般来说,大乘佛教的开悟,包括禅宗的开悟,至少也应该是获得了加行道以上的境界;密法中所谓的认识、证悟大圆满,也是安立在加行道以上,高者能达到一地菩萨乃至佛地的证量,低者可能属于暖顶忍等加行道位

  16、在无垢光尊者的“七宝藏”以及麦彭仁波切个别论典中,曾把显宗的五道跟密宗境界作过对应。参照这些资料,我们可以确信种姓苏醒的界限就是在加行道,而苏醒的前兆则在资粮道乃至未入道时就有。

  以上介绍种姓的文字虽然不多,但已经涉及到了大乘里很多非常关键的问题。当逐渐懂得其中意义的时候,我们就会认识到学佛的目的和价值所在——因为我们有种姓,且生生世世可以延续下去,所以学佛会有所成。否则,若像唯物论、无神论所讲那样——人是突然生的,也是突然灭的,那修道也就无有意义了。

  17、已三(宣说本体实修之现观)分三:一、取舍所知支修行所缘;二、究竟修行所为;三、宣说实修现观修行之相。

  既然知道了修行依靠如来藏,那么修行过程中要学什么呢?一定要先取舍,不可能盲目地修学。先了解好的和不好的,了解之后才可以接受好的东西,在世间当中一般也是这样的。

  18、辛一、本体:

  取舍所知的分支就是修行所缘的根本。也就是说,对世间的一切所知要善于取舍,该学的就要去接受,不该学的就要放弃,这就是修行所缘的本体。取舍因果、取舍真假,这也是我们人生必需的一种基本理念。

  19、壬一、总说取舍所知之基:所缘一切法。

  世间人要想拥有一个安定的生活,都需要选择好自己该做的事,那么我们修行也一定要有一个所缘。菩萨所缘取的对境是什么呢?就是一切万法。所谓学无止境,没有哪一个法是不需要学的。

  20、壬二、详细分说取舍等舍十一所缘:此复为善等,若世间所知,及诸出世间,有漏无漏法,诸有为无为,若共弟子法,及佛不共法。

  所缘的一切法又可以分为十一种:(1)善法,像《俱舍论》中所说的胜义善、相应善等给我们带来快乐的法;(2)不善法,即贪嗔、杀盗淫妄等给我们带来痛苦的法;(3)无记法,一般比如行住坐卧等非善非恶的行为。

  在这三种法之中,大乘佛子到底修学何者呢?肯定不会是无记法,整天痴痴呆呆地处于无记状态中不是大乘佛子的所为;更不会是不善法,不善法会带来痛苦的后果,所以应该是我们首先要舍弃的。那么,成为我们所取的就是善法,这其中又分为(4)世间法和(5)出世间法。关于世间法和出世间法,也有很多种定义,比如说圣者的法叫出世间法,凡夫的法叫世间法等。但我们这里定义为:能增长我执的法叫做世间法,能增长无我智慧的法叫做出世间法。在这两种所缘之中,世间善法只是菩萨的暂时所取,出世间善法才是究竟所取。

  出世间法又分为(6)有漏法和(7)无漏法。按照《俱舍论》的说法,以所缘或相应的方式增长烦恼的即是有漏法,不以所缘或相应的方式增长烦恼的即是无漏法。按照《大乘阿毗达磨》的说法,与有漏六门(漏自性、漏相属、漏所缚、漏相续、漏随顺、漏所因)相应的法叫有漏法,不与之相应的就是无漏法。总之,有漏法就是令我们增长烦恼、不得解脱的法,无漏法就是能令我们得到出世间解脱的法,因此,无漏法才是菩萨应该接受的。

  无漏法又分为两种:(8)有为法和(9)无为法。四摄等世俗善法即有为法,胜义空性所摄的一切善法即无为法,菩萨主要应以无漏无为法为修持所缘。

  无为法也有两种:一种是(10)弟子法,指的是小乘声闻缘觉所得的四禅等共同的无为法,还有一种是(11)佛不共法,指的是佛陀相续中的十八不共法等。声闻缘觉共同的无为法虽然也非常好,但与佛陀的不共法相比还是有一定差别。这样一路分析下来,我们就知道:最终的修行所缘不是恶业、不是无记法,不是世间法,不是有漏法,不是有为法,也不是弟子法,而唯一是佛陀相续中的不共功德法,因为成佛是我们最究竟的目标。

  十一=1善法+2不善法+3无记法=1善法(4世间法+5出世间法)+2不善法+3无记法

  =1善法(4世间法+5出世间法[6有漏法+7无漏法])+2不善法+3无记法

  =1善法(4世间法+5出世间法[6有漏法+7无漏法{8有为法+9无为法}])+2不善法+3无记法

  =1善法(4世间法+5出世间法[6有漏法+7无漏法{8有为法+9无为法《10弟子法+11佛不共法》}])+2不善法+3无记法

  现观庄严科判

  76、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己二庚三(修行所依之种姓)分二:

  77、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己二庚三辛一(真实宣说)分二:

  78、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己二庚三辛一壬一、本体;(这个科判没有颂词)(第11课)

  79、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己二庚三辛一壬二(分类)分三:

  80、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己二庚三辛一壬二癸一、以总体修法而分;(第11课)

  通达有六法。

  81、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己二庚三辛一壬二癸二(以分别断治法而分)分二:

  82、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己二庚三辛一壬二癸二子一、无间道之法;(第11课)

  对治与断除。

  83、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己二庚三辛一壬二癸二子二、解脱道之法。(第11课)

  彼等皆永尽。

  84、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己二庚三辛一壬二癸三(以特殊通达法而分)分三:

  85、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己二庚三辛一壬二癸三子一、本体;(第11课)

  具智慧悲愍。

  86、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己二庚三辛一壬二癸三子二、特法;(第11课)

  不共诸弟子。

  87、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己二庚三辛一壬二癸三子三、作用。(第11课)

  利他渐次行,智无功用转,

  所依名种姓。

  88、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己二庚三辛二(遣除诤论)分二:

  89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己二庚三辛二壬一、辩论;(第11课)

  法界无差别,种姓不应异。

  90、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己二庚三辛二壬二、答辩。(第11课)

  由能依法异,故说彼差别。

  91、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已三(宣说本体实修之现观)分三:

  92、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已三庚一(取舍所知支修行所缘)分二:

  93、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已三庚一辛一、本体;(这个科判没有颂词)(第11课)

  94、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已三庚一辛二(分类)分二:

  95、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已三庚一辛二壬一、总说取舍所知之基;(第11课)

  所缘一切法。

  96、甲三乙二丙二丁一戊一已三庚一辛二壬二、详细分说取舍等舍十一所缘。(第11课)

  此复为善等,若世间所知,

  及诸出世间,有漏无漏法,

  诸有为无为,若共弟子法,

  及佛不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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