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解宝灯论(二问人法无我50-101)小结
1、科判
《定解宝灯论》=甲一、初善首义+甲二、中善论义+甲三、后善末义
甲二、中善论义=乙一、依教理广说+乙二、以殊胜窍诀略说+乙三、宣说造论方式。
乙一、依教理广说=丙一、见解无遮或非遮+丙二、声缘证二无我耶+丙三、入定有无执著相+丙四、观察修或安置修+丙五、二谛何者为主要+丙六、异境何为共所见+丙七、中观有无承认否。
丙二、声缘证二无我耶=丁一、破他宗+丁二、建立合理之自宗+丁三、以遣除疑虑宣说需证究竟法无我之理+丁四、建立究竟无二之唯一乘。
丁一、破他宗=戊一、破许声缘未证法无我之观点+戊二、破许声缘圆满证悟二无我之观点+戊三、破许声缘圆满证悟自相续五蕴之观点。
戊一、破许声缘未证法无我之观点=己一、说他宗观点(53)+己二、进行驳斥。
己二、进行驳斥=庚一、如此则有未断烦恼之过(55)+庚二、阿罗汉亦未脱离轮回之过(56)+庚三、与教理相违(57)
戊二、破许声缘圆满证悟二无我之观点=己一、说彼观点(59)+己二、于此遮破。
己二、于此遮破=庚一、回小向大之彼乘圣者应无所断(61)+庚二、答辩。
庚二、答辩=辛一、陈述他宗理由(63)+辛二、宣说自宗答辩(64)
戊三、破许声缘圆满证悟自相续五蕴之观点=己一、宣说对方观点(66)+己二、以如此承许则除无为法外皆应证悟而破(67)
丁二、建立合理之自宗=戊一、依具德月称之善说而建立+戊二、宣说全知无垢光尊者之无谬观点。
戊一、依具德月称之善说而建立=己一、具德月称之承许(70)+己二、遣除疑惑。
己二、遣除疑惑=庚一、诘难(72)+庚二、答彼诘难(73)
戊二、宣说全知无垢光尊者之无谬观点=己一、真实宣说(75)+己二、此许观点极为合理
己二、此许观点极为合理=庚一、以经中之喻阐明此理(77)+庚二、如此承许无有违害(78)
丁三、以遣除疑虑宣说需证究竟法无我之理=戊一、略说+戊二、广说。
戊一、略说=己一、提出问难(81)+己二、对此答辩(82)
戊二、广说=己一、结合小乘自宗观点阐述(84)+己二、如此则有诸宗皆成应成派之过(85)+己三、以教理阐明此理。
己三、以教理阐明此理=庚一、示彼理证+庚二、以教证宣说。
庚一、示彼理证=辛一、因缘不全之理(88)+辛二、以钝根而不决定(89)+辛三、以理反驳(90)+辛四、所证同等则不合理(91)+辛五、若具善巧方便必定证悟之理(92)
庚二、以教证宣说=辛一、依龙树菩萨观点而说(94)+辛二、释彼教义(95)+辛三、以喻说明此理(96)
丁四、建立究竟无二之唯一乘=戊一、究竟建立唯一乘之理(98)+戊二、若许他宗观点则唯一乘仅成立宗(99)+戊三、宣说自宗观点极为合理(100)+戊四、依此成立龙树、弥勒菩萨究竟密意无有二致(101)
2、麦彭仁波切着重遮破了三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声闻缘觉仅仅证悟人无我,法无我丝毫也未证悟。
第二种观点,声闻缘觉已经圆满证悟法无我。
第三种观点,自相续中粗大以及细微的五蕴全部证悟,而自相续以外的法并未证悟。
自宗观点,不论自相续还是他相续,声闻缘觉已圆满证悟人无我,而法无我也已证悟一部分。
3、简单推理
3、1第一种观点,法无我丝毫也未证悟。
法无我丝毫也未证悟→→“房子”实有→→执著“房子”→→所知障→→产生烦恼→→不能成为阿罗汉。
3、2第二种观点,已经圆满证悟法无我。
圆满证悟法无我=佛→→阿罗汉=佛
3、3第三种观点,自相续中粗大以及细微的五蕴全部证悟,而自相续以外的法并未证悟。
自相续以外的法并未证悟→→自相续以外之“房子”实有→→执著“房子”→→所知障→→产生烦恼→→不能成为阿罗汉。
3、4自宗观点,法无我也已证悟一部分。阿罗汉只喝了一口海水,从“有”方面讲,一口海水PK没喝海水,是证悟了法无我;从“无”方面讲,一口海水PK汪洋大海,是未能证悟法无我。
与人无我相关之法无我已证悟→→“房子”空性→→不会执著“房子”→→不会产生烦恼→→成为阿罗汉。
其他广大之法无我没有证悟→→阿罗汉出定再修→→成为佛。
只要粗粗证悟“房子”是空性就能够成为阿罗汉,没有必要精细证悟“房子的木材”是空性+(无分微尘+无分心识+无分刹那)是空性,精细广大法无我是阿罗汉出定再修成佛的道谛。
4、我执=人我执+法我执
执著相续的我和我所即人我执,对其他一切法的执著称为法我执。法我执是总相,人我执是别相,人我执属于法我执的一分。
烦恼障的对治是人无我,断烦恼障之智慧为人无我;所知障的对治是法无我,断除所知障之智慧为法无我,
烦恼障是解脱道的障碍,所知障是一切智智的障碍。
5、我执=俱生我执+遍计我执
俱生我执是指每个众生与生俱来的一种执著,自古以来每个众生都会执著的“我”,俱生我执的对境是自己的身体、五蕴以及心识。
遍计我执是由宗派遍计观点所引发,即原本并未执著某法,但依靠其他教派的观点,认为有常有自在、周遍于一切处的我存在。遍计我执的对境,各种宗派说法都不尽相同,一般来讲,所谓常有自在的我或认为整个万事万物是我,这就是遍计我执的对境。
我执的对境就是五蕴假合,人们将此执著为“我”;而我所执的瓶子等法为遍计我执的对境。
6、证悟=证悟人无我+证悟法无我。
能证悟自相续的我和我所为空性,即已证悟人无我;证悟其他法为空性就是法无我。若圆满证悟人无我,则必定会证悟法无我的一分。
7、究竟建立唯一乘
佛宣说了声闻、菩萨、佛等所证的种种不同之空性,虽然在空性本质上无有差别,但释迦牟尼佛为度化不同根基的众生而暂时对空性做了各种各样的分类。
暂时来讲有八乘、五乘、三乘等,按密宗说法也可分为九乘——显宗三乘、外续部三乘、内续部三乘。但无论哪一乘,声闻、缘觉、菩萨最后都要证悟诸法无来无去、不一不异、无有自性的本体,也就是通达法界真如之本义;而法界真如义的能取智慧,其实也是圆融一体的。
于最后境界时,能抉择者是现空无二的双运智慧,以此现见万法最究竟的本质——一切法之真如本性,一切圣者趋达此真如性的道路虽各不相同,但最终所要到达的却是同一个目的地。
8、佛性=空性=真如=证悟=虚空的一与分-------《现观庄严论1品遍智11(76-96)笔记》
修行就是把佛性作为对境,以缘取它的方式来现前果。从所缘法界空性的角度来说,是不可能有分的,但依靠能缘却可以有各种分类。就好像虚空本来是不可分的,但我们可以由容纳虚空的器物而把它分成金瓶里的虚空、银瓶里的虚空等,同样,所依的佛性在本体上也没有什么可分的,但依靠能依的修法者相续中对佛性不同程度的认识和证悟,也可以有一些分类。
法界本体虽然始终是同一个,但是众生缘取它而获得的证悟境界,从一地直到十地末尾之间都是迥然不同的,菩萨十地好比是十个瓶子,法界好比是虚空,虚空本身是不可分的,但依靠装虚空的瓶子之大小、质量不同,也可以对虚空进行分类。
9、一法之空性即万法之空性
佛经中说:一法之空性即一切法之空性。虽然佛经中已作如是宣说,但因众生有根基以及内因外缘的不同,故而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根基、障碍、上师等外缘,以及大悲心、菩提心等内缘的不同,证悟一法为空性不一定证悟一切法为空性。对利根者或内外因缘聚合时,则以教理及行者的修证智慧均可无误成立。
从大乘角度看,只需将粗大法证悟为空性,即使细法未证为空性也可以获得阿罗汉果位。阿罗汉必须证悟心相续、五蕴聚合等为空性,否则无法获得圣果。因此,阿罗汉对聚合五蕴已证悟为空性,对细微法无我并未证悟空性。如果阿罗汉圆满证悟了细微法无我,那么小乘、唯识、中观自续派等所有宗派皆应成为中观应成派。